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3
试验员练习题三(案例分析)

试验员练习题三三、案例分析题:对砂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测得其表观密度为2480 kg/m3,堆积密度为1550 kg/m3,同时筛分试验测得各号筛上的筛余量,计算出各号筛上的累计筛余率(下表)。
请正确填写混凝土用砂的检测报告表,并给出结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砂子物理性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检测号:报告日期:签发: 审核: 试验: 试验单位(章): 试验单位(章):某工程现浇室内钢筋混凝土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
试采用质量法计算该混凝土的初步计算配合比。
该混凝土的标准差取σ=5.0MPa ,单位用水量为m w0=160kg ,砂率取βs =30%。
解:(1)计算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f cu ,0:根据题意可得:f cu ,k =30.0MPa ,取σ=5.0MPa ,则:f cu ,0 = f cu ,k + 1.645σ=30.0+1.645×5.0=38.2MPa(2)计算混凝土水灰比cw /m m①按强度要求计算混凝土水灰比c w /m m根据题意可得:f ce =1.13×42.5MPa ,αa =0.48,αb =0.33,则混凝土水灰比为:ceb a 0cu cea c w f f f m m ⋅⋅+⋅ααα,= 50.05.4213.133.048.02.385.4213.148.0==⨯⨯⨯+⨯⨯②按耐久性要求复核由于是室内钢筋混凝土梁,属于正常的居住或办公用房屋内,查表知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值为0.65,计算出的水灰比0.50未超过规定的最大水灰比值,因此0.50能够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3)确定单位用水量m w0根据题意,集料为中砂,卵石,最大粒径为40mm ,查表取m w0=160kg 。
(4)计算单位水泥用量m c0 ①计算:kg 32050.0160/c w w0c0===m m m m②复核耐久性由于是室内钢筋混凝土梁,属于正常的居住或办公用房屋内,查表知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为260kg ,计算出的水泥用量320kg 不低于最小水泥用量,因此混凝土耐久性合格。
案例分析题 (3)

案例分析题摘要本篇文档通过分析一个真实的案例,旨在帮助读者了解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步骤。
该案例涉及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一个公司,我们将通过对该公司的背景、问题、解决方案和结果进行分析,以展示案例分析的过程和价值。
1. 案例背景这家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
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需要寻找一种策略来提高用户的忠诚度和留存率。
然而,他们发现从广告、折扣和促销等传统方法上已经有所收效,需要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
2. 问题分析该公司的主要问题是用户忠诚度和留存率不高。
用户在注册之后,往往只进行一两次购买就不再使用平台,导致用户的转化率和留存率较低。
此外,由于竞争的加剧,用户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多,这对于提高用户忠诚度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3. 解决方案针对这个问题,公司决定尝试一种新的解决方案:个性化推荐系统。
他们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能够根据用户的偏好和兴趣,推荐出最适合他们的商品和服务,从而提高用户的忠诚度和留存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公司雇佣了一支数据科学团队,通过分析用户的行为数据和购买历史,构建一个个性化推荐系统。
该系统基于机器学习算法,能够根据用户的历史行为和偏好,预测他们可能感兴趣的商品和服务。
4. 实施过程为了实施这个解决方案,公司首先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用户行为数据和购买历史数据。
他们建立了一个数据收集系统,用于定期收集和更新这些数据。
然后,他们使用这些数据来训练个性化推荐系统的机器学习模型。
在训练期间,他们使用了一些常见的机器学习算法,如协同过滤算法和内容推荐算法,来构建模型并进行调优。
在模型训练完成后,他们将个性化推荐系统部署到实际的生产环境中。
这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和测试工作,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
5. 结果评估在个性化推荐系统上线后,公司对其效果进行了评估。
他们使用了一些关键指标来衡量系统的性能,例如用户的留存率和平均订单价值。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优化,个性化推荐系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案例分析题 (3)

管理学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1某建筑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地知名的建筑龙头企业。
总结企业成功的经验,许多管理人员归结为天时、地利、人和,如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当地政府、银行的良好关系,几十年形成的固定客户和良好的信誉,良好的员工素质等等。
在2008年北京奥运景气鼓舞下,公司确立了打破地区界限,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建筑企业的远景和使命。
当企业树立这样的远景和使命并为之努力时,发现曾经作为优势的“天时、地利、人和”似乎不在。
例如,就在前不久,日本一家建筑企业在与公司谈判时,让公司在两天内给出一个项目的报价。
由于公司没有既懂建筑专业又精通日语的人员,没有能够及时报价,很遗憾地没有抓住公司项目。
请分析该公司的内外部环境,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天、地、人是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的概括描述。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公司过去的成功来自天时、地利、人和,构成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当公司重新确立了“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建筑企业”时,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在政府、银行关系方面、在地理方面、在人员素质要求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所谓的天、地、人已经不再成为优势。
(2)因此公司要真正认清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确定公司的使命和愿景,并围绕天、地、人等制定相应措施。
具体措施应围绕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和系统的技能;迅速把新产品投入市场的能力;更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制造高质量产品的技能;开发产品特性方面的创新能力;对市场变化作出快速反应;准确迅速满足顾客定单的系统;整和各种技术创造新产品的技能等方面。
案例分析题2某地方生产传统工艺品的企业,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销售额和出口额近十年来平均增长15%以上。
员工也有原来的不足200人增加到了2000多人。
企业还是采用过去的类似直线型的组织结构,企业一把手王厂长既管销售,又管生产,是一个多面全能型的管理者。
最近企业发生了一些事情,让王厂长应接不暇。
其一:生产基本是按定单生产,基本由厂长传达生产指令。
护理案例分析考试题库

护理案例分析考试题库护理案例分析是护理专业学生和护理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能。
以下是一些护理案例分析的考试题库,供学习和练习使用:1. 案例分析题一:患者,女性,65岁,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入院。
请分析: - 患者的主诉和病史。
- COPD的临床表现和护理措施。
- 如何进行呼吸功能训练和健康教育。
2. 案例分析题二:患者,男性,42岁,因急性心肌梗死入院。
请分析:- 心肌梗死的病因和危险因素。
- 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表现和急救措施。
- 护理计划的制定,包括疼痛管理、活动指导和心理支持。
3. 案例分析题三:患者,女性,34岁,妊娠32周,因妊娠期高血压入院。
请分析: - 高血压对母体和胎儿的影响。
- 妊娠期高血压的监测和护理要点。
- 预防子痫前期的措施和紧急处理。
4. 案例分析题四:患者,男性,70岁,因糖尿病足入院。
请分析:- 糖尿病足的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
- 足部护理的具体措施和预防感染的方法。
- 教育患者进行自我足部检查的重要性。
5. 案例分析题五:患者,女性,55岁,因乳腺癌术后化疗入院。
请分析:- 乳腺癌的治疗方法和化疗的副作用。
- 化疗期间的护理措施,包括药物管理、副作用监测和心理支持。
- 患者生活质量的评估和改善策略。
6. 案例分析题六:患者,男性,38岁,因车祸导致颅脑损伤入院。
请分析:- 颅脑损伤的分类和临床表现。
- 颅内压增高的监测和护理。
- 康复期的护理计划和家庭支持。
7. 案例分析题七:患者,女性,28岁,因急性阑尾炎入院。
请分析:- 急性阑尾炎的病因和诊断要点。
- 术前的护理准备和术后的恢复指导。
- 预防术后并发症的措施。
8. 案例分析题八:患者,男性,62岁,因慢性肾衰竭接受血液透析治疗。
请分析: - 血液透析的原理和适应症。
- 血液透析过程中的护理要点和并发症预防。
- 患者教育,包括饮食、活动和自我监测。
9. 案例分析题九:患者,女性,45岁,因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入院。
法律案例分析题目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以下简称原告)与李四(以下简称被告)于2021年6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位于某市的一套房产出售给李四,成交价格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四向张三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产权纠纷,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李四要求张三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张三则认为,房屋产权纠纷并非其故意隐瞒,而是无法预料的情况,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2. 李四是否可以要求张三返还定金?三、案例分析(一)张三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张三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因此,张三应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产权纠纷,并非故意隐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房屋产权纠纷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张三无法预见且无法避免。
因此,张三可以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张三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可部分免除责任。
(二)李四是否可以要求张三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定金的,定金应当返还。
但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在本案中,张三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李四有权要求张三返还定金。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请求返还定金。
”在本案中,李四既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要求返还定金的,应当返还。
民航法律案例评析题汇总(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航空公司一架航班在飞行过程中,一名乘客突发心脏病,机组人员立即启动紧急程序,但由于飞机上的医疗设备有限,无法进行有效救治。
在紧急降落过程中,乘客不幸身亡。
乘客家属认为航空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航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 案例评析:(1)航空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11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航空运输安全。
在本案中,航空公司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为在紧急情况下,机组人员已启动紧急程序,尽力救助乘客。
(2)航空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2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航空运输企业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乘客突发心脏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旅客在乘坐航班时,行李在机场丢失。
旅客向航空公司索赔,航空公司认为行李丢失是由于机场原因造成的,拒绝承担责任。
2. 案例评析:(1)航空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21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对旅客的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行李在机场丢失,航空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22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赔偿旅客的损失。
在本案中,航空公司应按照旅客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旅客在乘坐航班时,由于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
旅客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损失,航空公司以天气原因为由拒绝赔偿。
2. 案例评析:(1)航空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28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给予旅客适当的补偿。
在本案中,航空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29条规定,赔偿金额由航空运输企业与旅客协商确定。
在本案中,航空公司应与旅客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四、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旅客在乘坐航班时,由于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取消。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题3

案例分析题1 李某对开除学籍的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
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
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已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起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
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参考答案】(1)李某起诉应以某高校为被告,诉其拒发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因为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颁发学位证书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适格被告。
本案虽经教育主管机关复议,但复议并未改变学校的决定,因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能受理。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颁发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代表国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资格证明)的行政主体,其行为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
管理相对人对此种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
案例分析题2 区法院有权受理此案吗?某市北区罐头厂被位于南区的市卫生局委托的人组成的负责北区卫生检查的卫生检查队查出8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苹果罐头。
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2万元,市卫生局知情后,对该厂作出责令停产2个月的处罚决定,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罐头厂要求听证的要求被驳回。
该厂不服,以卫生检查队和市卫生局为被告向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北区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为什么?【参考答案】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卫生检查队的处罚决定是基于市卫生局的授权,其法律后果应由市卫生局承担。
公共危机管理案例分析题三

公共危机管理案例分析题三一、案例背景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公共危机事件频发,给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带来了巨大挑战。
公共危机管理成为各国政府和组织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案例分析将环绕某国某地区发生的一起公共危机事件展开讨论,旨在探索该事件的背景、危机管理措施以及其效果。
二、案例分析1. 事件背景该国某地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大量房屋被毁、人员伤亡和基础设施损毁。
此次自然灾害是该地区数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给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2. 危机管理措施(1) 紧急救援措施:政府迅速组织了大规模的救援行动,调派了救援队伍、医疗人员和物资到灾区。
同时,政府与当地社区合作,组织了志愿者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救助。
(2) 信息发布与沟通:政府建立了紧急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公众提供灾情、救援发展和安全提示等信息。
政府还利用社交媒体平台与公众进行互动,回答他们的问题和提供匡助。
(3) 重建与恢复:政府制定了详细的重建计划,包括修复基础设施、提供住房援助和重建当地经济等。
政府与国际组织、企业和社会团体合作,筹集资金和资源,加快重建进程。
3. 危机管理效果(1) 救援及时:政府迅速组织救援行动,及时救助被困群众,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信息透明:政府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提供安全提示,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3) 重建有序:政府制定了详细的重建计划,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合作,加快了重建进程,匡助灾区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4) 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在危机管理中展现出高效、负责的形象,赢得了公众的赞誉,提升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案例启示本案例分析反映了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的领导和组织能力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案例启示:1. 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危机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2. 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公众提供准确、透明的信息,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3. 加强与社区和志愿者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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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三
21.某公司从美国购买一批异型钢材,共计500公吨,按FOBVessel条件成交,每公吨1000美元。
我方按合同如期开出了50万美元的信用证,对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来电称,信用证金额不足,要求我方加付2万美元,否则,出口时需要交纳的税费由我方另行电汇给他们。
我方认为按照《2000通则》对FOB的解释,我方的付款已足够,出口的费用应由出口方承担,但对方认为,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其要求是完全合理的。
由于我方急需这批钢材,最终只好增加了信用证的金额,从而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试分析我方主要失误有哪些。
答:分析要点
我方的失误主要在于没有注意到《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与《2000通则》在对FOB术语解释上的差别。
本案例中,双方以FOB Vessel条件成交,这实际上是使用了美国《定义》FOB六种情况中的一种,该术语与《2000通则》FOB术语的规定大体相同,但仍然存在一些差别按照美国《定义》的规定,在使用该术语时,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而《2000通则》对FOB的规定则没有这样的内容。
因此,美方的要求应该是合理的。
22.我国A公司以CIF术语进口一批汽车,共50辆,出口商将该批货物装载于舱面上。
当时在船上共装载有110辆汽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
但由于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3辆汽车被冲进海中。
事故发生后,出口方告知我国A公司,称卖给A公司的50辆汽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因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请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请问:在此种情况下,我国A公司是否要履行付款义务?为什么?
答:分析要点
我A公司有权不付款。
因为尽管按照CIF条件,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已经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但本案中,所涉及的问题不是风险划分问题,而是卖方没有将交给A公司的50辆车特定化,即无法确定110辆卡车中哪50辆卡车是出售给A公司的,A公司有理由相信属于自己的50辆卡车未被冲人海里,而是已经安全运抵目的港的57辆中的一部分。
由于出口商未将出售给A公司的货物特定化,货物的风险并不因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而发生转移。
所以A公司有权不付款。
23.我某出口公司希望扩大其产品在国外的市场份额,这时,进口国的某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为推销产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额给予5%的佣金。
不久,该公司经该中间商中介与当地的用户达成CIFC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
我出口公司复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
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
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方公司是否有失误?应接受·什么教训?
答:分析要点
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我出口公司与中间商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关于佣金的支付方法。
佣金的支付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中间代理商直接从货价中扣除佣金;另一种是在出口商收清货款之后,再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和佣金比率,另行付给中间代理商。
本案中由于双方事先没有明确如何支付佣金,所以合同签订后,中间商就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
我出口公司存在失误,从中我们应该明确事先签订合同的重要性。
24.某欧洲客商对我某出口商品的接受价为每公吨400欧元CIF汉堡,而我公司对该商品内部掌握的价格为FOB中国口岸每公吨人民币1980元。
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每100欧元
的买价人民币728.09元,卖价人民币730.28元。
我公司备有现货,只要不低于公司内部掌握价即可出售。
现该商品自中国某口岸至汉堡港的运费为每公吨人民币600元,保险费为每公吨人民币100元。
试问我方能否接受?为什么?
答:分析要点
按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每100欧元的买价人民币728.09元,400欧元卖给银行,人民币收入为4×728.09=2912.36元。
出口人民币FOB价加运费、保费:1980+600+100=2680元。
我方可以接受。
该公司每公吨可盈利232.36元人民币。
如果以FOB价当做出口总成本,则出口盈亏率为232.36/1980×100%=11.74%
25.我方向澳大利亚按FOB价格购进一批矿产品共30000公吨。
在贸易合同中规定卖方每天应负责装货2000公吨,按晴天工作日计算。
我方在运进这批货物的租船合同中规定每)(装货2500公吨,按连续工作日计算。
在上述两个合同中滞期费每天均为6000美元,速遣费每天均为3000美元。
结果卖方只用了13天(其中包括两个星期天)便将全部货物装完。
问我方在签订上述两个合同时有何失误之处?
答:分析要点
1.两个合同规定的装运日不同:
(1)在贸易合同中规定卖方每天应负责装货2000公吨,按晴天工作日计算。
该批货的装卸时间为30000/2000二15天(晴天工作日)。
晴天工作日的含义为既是晴天又是工作日的一天,如遇刮风下雨,使装卸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虽属工作日也不能计算装卸时间,其中两个星期天也不计为装卸日。
按照贸易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为15天,而卖方只用了13天(其中包括两个星期天)全部装完,则卖方实际可计算的装货日为11天,有4天速遣,可得速遣费12000美元。
(2)在租船合同中规定每天装货2500公吨,按连续工作日计算。
该批货的装卸时间为30000/2500二12天(连续工作日)。
连续日是从午夜零时到次日午夜零时,不管气候如何,时钟连续走过24小时就算一天,没有任何扣除。
卖方用13天将全部货物装完,根据租船合同,卖方有1天滞期,卖方应向船方支付滞期费6000美元。
总之,按照贸易合同中的规定有利于卖方,而按照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则不利于卖方。
26.一批货物由印度的马得拉斯港装船经新力口坡转船运往温哥华,承运人签发了全程运输提单。
在新力口坡转船时,货物在码头等候装第二程时,在露天仓库受雨遭损。
货主向承运人索赔,船方以货物不在船上而是在陆地上受损,不属于海上运输为由拒赔。
请分析,承运人拒赔理由是否充分?为什么?
答:分析要点
承运人拒赔的理由不充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该批货物是在新加坡转船过程中等候第二程运输时遭损的。
承运人不能以货物不在船上而是在陆地上受损,不属于海上运输为由拒赔。
27.我重庆某出口企业同某国A公司达成一笔交易,买卖合同中规定:支付方式为即期付款交单;装运自重庆至汉堡;多式运输单据可以接受,禁止转运。
我方按期将货物委托B 外运公司承运,货物如期在重庆被装上火车经上海改装轮船运至香港,再在香港转船至汉堡,并由B外运公司于装车日签发多式运输单据。
但货到目的港后,A公司已宣布破产倒闭。
当地C公司竟伪造假提单向第二程船公司在当地的代理人处提走了货物。
我方企业装运货物后,曾委托银行按跟单托收(付款交单)方式收款。
但因收货人已倒闭,货款无着落,后又获悉货物已被冒领,遂我出口企业与B外运公司交涉,凭其签发的多式联运单据要求其交出承运货
物。
B外运公司却借以承运人只对第一程负责,对第二程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诉讼法院。
对此案件,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判决?理由何在?
答:分析要点
应由承运人负责。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货物运程不论多远,不论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货物运输,也不论货物在途中经过多少次转运,所有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
而货主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支付一次运费、办理一次保险,并取得一份联运提单。
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本案例中,外运公司于装车日签发多式运输单据,因此它应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30.中方某出口公司与美商按CIF纽约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
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港。
中途经某港时,船公司为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只继续运往目的港。
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驶抵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抵达时间晚了两个月,影响了进口方对货物的使用。
为此买方向我出口方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的行为。
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分析要点
根据CIF术语的性质及信用证结算的规则,我方可不予理睬,让买方凭提单与承运人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