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癌检查实施方案2015年版---国家
关于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方案

关于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方案为强化我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防治意识,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为健康XX服务,根据“关于印发XX省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X〕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XX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X卫计发〔X〕90号)和“关于印发《XX区参保适龄妇女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至X年,我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知识普及率90%以上,应检妇女常见妇科病和乳腺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两癌筛查率每两年达到60%以上(城乡医保参保适龄妇女每四年按省里要求实现“两癌”免费检查一次全覆盖);建立健全“两癌”筛查网络,承担“两癌”筛查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机构和职责(一)领导组织为加强“两癌”筛查工作力度,区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妇联和总工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为组长,区卫计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区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妇联和总工会职能科室科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公共卫生科,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
区妇联发挥基层妇联网络优势,加强项目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市筛查项目的分工规定,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社区)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动员适龄参保妇女参加“两癌”检查项目。
区卫计局负责确定筛查机构,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为筛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筛查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分析,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提高项目质量。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好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共同做好“两癌”筛查经费结算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做好企业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女职工“两癌”筛查宣传发动工作。
两癌筛查实施方案

两癌筛查实施方案
癌症筛查是预防和早期发现癌症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两种常见癌症的筛查实施方案:
1.乳腺癌筛查方案:
-妇女应定期进行乳腺自检,每月自检一次,以寻找任何可疑的乳房变化。
-40岁以上的妇女应接受乳腺X射线检查(乳房X线摄影术)或乳腺超声波检查,每一至两年进行一次。
-对于有乳腺癌家族史或其他高风险因素的妇女,应在35岁开始进行定期乳腺筛查。
2.结直肠癌筛查方案:
-每个人在50岁时应开始结直肠癌筛查程序。
-常用的筛查方法包括:粪便潜血试验(每年进行一次),结肠镜检查(每10年进行一次),虚拟结肠镜检查(每5年进行一次)。
-对于有结直肠癌家族史或其他高风险因素的人,筛查年龄可能会提前,筛查频率也可能会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癌症筛查方案的一个指导,具体的筛查方案应根据个人的风险因素、实际情况以及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另外,早期发现癌症非常重要,如果出现任何可疑症状或身体变化,应及时就医进行进一步检查。
两癌检查实施方案2015年版---国家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全国妇联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一、项目目标(一)2015年完成1000万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120万乳腺癌检查。
其中,在试点地区为54.6万35-64岁农村妇女采用HPV检测方法进行宫颈癌初筛。
(二)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两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一)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各省尽可能在同一项目地区整合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两项检查。
(二)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HPV检测试点项目,每省(区、市)约2万人,原则上每个省(区、市)不超过4个县(区、市)。
选点具体原则:1.有工作基础,具备阴道镜检查及病理诊断能力,有HPV检测经验,以及具有上报全部HPV检测试点人群个案信息能力的县(区、市)优先考虑。
2.试点项目县(区、市)数量及选点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项目内容(一)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以下简称VIA/VILI)。
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VIA/VILI检查:仅限于资源匮乏、没有宫颈细胞学检查条件(包括设备、阅片人员等)的地区使用。
两癌实施方案

1.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2.提升女性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3.建立健全两癌防治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具体措施
1.组织架构
成立由卫生健康部门主导,妇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两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协同推进两癌防治工作的合力。
(2)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两癌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3)完善两癌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权益。
四、监督与评估
1.建立两癌防治工作监督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度和效果进行评估。
2.加强对两癌防治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部门和相关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3.及时总结两癌防治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两癌实施方案
第1篇
两癌实施方案
一、背景
根据我国卫生部门统计数据,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严重威胁女性健康。为进一步加强两癌防治工作,提高女性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癌症防治纲要》和《全国城乡妇女两癌防治规划(2011-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实施方案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各地可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卫生健康部门。
第2篇
两癌实施方案
一、前言
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是威胁女性健康和生命的常见恶性肿瘤。根据我国卫生部门统计数据,两癌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癌症防治纲要》和《全国城乡妇女两癌防治规划(2011-2020年)》,提高女性两癌防治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妇女"两癌"即乳腺癌和宫颈癌,是当前世界范围内最常见的两种女性癌症,且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增加。
为了提高妇女的健康意识,早期发现和预防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发生,我单位决定开展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二、项目目标1.提高妇女对乳腺癌和宫颈癌的认识和健康意识,增强乳腺癌和宫颈癌的早期检出率。
2.为高危人群提供定期乳腺癌和宫颈癌的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和干预治疗。
3.建立妇女"两癌"健康档案,为个体化预防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三、项目内容2.目标人群筛查:面向35岁及以上妇女群体提供乳腺癌和宫颈癌的筛查,采用乳腺超声、乳腺X线摄影、宫颈涂片等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3.高危人群筛查:面向高危人群,如乳腺癌家族史、乳腺癌既往史、宫颈癌病毒感染史等,提供乳腺癌基因检测、乳腺MR、宫颈癌病毒检测等进一步筛查项目。
4.筛查结果评估和干预:对于筛查结果有异常的个体,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干预,包括专家会诊、组织活检等。
四、项目实施步骤1.建立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员。
2.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宣传投入、筛查时间和地点、设备需求等。
3.进行项目宣传,加强妇女对妇女"两癌"的认识和健康意识。
4.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收集个体筛查结果,并建立妇女"两癌"健康档案。
5.对筛查异常的个体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干预,提供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6.对筛查结果正常的个体进行随访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7.定期总结评估项目效果,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项目保障1.组织协调: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进展和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所需经费的落实到位,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筛查费用等。
3.人员培训: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妇女"两癌"检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泰州市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方便,认真做好辖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筛查工作,特别是辖区内居民、村民妇女的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对宫颈癌、乳腺癌进行定期检查,及早发现癌前病变或早期癌症,已被公认是恶性肿瘤防治中最能有效地提高患者生存率和降低死亡率的措施。
因此,开展普遍性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是关注公共卫生和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以早诊率、生存率和死亡率的变化为观察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并进行独立的卫生经济学评价,以便进一步完善筛查方案,现特制订城西“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具体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管明山副组长:易素祥、万玉琴成员:王紫兰、李晓星、宫婵媛、沈国凤、丁玉芬、周玮、杨静、赵春凤、盖菲、王玉忠、黄敏下设具体负责人由万玉琴同志负责实施二、主要内容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及问卷调查、妇科检查、乳腺临床体检、辅助检查相结合的筛查,对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进一步诊断和追踪随访,所有病变的诊断及转归的判定均以组织病理学检查为依据,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上报等。
三检查对象本项目是以人群为基础开展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因此检查对象为辖区内35~59岁的妇女。
入选条件为:在检查地区居住1年以上、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者。
因非宫颈癌或非宫颈病变原因行子宫全切术者除外。
四健康教育及知识问卷调查1、健康教育。
在项目地区对妇女常见病防治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适龄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参与率。
2、问卷调查。
对所有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问卷调查。
3、知晓率评价。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问卷及评价标准进行知识知晓率的评价。
回答正确率达70%以上为知晓。
五具体检查内容方法(一)、妇女宫颈癌检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阴道分泌物或宫颈分泌物涂片革兰染色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
2015卫生院“两癌”筛查实施方案

卫生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卫生院2015-5-1卫生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全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卫生厅、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城乡妇女中开展“两癌”筛查的通知》和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不断完善我镇妇女保健服务体系,为全镇妇女建立专项档案,切实掌握我镇妇女“两癌”的发病情况,科学制定有效的预防干预和治疗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探索有效的“两癌”防治方法,降低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发病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努力为全镇广大妇女提供安全、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
二、筛查对象及目标全镇18——65岁的已婚妇女,目标人群4800人。
全乡妇女筛查400人三、筛查时间及项目1、筛查时间: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2、筛查项目:妇科常规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士检查。
四、组织保障成立卫生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和规则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日常事物,对筛查工作实施监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与乡镇府协调组织,积极做好全乡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1、卫生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裴睿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卫生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项目专业技术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五、加强宣传成立“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充分利用宣传单、横幅、标语、专题讲座等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个村防保医要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动员,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六、工作要求(一)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协调乡政府大力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主动参加筛查。
通过专题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办健康宣传专栏等方式,把筛查和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我镇、我卫生院的积极作用,向妇女群众广泛宣传“两癌”筛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为了有效降低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实施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项目是至关重要的。
本方案旨在明确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过程、方法和措施,以期达到提早发现和治疗癌症的目的。
一、项目背景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而乳腺癌和宫颈癌是妇女常见的癌症类型。
乳腺癌是我国女性发病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之一,而宫颈癌则是我国女性第二常见的癌症类型。
提前发现和治疗对降低两种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至关重要。
二、项目目标1. 提高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覆盖率;2. 提高早期发现率,并提高治疗率;3. 降低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三、实施方法1. 宣传倡导(1)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两癌筛查项目的宣传,在社区、医院、学校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提高人们对两癌筛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2)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宣传活动,向民众普及两癌筛查知识,引导他们重视个人健康,定期接受筛查。
2. 筛查方式(1)乳腺癌筛查:采用乳腺X光检查、乳腺超声检查、乳腺核磁共振等方式对妇女进行乳腺癌筛查;(2)宫颈癌筛查:采用宫颈细胞学检查(即“妇科涂片”)等方式对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
3. 疑似病例处理对于筛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的个体,应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诊,明确病情并制定治疗方案。
同时,加强对疑似病例的跟踪和管理,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 管理与监督建立两癌筛查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职责,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
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筛查方案,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
5. 数据统计与分析对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包括筛查人数、筛查结果、发现疑似病例数等指标。
通过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四、项目预算根据实施方法的不同和筛查规模的大小,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确保项目资金的充足和合理利用。
五、项目效果评估定期对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筛查覆盖率、早期检出率、治疗率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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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全国妇联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一、项目目标(一)2015年完成1000万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120万乳腺癌检查。
其中,在试点地区为54.6万35-64岁农村妇女采用HPV检测方法进行宫颈癌初筛。
(二)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两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一)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各省尽可能在同一项目地区整合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两项检查。
(二)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HPV检测试点项目,每省(区、市)约2万人,原则上每个省(区、市)不超过4个县(区、市)。
选点具体原则:1.有工作基础,具备阴道镜检查及病理诊断能力,有HPV检测经验,以及具有上报全部HPV检测试点人群个案信息能力的县(区、市)优先考虑。
2.试点项目县(区、市)数量及选点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项目内容(一)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以下简称VIA/VILI)。
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VIA/VILI检查:仅限于资源匮乏、没有宫颈细胞学检查条件(包括设备、阅片人员等)的地区使用。
绝经后妇女不宜采用此法。
采用其他检查方法的,须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或VIA/VILI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详见附件1。
(二)乳腺癌检查项目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 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详见附件4。
(三)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随访人员要按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详见附件5和6)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
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
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
主要包括对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巴氏分级报告结果为IIB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VIA/VILI 检查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
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1.培训对象:为保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应当对项目地区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培训方式:省级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培训计划和统一培训教材,按照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专家蹲点和临床进修等多种培训方式。
要针对地区需要,确定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增项目地区的培训。
3.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4.技术培训内容:(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
(2)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VIA/VILI、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3)HPV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和相关报告信息的填写等。
(4)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
(5)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1.卫生计生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妇联等部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
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项目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项目管理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每年年底上报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二)明确相关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本辖区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农村“两癌”检查项目的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
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应当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共同完成“两癌”检查任务。
初筛机构主要职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
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
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
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
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3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填写。
接诊机构主要职责: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
(三)建立摸底调查制度在检查前,项目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安、妇联、卫生计生、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
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
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四)强化实验室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医疗机构的实验室管理。
配备与承担相关检查任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
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部门反馈检测报告。
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建立PCR 实验室,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技术审核合格后才能开展HPV检测工作。
(五)保障项目经费。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各地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落实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一)项目信息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
报送范围如下:1.宫颈癌检查项目(1)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详见附件7)。
(2)HPV检测试点项目季度统计表(详见附件8)。
(3)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详见附件9)。
①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上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②HPV检测试点项目:上报所有接受HPV检测初筛妇女(无论检测结果阴性或阳性)的个案信息。
2.乳腺癌检查项目(1)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详见附件10)。
(2)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详见附件11)。
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二)项目地区应当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并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报送。
市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
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六、质量控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项目管理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南制订质量控制方案,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相关机构进行质控。
接受质控的机构应当包括所有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
质控内容: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及结果、异常病例管理随访、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