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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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学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南宁市中学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南宁市中学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南宁市中学一级教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资历:申报人应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在县及县以下二级教师岗位任教1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5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较好地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学术(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2次并获得好评;
•参加乡镇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1次以上获得好评;或在乡镇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
•在县(市、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职称论文;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
•获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此外,如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具体评审条件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学校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中一、中高评职称条件条件

中一、中高评职称条件条件

申报等中专讲师、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简明表
附1、因师德问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两年内不能推荐晋升教师职称;有赌博、体罚、有偿家教、经济、生活等问题的不得推荐。

2、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普通话;
3、6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计算机。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免继续教育学分。

5、职称外语除14种免考对象外,其他中专讲师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

6、对于必备条件获奖论文城区的界定:诸暨中学、二高、四个直属初中、实验小学集团、浣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进修学校、特殊学校、暨阳教办老城区(除新城区三个片的学校外)。

申报中学高级、中专高讲、小中高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简明表
2、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普通话;
1、6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计算机。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免继续教育学分。

5、职称外语除14种免考对象外,其他中专高讲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

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1、职称外语不作要求2、教师资格不需具备3、普通话按规定年龄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其他按文件规定办理。

南京市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南京市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南京市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全文共2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中学三级: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满,考核称职及以上。

中学二级: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满,考核称职及以上。

专科毕业,任教3年以上,考核称职及以上。

小学三级:任教一年以上,考核称职及以上。

小学二级:中师毕业,见习一年满,考核称职及以上。

小学三级任教3年以上,考核称职及以上。

小学一级:专科毕业,任教1年以上,考核称职及以上。

中师毕业,任教4年以上,考核称职及以上。

任小学二级3年以上,考核称职及以上。

上交材料:
1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评审条件的报花名册(电子表),审查合格后交20元材料费领取评审表。

注:去年评初级职称(见孝南职改办[2009]34号文件)的也要领取初级职评表(补入档案中)一份。

小一转评中二的直接填报转评表。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宿迁中小学一级评审标准

宿迁中小学一级评审标准

宿迁中小学一级评审标准
一、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需要在二级工作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2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需要在二级工作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4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当然想要成为教师,自然需要考取相应的证书,只要符合报名条件,都是可以进行相应证书考取的。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需要在初中或者小学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4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的人员,需要在小学二级工作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二、除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还需要满足
1、能够正确的教育学生,针对各个年龄段不同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在班主任工作,辅导员,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于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比较扎实的功底,可以独立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很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过硬,可以结合教学开通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动手能力,教学
效果好。

3、有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创新实践中有一定的经验。

在培养和指导三级教师上,有做过一定的成绩。

宿迁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就是以上的介绍,如果符合,就可以进行相应的评定。

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的职称评审方是谁

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的职称评审方是谁

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的职称评审方是谁你好,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水平1、中学高级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

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教师职称评定资格

教师职称评定资格

教师职称评定资格
教师职称评定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资历: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例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继续教育: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教育教学能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组织课堂教学、教学评价、课程开
发等方面的能力。

4.科研能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能力。

5.工作表现: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优秀的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
现。

6.学术成果: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方面的成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对教师职称评定资格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申报职称评审之前,建议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政策,并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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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系列
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一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高级中学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小学(幼儿园)教师获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
1.较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2.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并较好完成任务;
3.主持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

培养、指导本学科三级教师不少于1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
1.较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一定专长;
3.主持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
4.培养、指导本学科三级教师不少于1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40天,市级70天,县级100天;
3.每年承担1次示范课,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
4.培养、指导本学科三级教师不少于2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每年承担校级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在乡镇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二)在农村学校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取得二级
教师任职资格后,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承担校级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
(三)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教学取得一定成效(附相关证明材料)。

开展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明显成果,主持并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并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科研论文2篇以上;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每年承担校级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在农村小学、幼儿园或教学点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获中心校(学区)奖励或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承担校级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

七、教案要求
提交本人近四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本。

八、附则
(一)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条件执行。

(二)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三)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四)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须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及经学校验证的辅导青年教师的过程性材料。

(六)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社科基金成果奖。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

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

如: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

市、县级专业奖励、荣誉称号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确定奖项名称、级别和等次,凡和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不对应的,可视当地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数量,具体以各设区市在省职改办备案目录为准。

(七)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
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

省、市、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

(八)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

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习题集、普通工具书等不视为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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