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
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

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为做好学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现根据**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奖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成果定义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案。
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如理论课程建设、实验实训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如现代教育教学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手段等方面的成果。
三、奖励等级具有2年(自结题或出版、发表时起算)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院首创,在校内乃至市内、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的;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校内乃至市内、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学院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达到**学院先进水平,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达到**学院优良水平,取得一定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在同等水平时,可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和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联合申报的团队所取得的成果。
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1. 背景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旨在对教职工在教学方面的出色表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本文档为评审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标准。
2. 评审标准2.1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评审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因素之一。
以下是评判教学质量的几个关键指标:- 教学计划的设计是否合理、科学;- 教学内容是否丰富、前沿;- 教学方法是否灵活、有效;- 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是否积极;2.2 教学成果教职工在教学方面的成果也是评审的重要标准。
以下是评判教学成果的几个关键指标:- 是否有相关教材的出版;- 是否获得相关学术成就;- 是否开展了教学研究并取得进展;- 是否有重要的教学项目或荣誉;2.3 教学创新教学创新是评审教学成果奖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以下是评判教学创新的几个关键指标:- 是否运用了新的教学技术或手段;- 是否开展了跨学科教学实践;- 是否提出了新的教学理念或方法;- 是否在教学中融入了实践或科研成果;2.4 教学团队合作教学团队合作也是评审教学成果奖的考核要点之一。
以下是评判教学团队合作的几个关键指标:- 是否与他人合作开展教学项目或研究;- 是否在团队中起到积极作用;- 是否在团队中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 是否给予他人帮助和支持;3. 奖项设置根据评审结果,我们将设立不同类别的奖项,以表彰教职工在教学方面的优秀表现。
奖项设置如下:- 教学质量奖;- 教学成果奖;- 教学创新奖;- 教学团队合作奖;4. 评审流程评审教学成果奖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 组织公示;- 颁发奖项和表彰;- 宣传和展示;5. 结论通过本文档的制定和实施,学校将能够公正评审教职工在教学方面的成果,并为优秀表现的教职工提供合理的奖励和荣誉。
同时,鼓励教职工在教学中持续创新,提升教学质量,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以上为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文档。
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

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为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表彰、奖励在人才培养的工作中,积极努力并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集体,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努力搞好教学工作、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稳步、协调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审与奖励范围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效果明显的教育教学方案,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等方面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意义的成果。
4.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第二条申报条件1.教学成果原则上是校级及以上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经研究与实践所形成的教学成果。
成果需经过一年以上实践,时间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时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为人师表,教学认真,有连续三年的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是针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的细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定细则:
1. 成果评定的范围包括教改和教研项目、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论文发表等。
2. 教改和教研项目:评定重点应放在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效果和应用价值上。
3. 教材编写:评定时应考虑教材的创新性、适用性和教学效果,如是否在本领域填补了空白、是否满足学生的需求等。
4. 教学方法创新:评定时应考虑创新方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如是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提高了教学效率等。
5. 教学论文发表:评定时应考虑论文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原创性。
6. 成果评定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学校和学科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7. 对于具有重要创新、实用价值和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8. 评定过程应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避免极端主观和不合理的评价。
9. 评定过程应建立完善的评审机制,包括专家评审和同行评议等。
10. 评定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对未获奖者给予适当的反馈和指导。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学校和学科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和补充。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1. 引言教育教学成果奖是对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领域中所取得卓越成果的认可和奖励。
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客观和科学,制定本评审标准,以明确评审要点和评审标准。
2. 评审要点- 教育教学目标:评审对象的教育教学目标是否明确、具体和可衡量。
教育教学目标:评审对象的教育教学目标是否明确、具体和可衡量。
- 教学内容和方法:评审对象的教学内容是否与课程目标相匹配,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灵活性和适用性如何。
教学内容和方法:评审对象的教学内容是否与课程目标相匹配,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灵活性和适用性如何。
- 教学成果:评审对象的教学成果是否明显,包括学生学业表现、学术成果等。
教学成果:评审对象的教学成果是否明显,包括学生学业表现、学术成果等。
- 教学改革和创新:评审对象是否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是否有推行新方法和改进教学效果的实践经验。
教学改革和创新:评审对象是否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是否有推行新方法和改进教学效果的实践经验。
- 教师评价和反馈:评审对象是否得到学生和同事的积极评价,是否能够及时对教学进行反馈和改进。
教师评价和反馈:评审对象是否得到学生和同事的积极评价,是否能够及时对教学进行反馈和改进。
3. 评审标准3.1 教育教学目标评审人员将根据下列指标评估教育教学目标的质量:- 目标的明确性和可测量性:目标是否清晰具体,能够具体测量评估学生的研究成果。
- 目标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目标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能够合理完成。
3.2 教学内容和方法评审人员将根据下列指标评估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质量:- 内容的覆盖和连贯性:教学内容是否全面覆盖课程要求,是否有良好的连贯性。
- 方法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
3.3 教学成果评审人员将根据下列指标评估教学成果的质量:- 学生的学术成绩:评审对象是否能够提高学生的学术成绩,是否有明显的进步。
- 学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评审对象是否能够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如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
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我校教育教学改方针,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和XX省有关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奖励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成果奖是我校教学领域的最高奖项,主要授予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教学成果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每两年评审一次。
一等奖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二等奖应达到校内领先水平;三等奖应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其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成果方可被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效果明显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与研究成果。
包括:1.在高等教育教学中,有关教育体制与机制改、人才培养方案改、专业建设和课程改、教材建设、课堂教学、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改等方面取得的成果;2.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有关规定,并经过两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1.教育思想正确,符合高等教育发展、改和提高的方针,能有效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育质量。
2.所报成果应有创新,有所突破,效果显著。
经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启发、示范作用。
3.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并对学校乃至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有较强的启发、示范和推动作用。
第六条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于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四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
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二)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为了激励教师们在科研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学校制定的评定细则。
1. 评定范围:评定范围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各个领域和学科。
2. 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发展需求确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水平:对教育教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进行评估,如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学术影响力等。
- 教育质量:评估教育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如教学评价结果、学生学习成果等。
- 应用价值:评估成果的应用价值和实际效果,如实际改进教学工作的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等。
- 学术贡献:评估成果对学科发展和学校的学术声誉等方面的贡献。
3. 评定流程:评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提交申请:教师向学校提交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申请材料。
- 评审组成立:学校根据评定需求组成由专家教授和学科领域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组。
- 评审过程:评审组根据评定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可以采取Desktop Review、面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 结果公布:评审组综合评审结果,学校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和通知。
4. 奖励形式:学校可以根据评定结果给予教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荣誉称号:如科研突出贡献奖、教育教学突出贡献奖等。
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而教学成果的评选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认可与鼓励。
为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开和科学性,制定本《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全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开放,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高等教育机构。
2. 评选条件:教师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能参加教学成果奖评选:(1)具有合法教师资格证;(2)课程教学工作连续不少于3年;(3)未曾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或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流程1. 自荐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教学成果,填写自荐申报表并提交给教育管理部门。
2. 报送材料: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供评选委员会审核:(1)个人简历;(2)教学成果报告;(3)学生评价报告;(4)任课班级平均成绩统计表;(5)教学视频或课堂实录等教学材料。
3. 评选委员会评审:由学校组建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和教育管理人员组成。
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决定。
4. 公示: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公示评选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一周。
如有异议,教师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诉。
5. 颁奖: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奖励。
奖励方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职称提升等。
四、评选标准在评选教学成果奖时,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教学效果: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如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成绩提升等。
2. 教育创新:考察教师在教学中的创新探索和应用,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创新等。
3. 学生成长:考察教师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和促进作用,如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等。
4. 教学团队合作:考察教师在教学团队中的协作精神和互助精神,如教师间的教研活动和课程改革等。
五、奖励措施1. 荣誉称号: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学校颁发的相关荣誉称号。
2. 奖金: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作为鼓励和奖励。
3. 职称提升:评选出的教师可以享受职称的提升,提高教师的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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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填写齐全、规范
申报材料齐全;申报书填写规范,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2
申报材料齐全,申报书填写规范,评2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申报书填写不规范,评1分。
1-4主要完成人
☆参与贡献
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
主要完成人中出现仅冠名而无实质性贡献评1分;主要完成人直接参与全过程,有实质贡献评2分。
“应用程度”占5分。无应用的,评1分;部分应用的,评3分;全部应用的,评5分。
4-3应用成效
☆实施效果
☆反馈及评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成果应用在人才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具体效果反映。
2、成果实施实践过程中学生、教师、同行及社会对成果应用的评价、反馈意见和对成果推广应用的认可程度。
10
“实施效果”占5分。无效果的,评1分;有一定效果的,评3分;效果较明显的,评4分;效果很突出的,评5分。
2、成果建设方向明确,具有先进性和导向性;与学校办学宗旨、层次、功能、目标定位等一致性程度。
5
符合第1条要求的,评3分。
满足第1条的前提下,根据第2条要求满足程度评分。
2-3科学性
☆遵循教育规律
1、体现成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在设计、论证、制定和实施实践过程中或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过程中,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1-2实践年限
☆2年实践检验
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实践过程具有持续性。
2
申报材料表明实践不足2年的,评1分;满足2年(含以上)实践条件的,评1.5分;满足2年且实践过程持续良好,评2分。
1-5申报人员
☆参与贡献
☆优先条件
1、直接参加成果的建设过程,并做出贡献
2、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
3
申报人员都参与建设并有贡献评2分,部分参与建设或部分有贡献评1分。
2、成果内容(25’)
2-1内容体现
☆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果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4-4预期前景
☆拓展空间
☆预期效果
5
5、综合水平(12’)
5-1领先程度
☆领先水平与成果报告水平
12
二、评审指标内涵及评分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主要内涵
满分
得分
评分说明
1、形式(13’)
1-1项目来源
☆支撑成果的项目等级
支撑项目等级可以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
4
项目等级占4分;无项目支持评1分;校级项目并结题评2分;省部级并结题评3分;国家级并结题评4分。
3-2实践创新
☆成果实践创新
在成果教育教学方案实施过程中有所创新;或在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10
实施过程中无创新,评2分;实施过程中有一定创新和发展,评5分;有较大程度创新,评8分;很大程度创新,评10分。
4、应用情况30’)
4-1实施过程
☆规范性
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践过程及阶段性检查、验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武汉工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
一、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分值
1、形式(13’)
1-1项目来源
☆支撑成果建设项目等级
4
1-2实践年限
☆2年实践检验
2
1-3申报材料
☆材料填写齐全、规范
2
1-4主要完成人
☆参与贡献
2
1-5申报人员
☆参与贡献
☆优先条件
3
2、内容(25’)
2-1内容体现
☆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果
第2条要求中的两点各占1分。
3、创新(20’)
3-1理论创新
☆成果理论创新
1、成果教育教学方案在设计、论证、制定和实施等方面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并有所创新。
2、原创程度可以分国内或省内首创;在已经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或全面突破等层次。
10
无理论基础或无创新,评2分;有理论基础且有一定创新,评4分;有较先进的理论指导,并有所突破的,评6分;部分首创的,评8分;属于国内或省内首创的,评10分。
2、体现科学发展观,真正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要求。
5
完全符合教育规律,评5分;基本符合教育规律的,评3分;不符合教育规律的,评1分。
2-4饱满程度
☆实质
☆范围
1、内容具有逻辑性、完整性,形成内在有机联系。
2、成果覆盖领域广度;成果在本领域内的深度。
5
基本满足第1条要求的,评3分。
5
完全规范实施的,评5分;基本规范实施的,评3分;实施过程不规范,评1分。
4-2推广应用
☆应用范围
☆应用程度
1、成果推广应用的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及受益面、受益时限等方面。
2、推广应用成果的完整程度及深入程度。
10
“应用范围”占5分。成果在校内应用的,评3分;在省内应用的,评4分;在国内同类院校应用的,评5分。
“应用反馈”占5分。评价不好的,评1分;评价基本良好的,评3分;评价很好的,评5分。
4-4预期前景
☆拓展空间
☆预期效果
1、成果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2、进一步推广应用的可能性及预期前景。
5
“拓展空间”3分.无拓展空间的,评1分;有一定拓展空间的,评2分;有很好拓展空间的,评3分。
“预期效果”占2分。预期推广前景很好的,评2分;前景一般的,评1分。
5、综合水平(12’)
5-1领先程度
☆领先水平与成果报告水平
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贡献。
12
省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影响的,评8分;省内领先水平并有较大影响的,评10分;全国同类院校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的,评12分。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10
完全符合教学成果奖励重点的成果,评10分;基本符合教学成果奖励范围,评分不少于5分;不符合奖励范围的成果评2分
2-2方向性
☆指导思想
☆方向导向
1、成果建设指导思想上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文件精神。
10
2-2方向性
☆指导思想
☆方向导向
5
2-3科学性
☆遵循教育规律
5
2-4饱满程度
☆实质
☆范围
5
3、创新(20’)
3-1理论创新
☆成果理论创新
10
3-2实践创新
☆成果实践创新
10
4、应用情况(30’)
4-1实施过程
☆规范性
5
4-2推广应用
☆应用范围
☆应用程度
10
4-3应用成效
☆实施效果
☆反馈及评价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