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煤矿地面配电双回路供电操作规程
矿井双回路供电说明

矿井双回路供电说明内江市沙湾煤业机电处2013.5.25矿井双回路供电说明一、整个矿井双回路电源全面完成。
二、整个双电源形成如下:1、35KV变电站的双电源由连沙1#线和连沙 2#线组成。
2、向矿主立井井下双电源由35KV变电站出线612#和626#组成。
井下在+165水平、+200水平、+250水平分别设水平中央配电所,向各采区提供双电源。
+165水平中央配电所除向+165井下中央水泵提供双电源外,还向+200水平、+250水平中央配电所一回电源。
再从地面612#线路上体接一回线经猴车井到+200水平中央配电所、再到+250水平中央配电所.+200水平中央配电所向+200西、+230西采区提供双电源,+250水平中央配电所.向+250西、+280采区提供双电源。
采区双电源线路中有一回线路专供掘进局扇风机,另一回线路为采煤、掘进动力。
正常时候,+165水平、+200水平使用626#线路,+250水平使用612#线路,一面各水平出故障时相互影响。
3、向矿主立井工业广场高压开关站双电源由35KV变电站出线615#和624#组成。
开关站为主立井绞车、地面压风自救风机房、瓦斯抽采泵房、二井井下提供双电源。
4、一风井(瓮水漕)主扇通风机电源由35KV 变电站出线619#和641#组成。
二风井(鱼池)主扇通风机电源由35KV变电站出线614#和625#组成。
5、向矿主立井工业广场高压开关站出线二井一回、二井二回两回电源经+374水平中央变电所到+315水平中央变电所。
+374水平中央变电所为水泵、绞车提供双电源。
+315水平中央变电所为+315水平水泵、+315水平东采区提供双电源。
内江市沙湾煤业机电处2013.5.25。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简易版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简易版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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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敬请指正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
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4、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规程煤矿井下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以下是一个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规程的示例,供参考:一、总则1.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双回路控制系统的操作,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2. 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必须由熟悉控制系统的人员进行,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优先考虑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
二、井下双回路操作流程1. 操作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确保自身和设备的安全。
2. 操作人员应熟悉双回路控制系统的工作原理,以及各个控制装置的功能和操作方法。
3.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核实井下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运行参数。
4. 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台上确认两个回路系统的运行状态,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5. 在进行双回路操作前,必须对相关仪器和设备进行归零校准,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
6. 在进行双回路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遵循“一个人操作一回路,两人同时操作”的原则,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7. 操作人员在操作双回路时,必须密切关注仪器和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检查和处理。
8. 在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双回路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9. 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将双回路控制系统恢复到安全状态,并确保其他人员可以继续使用。
三、井下双回路操作的安全控制措施1.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2. 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前,必须检查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在井下作业期间,必须定期检查气体指示器和风速仪的运行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在操作双回路控制系统时,必须确保开关和按钮等设备能正常开启和关闭,并保持操作台清洁整齐。
5. 井下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地面监控中心和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 在井下作业区域必须设立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常用版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敬请指正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
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4、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5、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
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2)下山采区排水泵: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6、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
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无轨运输换装设备;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6)井下集中制冷站;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照明、通讯、供电等相关设施的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适用于全部煤矿的供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术语和缩略语•煤矿:指煤矿企业或煤矿场合。
•双回路:指煤矿供电系统由两个回路相互备份。
•双电源:指煤矿供电系统由两个电源相互备份。
管理标准供电设施管理1.煤矿应设立专职配电工,负责煤矿的供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2.煤矿供电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
3.供电设施的维护记录应认真、准确,并依据实际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设备。
4.供电设施的设计、改造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双回路管理1.煤矿供电系统应采用双回路进行供电,确保电力的连续和稳定供应。
2.双回路应采用分别沿不同走向铺设的方式,避开因设备故障或线路故障导致供电停止。
3.双回路的线路应在物理上相互独立,相互不受影响。
4.双回路的线路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方便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查找和维护和修理。
双电源管理1.煤矿供电系统应配置两个独立的电源,确保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另一个电源。
2.双电源之间的切换应快速可靠,不得影响煤矿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
3.双电源之间的切换过程应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确保切换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双电源的状态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
考核标准供电设施管理考核1.煤矿配电工的工作情况和绩效验收。
2.供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3.供电设施的维护和修复情况是否及时有效。
4.供电设施的设计和改造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双回路管理考核1.双回路的铺设情况和线路的独立性。
2.双回路的标识和记录是否清楚可查。
3.双回路的故障维护和修理和处理情况。
4.双回路的供电连续性和稳定性。
双电源管理考核1.双电源的配置和切换装置的工作情况。
2.双电源切换的速度和稳定性。
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规程,1200字

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规程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煤矿井下双回路的安全与有效运行,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指的是煤矿井下配电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实行配电系统的双重供电,确保井下照明和其他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第三条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保证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 规范操作,确保操作过程的可靠性和精确性;3. 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及时处理故障。
第二章设备准备第四条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应进行充分的设备准备工作。
1. 确保井下配电系统正常运行和供电充足;2. 确保井下照明设备正常运行;3. 确保应急电源正常运行。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设备准备工作包括:1. 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2. 确保回路的连通性和接地电阻合格;3. 检查回路的保护装置是否正常运行;4. 检查井下电缆的绝缘性能。
第六条矿工照明设备的准备工作包括:1. 完善照明设备的布局和安装;2. 配备充足的应急照明设备,并经常对其进行维护和检查;3. 配备充足的照明用电源。
4. 制定照明设备的使用规范,明确矿工应怎样正确使用照明设备。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七条煤矿井下双回路操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1. 矿工上井前,应检查井下配电系统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故障应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矿工进入井下后,应了解井下的供电方式,明确自己工作区域的供电情况。
3. 矿工在工作区域内应按照配电系统的规定使用照明设备,并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4. 若发现照明设备和配电系统异常,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
5. 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第八条炭矿井下双回路操作需按照下列程序执行:1. 开关操作流程:(1)开关操作前,首先要检查开关位置和显示灯光是否正常。
若存在异常应立即报告。
(2)操作前要查清操作对象和操作方式,确保没有误动他的开关。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7398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敬请指正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
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配电双回路供电操作规程

配电双回路供电操作规程地面配电双回路供电操作规程1、配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熟悉本范围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用途,懂得一般电气安全知识。
2、停、送电必须坚持“谁停电,就由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3、停送电时,值班人员应要求其亲自到配电房办理停送电手续。
特殊情况执行电话指令时,必须问明工作指令内容和指令发示人,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并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停电时,应弄清停电范围。
如因检修停电,停电后应进行验电、放电,并在出线电缆头处挂上短路接地线,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和“注意有短路接地线”标志牌。
5、送电时必须弄清楚该线路有无人员工作,短路接地线撤除完了没有。
合闸时,应先试送一次,待无异常现象时,再合上开关。
6、(1)高压压气式负荷开关操作顺序:操作时应先关上柜门,将K 旋钮向“操作”位置;合闸时插入手柄至上轴孔,顺时针转动,开关合闸;插入手柄逆时针转动,开关分闸,负荷开关分闸后,接地开关才能合闸,合闸后,自动解除操作箱与柜门闭锁,将K旋钮向“开门”位置即可打开柜门。
(2)开关柜组合闸操作顺序(以使用汪汪线为例):关闭两华线高压开关柜汪汪线合闸两联络柜合闸两电压互感器柜合闸400KV A开关合闸(汪汪线合闸后,两华线由于机械闭锁已不能合闸)。
(3)开关柜分闸顺序与上述过程相反。
7、运行中的线路发生跳闸后可以重合一次,如重合不成功,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查明原因,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8、在正常情况下,变压器的上层油温不应超过95℃,值班人员每班必须对电气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一次外观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9、在停主扇风机电时,必须坚持“先停井下电,后停风机电,送电时,先送风机电,待风机运行正常后,按相关规定送井下电”的原则。
10、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保持设备、室内卫生整洁,填报好各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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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煤矿地面配电双回路供电操作规程
1、配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熟悉本范围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用途,懂得一般电气安全知识。
2、停、送电必须坚持“谁停电,就由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3、停送电时,值班人员应要求其亲自到配电房办理停送电手续。
特殊情况执行电话指令时,必须问明工作指令内容和指令发示人,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并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停电时,应弄清停电范围。
如因检修停电,停电后应进行验电、放电,并在出线电缆头处挂上短路接地线,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和“注意有短路接地线”标志牌。
5、送电时必须弄清楚该线路有无人员工作,短路接地线撤除完了没有。
合闸时,应先试送一次,待无异常现象时,再合上开关。
6、(1)高压压气式负荷开关操作顺序:操作时应先关上柜门,将K旋钮向“操作”位置;合闸时插入手柄至上轴孔,顺时针转动,开关合闸;插入手柄逆时针转动,开关分闸,负荷开关分闸后,接地开关才能合闸,合闸后,自动解除操作箱与柜门闭锁,将K旋钮向“开门”位置即可打开柜门。
(2)开关柜组合闸操作顺序(以使用汪汪线为例):关闭两华线高压开关柜汪汪线合闸两联络柜合闸两电压互感器柜合闸400KV A开关合闸(汪汪线合闸后,两华线由于机械闭锁已不能合闸)。
(3)开关柜分闸顺序与上述过程相反。
7、运行中的线路发生跳闸后可以重合一次,如重合不成功,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查明原因,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8、在正常情况下,变压器的上层油温不应超过95℃,值班人员每班必须对电气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一次外观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9、在停主扇风机电时,必须坚持“先停井下电,后停风机电,送电时,先送风机电,待风机运行正常后,按相关规定送井下电”的原则。
10、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保持设备、室内卫生整洁,填报好各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