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教师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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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教师评审流程

一级教师评审流程

一级教师评审流程
一级教师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评审材料提交:申请人需要将自己参与一级教师评审的材料提交至上级单位,包括《申报一级教师综合评价表》、两节以上的公开课证明(公开课教案)、身份证学位证等个人信息、获奖证书、任教班主任证明、两到三篇教研论文等。

2. 笔试:一级教师的评审需要申请人参加笔试,笔试分为选择题和填空题以及教学设计三个部分。

笔试通过后,申请人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3. 实验课听课: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教学设计上一堂实验课,课间会有专家进行听课。

注意教学设计一定要有老师和学生的互动。

课后专家会提一些建议,申请人需要认真听取并和专家多做交流。

4. 综合评审:审查组会对材料、笔试、公开课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给予通过。

5. 结果公布:如果审核通过,将审核结果以及评审职称的名单进行公布。

在整个流程中,需要对自己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了解相关的评审标准和要求,根据这些要求来准备相应的材料。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完成一级教师评审。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7‟31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省属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湖南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市州要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5类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本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一)坚持以德为先。

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可放宽一个“台阶”。

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等,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2017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最新及条件

2017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最新及条件

2017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最新及条件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下文为大家收集的了最新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仅供参考!2017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最新全文资历标准(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一级教师评审细则

一级教师评审细则

2017一级教师评审细则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宣城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制定本考评细则。

本考评细则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1个基本任期年限。

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岗位1学期以上的,任期顺延。

5.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6.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7.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8.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9.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一)学历及资历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或者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后,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1.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较好地完成任务。

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一、绪论二、评定对象评定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

教师职称的评定依据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和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表现,并根据岗位要求、职务水平、教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

三、评定内容(一)教学考核1.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包括授课内容的准备、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学生的参与度和教学反馈等方面。

2.学生评价:采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包括对教师授课内容的理解、对教师的认可和对教师的学习帮助等方面。

3.教学与研究:评价教师在教学和教育研究方面的贡献,包括教学方法的创新、课程设计的改进等方面。

(二)科研考核1.科研成果:评价教师在科研领域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的申请和完成情况等方面。

2.学术影响力:评价教师对学术界的贡献和影响,包括被引用的次数、学术团体的职务和荣誉等方面。

3.科研团队建设:评价教师在科研团队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包括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学术研讨会等方面。

(三)管理考核1.行政管理:评价教师在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贡献,包括担任学院和学校职务、参与决策和组织管理等方面。

2.师德建设:评价教师的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包括教育教学态度、教育教学方法和学生辅导等方面。

3.社会服务:评价教师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包括参与教育普及活动、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

四、评定程序(一)申报材料的准备1.教师需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绩单、科研成果清单、行政管理证明和学术荣誉证明等。

(二)申报材料的审核1.学校设立专门的评定委员会管理评定工作,负责审核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

2.评定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评审结果。

(三)面试评审1.针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教师,评定委员会将组织面试评审环节。

2.面试评审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并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评审的结果将作为评定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

2017年中小学一级教师分值计算办法

2017年中小学一级教师分值计算办法

(二)申报一级教师:分值条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只取整数分值):1、硬件分值(F1)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

(1)取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硬件分值(F1)计算公式如下:第一学历实际专业年限第二学历实际专业年限F1=(—————————+———————— +…)×90 第一学历规定专业年限第二学历规定专业年限即:将第一学历、第二学历等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母,把取得第一、第二…学历后实际从事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子,其分数值之和乘以90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硬件分值。

(1)主讲优质课获奖的,证书必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研究部门验印并有正式文件公布,获国家一等奖的一项计10分,国家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一项计5分,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的一项计3分,市二等奖或区县一等奖的计1分(同一内容优质课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只计最高级别分值)。

主讲观摩课、公开课水平较高且有相应教科研部门证书,国家级的计5分、省级的计3分、市级的计2分、区县级的计1分(不同级别、同一内容的观摩课、公开课只计最高级别分值)。

执教多媒体课、录像课等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5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3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2分,市级二等奖或区县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1分,其他参与人员不计分。

(2)参加课件评选获奖的,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3分、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相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2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相当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1分。

(3)受综合表彰的,国家或省级的一项计15分,市级的计8分,区级的计4分;受单项表彰,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且证书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部门验印,其中国家级的一项计10分,省级的一项计6分,市级的计4分,区级的计2分(相同称号、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一、教师系列职称的等级划分:1.助教:从事教学工作不满1年;2.讲师:从事教学工作1-5年;3.副教授:从事教学工作5-10年,有较高教学水平;4.教授: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经验。

二、教学能力评分细则:1.教学内容准备:准备充分的教学计划,能够清晰明了地传授知识和技能;2.教学方法: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3.教学效果: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4.课堂管理:能够有效管理课堂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的环境和氛围良好;5.教学创新: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果;6.教材建设:能够编写或参与教材的编写工作,为教学提供良好的参考资料。

三、科研能力评分细则:1.科研成果: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论文或获得专利证书;2.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项目;3.学术地位: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4.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进行学术讨论和交流;5.学术荣誉:获得学术界的一些荣誉和奖励;6.研究团队:参与或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科研团队。

四、教务管理能力评分细则:1.教务工作组织:能够有效组织和安排教务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教务政策执行:能够准确执行教务政策,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3.教师评估和考核:能够参与教师评估和考核工作,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4.学生管理:能够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籍管理、班级管理等;5.教务信息管理:能够精确记录和管理教务信息,确保教务工作的及时和准确。

五、师德师风评分细则:1.遵守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正直诚实;2.爱岗敬业:对教学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感,认真负责;3.师生关系: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发展和成长;4.学术诚信:严格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进行学术造假和抄袭行为;5.团队合作: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同事和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2017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7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现将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各专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6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60035
本公示为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最终结果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文件为准。

附件: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
级评审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附件:
2017年度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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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制定本考评细则。

本考评细则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1个基本任期年限。

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岗位1学期以上的,任期顺延。

5.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6.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7.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8.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9.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或者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后,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较好地完成任务。

育人工作合格,需提供学校考核认定合格材料。

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需提供表彰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有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真实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公示和验证)。

2.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练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上一学年教学设计(含电子备课教案)原始完整(只需提供学校检查认定材料)。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

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超过24个班规模的学校,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四分之一。

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超过24个班规模的学校,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三分之一。

心理健康教师、少先队辅导员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心理咨询与辅导任务。

申报者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教学岗位。

须提供近二年经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学校任职任课表、总课表复印件和学校出勤情况证明。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须提供两学年的原始班主任工作手册(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实录等)和任职证明材料。

未担任班主任的,须提供相关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开展活动的实绩材料和任职证明。

5.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能较好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原创性须经所在学校验证。

6.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须提供考评课教学设计、考核组记录和评价意见。

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可免考评课。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须提供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或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须提供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等称号;或本人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

须提供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作为学校主管中层干部或分管校长、校长,在学校创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学校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先进集体。

须提供相关工作原始计划、总结材料、学校领导分工证明材料,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须提供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评比中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

须提供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5.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例、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叙事、读书征文、微课、课件)等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获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等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本条款与教研科研条件第4款不可重复使用)。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须提供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7.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

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

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

8.参加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题(除课题负责人外,排名在成员前5位,不含子课题)。

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验收批复。

9.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考评课必上)。

须提供经验证的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成绩统计表复印件(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小学考核)。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具
有CN刊号或准印号,或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学术研究论文。

不包括增刊及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下同),或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

须提供刊物原件。

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要求,提供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1篇。

字数不少于1000字,原创性须经所在学校验证。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须经同行专家进行水平鉴定),须提供合著原件。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如地方教材、课程资源包、实验成果报告等)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须提供成果原件、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例、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叙事、读书征文、微课、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等原件和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本条款与业绩条件第5款不可重复使用)。

5.承担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观摩研讨课、典型教学经验介绍、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

须提供经验证的相关活动开课通知、教学设计(教案)及评价意见、讲稿或课件。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各类评选、竞赛取得一、二、三等名次的,比照同层次,第一名按一等奖,第二、三名按二等奖,第四、五、六名按三等奖计算。

2.同层次论文评选、教学竞赛评比每年均不得超过一次,否则不予认可。

3.论文获奖面不得超过70%,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40%;教学竞赛获奖面一等奖不超过25%、二等奖不超过35%。

否则不予认可。

4.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最高一项。

5.一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

四、附则
1.本细则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2005年《宣城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宣城市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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