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学习新律师法心得体会

浅谈学习新律师法心得体会
浅谈学习新律师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律师法》心得体会

赵颖萍

新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了,《律师法》在1996年通过并实施后,历经2001年和2007年两次修改。这次修订,硕果累累。为适应新时期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新律师法对原律师法作了较大的调整,进行了大量的补充和修改。比较而言,新法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新律师法的进步与发展

1、律师权利的扩充

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往往被当作国家民主与法治总体水准的一种标志。新法规定律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使者”,这给我们力量,使我们律师职业变得无比光荣和崇高。新律师法增加了律师的权力。“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是中国律师在执业中长期存在的难题。新修改的律师法专门列出一章,对律师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修改的律师法特别强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使“会见权”具有了更加实在的内容。

为了更好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利,新律师法也明确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以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在保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方面,针对原来律师调查取证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但在实践中基本无人同意的实际情况,

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也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有关情况。

此外,新修改的律师法还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对律师在法庭上的代理或辩护的免责规定,对律师正常开展工作非常重要。

2、个人能够设立律师事务所

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了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具备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资产等条件外,还规定了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律师也是一个服务行业,市场经济内在的需求促使律师发展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市场竞争的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对律师的要求。一个方面是放开,另外一方面加强政府的监管,同时通过多元化的服务,通过市场体制,通过竞争来提升律师服务的品牌和意识。

二、新律师法不足之处

1、新律师法没有规定律师在场权和解答权,这是新律师法的最大不足之处。

新律师法仍未能突破原有规定,规定律师在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前提供法律服务。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无论是大陆法律法

系的德、日等国家,还是欧美法系的英、美等国家都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前,律师的在场劝和解答权。这是为了防止作为公权力的侦查机关滥用私刑以获得口供,也是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程序规定,同时也是制约权力机关的有利武器。如此重要的程序规定在新律师法仍没有获得突破,不禁让我们感到些许遗憾。

2、没有规定律师证言特免权

律师证言特免权是指在诉讼中,即使律师符合证人的一切要件,知道当事人有罪或对其不利的证据,仍然能够拒绝作证,但拒绝作证的范围只能是因其提供法律服务从当事人处知悉的当事人的不公开信息。

新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律师法律方面并不缺少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但实践中律师常因不作证而被刑法310条款追诉。如果律师了解了当事人有关未被追诉机关知悉的犯罪情况,拒绝作证属于犯罪行为。

律师工作的性质具有附属性,律师的权利源于当事人的权利,而当事人没有自证有罪的义务。由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当事人为当局者,容易执迷;同时他们又需要获得专业人员的帮助。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必须的。律师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必须建立在当事人与律师充分信任,并对有关事实充分公开的基础上进

行。如果律师对于当事人的状况不能充分的了解,律师就不可能有效履行律师职责。所以对于律师来说,充分的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也是必须的。但是当事人不能确信证律师不会被强迫在法庭上证明自己有罪,则当事人就不会向律师充分披露当事人的秘密及有关信息。为了保证当事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的实现,也为了保证律师能够充分的履行职权,为此西方律师法多规定了律师的证言特免权。

我国应多借鉴英美法系的一些做法,应在立法上确立律师证言特免权。

总而言之,新律师法在处理规范和管理,保障和促进方面都规定的比较科学,是一部意义重大的好法。律师执业权力是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延伸,维护律师执业权力从严格意义而言是为了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讲,新律师法也是一部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但是新律师法有一些不足也不应该回避,应积极的补救。

律师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学习心得体会 山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李x'x 律师,作为维护社会主体合法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之一,多为人们所敬慕。但近几年来,随着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律师行业的竞争也随之加剧。随之而来的不正当竞争及其他不规范执业行为也多有显现。通过本次会议的学习,深刻认识到执业过程中严格及规范执业的重要性,现将本次会议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作为一名法律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律师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做虚假承诺。 对于会议中提到的违规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律师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律师素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能否认,在竞争充斥各个领域的今天,律师行业要想展露头角是需要专业精神和发展策略的,但是为了提高知名度、提高业务量做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等不正当、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便随之出现,引发群体事件的出现便不足为奇了。实事求是地分析案情,为他人的合法权益服务,规范执业,坚持原则,是一名合格律师的基本要求,这些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应该坚持的横梗不变的准则。 二、律师应勤勉尽责、诚实信用、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律师,我们整日奋战在纷争之中,既有承受常人不能受之煎熬、压力和精神困苦,又要要做到信念坚定,忠于法律,依法履行辩护代理;既要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才能,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要恪守诚实信用,严格执业纪律,做到珍惜和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律师是一个特殊职业,是一个对职业有特殊要求的职业,坚持、努力、尽职尽责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三、律师应当忠于律师事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自觉维护律师的名誉。 通过本次学习,深刻认识到了依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对执业律师的诚信教育和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应该时刻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注重到作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律师的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时刻以律师行业的相关准则来约束自己,走好执业生涯中的每一步。

环保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

环保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 环保法学习心得体会(1) 环境保护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包括保护自然环境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这就是说,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坏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多年的实践证明,人类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必须同时注意自然界的报复,注意发展生产给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所带来的影响,而不能超过某一个限度。环境保护工作就是要明确提出这一限度,通过宣传使大家认识这一限度,以政策、法律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并尽力实施这些规定,否则人类的生存环境就会遭到破坏。 环境污染的远期影响,是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不只是致癌,而且可能通过胎盘危及胎儿,以及引起遗传变异,染色体畸变和遗传基因退化。这不只是第二代、第三代的问题,严重时可能使人类的质量退化,贻害子孙后代,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非认真解决不可。例如,有的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由于大气污染使冬季人的死亡率显然增加(呼吸系统疾病)。据57个城市统计飘尘都超标,超标三倍以上的有28个;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已达1500万吨。从水体来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已成为大城市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加之有些地方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已成为影响生产发

展的严重问题。此外,噪声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也很严重。如湖北江汉湖群,素有千湖之称,现在湖群已由原来的1000多个减少到300多个。长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坏,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冲入长江的泥沙达6亿多吨。 实践还证明,生产建设和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是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失调,花几年功夫可以调整过来。而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没有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是难以调整过来的。这样来分析问题,才能更深刻地认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 因此,一切环境保护工作者、生产部门的领导者和广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都要既有生产观点,又要深刻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搞好环境保护,保护环境也要促进生产发展,作到环境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为人民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环保法学习心得体会(2)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强烈的底线思维,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之中,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大亮点,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但从法律制度上确保了生态保护红线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地,也使得这条生态保护高压线变得更有威慑力。 其中大量内容涉及到企业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农业的

培训学习心得体会通用版-范文

培训学习心得体会通用版 培训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信息传递、信念传递、管理训诫行为。 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一、机会难得,学习气氛浓厚。 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们都很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由教育工作者到学生的角色转换,认真、虚心、诚恳地接受培训,态度端正、学习专注,从XX局,XX局领导到学校校长都能专心致志,全神贯注,认真的聆听和记录,及时完成作业,如饥似渴地接受着新鲜的理念。大家都觉得机会是如此的难得,学习气氛十分浓厚,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 二、异彩纷呈,讲座全面系统。 专家、教授的讲座就象是一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各位专家、教授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经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深入浅出,可谓是异彩纷呈。刘华蓉教授报告:教育管理中的危机和舆论应对和李雯教授的“学校安全工作理论、政策与实践”,对指导实际工作有较大帮助,使我们不仅了解了全国学校安全的现状,也对如何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有了新的思路。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和应对各种媒体,理解什么叫“媒治”。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需要脚踏实地,持之以恒,不能心存侥幸。余祖光副所长的讲座,使我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影

响因素及改革走向有了新的认识,理解了什么叫“工业文化缺失”。聆听了孙霄兵副部长对《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的解读,明白了基础教育改革的重点,知道了做为一个人才,不只要懂外语,更要懂国际规则、懂中国国情。 三、学无止境,更新学习观念。 听专家、教授们滔滔不绝、挥洒自如的讲座,心中十分佩服他们的口才,佩服他们的自信,佩服他们的敏锐,佩服他们知识的渊博。想想如此才气从何而来?所有人都是走着同一条道,那就是不断的读书学习,关注专业知识,关注国家大事,日复一日,永无止境。就像听课时孙部长说过的一句话:“人生是一个长跑,要一直坚持下去。”学习也是如此,要让读书学习已像吃饭睡觉一样,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我虽然不能教育教学的专家,但我可以从现在起就行动起来,像专家一样投入到读书学习的活动中去,让读书学习也成为我生命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照自己的工作实际,将所学知识为我所用。 培训学习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我知道有更重的学习和工作任务在后面。思想在我们的头脑中,工作在我们的手中,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让我们借市XX 局,XX局开展“学习工程”的东风,重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为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努力学习,为培养出更多创新人才努力工作。 人要走进知识宝库,是一辈子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省、市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前期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实践,特别是近来认真学习了《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总结如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心态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品格。 当今时代发展大趋势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化、复杂化,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预备队和接班人的一员怎样才能够在竞争中立 于不败之地,怎样才能在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我认为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保持做人的低姿态,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是注意工作细节。当然最需要强调的是做人一定要谦虚,做律师更要谦虚。我们要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我认为还要强调一下学习心态反映了一名律师的修养境界,影响了一名律师的发展空间。做律师前一定得注意要生存、要发展、要进步,就要有好的心态。而一名律师好的心态主要包括付出的心态、坚持的心态、合作的心态、感恩的心态、谦虚的心态等。

二、我认为一名律师要有一个人生职业规划,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 目前来说,做律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这一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最近几年我国律师在数量上的增长。目前流行所谓“二八律”,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服务市场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手中。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服务市场由近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竞争。这一局面,造成新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生存危机。我认为老律师,就应为新律师指导职业规划,否则他们将来做律师只能处处被动、步步艰难。同样,老律师们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不提高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照样会被无情的竞争刷新和淘汰。在战争中的战略战术的运用同样也常常适用于律师与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只有竞争才能沙里淘金,才能更好的激励律师提高自身素质,以服务于当事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要想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批判和检讨“单纯军事观点”的观念和做法,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但要学会办案,也要多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公益活动,适当地在相关媒体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栏目中展现自我风采。不要把自己变成单纯的“办案机器”,要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注重律师办案的社会效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要积极为其提供帮助;要做到外圆内方,坚守律师执业道德的底线,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今后的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

新环境保护法心得体会

新环境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心得体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心得体会 江口县怒溪镇坪所小学李世亮 我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对环保管理思路更加清晰,系统化。对我的管理起到不小的推进作用,让我受益匪浅。在学习的结束后也让我切实感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每年国家对环境排放标准的修订,体现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及重视程度。以前听说环保就是不冒烟、不扬尘,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明白了保护环境还需要有体系的支持才能动员、合理、持久的延续下去。在学习中我了解了我国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构成: (一)《宪法》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环境保护法律:1、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3、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4、环境保护相关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政府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六)环境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七)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 法律法规标准只是一个标准和依据,日常管理中还应各种制度,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让环保工作持续改进。通过学习我在今后的车间环保管理中具体措施如下: (1)制定法规和严格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评价制度、检查 制度等有效制度。 (2)降低燃料对空气的污染。首先要控制硫及害物质含量的烟气,采取稀释、喷雾等处理方法降低烟尘的有害物质含量;其次,要改进工艺方法,通过改进铁口炮泥质量,减少高炉炉况的变化,以“稳”为基础的操作管理思路,减少烟气意外超标排放;其三,除尘和排烟净化,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力度,责任划分清楚,对除尘阀门、加湿机等环保设备定期检查及维护。 总结: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由于各种人为因素给空气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使得蓝天变的暗淡,使人们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所以减少空气污染,再现蓝天,还子孙后代一个健康的呼吸空间,是一项艰巨而迫切的任务。要想实现

浅谈马克思主义学习心得

浅谈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心得 近日,我们小组组织大家学习阅读了许多有关马克思主义的文献及书籍,我们都各有各的理解,我们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我们自己的心得体会。马克思主义对我们大学生的思想品质,道德观念,价值观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 大学时代是大学生价值观形成、修正以致成为一个人的信仰的阶段,这段时光也被叫做最有潜力的时光,无论是从好坏、真假、善恶等方面来说。大学生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特别是我们发展中国家的作用不言而喻,大学生能否健康成长,思想、道德的养成是否良好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大学生就是关键时期的建设者。而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的深刻认识,是从哲学上对人所作的最高层次的思考,它既为我们科学的认识人、教育人提供了正确的研究视域,也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和重要的依据。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恩格斯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的要求,在批判的继承和改造以往哲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的,其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大厦,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精神的升华。 马克思主义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的意义、目的和活动的认识和评价。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生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归根到底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产物。我们大学生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的影响和毒害,树立科学的人生观。由于人的价值属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范畴,所以人的价值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二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便构成了人的价值整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价值首先在于奉献,没有奉献就没有索取,社会价值是个人价值的基础和源泉,是人的价值的主要方面。当代大学生应深刻认识、理解人生价值的含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将来自觉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马克思主义有助于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很科学的世界观,它是以“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结合、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相结合、真理体系和价值体系相结合的崭新形式来发挥自身的世界观功能的。”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作为我们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树立更为科学的世界观,为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我们更应该去深入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的精髓。大学生作为即将进入大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我自不自觉的就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并在社会中用这种世界观待人处事。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首先只是对个别事物具体的认识,而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这种认识就慢慢地丰富而且联系起来,通过对人们所形成的认识就形成了对诸如世界的本质、世界的状况、社会发展有无规律等问题的总的看法,这就是世界观。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当今的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构成对我们当代大学生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我们大学生不能正确的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就很容易使我们走上歧途,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不仅正确的揭示了整个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还科学的阐明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系列的重大问题,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而我们大学生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稳定的世界观,我们很快就要进入社会了,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事物的影响,从而形成一些对社会、对他人错误的观念以及造成严重的后果。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大学生可以在知晓社会及人类发展的规律上树立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真正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塑造追求真理,关怀人类发展的高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修改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01) 【发布部门】201 【发布日期】1996.05.15 【实施日期】1997.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五章律师协会 第六章法律援助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五条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 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第八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十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精选3篇)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精选3篇)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一:学习新环保法心得体会几经反复的新环保法,终于表决通过。这是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最为严实的一道防火墙。它以立法的形式,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要求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在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这意味着,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将上不封顶。由此,社会上诟病已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问题,有望得以从源头上解决。一直以来,作为污染排放的可能主体,不少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偷排偷放只罚款数万元与清洁处置需耗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悬殊,“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趋利而从之。环保执法面临的这种尴尬,在处罚无上限的新法之下,必将无限放大执法处罚的威慑,以经济杠杆矫正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新环保法体现出的立法精神,实际包括了“奖”与“惩”两个维度。守法企业的自觉环保,本身也是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增进,需要适当的激励措施。比如,在细化的立法、司法解释中,给予必要税收优惠,或者公共清洁设备的补贴。只有张弛有度,才能让违法者无指望,守法者有盼头,从而形成对青山绿水的共同守护。 更深层次看,这次处罚标准的调整,凸显了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冲突的思路。曾经的一些环保事件,无论无良企业的肆意排放,还是地方政府的包庇纵容,或者少数群众的情绪过激,一个重要的诱因就是没用法律来算环保账、经济账。而今,依法律来厘清奖励与处罚的标准,从而引导各方回归法院与谈判桌上。可以设想,有法律来勾勒各方权益,用法治来平衡各方得失,这不正是用良法促进社会的理性与公正吗? 但是,有法律并不自然等于有法治。如此良法,如何执行,将成为社会舆论共同关注的焦点。法治的效果,等于立法的科学性与执法的严肃性的乘积,任何一方的缺失或松驰,都可能造成整体效果的大幅折扣。这就要求,一方面,执法不应有例外,要避免寻租、合谋的腐败,加大处罚和监督的密度与力度;另一方面,赋予公权力如此大的执法能力,就必须提防执法者对守法企业可能的“挑刺”,甚至是吃拿卡要、勒索敲诈等隐形腐败。这些都是环保法治的底线所在,犹需关注。 明年1月1日,新环保法将要正式施行。我们期待第一张罚单的依法出炉,以儆效尤。当然,最好是所有的企业都能严守法律,让环保罚单不必开出。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二: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心得(825字)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强烈的底线思维,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之中,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大亮点,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但从法律制度上确

学生学习的心得体会10篇

学生学习的心得体会xx篇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学生学习的心得体会xx篇,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学生学习的心得体会x 反思性学习是小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关注小学生学习过程的反思,可以促进小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学习过程中的自我反思是指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方式、认知方式、理解程度、思维过程等方面自我认识、自我评价、以及对自己学习进度、学习心理的自我监控。 自我反思是学生主体意识发展的充分体现。学习过程中,反思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一个人对解决问题的体验是有时效的,如果不及时进行,这种经验就会消退,从而也就失去宝贵的思想方法的训练机会,这是教学上的一种最大浪费。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调节与控制,这是一个活动主体对自己活动过程的自我意识问题,学会了对自己的思维活动进行反思和有效的自我调节,是思维成熟的标志。 为了提高小学生数学学习的效率,必须使学生有时间、有机会对自己思维活动进行反思,对自己是怎样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应用了哪些基本的思考方法、技能和技巧,走过哪些弯路,从中获得哪些经验教训,进行认真的剖析,逐渐培养随时监控自己的数学思维活动的习惯。 学生解决问题时,习惯性为完成任务而解题,导致解题质量不高,效率低下。解题是学好数学的必由之路,但是不同的解题指导思想会有不同的解题效果。养成对自己的解题过程进行反思的习惯是具有正确的解题思想的体现。为提高解题质量和效率,教师应该帮助学生整理思维过程,确定解题关键,引导学生回顾和整理解题思路,概括解题思想,使解题的过程清晰、思维条理化、精确化和概括化。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小学生总是根据问题的具体情景来决定解题方法,这种方法是受具体情景制约的,如果不对它进行提炼、概括,那么它的适用范围就有局限,不易产生迁移。因此应在学习后让学生反思学习过程,结合数学基本方法,引导学生在思维策略上回顾总结,分析具体方法中包含的数学基本思想方法,对具体方法进行再加工,从中提炼出应用范围广泛的一般数学思想方法。为了使解题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在反思问题设计时,就应该考虑让学生对具体方法进行再加工,提出提炼数学思想方法。 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到,通过引导学生反思、总结、归纳,既

学习新环保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环保法心得体会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推动环境安全保卫工作具有深远意义。下面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对学习贯彻实施新《环保法》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环保法》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部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系列要求,新《环保法》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渠道。新《环保法》在法律层面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党和国家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对化解发展与环境深层次矛盾,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污染“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保护环境的坚定决心,建设生态文明的强烈愿望。新《环保法》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深刻领会新《环保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 新《环保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环境保护的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许多方面对原《环保法》作出了重大超越,突破和创新,应认真加以学习领会,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作出全面表述。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目的,并将保护环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提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和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二是对环境保护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创新。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求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建立跨区域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环境与公众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新《环保法》还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赋予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明确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三是在责任追究方面规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一方面,新《环保法》赋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新的监

青年学习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2015年1月17日---21日,我有幸参加了凉山州县(市)优秀年轻人才科教文卫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与来自全州各单位233位青年干部一路进行了为期5天的培训学习。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的各位领导和老师,感谢你们给我这次让我终生都受益匪浅的学习机会。在短短的5天时刻内,我们这些青年干部接受了党校多个专题的理论培训,同时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这次培训,我获益良多,现将本人学习情况小结如下: 一、要严于律己,对自身要求突出一个“高”字。 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都是各条战线上选出的佼佼者,人们对我们寄予厚望,我们就应该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古人云“欲成事必先成人”,我们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准则定个高标准,对自己工作成绩定个高要求,对自己工作能力定个高水平。我们要做一名政治合格,经得起社会考验;业务精湛,担得起工作重担;品质优秀,经得起群众检验;公正廉洁,抗得住诱惑的新时代优秀青年干部。 二、要学而不怠,打造综合实力突出一个“强”字。 三、收获和体味 1、收获了友情。本次培训班虽然时刻只有短短的4天,但在与其他青年干部的接触、熟悉和交流,使我收获了一份份友情,亲密了与其他青年干部的联系,尤其对于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为我此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本和铺垫,这也是我本次加入培训班的很大收获之一。 3、提升了自己。此次培训内容丰硕,形式多样新奇,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给我们供给的这个可贵的平台,我开拓了眼界,强化了理论修养,也感受到了各级领导对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开展青年后备人才培训工作的重视,也更让我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我深深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后备干部的重要性。身为后备干部 我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工作的时候首先尊重别人,同时要做到虚心学习,多向领导及老同志请教,毛泽东同志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谦虚是一个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更应该抱着谦虚的态度去学习,及时找出自己不足;同时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自己。加倍促使我全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以满足在新形势下社会不断发展对我们青年所提出的各类要求,为和谐社会建设和早日实现小康目标贡献力量。 总之通过短短几天的学习,我个人感觉整个命运之河被重新冲刷一遍,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对生命有了新的理解,可以说改变了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最后特别感谢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给我难得的学习机会,感谢所有导师辛勤的付出,感谢跟班培训考察员的老师,感谢一起学习的科教文卫班成员,还感谢第六小组的每一位兄弟姐妹全程的积极配合。篇二: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天津政法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新环保法心得体会来源心得体会汇编

精选学习新环保法心得体会来源心得体会 汇编 几经反复的新环保法,终于表决通过。这是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最为严实的一道防火墙。它以立法的形 式,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要求促进清洁生产 和资源循环利用,在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 一标准,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 按日连续处罚”。 这意味看,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将上不封顶。由此,社会上诟病已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问题,有望得以从源头上解决。一直以来,作为污染排放的可能主体,不少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偷排偷放只罚款数万元与清洁处置需耗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悬殊,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趋利而从之环保执法面临的这种尴尬,在处罚无上限的新法之下, 必将无限放大执法处罚的威慑,以经济杠杆矫正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新环保法体现出的立法精神,实际包括了奖”与惩”两个维度。守法企业 的自觉环保,本身也是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增进,需

要适当的激励措施。比如,在细化的立法、司法解释中,给予必要税收优惠,或者公共清洁设备的补贴。只有张弛有度,才能让违法者无指望,守法者有盼头, 从而形成对青山绿水的共同守护。 更深层次看,这次处罚标准的调整,凸显了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冲突的思路。曾经的一些环保事件,无论无良企业的肆意排放,还是地方政府的包庇纵容,或者少数群众的情绪过激,一个重要的诱因就是没用法律来算环保账、经济账。而今,依法律来厘清奖励与处罚的标准,从而引导各方回归法院与谈判桌上。可以设想,有法律来勾勒各方权益,用法治得失,这 良法促进社会的理性与公正吗? 但是,有法律并不自然等于有法治。如此良法,如何执行,将成为社会舆论共同关注的焦点。法治的效果,等于立法的科学性与执法的严肃性的乘积,任何一方的缺失或松驰,都可能造成整体效果的犬幅折扣。这就要求,一方面,执法不应有例外,要避免寻租、合谋的腐败,加大处罚和监督的密度与力度;另一方面,赋予公权力如此大的执法能力,就必须提防执法者对守法企业可能的挑刺”,甚至是吃拿卡要、勒索敲诈等隐形腐败。这些都是环保法治的底线所在,

浅谈山水画学习的心得体会 -

【标题】浅谈山水画学习的心得体会 【作者】罗礼洪 【关键词】山水画学习方法写生艺术 【指导老师】陈文安 【专业】美术学 【正文】 引言 中国山水画从古到今流传几千年,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山水画至今流芳百世,山水画的技法千奇百怪,变化多端。应从实践中去理解、去学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写生才能形象地、真实而具体地深入认识客观世界丰富和提高形象思维。写生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认识再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在写生的过程去学技法和规律,掌握一般规律,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自己审美观、价值观、人生观。当然艺术决不是某一种事物的图解和说明,它是艺术家在深入生活中得到了深刻的认识和强烈的感受。艺术也是要求对生活进行高度集中和概括,要求典型化、理想化、从而创造出比现实更美好,更富有诗意,更理想的艺术境界,创造出革命时代新的意境。 美术是创造性的工作,真正搞好是不容易的。路子要走正;还要下很大的苦功夫。“生而知之,不学而能”是没有用的,只有学而知之。对学画的人来说,天份是有高低区别,但也只是学习上有快慢之分,绘画本身应该说是很难的,因为它不仅是门学问,同时还要有很高的技能。因此我认为要了解很多学术知识。首先了解绘画基本功如下: 一、学习山水画的基本功至少有三个方面的要求 1、是一般的造型能力。绘画语言是以可视形象反映客观事物,造型能力不好等于没有绘画语言,造型能力,指对形象、轮廓、明暗、层次、透视等的描绘能力。即对客观事物的刻划要准确,提高一般的造型能力,是艺术发展首要的前提。 怎样对待素描?我认为学中国画,山水画学点素描是可以的,或者说是必要的,素描是研究形象的科学,它概括了绘画语言的基本法则和规律,素描的唯一目的,就是准确的反映客观形象。客观描绘的准确性、体面、明暗、层次。光线的科学道理,对中国画的发展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们的一些前辈画家。特别是徐悲鸿把西洋素描的科学方法引进中国,对中国绘画的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这是近代美术史上的一大功绩,我想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有人说:学中国画的学了素描有碍民族风格的发展,我是不同意这样的看法,我学素描时间比较短,我曾有补习素描的打算,假若我的素描修养能再多些,对中国画创作会带来更大的好处,说西洋素描会影响发展民族风格,这是一种浅见。缺乏民族风格关键在于对民族传统的各个方面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没有把自己民族的东西放在主要地位,而不在于学了素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徐悲鸿先生在欧洲学习素描功力最深,造诣也最高,后来他画了大量的中国画,能说他失去民族风格了吗?我看不光没有失去,反而是促进了中国民族绘画艺术的发展,使民族风格发出了新的光彩,中国是一个有高度发达的传统文化的国家,在中国美术史上,一些外来的文化传入,中国都有能力吸收消化,都曾变成为有益有滋养,促

律师法修改讲座

《律师法》修改讲座 数据表明,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1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3万多个,2006年办理诉讼案件180多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15万多件,开展义务法律咨询520多万件。 我国《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订,修改后的《律师法》于2008年的6月1号实行。 这次修订新增、修订条款达40余条,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 这次修改主要涉及的内容,我从四个方面加以介绍! 第一方面:首次允许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第十六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 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律师法,律师事务所有三个种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国办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国办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不同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第二方面:扩大与落实了律师的权利与执业保障 (一)明确了律师的执业豁免权与特殊的人身权保障 旧《律师法》第32条规定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只是简简单单规定了律师执业过程中人身是受保护的,具体是哪些内容没有明确。曾经出现过律师在法庭上刚讲完话,检察官或者法官就把律师带走了的现象。针对现实中的种种情况,修改后的新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

律师工作心得体会

2020律师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在工作中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并且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律师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xx律师工作心得体会篇1 我在担任律师工作时积极做好管理区的应债维权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度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参与各项应诉、申诉、执行异议及和解等司法活动,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xx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xx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

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xx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xx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xx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xx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 法学习心得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分别于2014年12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项目部高度重视,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本人近段时间通过参加项目部的学习宣贯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两法,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完善,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的“红线意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位置更加突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新增了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成为生产经营单位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增大查封、扣押违法范围,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停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这部“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新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经济发展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新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增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学习的心得体会

学习的心得体会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世界已经开始全面信息化、全球化。所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我们教师必须首先牢固树立信息化、全球化的思想,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紧跟时代脉搏,做一个E环境下的新型教师。通过此次培训,我收获很多,体会深刻。具体想就有关网络学习浅谈几点体会: 1、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保证质量 大家知道,经济发展状况可以促进教育的发展,影响教育的规模,一般地,教育受经济的影响是从二个方面展开的。一是从教育设施上,教育技术和设施的改良,提高了教育的效益。二是从教育的规模上,麦克风和音响可以让几百人聚集在一起上课。但是,这种教育模式实践证明是不可取的。网络学习可看做是一种在教育领域内扩大劳动规模的典型形式,劳动力因素(教师)被网络所替代,并不意味着教师作用是多余的,相反,作为指导者的教师或设备维护者,其作用也在逐步提升。 2、自我决定学习时间和地点 网络学习不是让学生,而是让课堂从一个地方转向另一个地方。这种学习方式下是适应了成人的特点,它为学员节省了很多时间。比如,我们现在的培训就可以通过网上课件自由回家抽时间进行网络学习。 3、按需进修

网络学习最大的特点是成人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选择性地学习。在网络社会中,人的学历已不显得多么重要,替代的是人的学术水平和真实本领。一个人在工作之余要不断地了解新技术,掌握新技术,网络社会需要的是有多个学位、多张资质证书的人才。 网络学习还有一个特点是每个学员能与优秀教师开展互动。传统教育教师在课堂中与学生面对面讲课,教学质量很大程度依赖教师个人的素质和能动性。然而,好的教师是极少的,如果教师缺乏能动性或素质不高,传统教育的优势将消失。远程式学习中,每门课程一般由优秀教师主持(现在多数采用课程主编与主讲教师合一的模式),教师在教学中能把握好课程的精髓。学员在选择课程的同时也选择了教师。 网络学习对我们教学观念,思想模式的转变很大,在传统教育模式中,是以教师为中心,教师通过讲授、板书及多种媒体的辅助,把教学内容传递给学生或灌输给学生。老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主宰,学生则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在这样一个模式下老师是主动施教者,学生是被动的外部刺激接受者即灌输对象,媒体是辅助老师向学生灌输的工具,教材则是灌输的内容。表面上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但这是一种被动的参与。它的优点是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与控制;但是它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忽视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能力的培养,不能把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很好地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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