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种情形

合集下载

进项税额转出操作步骤

进项税额转出操作步骤

进项税额转出操作步骤一、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将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自行研制生产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比例转出至以后纳税期间抵扣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政策措施。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作用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减轻企业经营成本,降低税负压力,促进企业投资和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还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稳定税收收入。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条件1.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

2.转出的进项税额必须是合法、合规的,不得包含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

3.转出的进项税额必须与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自行研制生产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等的用途相符。

4.进项税额转出需办理增值税转出发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操作步骤步骤一:准备材料1.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等相关基本信息。

2.进项税额核算表,包括合法合规的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自行研制生产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等的进项税额明细。

3.转出发票,根据需要办理增值税转出发票,确保准确反映转出的进项税额。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1.根据相关规定,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申请表格。

2.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进项税额以及转出的资产信息等相关内容。

步骤三:提交申请1.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进项税额核算表和转出发票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到地方税务部门。

2.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

步骤四:审核与审批1.地方税务部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核。

2.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符合转出条件的审查。

3.审核合格后,地方税务部门将进行审批,并办理转出手续。

步骤五:税额抵扣1.完成进项税额转出后,转出的税额将作为抵扣项计入企业的下期纳税申报中。

2.在下期纳税申报时,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将转出的进项税额抵扣至应纳税额中。

3.抵扣后的应纳税额将减少,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

上年度进项税转出分录(3篇)

上年度进项税转出分录(3篇)

第1篇一、引言在企业的税务管理中,进项税转出是一个常见的税务处理环节。

所谓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因各种原因需要转出,重新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将详细解析上年度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处理,以帮助企业准确地进行税务核算。

二、进项税转出的原因1.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2.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用途不符合税法规定;3.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间不符合税法规定;4.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比例不符合税法规定;5.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符合税法规定;6. 其他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三、上年度进项税转出分录处理以下以某企业为例,说明上年度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处理。

1.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假设某企业在上年度购进一批原材料,原进项税额为10,000元,实际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00元。

以下是该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贷:原材料 2,0002.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用途不符合税法规定假设某企业在上年度购进一批固定资产,原进项税额为10,000元,但该笔购进不符合税法规定的用途,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以下是该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000贷:固定资产 10,0003.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间不符合税法规定假设某企业在上年度购进一批原材料,原进项税额为10,000元,但该笔购进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时间,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以下是该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000贷:原材料 10,0004.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比例不符合税法规定假设某企业在上年度购进一批原材料,原进项税额为10,000元,但该笔购进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比例,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以下是该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000贷:原材料 10,0005. 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符合税法规定假设某企业在上年度购进一批原材料,原进项税额为10,000元,但该笔购进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的范围

进项税转出的范围

进项税转出的范围
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将其购买的货物或服务发生的增值税税额从应交税额中减除的一种税收政策。

进项税转出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项税转出范围包括企业购买的货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买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等货物,其增值税税额可以转出。

这些货物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转出增值税税额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其竞争力。

进项税转出范围还包括企业购买的服务。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企业购买的各类服务,如运输、仓储、广告、咨询等,其增值税税额也可以转出。

这样可以鼓励企业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进项税转出范围还包括企业自用物品。

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购买的自用物品,如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等,其增值税税额也可以转出。

这样可以鼓励企业更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

进项税转出范围还包括企业进口的货物和服务。

企业进口的货物和服务,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进行进项税转出。

这样可以减轻企业进口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进项税转出的范围涵盖了企业购买的货物、服务和自用物品,以及
进口的货物和服务。

这样的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合理利用进项税转出政策,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

进项税额转出有两种情形:以票抵扣和计算抵扣。

以票抵扣的:例如购买货物取得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计入成本的金额是100万元,这100万元也是计算增值税的依据。

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直接用100×17%即可。

计算抵扣,包括运费和收购农产品。

运费、收购农产品计入成本的是普通发票上的金额×(1-7%)或收购金额×(1-13%),所以在得知成本的情况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还原为普通发票上的金额或收购金额,即成本/(1-7%)×7%或成本/(1-13%)×13%。

如何进入进项税,就如何转出进项税。

您看:农产品是计算抵扣进项税。

原材料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凭支付的金额A直接乘以13%计算出进项税,实际计入农产品成本的是A*87%,因此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先将成本还原成买价,再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数。

比如,购入免税农产品,支付买价100万元,进项税13万元,农产品入账成本87万元。

如果该批农产品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额=87/87%*13%。

原材料,是购入时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及税款来抵扣进项税。

例如,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元,增值税17元。

那么进项税是17元计入成本是100元。

那么,做进项税额转出时,是100*17%=17元。

所以说,运费,是要除以93%来计算进项税转出,而原材料的,直接乘就可以。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你肯定用的上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案例)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案例)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100000* 17% +10000 *11% =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实务中“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一般是被税务部门稽查的原因。

对于税务部门不让抵扣的进项税直接计入相关成本即可,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反分录或红冲,这里小编给大家总结的进项税额转出都是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

01用于免税业务或职工福利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2年5月1日购进一批洗涤剂用于其他商品买赠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款1万,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额0.13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22年7月1日,A公司将所购进的该批洗涤剂由于活动撤销,全部用于职工福利。

解析:用于买赠的商品,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当月认证抵扣是没有问题的。

但日后改变了产品用途,用于职工福利,则需要重新分录,调出进项税额。

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1302管理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应做转出处理。

以下两种情况不转出进项税:1、正常的损耗。

如运输途中损耗、挑拣的损耗、储存中正常的挥发损耗、有一定保质期,但无法销售也没有办法使用的损耗。

都属于正常损耗,正常的损耗都计入当期营业成本、库存成本、生产成本中。

2、非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

如地震、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货物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对应的进项税依然可以抵扣不必转出。

【案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2日采购了一批需加工的货物,价款100万元,运费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格。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项税额转出种情形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包装食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8月其某批次在产品的60%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该批次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成本为10万元,发生运费1万元,已于购进当月认证抵扣。

纳税人在产品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应于发生的当月将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60%=1086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在产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四)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如何处理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其中货物运输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装卸搬运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该纳税人2016年7月缴纳当月电费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抵扣,且该进项税额无法在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间划分。

该纳税人当月取得货物运输收入6万元,装卸搬运服务4万元。

纳税人因兼营简易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所取得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7000÷(1+17%)×40000÷(40000+60000)×17%=68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如何处理答: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职业和婚姻中介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其中婚姻中介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6年5月1日购进复印机一台,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折旧期五年,兼用于上述两项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万元,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12月,该纳税人将上述复印机移送至婚姻中介部门,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应于发生的次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的净值=10000-(10000÷5÷12×6)=9000元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0×17%=153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六)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购进一栋楼用作职工宿舍,购进含税价款为1110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应将相应的增值税额列入进项税额,并于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 11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100000(七)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如何处理答: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租赁办公用房一间,当月预付一年租金126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10月因房屋质量问题停止租赁,收到退回的剩余部分租金63万元,并开具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税务处理:纳税人因销售中止而收到退还的剩余价款,应于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月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30000÷(1+5%)×5%=3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630000贷:长期待摊费用 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八)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规定1.已全额抵扣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何处理答: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释:纳税人原购进货物和服务用于生产经营,且于购进时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完毕,但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在购进后实际领用时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转用在某项不动产在建工程里了,则这部分货物和服务不能再适用当期全额抵扣的办法,而将适用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办法,即第一年只允许抵扣60%。

因此,之前已全额抵扣部分的40%应在转用当期先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再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当期抵扣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例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于2016年5月购进了一批水泥117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购进时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17万元,企业已于当期认证抵扣;2016年6月,该企业实际领用该笔水泥时,没有将该笔水泥用于生产经营,而是改用于企业正在修建的办公楼,则该笔水泥已抵扣的进项税额17万元的40%,即万元,应在所属期6月做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所属期2017年7月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转出至当期进项税额并于当期抵扣。

会计处理如下:2016年6月,将万元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68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002017年7月,可以抵扣万元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68000例2.某一般纳税人企业A于2016年5月与设计公司B签署了106万元的设计协议,并于当期取得了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认证抵扣进项税额6万元;2016年6月,A企业决定由B公司为A公司新建的办公楼提供设计方案,则项设计服务的进项税额6万元的40%,即万元,应在所属期6月做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所属期2017年7月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转出至当期进项税额并于当期抵扣。

会计处理如下:2016年6月,将万元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24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40002017年7月,可以抵扣万元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00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240002.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注释: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是指不动产在建工程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企业在修建不动产在建工程时耗用的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按照不动产分期抵扣的规则正常抵扣进项税,即第一年抵扣60%而剩下40%转入待抵,但因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这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就成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了,所以对于已抵扣的60%的部分应全额做进项税额转出,而40%待抵扣的部分不能再用于抵扣。

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A于2016年5月开始新建办公楼,期间购进了水泥117万元用于建设,并由某建筑设计公司提供办公楼设计服务,金额106万元,该项目交由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金额111万元,上述项目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已于当期认证并分别抵扣了进项税额的60%,即万元、万元和万元,共计万元,剩余的40%,即万元按要求转入待抵扣进项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