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配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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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在建筑施工中,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非常关键,它与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有着密切关联。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国家规定了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配备规定,本文将介绍该规定。

一、人数配备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单体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人数配备标准以施工总人数为基础,建议采用如下标准进行配备:1、总人数不超过50人的,可以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2、总人数超过50人但不超过1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3、总人数超过100人但不超过200人的,应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4、总人数超过200人的,应按照施工规模、危险等级、安全风险等要素进行科学配备。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标准中,人数指的是施工现场在岗的总人数,包括建筑工人、工程监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等。

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下面是安全员的主要职责: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对施工现场危险物品、危险区域、危险作业进行标识和提示,指导工程监理、工程技术等相关部门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3、对安全生产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及时推进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4、认真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现象,协助上级、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和危险情况。

5、定期组织对监理、技术、质量等方面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风险的认识和解决能力。

6、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及时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施工整体安全运行。

三、专职安全员的技能要求为了更好的履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需要具备以下技能:1、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扎实,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2、熟悉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常识和施工场地和人员安全管理常规措施;3、较高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4、熟练掌握使用各类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技能;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技能,能够现场危机处理和处置能力。

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制度

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制度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以下规定落实安全人员配备:1、配备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C证上岗;2、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及以下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市政工程、线路管线、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并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②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5、在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核心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领导小组。

6、合作工程或专业分包的工程必须对合作单位、专业分包单位进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评估,并联系工程特点、难点、重点提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明确知识、技能、素质的要求。

7、作业班组设不脱产的安全员,由当班班长指定,协助班长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运维项目按照以下规定落实安全人员配备:1、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对于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配备原则。

1. 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确保能够全面覆盖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安全管理工作。

3.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相适应,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

二、配备标准。

1. 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企业规模中等、生产经营规模适中的,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应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配备要求。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职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其他工作。

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配备管理。

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企业应当定期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 企业应当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配备效果。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专职安全员配备规定(3篇)

专职安全员配备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了规范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三、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1.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从业人员数量、生产经营规模、生产安全风险等因素,合理配备专职安全员。

2.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以下标准配备专职安全员:(1)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应当设置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以上不足一千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 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4. 专职安全员配备比例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四、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1. 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如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3)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专职安全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配备,不得以低等级资格代替高等级资格。

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一、概述。

专职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为了确保专职安全员的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必须对其配备标准进行规范和要求。

二、专职安全员的基本条件。

1. 专业知识,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安全工程等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2. 从业经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对安全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和案例分析能力。

3. 法律法规,专职安全员应熟悉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能够准确把握法规要求,指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4. 专业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

三、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

1. 人数要求,企业规模不同,专职安全员的配备人数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中小型企业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大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岗位设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设置应该与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相匹配,能够有效地参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岗位职责,专职安全员应明确其岗位职责,包括安全生产监督、事故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4. 保障条件,企业应为专职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工作条件和培训资源,确保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专职安全员的培训和考核。

1. 培训要求,企业应定期组织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2. 考核机制,企业应建立专职安全员的考核机制,对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救。

五、专职安全员的激励机制。

为了激励专职安全员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奖金、晋升、荣誉称号等,鼓励其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专职安全员配比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专职安全员配比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一、概述。

专职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职责是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对企业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配备标准。

1. 人员数量。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安全员。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同时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情况适当增加专职安全员数量。

2. 专业技能。

专职安全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实践能力。

同时,专职安全员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 工作条件。

企业应当为专职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施,包括办公场所、工作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同时,企业还应当为专职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支持,确保其顺利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 职责分工。

在企业内部,专职安全员应当与其他部门和岗位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专职安全员应当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同时与其他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

5. 监督检查。

专职安全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隐患。

同时,专职安全员还应当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6. 安全教育。

专职安全员应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语。

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企业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合理配备专职安全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企业专职安全员是指由企业聘用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人员。

企业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对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企业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人员配备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特点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越大,生产经营风险越高的企业需要配备的安全员数量也相应增加。

具体配备标准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企业规模,根据企业从业人数和生产经营规模确定专职安全员的数量。

一般来说,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的中小型企业可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安全员数量。

2.生产经营特点,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特点确定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数量。

对于生产工艺复杂、生产设备较多、生产环境较为复杂的企业,应当适当增加安全员的配备数量,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安全员资质要求。

企业专职安全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一般来说,企业专职安全员应当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相关专业学历,安全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卫生等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2.职业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当持有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和经验。

3.安全培训,安全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技能。

三、安全员工作职责。

企业专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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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包括:
1、认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和省市有关建
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
情况;
4、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5、发生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
的调查处理。

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为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俄方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够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1)集团公司:1人/100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10亿元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
4人。

2)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10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1亿元施工总
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3)专业公司:1人/10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1亿元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

4)劳务公司:1人/50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四、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道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一人
2. 1-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一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
五、劳务分包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1名
50——200人的2名
200人以上的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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