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揭煤防治突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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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石门揭煤时的突出?

如何防止石门揭煤时的突出?

如何防止石门揭煤时的突出?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如何防止石门揭煤时的突出?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计划方案,做好单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更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您浏览的《如何防止石门揭煤时的突出?》正文如下:大型突出往往发生于石门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时。

所以石门揭煤及有突出倾向的建设矿井或突出矿井开拓新水平时,井巷揭开突出煤层都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要求做到:(1)石门避免布置在地质构造复杂和破坏地带。

(2)揭穿突出煤层前,要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3)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0米以外时,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的钻孔,以确切掌握煤层赋存和瓦斯情况。

(4)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米以外时,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或见煤深度不小于10米的钻孔,测定煤层的瓦斯压力和预测煤层突出的危险性。

(5)掘进工作面和煤层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以便实施防突措施。

岩柱厚度据防突措施的要求、岩石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

采用震动放炮措施时,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的最小值为:急倾斜煤层2米;倾斜、缓倾斜煤层1.5米。

如果岩层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加大法线距离。

(6)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金属骨架或其他经试验有效的预防突出措施。

经措施效果检验,确认无突出危险时,报矿务局批准,采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否则;须采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7)只能从煤层的顶板或底板一侧揭穿煤层,并尽可能一次揭穿煤层全厚。

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及石门揭煤防突范本

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及石门揭煤防突范本

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及石门揭煤防突范本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生产中一种严重的安全隐患,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稳定运营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的安全性能,石门揭煤防突是一种常用的防护措施。

以下将阐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及石门揭煤防突的范本。

一、煤与瓦斯突出预防措施1. 加强瓦斯监测与通风控制: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瓦斯监测,及时掌握矿井内部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在遇到瓦斯浓度超标的情况下,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维持在安全范围内。

2. 加强巷道支护工作:矿井巷道的支护工作是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关键。

在巷道施工过程中,应合理选用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提高巷道的稳定性。

同时,巷道支护工作不仅要注重表面支护,还要加强底煤支护,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3. 加强煤层掘进与回采技术:煤与瓦斯突出与煤层开采技术密切相关。

应采用合理的掘进和回采技术,降低煤层的应力集中,减少煤与瓦斯突出的概率。

同时,应严格控制掘进速度,适当增加采动面的支护密度,保持煤层的稳定性。

4. 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预警与应急救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前往往存在一定的预兆,可以通过瓦斯涌出量、煤尘浓度等指标的变化来判断突出的可能性。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突出的预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石门揭煤防突范本石门揭煤防突是煤与瓦斯突出防控的一项技术措施,通过在煤巷的掘进工作面上设置石门,实现煤与瓦斯的隔离和锁定,以减少突出灾害的发生。

石门揭煤防突一般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1. 巷道准备工作:在进行石门揭煤防突之前,首先要对煤巷进行准备工作。

包括清除巷道内的煤尘和杂物、加固巷道支护、完善通风系统等,确保巷道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石门设置:选择合适的位置,在煤巷的掘进工作面上设置石门。

石门一般由金属材料制成,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能够有效地隔离煤与瓦斯。

石门揭煤管理规定

石门揭煤管理规定

石门揭煤管理规定1、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2、突出煤层揭煤作业前,地测部门负责落实地质探查工作,搞好地质探查钻孔设计并监督实施,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地质探查钻孔施工结束后及时提交地质探查报告和地质剖面图,报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确认,做到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臵、形态。

3、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臵不少于3个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3、瓦斯办负责根据地测部门提交的地质探查报告和地质剖面图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设计应包括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经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4、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臵的基本情况;(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臵、实施方案;(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臵等;(五)工作面防突措施;(六)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七)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5、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6、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以下是关于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
1. 安全评估和规划:在进行突出煤层石门揭煤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规划。

这包括煤层和岩层的地质特征、矿井的支护结构和设备、煤层的稳定性等方面的评估。

2. 设计合理的支护方案:根据煤层和岩层的特点,设计合理的支护方案。

支护方案应考虑到煤层的厚度、煤质、岩层的强度等因素,以确保煤层突出后的石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使用适当的支护材料和设备:选择适当的支护材料和设备,以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支护材料包括钢材、木材、煤矸石等。

支护设备包括预应力锚杆、支护架等。

4. 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确保所有参与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工作的矿工都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5.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制度,对煤层突出和石门揭煤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6.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支护结构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支护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同时,对煤层突出和石门揭煤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以上是关于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但请注意,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根据不同矿井和地
质条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请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的指导。

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防突的应急处理
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石门揭煤防突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分工、应急流程和处 置措施。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事故,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和措施。
预案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应对不同情况下的突发事件 。
配备应急物资
01
根据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 测仪器、防爆设备、救援器材等。
强化作业人员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具 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守安全操作 规程。
实施作业现场监控,实时监测瓦斯浓 度、温度、压力等参数,及时发现异 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 工对石门揭煤防突安全知识和技
能的掌握程度。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模拟演练, 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
石门揭煤防突的重要性
01
石门揭煤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环 节,也是事故易发的危险阶段。
0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会给矿工生命 安全和煤炭生产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至关重 要。
石门揭煤防突的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技术 管理和现场管理,确保防突措施的有效实施。
采取综合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 水力冲孔等,以降低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
详细描述
在石门揭煤前,通过在煤层中布置钻 孔,利用抽采泵站将煤层中的瓦斯抽 出,使煤层中的瓦斯压力降低,瓦斯 含量减少,从而降低突出发生的可能 性。
排放钻孔
总结词
通过钻孔将煤层中的瓦斯排出,降低瓦斯压力,并排放出煤层中的瓦斯。
详细描述
在石门揭煤过程中,为了降低突出风险,可以在煤层中布置排放钻孔,将煤层 中的瓦斯排出,降低瓦斯压力,并排放出煤层中的瓦斯。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突 出发生的可能性。

石门揭煤防突措施图解

石门揭煤防突措施图解

采掘活动诱导
采掘过程中,应力重新分 布,可能导致突出。
防突措施的原则和目标
原则
采取综合措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目标
降低煤层瓦斯含量和压力,防止煤与 瓦斯突出,确保安全生产。
防突措施的分类和选择
分类
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性防突措施。区域性防突措施 包括煤层气抽放、水力压裂等;局部性防突措施包括 超前支护、注水湿润等。
选择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突出危险性评估结果以及矿井实 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防突措施或措施组合。在选择防 突措施时,应综合考虑措施的有效性、经济性和可行 性等因素。同时,应定期对防突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 评估和调整,以确保防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矿井的安 全生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 规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防突措施的有 效实施。
通过以上效果评价,可以更为客 观地评估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的实 际效果,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
力支持。
Hale Waihona Puke HANK YOU问题和不足。
提出建议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改进和完善防突措施的建议,
提高防控能力。
现场应用与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煤矿在采用新的防突 措施后,瓦斯抽采量显著提高, 突出次数明显减少,证明了措施
的有效性。
案例二:另一煤矿因防突措施不 当,导致石门揭煤过程中发生严 重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教训深刻。
影响因素
突出危险性受地质构造、 地应力、瓦斯含量、开采 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
预防措施
为降低突出危险性,需采 取一系列防突措施,包括 地质勘探、瓦斯抽放、支 护加固等。
02
防突措施技术基础
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

石门揭煤防突细则2019-7-16

石门揭煤防突细则2019-7-16

石门揭煤防突细则规定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第六十四条采取井下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并用穿层钻孔至少控制以下范围的煤层: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者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

当区域防突措施难以一次施工完成时,可分段实施,但每一段都应当能保证揭煤工作面到巷道前方至少20m之间的煤层内,区域防突措施控制范围符合上述要求;第四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第六十九条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必须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检验指标优先采用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根据现场条件也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其他经试验(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要求)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进行检验。

采用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也可以参照本细则第八十八条的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第七十条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试验考察(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要求)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

在确定前可以按照表2指标进行评判,当瓦斯含量或者瓦斯压力大于等于表2的临界值,或者在检验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时,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无效,该预抽区域为突出危险区;否则预抽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检验的,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且没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时,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第七十二条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或者残余瓦斯压力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对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井巷中部和井巷轮廓线外的上部和两侧。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汇报人• 石门揭煤防突技术措施 • 揭煤防突技术实施流程 •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案
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01
揭煤防突技术概述
石门揭煤的概念
01
石门揭煤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 在岩石水平巷道与煤层垂直交叉 处,揭开煤层的工作面进行采煤 作业的过程。
实施与监督
施工准备
进行现场布置、设备安装、安全培训等工作。
实施防突措施
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揭煤防突措施的实施,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 定和标准。
安全监控
在实施过程中,对瓦斯浓度、压力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 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效果评估与总结
效果检测
01
在揭煤防突措施实施后,对措施效果进行检测,如测定残余瓦
金属骨架
在突出危险煤层中安设金 属骨架,支撑煤层,防止 煤层突然垮塌造成突出事 故。
安全防护措施
人员防护
揭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 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鞋、手 套等,并确保作业现场配备消防
器材。
瓦斯监测
揭煤作业现场应安装瓦斯监测仪器 ,实时监测煤层中的瓦斯浓度和压 力,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优化开采顺序
合理安排开采顺序,优先 开采无突出危险的煤层, 减轻突出危险煤层的开采 强度。
预抽瓦斯
在突出危险煤层开采前, 预先抽放煤层中的瓦斯, 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压力和 含量。
局部防突技术措施
水力化防突
利用水力割缝、水力冲孔 等工艺,增加煤层的透气 性,释放煤层中的瓦斯压 力。
钻孔排放瓦斯
在煤层中钻孔,将瓦斯从 煤层中排放到地面,降低 煤层中的瓦斯压力。
02
石门揭煤是煤矿开采的重要环节 ,但由于揭煤过程中煤层突然暴 露,容易导致突出的发生,因此 需要采取防突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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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揭煤工作面及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1、为进一步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管理,实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花,不断提高从事与防治突出工作有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特制定石门揭煤及岩巷掘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

2、石门揭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及岩巷掘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极为重要的一环,各单位、各级领导必须把石门揭煤及岩巷防突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3、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考核。

4、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验收制度。

二、防突管理:一)、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即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编制设计,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2、揭穿突出煤层应按下列顺序进行:①、探明石门(或揭煤巷道)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②、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③、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④、实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⑤、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炮揭开或穿过突出煤层。

⑥、在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⑦、穿透煤层进入顶(底)板岩石。

3、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出的巷道贯通时,该巷道应超过石门贯通位置5米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风。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设计,必须具有下列主要内容:①、突出预测方法及预测钻孔布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布置。

②、建立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放震动炮揭穿突出煤层时,与此石门通风系统有关地点的全部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全部断电,井口附近地面20米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③、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

④、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

⑤、安全防护措施。

5、石门揭煤及穿煤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前探钻孔、测压钻孔必须专门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②、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米(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米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米(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米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确保能确切的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

③、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米(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

④、如预测有突出危险,须采取煤层瓦斯预抽、煤层注水、水力冲孔、排放钻孔等防突措施:ⅰ、预抽必须有一定的预抽期,必须对抽放量进行统计,预抽率必须达到50%以上。

ⅱ、防突措施必须有专门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ⅲ、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对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只有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

⑤、施工至距煤层法距3米时,再次对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测定,测定有突出危险时,采用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排放钻孔等防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

⑥、施工至距煤层法距1.5米时(倾斜和缓倾斜煤层1.5米,急倾斜煤层2米,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当增加垂距)采用震动放炮揭开煤层。

⑦、当石门揭穿厚度小于0.3米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⑧、穿煤层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迎头突出预兆,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停头采取防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1、岩巷设计时,必须严格控制巷道距突出煤层顶(底)板的最小法线距离,保证最小法距必须大于10米。

2、地质部门在设计前,根据已有的勘查资料准确掌握该区域的详细地质情况:地质构造、煤岩赋存、瓦斯赋存等,并提供该区域详细的地质说明书。

3、施工时,遇到异常(地质构造、瓦斯变化异常)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地质、技术、调度等部门,打钻探明层位,并严格钻孔资料移交制度:①、钻孔施工时,必须严格记录岩芯资料,见煤后,打钻施工人员通知地质科,地质人员现场收尺。

②、钻孔资料经施工人员、施工钻机班长、施工队长、施工单位技术员、分管区长、区长、地质跟班签字后交地质科。

③、地质人员根据钻孔资料分析煤层赋存及其与岩巷掘进工作面的相对位置,作出准确的地质剖面图,如可继续向前施工,下书面联系单(经总工程师签字后)给出可进尺距离。

如突出煤层距岩巷掘进工作面的法距小于等于5米时,应以书面联系单通知技术、调度、安监、通风等相关部门,有技术部门编制专门的防突措施设计(联系单及防突措施设计必须经总工程师签字),由防突部门采取防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预留适当安全距离后继续向前施工,效果检验单由防突部门的测试工经测试后以书面形式下达给施工单位、安监处、通风区(效果检验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签字)。

4、设计人员根据地质说明书及地质图严格控制法距,确保法距在10米以上,当由于条件不许可,不得不进入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等于5米地段时,必须编制专门的防突措施设计与巷道设计一同报批。

5、布置双岩巷的矿井,距突出煤层较远的巷道必须先施工,且超前于距突出煤层近的巷道的超前距应大于200米。

6、地质、技术、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认真填图,准确掌握施工进度。

7、地质、技术人员必须经常下井,认真搞好地质剖面,掌握层位变化,掌握不准时,必须停头打钻,并严格执行钻孔移交制度。

8、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设计应说明以下内容:①、准确的地质资料:即岩巷掘进工作面与煤层的相对位置,构造情况。

②、如须穿煤,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炮揭穿或揭开煤层。

③、在须防突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突出危险性。

④、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其措施必须有专门设计。

⑤、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必须经效果检验,只有经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

⑥、在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支护形式必须明确。

三、石门揭煤工作面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一)、编制:1、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施工的法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①、石门揭煤工作面每一区段及区段的第一个溜煤眼必须有经过批准的《石门揭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区段及第一个溜煤眼的防突措施必须报局批准,否则不准施工。

②、岩巷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经审批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编制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①、矿总工程师下达的作业规程编制计划通知书和作业计划。

②、经过审批的该区域的地质说明书。

3、编制作业规程时,应参照有关的安全制度和资料,如:交接班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以及该地段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瓦斯抽放情况等资料。

4、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该规程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之间的关系。

5、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开工之前至少15天编制打印成册,作业规程编制后经区(队)长、技术负责人签署报批。

二)、作业规程的审批、贯彻执行:1、作业规程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质、技术、通风、运输、机电、调度、安监、防突和施工单位等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会审,会审后送矿总工程师批准,审批意见应附在作业规程内一并贯彻执行。

2、措施(包括补充措施)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

3、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本单位全体施工和管理人员认真贯彻。

4、施工中发生和遇到较大的冒顶、破碎带、瓦斯涌出、突出、地质及水文变化等隐蔽工程和隐患,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做好原始记录,报矿技术科、安监处,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安排地测部门填入蓝图。

5、矿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应经常和定期检查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纠正,安全大检查时,必须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6、必须建立规程措施技术档案,每石门揭煤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将规程和补充措施,遗迹隐蔽工程,重大安全隐患等整理,写出小结成册,存档备查。

三)、作业规程的内容:1、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和施工目的。

2、地质情况:①、现掘进范围内已有的采掘情况。

②、该工作面内煤、岩层产状,顶底板情况和地质构造主要特征及其对施工存在的影响。

③、该区域瓦斯抽放情况:包括抽放量、抽放率。

④、该工作面设计及其预想剖面图。

4、巷道布置平、剖面图及其相关位置。

5、施工方法:附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

6、支护形式。

7、劳动作业及劳动组织:①、工作制度及循环作业方式。

②、劳动组织。

③、循环图表。

8、主要生产系统:①、通风及其安全监测系统及其设施。

②、动力供应系统。

③、排水系统。

④、综合防尘系统。

⑤、安全防护:压风自救及避难硐室。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①、材料消耗。

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10、安全技术措施:①、顶板管理。

②、放炮及火工品管理。

③、机电、运输、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④、石门见煤和揭煤安全措施及改扩棚措施。

⑤、石门揭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突出危险性预测、采取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⑥、综合防尘措施。

⑦、通风安全措施。

⑧、避灾路线。

四、开工准备及竣工验收:一)、开工准备:1、开工必须具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和集团公司批复的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规程措施必须是贯彻到施工单位的每个作业人员。

2、技术科应于开工前8天下达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发的开工业务联系单,业务联系单应送发地测、通风、调度、安监、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

3、巷道开工前应由分管矿领导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地测、通风、机电、调度、安监等部门人员和施工单位的区队长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各部门要提前为工作面开工做好通风、供电、运输、压风、排水等准备工作。

4、巷道开工前必须对后路巷道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后路巷道失修严重,安全设施不齐全完善,必须整修完善后方可开工。

11、测量人员应在开工巷道送出第一组中腰线。

二)、竣工验收:1、巷道竣工后,应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调度、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2、巷道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①、标高、坡度和方向。

②、中线和腰线及其偏差。

③、支护规格质量。

④、有关设施。

⑤其他。

3、巷道竣工验收后,应将地质、测量、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归类存档,隐蔽工程应由地测部门填入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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