110kV变电站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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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反事故措施和强制性条文

变电站反事故措施和强制性条文

六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 基建调试、验收 • 应从保证设计、调试和验收质量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新
建、扩建、技改工程工期。基建调试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 执行,不得为赶工期减少调试项目,降低调试质量。
• 基建单位应至少提供以下资料:一次设备实测参数;通道
设备的参数和试验数据、通道时延等(包括接口设备、高 频电缆、阻波器、结合滤波器、耦合电容器等);电流互 感器的试验数据(如变比、伏安特性及10%误差计算等); 瓦斯继电器试验报告;全部保护竣工图纸(含设计变更)。
装置,应满足稳压精度优于0.5%、稳流精 度优于1%、输出电压纹波系数不大于1% 的技术要求。
• 各级熔断器的定值整定,应保证级差的合
理配合。上、下级熔体之间(同一系列产 品)额定电流值,应保证2—4级级差,电 源端选上限,网络末端选下限。
•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所直流系统用断路
器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 不应用普通交流断路器替代。
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 断路器在投运前、检修后及运行中,应定期检查
操动机构分合闸脱扣器的低电压动作特性,防止 低电压动作特性不合格造成拒动或误动。
• 加强操动机构的维护检查,保证机构箱密封良好,
防雨、防尘、通风、防潮及防小动物进入等性能 良好,并保持内部干燥清洁。
• 加强辅助开关的检查维护,防止由于松动变位、
三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 设备的交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
关标准,不符合交接验收标准的设备不得投运。
• 新装及检修后的开关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力设 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产品技术条件及有关检修 工艺的要求进行试验与检查,不合格者不得投运。

资料:强条编制说明

资料:强条编制说明

《110kV~10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自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建设部和国家电监会办公厅相继颁发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06)8号等文件,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在近年来全国范围的质量监督检查和优质工程检查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电力工程项目存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系统性不强,各质量主体责任不够明确,执行内容不够完整,部分执行“强条”情况无执行记录,难以事后监督检查,质量验评主控项目执行深度不够和偏重于事后控制等问题。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对“强条”的执行与检查极为不便,往往有所忽视,执行过程中偏差、遗漏及违反“强条”的情况时有发生。

全国电力工程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在如何严格执行“强条”方面进行摸索,但无统一而有效的办法。

针对目前形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本着“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于2006年6月着手策划编制《110kV~10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二、编制过程山西省电力公司于2007年8月7日以晋电科[2007]1017号《关于下达山西省电力公司2007年第二批科技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立项,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认真总结了国内近年来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践经验,在多次综合及分专业研讨的基础上,征求了有关专家、学者及参建各方的意见,于2007年11月30日通过山西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评审,2007年12月20日正式发布执行。

三、主要内容《110kV~10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分《变电站土建》、《变电站电气》和《输电线路》三个系列标准。

变电站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变电站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1 概述1.1工程简介1.1.1工程名称:福建三宝220kV输变电工程1.1.2建设地点:漳州市浦南镇布坑村1.1.3工程规模:福建三宝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变电站位于漳州浦南镇布坑村,交通便利适宜建设。

现地面黄海高程约为20.36米,在地貌单元上属平原地。

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为6191㎡,主控楼建筑用地面积为 832.7 ㎡,其总建筑面积为2134㎡布置较为紧凑。

站区分四块功能区进行布置,从南往北依次为110kV屋外配电装置区、10kV屋内配电装置区区、主变压器区、220kV屋外配电装置区。

站前区警卫室及主控通信楼布置在站区东南角。

站区道路采用环形布置。

站区空地采用撒草籽绿化。

1.1.4参建单位:1.1.4.1 建设单位: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1.1.4.2 设计单位:福建永福电力勘察设计所1.1.4.3 监理单位:福建福翔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4.4 施工单位: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2编制目的为了确保福建三宝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编制本计划,指导土建施工中全面、规范地执行强制性条文,推动公司输变电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工程创优目标。

1.3编制依据1.3.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1.3.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3.3《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工程创优实施细则》编制纲要等7个指导文件1.3.41.3.53.21《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2.1实施领导小组福建三宝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计划编制、培训、实施落实、检查和记录工作。

组长:韩宏儒成员:郑建福、杨志民、吴添志、陈广龙。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通则部分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通则部分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1部分:通则1X围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X质量安全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与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与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2规X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3强制性条文的实施3.1基本规定3.1.1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施工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与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与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专职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效的##书上岗.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应填写规X、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3.2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3.2.1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与的强制性条文,编制《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如未委托设计监理单位,直接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见表.表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3.2.2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与的强制性条文,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见表.3.3强制性条文的执行3.3.1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3.3.2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进行分解细化,并据实填写《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如委托设计监理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成果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进行审核.在施工图会审前,提交建设单位.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表.表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3.3.3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3.3.4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与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见表.编号:3.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3.4.1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3.4.2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应由施工单位签证.输变电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表.编号:3.5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3.5.1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3.5.2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3.5.3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与时对《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表.1,变电站电气〔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表3.5.3.2.表.1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编号:表.2变电站电气<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编号:。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一、《规程》的基本组成9个部分1. 第1部分通则2. 第2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3. 第3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4. 第4部分电气工程设计5. 第5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6. 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7. 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8. 第8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9. 编制说明二、第1部分:通则条文说明1 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均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做出明确的规定。

通过执行强制性条文,加强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电网安全。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使用范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试验和检测单位均应执行本标准。

输变电工程包含变电(换流、开关)站建筑、电气及输电线路工程。

本规程摘录了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中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强制性条文,随着国家标准不断更新、替代,本规程所摘录强制性条文应及时替代、补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章是依据GB/T —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的,列出了本规程条款中所引用文件的编号和名称。

所列标准版本号为本规程所摘录标准的版本,随着标准不断更新、替代,本规程所摘录标准版本应及时替代、补充、更新。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基本规定规定了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应进行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策划,建立保证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有关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规定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应纳入招标文件内容,作为设计、施工定标的依据之一。

本条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编写,规定了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有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国网甘肃平凉供电公司110kV平凉电站设备改造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09月27日目录一、总则 (1)二、工程概况 (1)三编制依据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四、基本要求 (2)五、组织机构 (2)六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2)七、程序及措施 (8)八、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8)九、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9)一、总则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本工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二、工程概况根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各供电单位2016 年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储备项目可研评审意见的批复(甘电司运检〔2015〕375号(盖章))》文件,平凉110千伏变电站一次设备改造包括:更换1112平天线电压互感器1台,更换35千伏电压互感器共6台,更换35千伏电流互感器10台;更换10千伏进线开关柜2面。

安装10千伏接地变2台。

三编制依据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B50169-2006)《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规范》(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工程施工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物定位和施工测量规范》(GB 50026-93)《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规范》(GB 50303-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GB 50204-2002JGJ 18-20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模板工程》(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GB5009.3-1997)四、基本要求1、施工项目部按要求编制《变电站建筑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计划及检查表》、《变电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计划及检查表》2、实施计划应结合本工程实际3、要把实施计划落实到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阶段五、组织机构1、项目部组织机构如下项目经理:何立国技术总工:李敏2、职责和分工项目经理在公司经理的授权下,代表公司经理对本工程全面负责,自觉维护委建单位及职工的权益;确保委建单位的要求和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工程进展协调统一;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进度,提高经济效益。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

GB 50545-2010 110KV ~ 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现批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45—2010.自2()⑷年7月1 H起实施-其中,第 5. 0.4. 5. 0,5. 5-0. 7, 6.0.3, 7. 0. 2. 7. 0* 9、7. 0, 10. 7.0. 17. 7.0.19, 13.0. K 13_ 0.2, 13. 0. 4.13.0.5. 13. 0_ 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邸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岀版社出版发行。

1. 第5.0.4 条: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 5.0.4的规定。

表5.0.42. 第5.0.5 条: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3. 第5.0.7 条: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 条: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 2.5。

2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 1.5 。

5. 第7.0.2 条: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6. 第7.0.9 条: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 的规定。

强条实施细则

强条实施细则

强条实施细则(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目录一、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实施组织机构及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主要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组织机构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立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检查、监督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检查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检查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检查记录和表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整改闭环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根据《通辽地区220kV电网规划》,为了满足通辽南部地区负荷发展,加强通辽南部220kV网架结构,优化地区220kV供电网络,提高供电可靠性,需要建设扣河子220kV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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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10kV变电站工程
本工程位于英山县雷店镇,施工、运输交通较为方便,出线开阔,站址无不良地质现象。

变电站正南北方向布置,大门向西开,东西长66米,南北长71米,站区围墙内用地面积4828平方米(7.24亩)。

110kV配电装置布置在所区东侧,主变压器布置在所区中部,35kV配电装置布置在所区北侧,10kV电容器组布置在所区东北角,主控综合楼布置在所区西侧大门西边。

工程参建单位
工程规模
二、编制目的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从各专业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健康、公益等有重大影响的条款,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为了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国务院以行政立法程序颁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作为上述三个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因此,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确保英山过路滩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编制本计划,指导工程建筑及电气安装施工中全面、规范地执行强制性条文,推动公司输变电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工程创优目标。

三、编制依据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标[2002]219号(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英山过路滩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英山过路滩110kV变电站工程创优实施细则》
四、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1、实施领导小组
项目部部成立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强制性条文细则编制、实施落实、检查和记录工作。

组长:曾友松
组员:戢志雄缪建舒力方天宇刘羽飞
2、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强制性条文在项目部的宣贯、培训、策划、实施和检查等管理工作,确保强制性条文在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实执行。

组员(项目总工、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负责监理部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具体组织施工过程对各施工队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整改和记录工作。

五、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学习《强条》,严格执行《强条》控制施工质量,针对《强条》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做好过程记录,并要求旁站监理见证签字。

2、在参加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时,应对图纸中违反或遗漏《强条》要求之处提出意见。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过程中,其内容应与《强条》的有关规定相符,措施应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4、按照《强条》的要求,报送相应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检定报告、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使用。

5、工程质量验收时,要结合《强条》的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要求负责人整改。

6、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反《强条》的情况时,应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人员整改,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发停工通知单,并通知施工队负责人组织整改,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工程强条实施流程图
7、检查实施措施
7.1 实施原则及检查方法
变电工程施工中《强条》的检查采用“过程控制、竣工检查、”相结合的实施原则。

《强条》检查的方法包括:图纸会检、施工文件、原材料、厂家资质报审、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情况督导,做好施工过程中相应资料。

7.2 总体检查阶段划分
变电土建工程划分为地基处理及基础(含主接地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三个阶段;电气工程划分为构支架及母线(含软硬母线)安装、设备安装、调试三个阶段。

7.3检查频次及要求
7.3.1各阶段必须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各阶段工程适用的所有《强条》在检查记录中至少覆盖一次。

7.3.2安全《强条》检查可结合月度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进行,检查中应有适用条款的检查记录。

7.4检查实施要求
7.4.1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按设计《强条》内容对施工图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并于设计、监理及时沟通,并在图纸会审会上将图纸检查记录移交设计,并要求逐条予以回复;
7.4.2在工程阶段性实施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学习相关《强条》内容,形成学习记录,并对该阶段适用的《强条》进行辩识,学习和辩识均应对照标准原文,并采用最新标准。

7.4.3在工程实施阶段,严格按质量检验计划开展监理工作,在质量检查、验收、原材料质量控制中,严格按《强条》要求检查和贯彻,实现《强条》检查和贯彻的全过程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汇总登记。

7.4.4竣工检查,每阶段工程结束或基本结束时,对该阶段《强条》执行的情况进行竣工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本阶段全部的过程控制资料和技术资料、竣工检查时具备检查条件的工程实体。

7.4.5各施工阶段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工程情况增减《强条》执行情况检查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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