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设立持股平台)知识讲解
合伙协议设立持股平台

合伙协议 ( 建立持股平台 )合伙协议(建立持股平台)合伙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公司法》(以下简称“《合伙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作为一般合伙人于[ ] 年 [ ] 月 [ ] 日与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决定建立[ 持股平台全称]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公司”) 。
各方已充足知悉有关投资的风险与责任,并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下:一、总则1、依据《民法公则》和《合伙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公司登记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磋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本公司为有限合伙公司,是依据协议自发构成的共同经营体。
合伙人愿意恪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例、规章,依法纳税,守纪经营。
3、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署名、盖印后奏效。
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享有权益,执行义务。
二、合伙公司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1 、名称: [ 持股平台全称] (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名称为准)2 、主要经营场所:[ ] 。
三、合伙目的和合伙公司经营范围1 、合伙目的:本合伙公司建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 目标公司全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利润最大化。
2 、合伙公司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沟通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包办展览展现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公司策划;公司管理咨询;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公布通告;技术开发、技术推行、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详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 。
除非全体合伙人一致赞同,合伙公司除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展开其余业务,不得对外借款,不得对外担保。
合伙公司依据实质状况,能够改变经营范围,可是应当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之日起15 日内办理更改登记。
四、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处1 、一般合伙人 1 人: [ ] ,身份证号码为[ ] ,住处为 [ ] 。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律师修订复杂版)

合伙协议第1条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本协议:指《(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体公司:合伙企业作为股东持股的公司。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出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见附件1.1。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人士。
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见附件1.2。
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每位合伙人具体缴纳的出资额见附件2。
合伙企业财产:指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因对该等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入伙:指根据本协议第9.1条规定的程序,本协议确定的合伙人以外的投资人签订入伙协议成为新合伙人。
退伙:指根据本协议第9.2条规定的程序,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终止其合伙人身份而不再持有任何出资额的情形。
执行事务合伙人: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
登记机关:指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机关。
合伙人会议:指本协议中由全体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的议事机构。
合伙费用:指本协议第8.1条规定的因执行合伙事务而发生的需由合伙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2解释在本协议中,条款及标题仅为查阅之便,不影响本协议的意思。
第2条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2.1合伙目的作为主体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平台,持有主体公司的股权,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本增值。
2.2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
第3条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经营期限3.1名称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有限合伙)。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1. **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作为出资并参与利益分配的主体。
2. **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者,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鉴于,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为特定股东的持股目的提供支持,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和解释**1. **“持股平台”**:指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企业。
2. **“特定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后,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并享有相应权益的特定人士。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 合伙企业将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确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特定股东将以现金出资成为有限合伙人,并享有合伙企业的相应权益。
**三、普通合伙人的职责和权限**1. 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确保合伙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利益最大化。
2. 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制定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并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3. 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普通合伙人应享有对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投资项目、分配利润等。
**四、特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 特定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企业的相应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利润分配、参与决策等。
2. 特定股东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确保出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特定股东应遵守合伙协议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诚信履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不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
4. 特定股东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参与利润分配,并享有合伙企业退出机制的相关权益。
**五、利润分配和投资收益**1. 合伙企业将根据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分配比例由合伙人共同确定。
2. 特定股东的投资收益将根据其出资比例和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持股平台合伙协议

持股平台合伙协议一、背景和目的本合伙协议是为了规范持股平台的合伙关系,确保各方权益的平等和保护,促进合伙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合伙方1. 本合伙协议由以下各方作为合伙方:•合伙人A:_____•合伙人B:_____•合伙人C:_____•合伙人D:_____2. 合伙方在此确认自愿成为平台的合伙人,并同意遵守本合伙协议的所有条款。
三、合伙事项1. 平台目标本合伙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为合伙企业的发展设定方向,并确保各合伙方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
平台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 实现持股平台的稳定运营; - 最大化合伙方的共同利益; - 分摊平台的风险和成本。
2. 合伙企业管理(1) 合伙企业治理结构•合伙企业设有一个合伙会议,由各合伙方共同组成。
合伙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根据平台的需要制定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企业设有一个合伙人会议,由各合伙方指派代表参加。
合伙人会议负责就平台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和决策。
(2) 合伙企业工作分配•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由平台管理团队负责。
平台管理团队由各合伙方根据协商一致原则委派代表组成。
•平台管理团队需要负责制定平台运营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将根据各合伙方的持股比例进行。
•各合伙方的持股比例为:–合伙人A:____%–合伙人B:____%–合伙人C:____%–合伙人D:____%3. 合伙期限本合伙协议的合伙期限为____年。
合伙期满后,各合伙方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原则决定是否延长合伙期限。
四、退出机制1. 合伙方退出条件合伙方可以根据以下情况之一正式退出合伙企业: - 合伙期满后,不续约; - 合伙方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其他合伙方并提出退股申请; - 合伙方破产或违反本合伙协议的规定。
2. 退出股权处理•在合伙方正式退出合伙企业后,其持有的股权将由其他合伙方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分配。
•若其他合伙方不同意分配或协商不成,则退出合伙方可以自行寻找第三方并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3篇)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股权投资是一种常见的投资方式,许多投资者利用股权投资来获得长期的资本回报。
而股权投资的方式之一是通过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进行投资。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的定义、特点、优势和风险等方面内容,希望能对读者进一步了解这种投资方式。
一、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的定义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是指一种通过有限合伙形式进行股权投资的协议。
在该协议中,股权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与平台经营者(普通合伙人)达成一致,合作共同经营某个平台,并将投资资金用于平台的运营和发展。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人将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平台所产生的利润。
二、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的特点1. 投资方式灵活: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和要求进行灵活的设计,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受益权比例等,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
2. 双方利益共享:合作方在合伙协议中规定了收益的分配比例,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约定共享平台的盈利。
3. 风险分担:合伙协议中可以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平台经营及收益分配的基本规则,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合理分担投资风险。
三、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的优势1. 分散风险: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允许投资者通过投资多个平台来分散风险,以降低单一项目带来的风险。
当某个平台出现经营风险时,其他平台的正常运营和收益可以作为对冲。
2. 长期回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通常是以长期投资为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合伙协议获得平台经营的长期回报,实现资本增值。
3. 灵活度高: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资金实力确定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并根据盈利情况自由选择退出或增持。
四、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的风险1. 操作风险:平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竞争、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造成影响。
2. 信任风险: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需要信托合作方的运营能力和诚信度。
如果合作方经营不善或失信,投资者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合伙协议(设立持股平台)知识讲解

合伙协议(设立持股平台)知识讲解合伙协议(设立持股平台)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作为普通合伙人于[ ]年[ ]月[ ]日与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决定成立[持股平台全称](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各方已充分知悉相关投资的风险与责任,并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一、总则1、根据《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3、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1、名称:[持股平台全称](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2、主要经营场所:[ ]。
三、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目标公司全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2、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除非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除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开展其他业务,不得对外借款,不得对外担保。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四、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1、普通合伙人1人:[ ],身份证号码为[ ],住所为[ ]。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书

6.1合伙企业在以下情况下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原因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6.2合伙企业解散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6.3清算财产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七、违约责任
7.1有限合伙人在出资期限内未足额出资的,应按逾期出资部分的0.05%向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
甲方(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
乙方(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书
一、定义与解释
1.1本协议中,“有限合伙企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成立的,以投资管理为主要业务,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1.2 “普通合伙人”指在本协议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设立者及管理人。
1.3 “有限合伙人”指在本协议中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合伙人。
3.2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以货币形式支付,出资后即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3.3有限合伙人的合伙权益包括:分红权益、资产增值权益及清算权益。
四、合伙企业的管理与决策
4.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4.2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合伙人权益的变更、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等。
4.3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及投资项目的退出。
五、收益分配与费用承担
5.1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原则为:优先返还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其次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5.2合伙企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由合伙企业承担。
持股平台合伙协议书

持股平台合伙协议书鉴于本协议各方(以下简称“合伙人”)基于共同的商业目标和利益,决定成立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目的1.1 本平台的成立旨在通过集中管理和运营,实现合伙人对特定投资项目的持股和利益分配。
1.2 平台将致力于提高投资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并为合伙人提供专业的投资服务。
第二条合伙人2.1 本协议的合伙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合伙人A]、[合伙人B]等。
2.2 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出资方式与比例3.1 合伙人应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额为[具体金额]。
3.2 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按照各自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比例确定。
第四条管理机构4.1 平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
4.2 管理委员会由[具体人数]名成员组成,由合伙人协商选举产生。
第五条投资决策5.1 平台的投资决策应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进行。
5.2 重大投资决策需经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
第六条利润分配6.1 平台的利润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2 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第七条风险控制7.1 平台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投资安全。
7.2 合伙人应遵守平台的风险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平台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信息披露8.1 平台应定期向合伙人披露财务状况和投资情况。
8.2 合伙人有权查阅平台的财务报告和投资记录。
第九条协议变更与解除9.1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需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
9.2 合伙人退出平台,应提前[具体时间]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本协议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合伙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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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设立持股平台)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作为普通合伙人于[ ]年[ ]月[ ]日与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决定成立[持股平台全称](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各方已充分知悉相关投资的风险与责任,并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一、总则1、根据《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3、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1、名称:[持股平台全称](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2、主要经营场所:[ ]。
三、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目标公司全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2、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除非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除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开展其他业务,不得对外借款,不得对外担保。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四、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1、普通合伙人1人:[ ],身份证号码为[ ],住所为[ ]。
2、有限合伙人共[ ]人:各有限合伙人具体信息见附件(包含完整准确的名称、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1、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合伙人出资方式认缴出资(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名称或姓名[ ] 货币[]%[ ] 货币[ ][ ][ ][ ]2、各合伙人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以货币方式缴付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六、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1、合伙企业净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
2、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
七、合伙企业事务执行1、全体合伙人在此一致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 ]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而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3、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代表合伙企业对外开展与持有或转让目标公司股权(股份)有关的业务;(2)制定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3)决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案;(4)决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制定合伙企业的管理制度;(6)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决定转让合伙企业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8)决定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转让合伙企业所持股企业的股权(股份);(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8)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9)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10)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1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12)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13)修改和补充本协议;(14)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八、入伙和退伙、除名1、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时,需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无须经过有限合伙人同意)。
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全体合伙人与新入伙的合伙人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时,普通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a)为目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或对目标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认同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企业文化;b)遵守所任职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职期间有良好的业绩表现;c)无刑事记录;d)满足目标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退伙(1)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否则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或退伙(有限售期限的,应遵守有关限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人转让部分财产份额的,需不影响《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数的限制;有限合伙人退伙的,需提前30日通知普通合伙人。
(2)合伙人退伙,可以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财产份额或者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其财产份额。
合伙人退伙,如该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应该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经其确认的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的价格按照本协议第9条的规定处理。
3、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除拟被除名人之外)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给合伙企业造成物质损失或名誉损害的;(2)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转让财产份额,给合伙企业造成物质损失或名誉损害的;(3)合伙人从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主动辞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规章制度被辞退的;(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不竞争、禁止关联交易义务的;(5)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根据本协议第4条的住所送达除名通知的,通知送达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九、合伙份额的成熟与转让等事项1、财产份额的成熟。
有限合伙人所持出资分额分[4]期按[年]成熟(不精确到年以下的时间单位),成熟条件为经目标公司董事会确认其工作绩效为优良。
目标公司被并购或在其他合格市场公开发行的(简称“ipo”),则全部财产份额一次性成熟。
有限合伙人上一个阶段的财产份额的成熟与否不影响下一个阶段的成熟。
举例说明:第一个阶段业绩不符合前述约定,则该阶段财产份额不成熟,第二个阶段业绩符合前述约定的,则第二个阶段对应的财产份额成熟,累计成熟的财产份额即为第二阶段的财产份额。
2、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1)禁售期:目标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本协议所称“新三板挂牌”,指目标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或ipo前(下称“禁售期”),除事先取得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或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情形外,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出售其所持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任何违反本条约定而进行的转让无效,且合伙企业有权拒绝配合完成相关的变更登记;在禁售期内,除事先取得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或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情形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其所持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设立任何的抵押、留置、质押、其他债务负担(包括任何所有权再转让协议、优先购买权、优先要约权或其他对任何权利的任何类型的限制或授予)。
(2)限售期:在前述禁售期届满后,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分三次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份额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或ipo之日、挂牌或ipo期满一年和两年。
有限合伙人为目标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年可以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
除本协议约定外,《公司法》、《证券法》或其他规范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有其他限售规定的,则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受相关限售规定约束。
3、有限合伙人与目标公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的处理。
若有限合伙人与目标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该合伙人发出通知,指定其财产份额的受让方,该有限合伙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配合办理全部必要手续,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指定的合伙人。
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格按照如下方式确定:1)未成熟的财产份额的对价为零元;2)已成熟部分的财产份额的价格为:目标公司当时未分配利润*有限合伙企业当时在目标的持股比例*已成熟部分财产份额比例。
4、特定情形下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虽有前述第3条的约定,但在以下任一情形下,不论有限合伙人的劳动关系存续状况如何,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该合伙人发出通知,指定其财产份额的受让方,该有限合伙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配合办理全部必要手续,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指定的合伙人,且全部财产份额(包括未成熟部分和已经成熟部分)的转让价格为【零】元: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非法将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财物占为己有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回扣或接受其他形式的贿赂;3)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4)泄露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机密或商业秘密;5)因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等行为损害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利益或者声誉;6)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应当与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无论出于任何原因终止劳动关系,各有限合伙人将受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
7)有限合伙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因违反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其与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被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依法辞退;9)有限合伙人主动解除其与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5、执行合伙人按照第九条的约定通知有限合伙人出让财产份额后,若有限合伙人未在指定时间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手续的,则须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违约金,数额为被通知出让的财产份额比例*有限合伙企业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目标公司最近一次股权融资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