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治污水等专项工作实施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治污水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甬高新办[2014]30号【发布部门】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7.10【实施日期】2014.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治污水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高新办〔2014〕30号)各有关部门,梅墟、新明街道办事处: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宁波国家高新区治污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宁波国家高新区防洪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宁波国家高新区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4年7月10日宁波国家高新区治污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水共治”部署,深入实施《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五水共治”工作总体方案》,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有效提高民生品质,加快发展生态文明,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环境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河道治理、工业治污、污水处理等项目,切实形成铁腕治水的良好局面,促进水环境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为全面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污水专项治理工作,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2016年底,全区主要河道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形成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河道;河道保洁率达到100%,建成区污水收集率100%,河道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
到2020年,全区河道功能全面恢复,河道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一)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治理1、开展“垃圾河”治理攻坚。
结合梅墟新城北区二期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垃圾河”清理任务。
《X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模板】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XX区政府。
2021年底
5
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漏接及直排口改造
加快雨污水错接、混接、漏接及污水直排口改造。
根据排水管网排查结果,实施城镇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旧管网修复,制定年度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干道沿线混接错接漏接点改造。2021年完成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学校、医院等企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实现污水“零直排”。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取消截流闸,彻底消除污水直排口。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XX区政府。
2021年底
10
建立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污水系统运行调度机制,积极推行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对城市现有厂网分离、建管分离的碎片化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与河道水体联动的“厂-网-河”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鼓励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实现管网管理“一家管”,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运维单位、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
市城管执法局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底
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针对排水系统缺陷提出相应的维护、维修措施。
街道溪黑臭水体长效治理工作方案黑臭水体处理

街道溪黑臭水体长效治理工作方案黑臭水体处理一、问题概述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街道溪黑臭水体问题日益凸显,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长效治理方案,确保水体得到有效处理。
二、治理目标1.确保街道溪水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
2.提升水体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体治理与维护的可持续发展。
三、治理原则1.综合治理:将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全面治理黑臭水体。
2.科技创新: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治理效果。
3.社会参与:鼓励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共治共享的局面。
4.长效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四、治理措施1.源头减排(1)加强排水管道建设:提高排水管道覆盖范围,减少雨水径流。
(2)推广雨水收集利用:鼓励居民、企事业单位收集雨水,用于绿化、景观等用途。
(3)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水平:减少垃圾填埋,降低对水体的污染。
2.过程控制(1)强化污水处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效果。
(2)实施水体清淤:定期对水体进行清淤,减少底泥释放的污染物。
(3)推广生态修复技术:采用人工湿地、植物浮岛等生态修复技术,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3.污染末端治理(1)加强污染源监管:对周边企事业单位、餐饮业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2)实施水体生态修复:通过投放微生物、种植水生植物等方式,改善水体生态环境。
(3)推广绿色建筑:鼓励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减少建筑污染。
4.长效管理(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黑臭水体治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
(2)加强监测监控:定期对水体进行监测,确保治理效果。
五、实施步骤1.调查评估:对街道溪黑臭水体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污染源、污染程度等信息。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
3.工程实施: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治理工程。
4.监测评估:在治理过程中,定期对水体进行监测,评估治理效果。
湖墅街道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

湖墅街道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湖墅街道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2013 年以来,湖墅街道深入贯彻省、市、区“五水共治”工作部署,相继开展“清三河”和剿灭劣V 类水行动,全面整治黑臭水体,持续提升河道水质。
为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18〕104 号)、《AA 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浙治水办发〔2018〕47 号),《AA 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杭治水办发〔2018〕186 号)、《AA 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区委七届三次区会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切实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为助力加快建成运河沿岸名区夯实基础建设,巩固宜居、宜业、宜游三个湖墅建设。
以“污水零直排街道”和“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水质反弹,扎实推进长制久清工作,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自豪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推进、巩固提升,持续抓好源头管控和污水纳管。
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群众满意、成效可靠,还百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和谐的大自然环境,确保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群众切身感受相吻合,赢得群众满意。
(三)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全街道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基本巩固,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到 2019年底,全街道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实现长制久清。
二、加快实施城市水体治理提升工程(一)推进“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全面控源截污1、全面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街道”2.0 版建设,切实抓好源头管控,严格实行雨污分流。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现状调查表、记录表、成果表等

现状调查表、记录表、成果表等
表B.0.1 流域水质状况汇总表
表B.0.2 污染源清单
表B.0.3治理设施汇总表
表B.0.4公众调查汇总表
表B.0.5黑臭水体清单
表B.0.1流域水质状况汇总表
表B.0.2 污染源清单
注:各污染源应以重要性顺序排序;
注:
1治理设施类型指截污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或监控设施等。
2建设情况指已建、在建或拟建。
3运行情况应简述
表B.0.5 黑臭水体清单
注:
1、编号与表 1 一致,一个水体多个河段或湖面黑臭级别不同时,可设置二级编号“a、
b、c……”来区分,分多行分别列出,但黑臭水体编号为同一个,以便统计;
2、黑臭水体起始边界宜采用地名、路名等描述,并标注起始边界地理坐标(经纬度);
3、水体类型是指“河流、湖塘”等;
4、所在区域是指黑臭水体所在行政区域;
5、黑臭级别是指“轻度”或“重度”;
6、水质现状是指主要水质指标(如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和其他能反映水质现状的指标等)的监测结果,可用平均值表示;
责任人填写相应河湖长姓名,并注明单位及职务。
宁波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市环保局
市治水办、市水利局、各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
修订实施《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加强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规范化建设。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2018年底,完成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余姚小曹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北仑、慈溪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
2019年,全面建设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抓好江北区域污水处理厂规划落地工作。
2020年底,完成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试生产,推进江北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
2018年6月中旬,《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报市人民政府,9月报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修订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
市水利局
市治水办、市发改委、环保局
四、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10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全面落实禁养区、限养区规划,畜禽排泄物做到生态消纳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到2020年,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
市水利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13
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和河湖库塘清淤
开展河道整治,2018年完成河道综合整治60公里。
2018年完成河道综合整治60公里。
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筹开展河湖库塘综合治理,到2020年,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落实河道保洁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2020年以河长培训学院为依托,强化河长培训力度。
20__年五水共治(治水提升)工作总结
20__年五水共治(治水提升)工作总结20__年,镇海区始终以水质改善提升为总目标,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主抓手,扎实推进治水工作,全面深化河(湖)长制管理,全区治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__年,市控及以上断面浓度均值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全区所有监测断面达到Ⅴ类及以上断面占总69.2%,较去年同期增加12.5%(以监测数计),较整治前增加34.1%(以监测数计),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2.5%,较整治前下降48.3%,总磷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9.7%,较整治前下降23.0%。
20__年,镇海区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并入选为浙江省生态水环境示范试点名单,镇海公益护水志愿者秦红波被评为“全国十大最美河湖卫士”。
一、统筹谋划,全面系统部署全年工作立足镇海区实际情况,制定20__年五水共治工作思路,深化工程治理,进一步压实责任、深化治理、完善制度、强化宣传,不断巩固治水成果,努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同时,召开办会提升治水标准。
为全面部署全年工作,落实各部门责任,召开全区“五水共治”工作推进会。
针对我区“五水共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召开全区半年度五水共治工作会议,落实各镇(街道)、部门加强管理、着眼长效完善机制、开展河道生态化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召开镇海区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镇(街道)、重点部门建设工作要求。
二是做好计划表。
根据省、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要求,安排20__年工程计划表。
将污水管网建设、排水设施管护及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建等工程项目纳入年度计划,细化项目安排,并落实责任单位。
坚持工程治理,在全面完成“八大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学校、医院、大工程单位、工业园区外等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污水应纳尽纳。
坚持源头治理,继续深化电镀、印染等重点涉水行业的整治提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科学制定方案1.加大黑臭水体排查力度。
地级城市要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加大黑臭问题排查识别、尤其是已经完成治理的13条水体返黑返臭问题甄别力度,加强日常跟踪监督,系统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清单公示并限期治理,每年12月2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报送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及有无新增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水体。
灵武市、青铜峡市要对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明确水体黑臭的成因、主要污染来源,确定主责部门。
2022年6月底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位置图(附城市建成区范围图)、河湖长、主责部门、计划达标期限,现场挂牌公示。
到2022年底、2023年底、2024年底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40%、60%、80%。
2.加紧制定科学整治方案。
城市政府要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逐一科学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2022年9月30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及主责部门对口政府部门,无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的地级城市也要报告说明。
对于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二)综合治理,全面消除黑臭3.统筹流域治理加强协同治理。
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的综合治理,将影响黑臭水体水质的建成区外上游、支流水体同步纳入流域治理工作,协同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治理。
根据河湖干支流、湖泊和水库的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情况,开展精细化治理,提高治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岸线管理。
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统筹好岸线内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及时对水体及河岸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清捞、清理,并妥善处理处置。
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负责、上下结合原则,依法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并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
黑臭水体治理方案
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第1篇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的地表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导致水体黑臭现象频发。
这不仅影响了城市景观,还严重威胁到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旨在针对某城市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恢复水体生态功能。
二、治理目标1. 消除黑臭现象,提高水体透明度,恢复水生态功能。
2. 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3.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体长治久清。
三、治理原则1. 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2. 生态优先,以人为本。
3. 防治结合,注重实效。
4. 社会参与,共同治理。
四、治理措施1. 污染源控制(1)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2)生活污染源治理: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3)农业污染源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 水体生态修复(1)清淤疏浚:对黑臭水体进行清淤,减少内源污染。
(2)生态补水:合理调配水资源,提高水体流动性,增强自净能力。
(3)生态修复:采用生物技术、植物修复等技术,恢复水体生态系统。
3. 长效管理机制(1)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定期监测水体水质,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2)落实河长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黑臭水体治理。
五、实施保障1. 组织保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 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合理利用社会资本,确保项目资金需求。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技术,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治理效果。
4. 法律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监管,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六、项目评估与调整1. 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治理措施。
2023年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行动方案
2023年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行动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内污水排放不完全或处理不当导致的水体污染,给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护居民生活环境,2023年将启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行动。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设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管网管理、推动环保意识的普及等措施,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行动计划:1.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1) 加大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力度,提高处理效能。
通过提升设备技术水平,增加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城市所有区域。
根据各区域的污水排放情况,合理规划和布局新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全面覆盖。
(3) 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
加强对污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和推广,通过研发新技术和设备,将处置污泥转化为能源或肥料等有价值材料。
2. 污水管网管理(1) 加强污水管网的维护和管理。
定期进行污水管网的检修和清理工作,确保管网畅通无阻,减少污水外溢及漏渗的情况。
(2) 建立完善的管网监控系统。
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和传感器,及时监测污水管网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3) 加强管网修复和更新。
根据实际情况,对老化和损坏严重的污水管网进行修复和更换,确保管网的运行正常。
3. 推动环保意识的普及(1) 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
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居民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大众环保意识。
(2) 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对于违法排污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让违法成本高于合规成本。
(3) 鼓励居民参与环保行动。
通过组织居民参与环境保护的志愿者活动、设立环保奖励机制等方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环保行动。
三、预期效果和保障措施:1. 预期效果(1) 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建设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网管理,预计在2023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将大幅减少或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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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任务
进度安排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年,列入创建的个乡镇(街道)如期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到年,全市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年底,完成个镇乡(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镇海区、北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际海洋科技城、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持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推进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江北区域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建设,到年,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万吨,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县(市)达到以上。
年底,完成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余姚小曹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北仑、慈溪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
市水利局
市治水办、市发改委、环保局
四、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全面落实禁养区、限养区规划,畜禽排泄物做到生态消纳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到年,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以上。
年起,对存栏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面建设封闭式集粪棚,建设个美丽牧场,开展个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点建设。
年起,建设个美丽牧场,完成省级下达的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点建设任务。
年,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年,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
市环保局
市治水办、市水利局、各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
修订实施《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加强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规范化建设。
年月中旬,《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报市人民政府,月报市人大常委会。年月,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修订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
年年底,平方公里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创建,完成建设任务,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市住建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面开展已建城镇排水设施的常态检查和长效管护,完成环城北路污水管网修复。
年,完成中心城区公里污水管网排查,疏通淤积管,完成环城北路污水管网修复。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委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加强污水排放监管。建立管网保护备案机制和排水设施保护机制。
年底,力争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以上。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使用量稳中有降
保局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到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吨以上的处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
年底,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和重点河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日处理能力吨以上治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管理。
年底,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三年(~年)任务。的日处理能力吨以上治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管理。
年底,完成宁镇公路管网及海曙高桥区块污水管网与主管联通工程,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公里。
年底,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公里以上。
年底,建设改造污水管网公里。
市住建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雨水系统处理,严格控制受污染的雨水直排环境。
年年底,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创建,重点片区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年,全面建设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抓好江北区域污水处理厂规划落地工作。
年底,完成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试生产,推进江北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发改委
全面实施清洁排放改造
年底前,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地表水类类排放标准。
年底前,现有集中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律达到一级标准并启动个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
年底前个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完工;个清洁排放改造开工。
年底前,完成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及以上技术改造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环保局
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
到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年底,启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改造。
年底,实现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年底,实现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
年底,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年底,其他区县(市)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市治水办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委、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交通委、市旅发委
分类实施截污纳管
年完成宁镇公路管网以及海曙高桥区块污水管网与主管联通工程,沿线排水户纳管。到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网公里以上。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市农办、市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
开展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灌河道工作。
年,启动中心城区污水再生水利用规划。
年,完成规划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
深入实施流域控制单元水质达标(保持、稳定)方案,严格水环境功能区质量目标管理,实施“一月一提醒”、“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制度。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农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
开展生态活水工程
组织实施河道生态补水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年月,完成河道生态补水规划编制,启动海曙中心城区水体调控(一期)工程。
年起,推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涵养回灌河道应用推广。
年,按照河网水系专项规划,结合沿河地块开发,沟通河道,实现水系畅通。
三、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加强水污染防治
年底前完成金属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砂洗水洗、废塑料等个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开展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实施“散乱污”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加快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实施监管。
年月,印发个行业深化整治提升方案,年底完成整治提升任务的。
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市住建委、市商务委、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提供需发排水许可单位名录;实现所有在建工地和月供水量吨以上排水户全部办理排水许可证。
:实现排水全许可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住建委、市商务委、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交通委、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二、推进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和清洁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