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万科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在组织架构方面,万科现阶段采用的是区域中心制的组织架构形式 案例:万通实业
01
案例:华润置地
职能制单项目组织结构
02
案例:万科集团
矩阵制多项目组织结构
03
区域中心制跨区域组织结构
事业部制多项目组织结构
万科采用三级管理体系,从集团、区域中心到地区公司
长三角区域管理中心
成立项目筹备组推动 的策划 开展规划设计工作
进行地区公司经营计划管理 完善项目成本控制、质量控制流程 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建筑商、监理 材料供应等) 提供材料采购平台(a-housing)
组织营销小组在项目前期介入 对营销方案进行评价 完善物业管理流程和制度
建立职能职责体系,配套完善的制度及流程体系
假日风景
上海
城市花园
四季花城
南昌
四季花城
南京
金色家园
珠三角区域管理中心
四季花城
金色家园
深圳
沈阳
长春
金色家园
城市花园
四季花城
成都
武汉
城市花园
四季花城
天津
水晶城
美树丽舍
广州
中山
佛山
城市花园
四季花城
东海岸
温馨家园
花园新城
金色家园
东莞
青青家园
星园
西山庭院
北京
环渤海区域管理中心
金域蓝湾
大连
城市花园
鞍山
城市花园
经营目标:通过对项目开发全过程的经营管理活动获取开发利润 风险控制:项目定位、项目管理 运作方式:计划管理、成本管理、规划设计、营销及客服管理
经营目标:按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以最小成本完成工程建设 风险控制:成本、进度、合同签订 运作方式: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差异管理
中航油案例分析-公司治理

外部治理滞后
❖ 政府监管不到位
内部治理的松懈是中航油的致命之伤,但是外部治理的滞后也促使了 其今天的状况。外部治理是指政府部门、证券市场、社会组织的相关部 门等对公司行为进行外部约束,以使企业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中航 油事件反映出的政府监管及证券监管不到位。 中航油从事的石油期权投机交易,明显违反政府规定。1998年国 务院颁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于申请该项 业务的企业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并且限定获得资格的企业仅能从事与 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有关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禁止场外 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但中航油既炒了期货,又进行了场外交易, 而且期货交易量远远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是明显的投机交易,而非套 期保值。中航油是国有境外上市企业,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理 应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中航油事件的发生,从~个侧面 说明,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到位。
200万桶石油, 开始期权交易
主要内容
1
中航油事件回顾
2
中航油的公司治理缺陷
3
从“中航油”事件看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4
国有企业治理的相关对策
内部治理机制松懈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1,2

2006404030 丁纲意 2006404031 邱达超 2006404032 陈明春公司治理案例分析一:安然事件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的几点启示安然事件使我们看到,不论多么有实力的公司,一旦缺乏有效的治理机制,最终将葬送企业的发展前程,给社会造成巨大损失。
安然公司破产并非偶然,其公司治理外部和内部机制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暴露出美国在公司制度建设,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模式以及会计准则制订效率和模式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一、安然事件暴露出美国公司治理中的缺陷公司造假不仅危害投资者利益,还严重是投资者信心。
安然事件反映的问题有制度方面因素,但更多的是执行方面因素,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缺陷为:1. 独立董事不“独立”、不“懂事”。
美国的公司治理秉承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这一基本模式,实行单一董事制,把执行经营职能的董事和执行监督职能的董事组合在一个董事会中,不设监事会。
为了防止股东大会成了“鼓掌大会”,美国十分注重独立董事制,并要求独立董事主导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工作。
然而安然事件却表明,独立董事行同虚设! 安然公司17 名董事会成员中,有15 名为独立董事,并且都是社会各界的知名人物,就是这些德高望众的人,要么正与安然进行交易,要么供职于安然支持的非赢利性机构,对安然的种种劣迹孰视无睹,根本没有为安然公司的股东把好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关。
2. 股票期权计划并不完美。
股票期权指公司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授予其高层管理人员在某一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价格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可将公司经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鼓励经理人员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不是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从而有助于克服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经理人员的行为短期化倾向,使经理人员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最终使公司经营效率和利润获得大幅度提高。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组织结构、权责关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以及公司内部和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不良的公司治理则可能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风险增加甚至破产。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分析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影响。
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财务造假问题,导致公司股价暴跌,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这一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公司治理的深刻反思。
首先,公司内部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成为了造假事件的导火索。
公司高管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了大量负面信息,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不力,导致了造假行为的长期存在。
这说明公司治理结构薄弱,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约束和监督,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空间。
其次,公司治理问题也暴露了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紊乱。
在这一事件中,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受到了侵害,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无法有效地行使股东权利。
这说明公司治理不仅仅是内部管理的问题,还涉及到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最后,这一案例也凸显了公司治理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
公司治理不仅仅是对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更是对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塑造。
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建立起企业稳健、透明、高效的经营机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治理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公司内部管理、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只有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合作,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希望各企业能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重视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治理_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我国电子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18年,A公司因公司治理问题被媒体曝光,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A公司为例,分析公司治理法律案例,探讨公司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二、案例描述1. 案件起因2018年,A公司因涉嫌虚报研发费用、违规关联交易等问题被媒体曝光。
随后,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发现A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内部控制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高管薪酬过高等。
2. 案件过程(1)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在案件曝光后,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介入调查,对A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A公司回应。
A公司发布声明,承认存在公司治理问题,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采取措施整改。
(3)监管部门处罚。
经调查,监管部门对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上市等。
(4)法律诉讼。
部分股东因对公司治理不满,将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公司治理问题(1)内部控制不完善。
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漏洞,导致内部管理混乱,为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信息披露不透明。
A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导致投资者难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3)高管薪酬过高。
A公司高管薪酬过高,与公司业绩不成正比,引发股东不满。
2. 法律风险(1)违规关联交易。
A公司涉嫌违规关联交易,可能触犯《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信息披露违规。
A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可能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3)高管薪酬问题。
A公司高管薪酬过高,可能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四、案例分析结论1. A公司案例表明,公司治理问题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风险,损害公司形象和股东利益。
2. 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高管薪酬,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公司治理国美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国美案例分析国美作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的代表性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问题。
本文将对国美公司治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国美公司治理问题1、股权激励方案不当股权激励是提高员工工作动力和凝聚力的一种手段。
然而,国美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国美推行股权激励的部门只有主营业务团队,对其他重要部门和核心员工没有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了员工较大的财富差距和心理落差。
其次,国美采用的是“二元激励”方案,即员工只有达到一定的考核分数才能获得期权,这种方案容易造成员工互相攀比,掺杂着恶意竞争的成分,并不利于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发展。
2、公司股票质押危机2008年,国美股票遭遇大规模抛售,致使掌握国美控制权的黄光裕先生被强行收押,国美一度陷入股权纠纷和公司经营的低谷。
股票质押往往被视为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但其风险性高且难以控制,很容易触发金融风险。
因此,企业在股票质押时应当审慎把握抵押物的价值,避免止损出现,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以保证企业正常经营。
3、治理结构不稳定国美的治理结构不稳定,领导层频繁更迭,缺乏统一的决策体系。
在2009年,国美发生了一次股东大会的权力争夺战,导致企业的股权和管理结构发生大的变化。
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资源和资产很难得到合理配置和管理,也很难制定长期发展计划和实施战略性转型。
二、解决方案针对国美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问题,应实行全员制股权激励方案,使得所有的员工都能够获得相应的股份,同时制定激励标准公平公正,让股权激励成为一项普惠措施,帮助企业稳固员工基础,提升工作积极性。
2、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一是加强董事会的角色,规范决策程序,防止现实控制人单方面作出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
二是构建长期稳定的监事会和股东会,规范对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管和决策权力的分配,保障各方利益。
三是深化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的标准及规程,并加强外部的合规及风控监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形象。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公司治理是指组织内部的权力分配、监督和决策等方式和机制。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以华为公司为例,分析其公司治理的情况。
华为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领先的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
华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有着明确的目标和架构。
首先,华为公司实行董事会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监督管理层和决策重大事项等。
董事会由公司的创始人任正非担任董事长,其他高管和外部独立董事组成。
华为公司还设立了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行为。
这两个机构共同构成了华为公司的双重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
华为公司实行的公司治理原则包括,透明和及时披露公司信息、保护股东权益、明确的权力和责任分配、有限责任制、独立董事的设置等。
华为公司董事会不仅有公司内部高管,还有来自全球的独立董事,充分保证了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华为公司还非常注重公司治理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公司建立了内部诚信与合规体系,确保员工和公司行为遵循道德和法律规范。
公司还注重对高管的选拔和培养,建立了完备的绩效评估和激励制度。
此外,华为公司还建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参与公司治理和分享公司业绩的增长。
华为公司的良好公司治理得到了国内外业界的肯定。
公司连续多年入选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指数和财富全球500强,并获得了来自全球各地的多个公司治理奖项。
然而,尽管华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公司治理结构中独立董事的比例相对较低,可能导致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功能不够充分。
其次,华为公司是一家家族企业,公司控制权主要集中在创始人身上,这可能导致公司决策集中化和权力滥用的风险。
另外,华为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业务存在一定的政治和法律风险,公司需要加强对这些风险的管控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华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秉持着透明、公正和规范的原则来运营公司,实行双重治理结构和一系列的制度机制,以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成立之初,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各自持有公司33.33%的股份。
张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四担任副总经理,王五担任财务总监。
公司运营初期,业务发展迅速,但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公司陷入困境,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2010年,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引入了新股东赵六,赵六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持有公司20%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随后,公司进行了股权结构调整,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将各自持有的股份稀释至25%,赵六持股20%,另有35%的股份由公司管理层和员工持有。
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对公司发展方向和决策存在分歧,与赵六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日益紧张。
2013年,张三、李四、王五三人联名向赵六提出股权转让请求,要求其收购三人持有的股份,但赵六拒绝。
随后,双方矛盾激化,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是否有权要求赵六收购其持有的股份?2. 股东之间的矛盾是否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3. 如何解决公司治理僵局,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案件分析1. 关于张三、李四、王五三人是否有权要求赵六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本案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赵六。
然而,赵六作为新股东,其加入公司时并未承诺收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的股份。
因此,张三、李四、王五三人要求赵六收购其持有的股份,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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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班级信计1202班姓名杜帅学号201253100226成绩《公司治理》案例分析一、前言近几年,被称为“年报补丁”的财务重述现象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许多学者认为财务重述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公司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财务重述作为一种盈余管理,甚至是操纵利润的手段。
有鉴于此,本文以华锐风电自曝会计差错事件为研究对象,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华锐风电的财务重述问题,深入研究了影响财务重述发生的公司部治理缺陷,以期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加强政府机构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华锐风电财务重述案例华锐风电公司是风电领域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6年成立,2011 年1月成功上市。
以90元超高价发行的华锐风电一上市就被二级市场投资者抛弃,开盘即跌破发行价,随后一直下跌。
当年的风电行业冠军,如今却迅速衰落、面临退市风险。
2013 年3月6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
从披露的差异比例来看,净利润差异比例已经达到了-21.70%,也就是说,由于“会计差错”,该公司2011 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数据虚增了1.68 亿元。
而对于此次会计差错,公司将其归咎于2011 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2011 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应调减公司2011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929 026 312.10 元、营业成本657 113039.56 元及净利润176 923 453.26 元,同时对公司2011 年度其他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2013 年5 月29 日,华锐风电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根据公司自查和媒体曝光,华锐公司主要存在虚报收入、虚增利润的问题。
华锐风电的收入确认需要同时满足签订销售合同、签署设备验收手续、完成吊装并取得双方认可这三个条件。
相比前两个确认条件,完成吊装是完成难度最低的条件。
而事实上,华锐风电的部分生产人员进行了虚假的出库、入库操作,部分客服人员提供了虚假的吊装报告,部分财务人员依据虚假报告进行了账务处理,使得部分项目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确认了收入。
三、基于公司治理角度的华锐风电财务重述的分析1. 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公司核心,对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由于董事会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导致董事会的监督职能流于形式,使得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部控制出现问题,最终造成财务重述的产生。
华锐风电于2006 年成立,俊良任董事长兼总裁。
公司2008-2010 年净利润分别为6.3 亿元、18.9 亿元和28.5 亿元。
随着企业迅速做大,极度自信的俊良在公司专权,甚至被称为搞专制的铁血君王。
俊良不但主导了公司的重大决策,也一手操控了公司的管理高层。
俊良是华锐风电的创始人,曾经担任重工起重院长的职务。
华锐风电的高管多为俊良旧部,副总经理征奇、副总裁金宝年都出自重工起重,副总裁于建军来自成套,并且大多数部门经理也都来自于重工。
俊良的强势,使得其个人意志能够迅速在整个公司贯彻,个人意志成为整个公司的意志,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华锐风电的决策程序。
孰料2011 年风电行业产能过剩、效益下降,而俊良仍然执迷于数量和规模的扩。
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使得俊良的错误决策没能及时得到纠正,华锐风电仍旧继续扩大员工、基地规模,大力投入海上风电和海外市场,从而加剧了公司本就过高的存货和应付账款。
没有及时遏制这种盲目扩最终给华锐风电造成了严重影响:2011 年华锐风电市场份额降至全国第二,2012 年成第三;2012 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57.73%,亏损5.83 亿元,至2013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55.02%,至13.88 亿元,净亏4.58 亿元。
俊良的专权无疑暴露出华锐风电的公司治理,特别是权力制衡机制、决策机制存在重大问题,这为独头式经营创造了空间。
作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的董事会,没有严格履行科学决策、财务监督和风险预防的职责,最终酿成大患。
2. 股权结构适度的股权集中能促使公司大股东监督管理者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抑制管理层操纵盈余等违规行为。
然而机构投资者有较多股权却可能对财务重述产生负面影响。
基于战略同盟假说,机构投资者和所有者发现合作会带来好处,但这种合作会减少有效监督,产生免费搭车问题,因此会导致会计信息质量降低。
早在2010年,华锐风电上市前夕,公司就曾因“无实际控制人”的分散股权状态被证监会取消华锐风电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这一股权结构正是为了体现“制衡机制”:作为发起人之一的重工占30%股权,使公司能够以“国企控股”的面目出现在市场上;同时另外四家出资方分别持股17.5%,这意味着任意两家出资方的“结盟”都能形成对国企股东的有效制衡。
其后公司股权虽然经历一些变化,但一直呈现相对分散的结构。
客观地说,俊良确实没有独揽大权的股权基础,就董事会层面来看,他所占席位同样也是少数。
公司2011年的招股说明书披露,俊良方占1个董事席位、重工有2 个、新天域1 个、汇通丰达1 个、中恒富通1 个,另外的三个投资机构各提名1个独立董事。
然而,凭借创始人强大的掌控力,这些私募股权投资者(PE)由于急于套现的过重赌性,反而甘心众星捧月,搭起了便车。
在PE 过多、投资项目少的背景下,一些PE 只顾着投资项目,一旦所投公司IPO 后,PE 尽快套现走人的动机愈发强烈,根本无暇顾及公司治理。
对于华锐风电而言,在风电市场突然萎缩的环境下,PE 的目标在于尽快退出,他们把管理权委托给创始人,放弃参与公司治理。
然而,对企业而言,PE 带来的附加值包括公司治理方面的完善可能比单纯的钱更重要。
3. 部控制部控制有效性是保证公司财务信息正确可靠的重要前提,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更容易发生财务重述,因此有效的部控制对避免财务重述的发生具有积极作用。
在公司组织架构上,华锐风电董事会下设控委员会,然而控规实施工作则由总裁负责。
在身兼董事长和总裁双职的俊良的把控下,控委员会与监事会形同虚设。
长期以来俊良在华锐风电的独裁专权,使公司正逐渐丧失了、平等的文化氛围。
在控制活动方面,华锐风电没有贯彻执行控规,没有对公司部可能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华锐风电的部分生产人员进行了虚假的出库、入库操作,部分客服人员提供了虚假的吊装报告,部分财务人员依据虚假报告进行了账务处理。
这充分暴露出公司没有有效执行控制活动和部监督,使得高管能够利用会计舞弊来虚构利润,最终导致财务重述的发生。
其实,公司在上市之初,就初步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的部控制制度。
但上述会计差错事项,显示出公司在控制度的执行方面仍存在不足,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监督。
4. 高管变更由于公司董事会和外部经理人市场都会对财务重述公司的高管实施惩罚,因此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更容易频繁的更换高管。
2013年3月7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公告后,公司董事长俊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除公司董事以外的兼任的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有“中国股市第一人”之称的尉文渊担任公司董事长。
然而尉文渊上任仅2 个月就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长、代理总裁等一切职务。
同年9月6日,上交所对俊良进行公开谴责,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随后,公司于9月29 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裁乐成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这家风电巨头再度出现了高管离职事件。
管理层变更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惩罚劣质经理人,而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部监督和激励机制,减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和自利行为,而这也正是华锐风电治理结构应该改进的地方。
四、完善华锐风电公司治理的建议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改革现有由机构投资者提名独立董事的制度。
同时要切实落实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的监督责任,保证监事会能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公司高管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
2. 改革“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不能一味地追求股权制衡,应当提倡合理制衡,在股权制衡和“一股独大”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点,规大股东对控制性股东的制衡行为。
同时,公司创始人、董事会要尊重契约精神,积极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用契约实现的治理结构。
3.提高审计信息质量投资者、债权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他们获取公司信息的方式主要是依赖外部审计。
因此,外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足够的谨慎性和独立性,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尽可能发现其中的会计差错,提高审计信息的质量,保障财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从而减少财务重述现象的发生。
4.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在如今的信息社会中,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使得舆论的监督作用越来越重要,当初的“银广夏”事件就是由新闻媒体揭露出来的,并且一旦某公司财务重述,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会使该公司形象大为受损,使得该公司的股票大幅下降,降低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严重地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所以可以通过这种威慑作用,让企业自觉减少财务重述。
5.完善会计约束机制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现象比例如此之高,表明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存在着漏洞和薄弱之处,因此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于不确定的容也要规定一个数值围,以减少主观判断的差异,比如进一步明确“重大会计差错”的金额或标准等,进而减少上市公司的操纵空间,减少财务重述现象的发生。
五、案例分析总结财务重述制度在现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不可否认,完善的财务重述制度在遏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等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已经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上得到了验证。
所以,我国各市场主体都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上市公司自身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要提高审计信息质量;广大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务重述制度,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