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问责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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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失职问责管理规定

员工失职问责管理规定

员工失职问责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岗位在岗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期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高效、良好的管理机制。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二、谁主管、谁负责;三、“四不放过”: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教育与惩罚相结合,问责与改进相结合。

五、对问责追究对象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管辖的部门与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拖延履行,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安全事故、工作效能低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六、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七、责任核定要过程与结果并重;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员工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第四条问责追究机构和权限由公司董事长任问责组长,副总经理、行政部经理与董事长秘书为组员,组成问责追究核查小组,全面负责问责追究核查工作,代表公司对各部门或员工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问责小组组长负责总体的领导、指导、指示、决策工作。

小组成员负责责任事项的日常核查、核实、督办、促办、情况汇报、处罚建议上报、处罚结果落实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主要定义一、失职行为——主体是指:1、在岗人员对本职工作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不尽职尽责),不正确履行职责,不符合要求、标准、规定时限的行为;2、拒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的作为行为;3、无意但违反规章制度的作为行为;4、应该作为而没有作为、应该检查而没有检查、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作为行为;5、故意不作为的作为行为;6、故意违反规章制度的作为行为;7、滥用职权行为;8、各主管领导发现所辖各岗位在岗员工未尽职尽责而不做处理的行为;二、责任追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行文办事超过上级规定的合理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客户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3篇)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3篇)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管理人员进行问责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问责细则:1. 追究责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明确的问责,确保责任人对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撤职降级: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在确保其无法胜任当前职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撤职、降级等措施,以警示他人并保护企业利益。

3. 处罚惩处:对于屡教不改、对事故负有重大过失的管理人员,可以考虑采取罚款、停职、开除等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4. 教育培训:对于直接或间接参与事故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生产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建立激励机制:在问责的同时,也要适度引入激励机制,对无事故记录和良好业绩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6. 完善制度和机制:事故发生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问责应尽量坚持事实、公正、公平原则,避免因个人情感和压力而违背正当程序。

同时,问责也应该是一种预防机制,通过问责倒逼管理人员加强对生产安全的关注和管理,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2)一、前言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或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对于生产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

问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问责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生产事故的问责始终以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维护企业正常运营为首要目标。

在问责过程中,要始终把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绝不以牺牲员工的安全为代价。

2. 事故责任追究原则:问责应以事实为根据,依法依纪,加大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的追责力度,确保问责的公正公平。

物业问责管理制度细则

物业问责管理制度细则

物业问责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各类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其管理职责,对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履行问责制度。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问责。

第五条物业管理工作的问责包括管理责任人、服务责任人、巡逻保安、值班人员等各项工作人员。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员问责的管理体系,形成全员责任、全员动员的工作氛围。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问责,是指对奖励优良行为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的一种管理机制。

第八条问责管理应当注重激励与惩罚相结合,既要激励优秀,又要惩罚不良,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二章问责主体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是问责管理的主体,包括物业经理、副经理、各部门主管等。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人员是问责管理的主体,包括保洁人员、维修人员、保安人员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管理岗位和职责,制定不同的问责标准和办法。

第三章问责标准第十二条问责标准包括工作业绩、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工作业绩评价标准包括: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物业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

第十四条工作纪律评价标准包括:遵守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安排、保守业主隐私等方面。

第十五条服务态度评价标准包括:热情周到、礼貌文明、耐心细致等方面。

第四章问责程序第十六条问责程序包括日常评价、月度考核、季度评比、年度考核等环节。

第十七条房产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

第十八条问责程序应当注重程序的公平、公正,做到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第十九条问责程序中应当有申诉和复核的机制,对于不满意的问责结果,工作人员有权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问责程序应当注重激励和惩罚相结合,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违纪的员工给予惩罚。

单位负责人问责及管理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单位负责人问责及管理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单位负责人问责及管理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申我矿干部作风整顿、执行力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矿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结合之前下发的《干部作风整顿》、《执行力建设》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单位负责人问责及管理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处理问责和过错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受到问责及管理人员工作过错受到责任追究,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矿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矿成立问责及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党工科,办公室成员由党工科、监审科、人事劳资科、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受理责任追究的申诉、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问责及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第六条单位负责人问责事项:(一)单位执行矿的决策和部署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单位负责人问责:1、不贯彻落实或者拒不执行矿做出的决定和指令的;2、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矿确定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的;3、不正确执行矿做出的决策和部署,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矿整体工作部署的。

(二)单位违反规定进行决策,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单位负责人问责:1、超越职能权限擅自决策的;2、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的;3、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组织咨询论证或者可行性论证的;4、制定的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与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5、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

(三)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单位负责人问责:1、未按照上级部门、矿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等重大问题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2、未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3、对本单位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纵容的;4、指使、授意本单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5、因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其它情形。

公司管理层问责制度

公司管理层问责制度

公司管理层问责制度1. 引言公司管理层的问责制度是维护公司管理正常运作的重要措施。

一个公司良好的问责制度可以帮助公司建立起健康的工作氛围,提高公司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对公司发展意义重大。

2. 问责制度的内容公司问责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2.1. 岗位职责管理层各岗位职责应明确,以确保每个管理者都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完成自己的职业责任。

在制定岗位职责时,需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职责内容。

2.2. 问责标准针对每个管理者的职责,应制定相应的问责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是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标准、质量要求等。

通过评估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实现问责。

2.3. 问责机制公司需要制定一套明确的问责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人员的工作不足。

如果管理人员未能达到预期绩效,需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并对其进行纠正和指导,使其能尽快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

2.4. 问责程序公司问责制度还应明确何时启动问责程序、由谁负责问责、如何进行问责等具体步骤,以避免管理者的不当行为或者错误,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3. 问责制度实施对于公司问责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规范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公司发展和经营的基础,也是问责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需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强调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形成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

3.2. 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这些激励机制可以是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如津贴、奖金、荣誉称号、晋升晋级等。

3.3. 客观评价客观评价是问责制度实施的关键。

公司需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考评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3.4. 完善既有制度公司需要完善既有的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变化的需要。

通过完善制度,可以为公司的管理人员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导、更高效的工作方法和更合理的工作流程。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文(三篇)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文(三篇)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文管理人员在生产事故中的问责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等因素,对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划分。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 直接责任:指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疏忽职责、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 间接责任:指管理人员在事故中没有直接的过失,但在事故发生前或事故发生时,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未及时纠正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2. 责任界定: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明确每个管理人员的责任界定。

根据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权力,对其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的范围和程度进行明确。

一般来说,高层管理人员对事故承担更重的责任,中层管理人员对事故承担适度的责任,基层管理人员对事故承担较轻的责任。

3. 处罚措施: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根据其责任的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的方式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薪、辞退等。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管理人员的过错程度,可以酌情加重处罚。

4. 教育培训: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生产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安全管理知识、风险防控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5. 改进措施: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管理不善的情况,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通过制定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问责细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注重教育和改进,不仅要追究责任,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范文(二)1. 引言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安全生产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管理人员都应对其负有重要的责任。

对于管理人员而言,他们的职责是监督和管理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顺利运行。

然而,如果发生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管理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国有公司问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草稿)1.doc

国有公司问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草稿)1.doc

国有企业问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草稿)1 目录2............................................................................................ . 问责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第一部分2.............................................................................................. . 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依据第二部分4.................................................................................................... . 责任追究处理细则第三部分8............................................................................................................ ..... ............. . 分则第四部分8............................................................................................................ .... . 基本规范第一节0 1........................................................................................................ . 财务管理方面第二节研发采购体系方面第三节 3 1................................................................................................ .6 1............................................................................................ . 营销及市场管理方面第四节8 1.......................................................................................................... . 质量管理方面第五节9 1.......................................................................................................... . 投资管理方面第六节第七节0 2.......................................................................................................... . 安全责任方面1 2.............................................................................................. . 问责处理权限与程序第五部分2 2............................................................................................................ ..... . . 其他事项第六部分问责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第一部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按照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为进一步界定职责、第一条授权经营、监管有效”的原则奖优、治庸、罚劣,实行程序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界定标准、问责流程)

工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界定标准、问责流程)

⼯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界定标准、问责流程)⼯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为加强管理⼈员及员⼯在⼯作中的责任⼼,引导员⼯对⼯作的责任意识,有效防⽌⼯作失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发⽣,特别制定本办法。

⼆、适⽤范围适⽤于公司各部门。

三、定义⽇常⼯作中因⼈为疏忽、不按规定程序及要求作业,出现的产品品质、机械设备损坏等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事件均按此管理办法执⾏。

四、职责4.1 总经理:负责对《⼯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审核及批准。

4.2 各部门:负责对⼯作责任的提报与认定,以及对责任⼈的⼯作问责落实。

4.3 总经办:负责对《⼯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编制及⼯作问责的落实。

4.4 财务部:负责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件的⾦额计算及责任⼈⾦额执⾏处理。

4.5 ⾏政部:负责对⼯作问责表的跟进,存档以及报送财务。

五、责任认定5.1 各部门负责⼈或直属副总须对本辖属部门所发⽣的责任事件及时提报并进⾏分析和检讨。

5.2 各部门负责⼈或直属副总界定出事件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连带责任⼈;确定各责任⼈所承担的经济损失⾦额,并由当事⼈签名确认。

5.3 部门负责⼈针对此事件的发⽣,要认真总结,并制订出解决问题的纠正预防措施。

5.4 部门负责⼈对事件当事⼈,应从思想上和⼯作责任⼼上去引导。

让当事⼈清楚认识到错误的发⽣和今后在⼯作中如何防范。

5.5 对事件发⽣后,故意隐瞒不报,则按⼯作失职并以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论处。

六、界定经济损失标准6.1计算经济损失100元--1000元的,统⼀按10%计算,低于100元的不按本管理办法执⾏。

超1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则按界定经济损失的⽐率计算经济损失。

6.2超过1000元经济损失的事件,需持有管理和技术配股⼈员签名确认。

6.3各类责任⼈经济损失界定:6.3.1部门主管:所属部门在当⽉经济损失累计达2000元以上,则负连带责任。

6.3.2部门经理:所属部门在当⽉经济损失累计达3000元以上,则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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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除管理问责外,同时授受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处罚。
沟通
协调
未及时处理上报资料,影响工作进度。

30
50
100
总经理办公室
未按要求和程序提出预算计划,影响工作有序开展的。

50
100
200
财务处
不组织或不参加定期会议的。

30
50
100
总经理办公室
享受公司通讯补贴人员无故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工作联系的。
200
400
后勤处
未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送审、订立、借阅、备案合同的。

50
100
200
总经理办公室
未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将合同报公司档案室存档致使合同资200
重大工程和物资采购
未按工程图纸要求任意更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造成项目超计划投资严重的。

50
200
400
技术质量管理处
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或未经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或违规擅自开工建设的。

50
200
400
管理不到位,造成建设项目资金损失或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致使建设项目不能发挥应有经济效益的。

50
200
400
违反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管理程序的。

50
200
400
技术质量管理处
总经理办公室
采购的物资价格和质量上存在严重问题的。

30
50
100
追加问责
凡一次违反数项规定,每月2次及以上违反同样规定,以及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在问责标准的基础上追加问责
追加
/次
50
100
200
总经理办公室
相关部门
绩效考核扣分
凡违反上述规定,除按以上标准接受问责外,视情节轻重,还要给予不超过1-10分的绩效扣分
根据
情况
1-3分
1-5分
1-10分
岗位
第四章 管理问责的标准(细则)(见附件1)
附件1:
管理问责标准(细则)
项目
内 容
单位
标准(元)
执行领导或部门
一般管理人员及
员工
中层干部
(技术带
头人)
公司领导
公司
领导
执行部门
纪律
管理
未按规定程序请病假、事假的。

30
50
100
分管领导
人文处
上班睡觉或打瞌睡、吵闹、斗殴、嬉戏及带小孩、亲友上班的。

30
职责
参照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内容

30
50
100
暂未
涉及项目
凡以上未涉及到的内容,将视情节轻重,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问责标准,提交公司分管领导最终确定执行。

30
50
100

50
200
400
财务处
技术质量管理处
未按公司规定做好本单位、部门薪酬分配的。

50
200
400
人文处
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在招聘用人上暗箱操作、有失公平的。

50
200
400
对员工的来信来访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办理又无明确回复,激化矛盾,矛盾上交,发生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影响和后果较严重的。

50
拒不执行公司有关会议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的。

50
200
400
对公司有关会议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执行不积极主动,推诿懈怠、消极应付,不能按时完成又无信息反馈和正当理由的。

50
200
400
对公司有关会议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执行有偏差又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

50
200
400
对上级下达督办事项不办理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以及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影响局部或全局工作的。
50
100
上班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30
50
100
开会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超时发言、随意走动影响会场秩序的。

30
50
100
会 议
主持人
会议召集部门
在公司的信息平台上发布不实消息,影响他人声誉和员工团结的。

30
50
100
分管领导
人文处
对提请问责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陷害的。

30-100
100-300

30
50
100
人文处
泄漏公司保密信息的。

50
200
400
违反竞业限制合同的。

100
200
400
在公共场所或公司信息平台传播有损公司的消息和稿件的。

30
50
100
工作中对同事实施打击报复的。

50
200
400
履职
行为
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

50
200
400
总经理办公室

100
200
400
董事长
财务处
管理混乱、相关工作人员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失职、不作为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50
200
400
分管领导
总经理办公室
在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规违纪行为的。

50
200
400
对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包庇、袒护的

30
100
200
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财务、生产、营销、工程建设等信息行为的。

50
200
400
履职
行为
虚报浮夸业绩,对上隐瞒问题,包庇、袒护、纵容下属或同事的;指使、暗示下属人员或同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50
200
400
分管领导
总经理办公室
财务处
经营
管理
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事项的。

100
200
400
董事长
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擅自超越权限,违反管理程序承诺优惠条件、给予信用、经济担保、损害公司利益的。

50
100
200
对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有关公司利益、员工生命安危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不及时到达现场,不正确执行公司指令,工作滞后或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导致事态恶化,造成影响的。

100
200
400
凡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除管理问责外,同时授受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处罚。

50
200
400
品质、安全管理
安全意识淡薄,不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发生安全事故的。

100
200
400
分管领导
生产安全处
技术质量管理处
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排查和整改的。

100
200
400
对公司生产安全处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并发生事故的。

100
200
400
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不坚持“三不放过”原则的
300-600
总经理办公室
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

30-100
100-300
300-600
弄虚作假、隐瞒被问责事项真相的。

30-100
100-300
300-600
行为
规范
未及时制止他人违章违纪行为的。

30
50
100
管理部门
包庇、隐瞒和袒护下属或同事违章违纪行为的。

30
50
100
语言、举止不文明,拨打、接听电话不礼貌,有损公司形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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