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弥河水务公司财务的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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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WORD7页)

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WORD7页)

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规范本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财务职能作用,维护财经经律,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保护全体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结合了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

第三条公司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公司财务人员依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日常的财务管理活动,实行财务监督。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工作由财务总监实行统一管理,财务总监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部门财务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的提名、考察。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第六条公司设立财务部、审计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

财务部门的职能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3.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4.负责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出具财务分析报告;5.负责公司财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6.负责向公司领导、上级单位报告财务运行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7.负责监督公司资金使用,分析考核财务成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8.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9.负责领导、监控、稽核下属各参股、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的财务人员有如下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要求各业务部门和经办人员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单证和实物证据;2. 有权参与购、销、租赁等各类业务合同、协议的签订以及经营业务流程制定和执行并提出意见;3. 有权利和责任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及时向公司做出汇报;4. 有权利和责任拒绝执行任何违法违规或不符合规章制度的指令和要求,并及时向公司做出汇报;5. 有义务和责任向公司领导及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各项报表及信息;6. 有义务及时、无误的做好本职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内部财务审计等;7. 有义务为发展公司经济、提高效率提出意见和措施;8. 有义务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强自律。

水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编制与执行、税务筹划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4. 负责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5. 负责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6. 负责税务筹划,合理规避税务风险;7. 负责与银行、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2. 合理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资金管理。

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筹集:通过内部筹集、外部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2. 资金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支付资金;3. 资金结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资金结算;4. 资金监督: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八条公司成本控制遵循以下原则:1. 目标成本原则:以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控制成本;2. 全面控制原则:对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成本进行全面控制;3. 事前控制原则:在成本发生前进行控制,避免成本超支。

第九条公司成本控制包括以下内容:1. 成本核算:准确核算各项成本,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2. 成本分析:分析成本构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3. 成本考核:对各部门、各岗位的成本控制情况进行考核;4. 成本改进:根据成本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措施,降低成本。

水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水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4. 风险控制原则: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1. 财务部长:a.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b. 组织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c. 审批财务预算、决算;d. 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2. 财务副部长:a. 协助财务部长开展工作;b. 负责具体财务业务的处理;c. 指导和监督基层财务人员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信息。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财务预算是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由财务部负责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集编制依据;2. 编制预算草案;3. 审核预算草案;4. 提交公司审批;5. 执行预算;6.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经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2.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3. 流程原则: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支付程序。

第十条公司资金收支实行集中管理,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一条资金支付程序如下:1. 提出支付申请;2. 财务部审核;3. 领导审批;4. 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二条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水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水务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编制、执行公司财务预算;(三)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四)管理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五)负责税务申报、税务筹划等工作;(六)协助公司各部门开展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秩序。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资金运作;(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三)流动性原则:保持适当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第七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资金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确保账户安全;(三)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等资金,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四)制定资金调拨计划,合理调配资金;(五)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防范资金风险。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表第八条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二)持续经营原则:假定公司持续经营,进行会计处理;(三)历史成本原则: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资产计价的基础;(四)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予以充分估计。

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坚持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合法合规。

第三条水公司财务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条水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公司治理法规章程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条水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推行科学决策、合理财务规划、审慎支出。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六条水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对公司财务收支的监督与管理。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治理法规章程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财务监督机制。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保持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业务情况,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指导公司决策。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水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水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公司经营计划。

第十二条水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调度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水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险损失。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四条水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水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会计凭证和账簿,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七条水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发布,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水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不得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水务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水务财务管理制度是指用于规范水务行业内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水务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水务单位的财务安全和合法性,优化财务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提高水务单位的财务效率和效益。

二、财务管理目标1. 保证水务单位财务安全和合法性;2. 优化财务资源的配置和使用;3. 提高水务单位的财务效率和效益。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主管部门负责水务单位的全面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制度和规定,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财务工作;2. 水务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财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维护水务单位的财务安全和合法性;3. 财务主管部门管理者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 水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的管控程序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财务收支管理;(2) 财务收支凭证应当清晰、完整、真实,严禁伪造、涂改、篡改;(3) 财务收支管理应当遵循收支两条线,审批和核销的程序要求,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财务报表管理制度(1) 水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和公布财务报表,全面反映水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及时,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公布或泄露;(3) 财务报表管理应当遵循会计核算、审计和监督的程序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资产管理制度(1) 水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登记、盘点、清查和保管工作;(2) 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保值增值、节约利用的原则,合理配置和使用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3) 资产管理应当遵循有权、有责、有记录、有查的原则,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4. 税收管理制度(1) 水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合理计算、申报和缴纳相关税收,不得逃避、拖欠或违法逃税;(2) 税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纳税、规范递交、及时缴纳的原则,确保水务单位的税收合法性和及时性;(3) 税收管理应当遵循财务收支一体化、内控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税收的管理和监督。

水务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行业财务管理制度一、前言水务行业是国家的基础设施之一,对于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财务管理是水务企业的基本管理之一,为了加强水务行业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本文档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范围水务行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范围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分析等。

2.1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水务行业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利润等方面。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做到科学、合规、精细。

2.2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水务行业企业的重要管理工作,包括年度预算和各项支出预算管理。

企业实行预算科目目标管理,按照科学合理、严谨审慎、部门分解、控制总量、动态调整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和各项支出预算,科学调控企业财务支出,确保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3 资产管理资产是水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方面。

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产保护和管理。

2.4 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是水务行业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包括投资计划、投资决策、投资监管等方面。

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制定投资计划,科学决策,加强监管,确保投资效益。

2.5 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是水务行业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可以通过对财务数据和指标的综合分析,为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企业应该按照财务分析的要求,做好各项财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控和预警。

三、财务制度3.1 会计制度(1)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做到科学、合规、精细。

(2)会计政策制度制定会计政策,加强对财务数据的领会和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水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水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水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水务部门的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收支合理,资产安全有保障,同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为水务部门的发展提供财务支持与保障。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要素1.预算编制水务部门每年必须制定阶段性的预算计划,以合理的方式分配各项经费用,避免浪费和过度的支出。

预算编制应当按照管理规范,分清各项收支,包括日常活动费用、设备维护费用、人工费用等。

2.会计核算水务部门应了解管辖范围内河流、湖泊、水源地的情况,按照规范科目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账目记录真实可靠。

同时,财务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凭证的记录、装订和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审计监督部门的财务领导或其他有关人士应该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全面细致地审核核实账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有疑点或异常的记录进行查找,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置。

4.财务报告水务部门应定期出具财务报告,阐明部门财务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官方报表必须得到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以充分保证其真实性及可靠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预算编制与控制(1)根据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预算。

(2)针对给定的预算进行及时监控和管理,避免超支现象出现。

(3)财务部门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收支管理(1)建立收入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财务规范,保证各项收入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2)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公司应当坚持以经济合理为前提,避免过多浪费和不必要的消费。

(3)专门的预算管理和执行人员应当建立较完善的收支管理流程和制度并执行。

3.合同管理制度(1)按照公司及国家财务管理规范,在财务决策和合同签署等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参与到相应的工作中,包括财务审核、授权和付款等环节。

(2)合同到期前,应及时跟进和审核,确保合同中约定的费用项得到妥善保障。

四、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执行必须按照核定的规定和标准进行,部门的领导及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做到内外部财务管理规范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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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弥河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核算的原则,董事长对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负总责。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三条公司设立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副经理(以下简称财务经理)一名,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财务经理的主要职责如下: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财务会计报告等。

同时制定落实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并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3.负责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6.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7.监督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不讲求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的事项;8.对公司会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9.负责搞好公司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

财务部是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执行部门,除负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外,还应对各部门的收支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设部长一人,在财务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财务部长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财务部的日常工作,带领会计人员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工作;2.制订财务计划,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会计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4.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六条财会人员应当认真遵守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八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应当制止或者纠正,并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制止或者纠正无效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九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得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详细说明所经管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款项、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清册应当编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应当根据移交清册载明的内容逐项点收。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长负责监交;财务部长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

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科目设置及会计报表第十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经济交易、事项,并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第十一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记载,并使用碳素笔书写。

会计核算形式采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使用通用记账凭证。

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以及各有关明细账。

每月最后一天使用“T”形账户汇总当月编制的记账凭证,填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登记总账。

日记账、明细账采用逐笔登记的方法。

第十三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非经董事会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章资本、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

具体如下: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实际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2.以实物资产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3.投资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书,在公司成立后,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资时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收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即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十八条财务部要加强对公司各项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运用、防止损失、杜绝浪费,着重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使用、核算。

第十九条银行账户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银行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预留银行印鉴必须交由不同的人员保管,即:财务公章由出纳人员保管,法人代表名章和财务部长名章由本人各自保管。

印鉴保管人员因故临时离职时应当委托他人代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空白票据和印鉴也必须由不同的人员分别管理。

第二十一条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逐笔登记,不得多笔汇总登记,也不得以收顶支记账。

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现。

银行存款应至少每月与开户银行核对一次,对于未达账项应由会计人员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二十二条会计人员办理款项付出业务,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付款审批权限如下:1、付款金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财务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2、付款金额在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3、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批准,由总经理代行签字;4、付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由董事长代行签字;同一付款项目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得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第二十三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不得提前或延迟,也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得变更收款单位(人)名称。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回笼情况跟踪制度。

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财务部必须逐项跟踪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总经理和各副经理。

对到期的应收、预付款项,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禁止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二十六条所有资金往来,必须以合法凭证为依据,做到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方能办理。

第二十七条会计人员应当每月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两次,保证账款相符。

现金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二十八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在专设的支票登记簿上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管理权限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的支票均应必须妥善保管。

空白支票严禁在使用前预先盖章。

出纳人员应当及时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第二十九条支票领取人应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未及时报帐者会计人员应当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第三十条职工因公借款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借款审批单”,并须经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款。

职员出差归来或者其他使用现金业务发生后三日内持有关单据报销、还款。

非因特殊情况超期未报销也未还款的,按每日5%计算利息并从当事人工资中扣收。

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三十一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五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复印机、电传机等);运输工具;其他设备。

第三十二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20年;2.机器设备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统一定为5%。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及停提,均从固定资产增减的下个月份开始。

第三十三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必须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三十五条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首先立项、编制预算,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六章存货第三十六条存货保管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和保管规范,办理存货收发必须开具规范的出、入库凭证,并于业务发生后两日内送交会计人员。

仓库保管人员应当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每月向财务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并与财务部搞好对账工作。

第三十七条存货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月末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

第三十八条单位价值在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用具、物品等,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财务部应按使用部门或人员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购买低值易耗品,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单次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的,原则上实行招标采购。

使用部门或人员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当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由仓库留存;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

领用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当由使用部门或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

丢失、损坏低值易耗品的,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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