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合同}第五节三种劳动合同形式

合集下载

劳动合同共分几种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共分几种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种劳动合同及其特点。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一个具体的终止时间。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如下:1. 时间限制明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定了明确的终止时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即可知晓合同期限的长短,有利于劳动者做好职业规划。

2. 灵活性较低:由于合同期限固定,双方在合同期间内的权益相对固定,不易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

3. 适用于短期项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项目周期较短的情况,如临时性、季节性项目等。

4. 易于管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合同到期后,如有需要,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未约定具体的终止时间,劳动者在合同期间内享有稳定的工作权益。

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如下:1. 稳定性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较长时期的工作保障,有利于劳动者安心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2. 权益保障度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享有法定的权益保障,如工资、福利、培训等。

3. 用人单位责任较大:用人单位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需承担较高的劳动保障责任,如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等。

4. 适用范围广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如核心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等。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条件。

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如下:1. 任务导向:此类劳动合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核心,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集体谈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享有依法选择、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七条国家促进劳动合同履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未履行生产安全保护义务,致使劳动者受到伤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与工作有关的信息,逐条明确载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任何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支付,并承担迟延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适用合同,并具有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补偿劳动者,赔偿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提供劳动合同的义务,将劳动者作为非正式员工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非正式员工劳动者享受的待遇和保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试用期的形式聘请劳动者。

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生效的日期起生效,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劳动者退休、去世的,劳动合同终止。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设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参照本法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七条: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或由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单方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解散等。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条:对于从事特定工作的劳动者,如劳务派遣、实习生、非全日制用工等,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和特征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和特征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和特征一、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

3、固定期限的合同。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在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

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

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还有一项内容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加以注意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经比较多了,在实践工作中相关处理也比较成熟和规范。

这里需要着重谈的是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承担责任,具体有: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根据《违反三、劳动合同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1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员工合同类别

员工合同类别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员工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根据不同的用工性质、工作内容和期限,员工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别: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 劳动者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受限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 工程项目或工作任务具有明确期限;2. 用人单位因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工作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 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满四小时;2. 劳动者工作地点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以外的;3. 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不适合全日制工作的。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前,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以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岗位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abc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abc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ABC:是什么、有什么区别与如何运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将劳动合同与其他类似的合同混淆。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特点、分类以及与类似合同的区别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与特点1. 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依法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体现。

2. 劳动合同的特点(1)主体特定: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内容明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3)期限法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4)权利义务对等: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参加劳动培训等;用人单位有权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劳动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 按照劳动合同的性质,可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3. 按照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企业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三、劳动合同与类似合同的区别1.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2023年新版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2023年新版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2023年新版劳动合同法新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2023年新版劳动合同法将出台新的规定,以适应新的劳动关系和就业形势。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新版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包括合同签订、劳动报酬、工时制度、休假制度、劳动保护等方面。

二、合同签订1. 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合同形式订立。

2.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制度、劳动保护等。

3.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但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适当延长。

4.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应当依法进行,双方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报酬1. 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定期调整。

2.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3. 绩效工资: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绩效工资的奖励。

四、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一般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周40小时,超过部分应当按照加班工资进行支付。

2. 加班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禁强制加班,加班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并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五、休假制度1. 年休假: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逐渐增加。

2. 节假日休假:劳动者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并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六、劳动保护1. 劳动安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歧视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处罚措施1. 违法行为处罚: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劳动法合同)第五节三种劳动合同形式三种劳动合同形式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于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中,有劳动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意:大学生壹毕业快马加鞭去报到签好了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们注意,“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得快马加鞭到单位去报到。

《劳》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于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学校和单位均不会管,那就惨了。

”黎建飞举例:壹名服装学校的女生,毕业离校之后未及时到单位报到,结果期间查出患上血癌,医疗费学校和单位均没有义务负担,只能靠社会救济,“同学们千万不要轻易脱离组织。

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二种合同形式争议不多,最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壹)概念: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案例吴某于2008年1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壹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合同到期后,公司又和吴某续签了壹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09年12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吴某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本案中吴某和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俩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吴某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于合同到期后吴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

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二)条件:1、案例:小李和用人单位先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0天,于试用期合同结束后,用人单位认为60天无法全面考察小李是否合格,于是又同小李签订了壹次30天的试用期合同,后小李转正,又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约定3年的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小李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违法行为,小李向单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协商不成,小李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小李可否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条件:(1)劳动者于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于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之上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请分析小李是否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1:王某和1998年2月进入某外资公司工作,由于王某工作表现良好,工作能力也不错,双方壹直继续续签劳动合同,最后壹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止,于该合同期满前,公司表示由于王某的年龄增大,该期合同期满后,将不再续签。

王某则认为其已经于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不应该终止劳动合同,而且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由此双方发生争议。

王某认为:根据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地14条第二款第壹项之规定,其于公司的工龄已经满十年,现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就应当和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则认为: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之前,而当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能够终止,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仍应见公司是否有续签的意愿,现公司不同意续签,故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于于适用哪个法律的规定。

由于双方的劳动合同是于2008年2月期满,也就是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双方是否应当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适用新法的规定,现王某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和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2:刘先生1998年进某公司工作,公司和刘先生签订过壹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次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此后双方虽然壹直为再续签劳动合同,但刘先生仍是继续于该公司工作,壹切均照旧。

2008年11月,刘先生听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于本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之上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和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便找到公司领导,说自己进入公司工作已经超过10年了。

所以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领导表示,公司的后续运营存于壹定问题,目前难以和刘先生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迪纳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多年来未和刘先生续签劳动合同,以致双方长期处于无合同情况,现愿意马上和刘先生续签壹份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刘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他认为既然自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坚持要求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经过几次协商,双方仍是各持己见,这种情况下,公司壹纸通知向刘先生发出了最后通牒:如刘先生于壹周内不和公司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公司只能按照规定和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

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刘先生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和自己签订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

刘先生表示,自己于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之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当和自己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更何况,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建有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公司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起就应当支付自己双倍工资,对此,自己也不想追究,只要单位能和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就能够了。

公司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协商壹致,公司只同意和刘先生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因为目前公司的运营状态不是很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公司能够按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仲裁庭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刘先生于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已满十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和其签订。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于庭上和解,公司同意和刘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的理解第壹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即用人单位这时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条规定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之前需具备三个条件,即(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壹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3)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壹)项、第(二)项均无“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只要达到十年则可直接签订,第(三)项中增加了“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根据法条前后文意思应当是指前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再次决定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要求,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再次“续订劳动合同的”的,则因为缺乏双方共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终止,即使劳动者提出要求,也因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而无法达到目的。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于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立法机关的意见和第壹种意见壹致:“连续订立俩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 0条规定的情形,这俩条规定的情形就是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别是第三项于制定过程当中,我们反复征求了意见,二审以后,这个修改意见又于相当范围的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大家均对连续俩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签订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表示不解,或者是反对的意见。

后来我们想到,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要作这样的规定,且且劳动者是于没有出错的情况下,是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的情况下,已经连续俩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付出了劳动,于工作期间能够胜任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用人单位注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俩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够行使的终止权仅于第壹次合同到期之时,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实际上已经“等同于”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

所以,实践中用人单位于第壹次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仍是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作出选择。

某甲于某企业连续工作了11年,劳动合同于2008年5月30日到期,到期后,企业不打算和某甲续签劳动合同。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能够不和某甲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有风险吗?《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是用人单位合法劳动用工的重要法律依据,只有充分了解、学习《劳动合同法》才能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才能防止、避免劳、资双方的纠纷。

3、社会反映:(1)、《劳动合同法》将对劳资双方产生的深刻影响:壹年以下的短期合同也许大大减少;用人单位换血速度也许加快;劳务派遣市场也许将萎缩……(2)、不少用人单位为规避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往往于快满10年时,就不再和劳动者签合同。

‘10年’反而成了劳动者丢工作的壹个槛。

(3)、对劳动者来说,这壹规定带来的利好消息是:签约时间势必延长;但也可能出现壹种不好的局面:俩次签约之后单位不再跟劳动者续约,用人单位俩轮之后就大换血,‘十年槛’缩短,对于想继续留于原单位的劳动者来说就不可能了。

(4)、由于用人单位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前别无选择,所以也许4~6年之后,许多单位70%~80%的员工均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将成为我国用工形式的主流,这样的能进不能出是否会引发企业生产效率低下、没有劳动积极性?”4、问题:5、规避的方法:(1)、中间中断(2)、不签订合同(3)、劳务派遣崔某和甲人力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于该公司工作八年,于2008年5月合同到期。

现甲于乙人力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崔某仍于甲公司工作,没有任何变化。

实际上甲公司规避《劳动合同法》第14条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添和第40条第壹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