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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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临终关怀的护理原则

简述临终关怀的护理原则

简述临终关怀的护理原则临终关怀是指对濒临死亡的病人和家属进行心理、情感和生理上的支持与照顾,旨在缓解病人的痛苦和焦虑,帮助他们度过最后的时光。

以下是临终关怀的护理原则:1.以尊重和尊严对待病人:临终病人需要被尊重和尊严地对待。

护理人员应该尊重病人的个人选择和信仰,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确保他们感到被关心和爱护。

同时,护理人员还应尊重病人的隐私权,保护他们的隐私。

2.监控和缓解病人的症状:临终病人可能会出现疼痛、呼吸困难、恶心、焦虑等症状。

护理人员应该密切监测病人的症状,并通过合适的药物和非药物方法来缓解症状,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3.提供心理和情感支持:临终病人可能会感到恐惧、焦虑和孤独。

护理人员应该倾听病人的心理和情感需求,提供安慰和支持。

他们可以与病人交流,让病人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并给予积极的反馈和鼓励。

4.协助病人和家属做好临终规划:临终病人和家属可能需要进行一些临终规划,如制定遗嘱、决定安宁的方式等。

护理人员应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协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6.照顾家属的需求:临终病人的家属同样需要关怀和支持。

护理人员应该与家属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满足他们的需求,提供情感和心理上的支持。

7.保护家庭隐私:在临终关怀中,护理人员应尊重家庭的隐私权,保护病人和家属的私人信息。

护理人员应该妥善管理病人和家属的信息,并确保其安全。

总之,临终关怀护理的原则是以尊重和尊严对待病人,缓解病人的症状,提供心理和情感支持,协助病人和家属做好临终规划,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照顾家属的需求,并保护家庭的隐私。

这些原则旨在提供全面的、个性化的关怀和支持,帮助病人和家属度过最后的时光。

第十章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

第十章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

第十章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在医疗伦理中,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涉及到病人的尊严、自主权以及护士的职业责任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重点探讨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并提出相关的道德原则与应对策略。

首先,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应突出病人的尊严和自主权。

尊重病人的意愿和决定,满足病人的需求和关切,是护士在临终关怀与死亡护理中应当始终坚守的原则。

护士应该充分了解病人的价值观和信仰,并在护理过程中尊重和体现病人的意愿。

护士还应当尽可能提供病人自主决策的支持和信息,让病人参与并了解相关的治疗与护理选择。

其次,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涉及到护士的职业责任和操守。

护士在临终关怀与死亡护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应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对待每个病人。

护士应该积极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交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在面对患者死亡时,护士还应当提供安慰和支持,尽力缓解病人和其家属的痛苦。

此外,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中还涉及到隐私和机密的问题。

护士在处理患者的个人信息时,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要求,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得到保护。

护士还应该依法处理遗体,维护患者和家属的尊严。

在应对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问题时,护士可以采取一些策略。

首先,护士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沟通能力,以更好地应对病人及其家属的需求。

其次,护士应该加强团队合作,与其他医疗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和执行护理计划。

此外,护士还可以与专家和病人家属进行合作,共同制定治疗和护理计划,以确保病人得到全面的关怀和支持。

总之,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是医疗伦理中的重要议题。

护士在临终关怀与死亡护理中应当以尊重病人与其家属的意愿和尊严为原则,全力提供支持和护理。

护士还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和操守,加强与其他医疗成员和病人家属的沟通和合作。

通过遵循相关道德原则和采取相应的策略,护士可以更好地处理临终关怀与死亡的护理道德问题。

简述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

简述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

简述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引言随着医学进步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临终关怀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临终关怀是指在面临死亡的患者和家属中,提供心理、生理和精神上的支持和安慰。

在提供临终关怀时,医务人员应遵循一系列的道德要求,以确保患者和家属的尊严和福祉得到最大的保障。

尊重患者的自主权1. 了解患者的价值观和信仰系统在提供临终关怀时,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个人价值观和信仰系统。

这涉及到了解患者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和价值观,以便能够提供符合其信仰和价值观的临终关怀。

2. 尊重患者的选择权患者有权参与医疗决策,并对自己的临终关怀提出个人意愿。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确保他们有充分的信息和理解,并提供支持和协助,使患者能够做出合适的决策。

关注患者的痛苦和症状1. 疼痛管理疼痛是临终关怀中常见的症状之一。

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疼痛进行评估,并提供适当的疼痛缓解措施,以确保患者的舒适和福祉。

2. 症状管理除了疼痛外,患者可能还面临其他症状,如呼吸困难、恶心、焦虑等。

医务人员应倾听患者的抱怨,并积极采取措施来缓解这些症状,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提供心理支持1. 沟通和倾听在临终关怀中,与患者和家属的良好沟通至关重要。

医务人员应倾听他们的担忧和需求,并回应他们的情感和情绪。

通过有效的沟通,可以帮助患者和家属缓解焦虑和恐惧,提供情感支持。

2. 建立信任和安全感医务人员应建立信任和安全感,使患者和家属愿意分享他们的感受和需要。

这可以通过了解他们的私人信息、为他们提供适当的隐私和保密、以及保持尊重和同情心来实现。

尊重隐私和机密性1. 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其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他们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确保患者病历的保密性、提供私密和安全的环境等,以保护患者的隐私。

2. 确保机密性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之间的机密性,不得将一个患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其他患者或对外人员。

他们应遵循相关的法律和道德准则,确保患者的机密性得到充分的保障。

临终关怀及护理ppt课件

临终关怀及护理ppt课件

促进病人舒适 增进食欲,营养支持 促进血液循环 改善呼吸功能 减轻感、知觉改变的影响 减轻疼痛

促进病人舒适
1.维持良好舒适的体位,定时翻身。 2.加强皮肤护理,防止压疮的发生。 3.加强口腔的护理。
增进食欲,营养支持 1.取得病人的心理支持; 2.提供色、香、味俱全的食物,少量多餐; 3.给流质、半流质易消化饮食,必要时鼻饲 或全胃肠外营养; 4.加强监测,观察病人电解质指标及营养情 况。
促进血液循环
1.密切观察T、P、R、BP的变化; 2.观察四肢皮肤颜色与温度; 3.注意保暖。
改善呼吸功能
1.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2.神志清醒者采用半坐卧位、昏迷者采用 仰卧位,头侧向一边; 3.呼吸困难者可给氧气吸入; 4.及时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减轻感、知觉改变的影响
1.提供安静、整洁、舒适的环境,适当的照明 以避免恐惧、增加安全感; 2.及时用湿纱布拭去眼部分泌物,眼睑不能闭 合者涂红霉素眼膏或盖凡士林纱条,以保护 角膜; 3.可应用语言和触摸方法与患者保持沟通,护 士不要在患者床前讨论病情、安慰家属等, 以避免不良刺激。
3.协议期(Bargaining) (1)承认已存在的事实,不再怨天尤 人,而是向医生提出要求---尽一 切力量想办法延长生命并期待着 有好的治疗效果。 (2)“请让我好起来,我一定„„” (3)此时心情时而安静时而烦恼,但 是能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 (4)对过去的错误行为表示悔恨,希 望能得到宽容,得到较好的治疗 与护理。
2
愤 怒 为什么是 我?!
讨价还价 不错,是 我,但是 …… 逐渐 了解 真实 后果
4
3
5
接 受 我已经准 备好了。
健康 疾病稳定 诊断出 绝症
更加自立成长 临 终 病 人 的 心 理 历 程

护理中的老年人死亡和临终关怀

护理中的老年人死亡和临终关怀
关注患者及家属的需求
了解并满足患者及家属的需求,提供人性化 的关怀和服务。
05
临终关怀的伦理与法律 问题
尊重自主权与尊严维护
尊重自主权
临终关怀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包括 自主决策、自主选择护理方式等。
尊严维护
临终关怀过程中,应尊重患者的尊严 ,避免任何形式的侮辱和歧视,确保 患者在临终阶段得到尊重和关爱。
寻求专业帮助
在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或参加 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心理素
质和应对能力。
提高临终关怀的护理质量
培训与教育
对护理人员进行临终关怀的培训和教育,提 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团队协作
加强医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患者得到 最佳的治疗和护理。
制定护理划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确保其得到全面、专业的护理。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册、讲座等形式,提高公众对临 终关怀的认知和接受度,消除对死亡和临终关怀 的误解和偏见。
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完善培训体系
建立针对护理人员的临终关怀培训课程,提高护理人员在老年护理、心理疏导、疼痛管理 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提升护理人员的情感支持能力
培养护理人员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提供情感支持和安慰,帮助老年人面对死亡和缓解 恐惧和焦虑。
认知干预
通过认知行为疗法等手段,帮助患者调整心态,正确面对死亡。
家庭心理支持
为患者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帮助他们应对亲人临终阶段的情 感压力。
家庭支持与教育
家属培训
01
向患者家属提供培训,教授他们如何提供生活照顾、心理支持
和情感关怀等。
家属心理支持
02
关注家属的情感需求,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辅导,帮助他们

临终关怀和安乐死

临终关怀和安乐死

现代意义的安乐死是指对患有不治之症、濒临 死亡的病人,当其痛苦难以解除时,由病人或 其亲属提出,经过一定的法律、道德及科学程 序,由医务人员用药物或其他方式,参与实施 的提前结束病人生命的临终处置方式。
施行安乐死必须遵循的操作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自主性原则 3、目的性原则 4、专业化原则 5、法制化原则
三、安乐死的伦理学争论(P126) (一)支持和反对安乐死的观点 (二)安乐死的实施程序 (三)法律责任
安乐死支持派观点
一些赞成者从人权的观点出发,支持安乐 死。其理由是:
✓死亡是每个人自身发展的必然归宿,每个
人都有生和死的权利。
✓承认安乐死的合法性体现了对人的生命权
(包括生存权和死亡权)的尊重 。
二、安乐死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1993年3月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 死立法的国家
2001年3月,荷兰上院通过了“安乐死法 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安乐死完全合 法化的国家
国外关于安乐死的立法形式,主要有判例 法和成文法。
实际上许多国家判例法和成文法是同时进 行的。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世界范围内安乐死立 法进展缓慢,在有相关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大多是对被动安乐死的认可,而对于主动 安乐死,则在法律上遭到反对和禁止。
✓实施安乐死对社会而言也符合社会公益原
则。
✓合法地实施安乐死对患者家属来说可以解
除他们心理与经济上的负担。
安乐死反对派观点
✓安乐死是违背人道主义原则的。 ✓安乐死会带来医道与人道的冲突。 ✓就安乐死的对象来看判定某些病人身患绝
症,这是不科学的。
✓安乐死不符合我国的法律。
区别对待的观点
✓ 安乐死要有严格对象,不可滥施。
可以预见,如果证据确凿,医院及相关医生 将可能难逃其责。实际上,虽然我国并未将 安乐死合法化,但像这样暗中进行的安乐死 并非个案。只不过,其他安乐死都顺利实施 了,病人家属和医生相安无事,而上述这起 安乐死,在放弃治疗几十小时后孩子居然还 活着,并且留下了后遗症,这是这起安乐死 演变成一桩诉讼案的关键,也是这个案件最 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之处。

第十章 临终关怀

第十章 临终关怀

life-care”。
(二)概念
是向临终病人及家属提供一种全面的照料 ,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使临终病人在临终
时能够无痛苦、安宁、舒适的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
(三)历史与现状
– 在中国,两千多年前就出现了专门的养老场所,到唐朝 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养老制度。如唐代的“悲田院”, 宋代的“福田院”,元朝的“济众院”、明朝的“养济院 ”、清朝的“普济堂”等。
三、临终关怀的意义
1、提高老年临终者生存质量,维护生命尊 严,符合人类追求生命质量的客观要求
2、安抚家属子女,解决老人家庭照料困难 3、节省费用,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4、转变观念,真正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5、是卫生保健体系自我完善的系统工程
临终关怀
人在临终的时候总比他们以往要引人注目。正如 夕阳的余辉、乐曲的终了、杯底的美酒一样,留给人的 记忆最温馨、最甜蜜、也最久远。 ——莎士比亚
– 2001年,香港李嘉诚基金会先后在全国各地 等20家大型综 合医院中创办宁养院,该基金会每年给各家医院拨款100万元 , 每年共拨款1700万,旨在为贫困癌痛病人提供免费家居服务, 使我国的临终关怀得到进一步发展。
• 2006年4月,中国 生命关怀协会成立。 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 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 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 时期,临终关怀有了 一个全国性行业管理 的社会团体。
第一节 临终关怀概述
这枚邮票是由越南邮票设计家 菲尔· 乔丹设计的,象征着病人看护 院正在为走在人生旅途最后阶段的 病人提供最好的临终关怀。
这枚临终关怀邮票的发行意味 着美国邮政局延续着他们唤起公众 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意识的传统。 美国的第一家类似这样病人看 护院成立于1974年的康涅狄格州。 现在在美国的50个州和波多黎各共 有大约2600多个正在运作的病人看 护院。

《护理学伦理学》

《护理学伦理学》

四川大学华西护理学院《护理伦理学》教学大纲(适用专业:本科护理专业)护理伦理教研组修订日期:2018年3月目录课程介绍 (3)第一章绪论 (6)第二章护理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7)第三章护理伦理学的规范体系 (8)第四章护理人际关系的伦理道德 (10)第五章临床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道德(一) (11)第六章临床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道德(二) (13)第七章临床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道德(三) (13)第八章公共卫生服务的伦理道德 (14)第九章特殊医疗技术活动中的伦理道德 (16)第十章临终关怀与死亡的伦理道德 (16)第十一章护理科研工作中的伦理道德 (17)第十二章护理管理中的伦理道德 (19)护理伦理学课程介绍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中、英文):护理伦理学(Nursing Ethic s)课程号(代码):502303010课程类别:学时:16学时学分:1学分二、教学团队教学单位负责人:陈红电话:85422070,email: hchenwsp@yahoo.ca课程负责人:张凤英电话:8542251,email:zhangfengying2005@课程秘书:王婷电话:85422059,email:316385184@教师团队:李晓玲护理系冯先琼护理系张凤英护理系刘春娟护理系王磊护理系李佳岭(助教)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三、课程教学目的认知教学目标:掌握护理伦理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包括护理伦理学的历史发展、理论基础、规范体系及护理人际关系道德等。

技能教学目标:运用护理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原则与方法,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职业素养教学目标:帮助学生确立科学的价值观与道德索养,明确自身的角色责任,学会尊重护理对象的独立人格、权力,提高其自身的道德素质水平。

四、教学计划表五、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1.使用教材姜小鹰,刘俊荣. 护理伦理学.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主要参考资料1)孙福川. 医学伦理学.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2)孙宏玉,唐启群. 护理伦理学. 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53)Hope. 医学伦理学(牛津通识读本). 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4)王明丽,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5)李中琳,医学伦理学. 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26)周宏菊. 现代医学伦理学.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7)Ozolins,Janis T. Foundations of healthcare ethics : theory to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58)Moskop,John C. Ethics and health care : an :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2016六、成绩评定办法(成绩构成、各部分比例、考核方式等)理论考核占50%;作业占20%;小组案例分析占10%;辩论赛占10%;平时成绩占10%(包括考勤、课堂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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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伦理争议
2. 反对安乐死的伦理依据
(1)违背生命权 (2)亵渎“自由意志” (3)存在被滥用的可能 (4)有悖于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 (5)催生社会“绝望”的气氛 (6)对医学、护理学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伦理争议
3. 对安乐死保持中立者的伦理依据
(1)安乐死立法有可能会给符合安乐死条件,但本人并不愿意 离开人世的病人产生无形的心理压力
2.被动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 指对于确认无法挽救其生命且遭 受极端痛苦的病人,撤除治疗或仅给予维持治疗,缩短病人进入不可逆死 亡过程所持续的时间。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伦理争议
3.对安乐死保持中立者的伦理依据
(1)安乐死立法有可能会给符合安乐死条件,但病人本人并不愿 意离开人世的病人产生无形的心理压力 (2)安乐死立法可能会淡化医务人员对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承 担的社会责任,甚至会导致对安乐死的滥用 (3)安乐死合法化可能会造成一些社会群体的恐惧 (4)安乐死立法并不能消除非法安乐死的存在
一、安乐死概述
(三)安乐死含义之争
1. 关于被动安乐死 2. 关于安乐死的适用对象 3. 关于安乐死的申请 4. 关于安乐死对象的痛苦 5. 关于安乐死过程的无痛苦
一、安乐死概述
(四)安乐死与尊严死
尊严死的基本核心是:由于对死亡尊严的追求而撤除维持病 人生命的措施。
关于尊严死的分歧点: (1)尊严死之“适用对象” (2)尊严死之“实施方式”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伦理争议
(一)安乐死的历史演进
1. 史前时代 2. 中世纪 3. 文艺复兴阶段 4. 近代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伦理争议
(二)安乐死的伦理争议
1. 支持安乐死的伦理依据 (1)能解除疾病的痛苦 (2)有利于维护人的尊严 (3)有利于保护人权 (4)有利于构建积极的生死观 (5)有利于合理分配医疗卫生资源
(一)安乐死定义
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濒临死亡的人,由于不堪忍受躯体和 精神的极度痛苦,在病人及其家属的要求下,由医生按照法定程 序,对其停止救治或施以人道的方法使其无痛苦地死亡的过程。
一、安乐死概述
(二)安乐死分类 1.主动安乐死(active euthanasia) 指医护人员对确认无法挽救其生命 且正遭受极端痛苦的病人,采取主动措施,如使用药物、主动结束或加速 结束病人的生命。
(2)安乐死立法可能会淡化医务人员对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 承担的社会责任,甚至会导致对安乐死的滥用
(3)安乐死合法化可能会造成一些社会群体的恐惧 (4)安乐死立法并不能消除非法安乐死的存在
三、安乐死的立法及实施现状
1. 荷兰和比利时:荷兰、比利时是世界上第一和第二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2. 美国:各州对安乐死的立法状况不尽相同 3. 英国:未有安乐死相关法律,英国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有条件地允许实施被
运作成本并引发一定程度的混乱,损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三、尸体护理的伦理道德
(一) 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二)妥善处理遗物遗嘱 (三)消毒隔离防病传播 (四)尊重家属的情感需求 (五)适当遮挡减少惊扰
第三节 安乐死的伦理道德
一、安乐死概述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伦理争议 三、安乐死的立法及实施现状
一、安乐死概述
2. 英国标准 (1) 《脑死亡的诊断》:1976年,英国皇家医学学院 (2)《死亡诊断备忘录》:1979年,英国皇家医学学院 (3)《脑干死亡诊断之准则》:1998年,英国卫生部
3. 中国标准
二、脑死亡标准
(1) 《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2009年,原卫生部脑死亡判定标准 起草小组
(2)《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成人质控版)》:2013年,国家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以最小的痛苦安宁地走过生命的最后阶段,并对其家属提供生理和 心理关怀的全面的社会卫生保健服务。
一、临终关怀的概念和特点
3. 姑息医疗(palliative medicine)
•“palliative”强调可使用更广泛、积极的医疗护理措施,包括放疗、 化疗等,重点是并发症防治和症状控制,可在确诊癌症的初期就开 始。
(4)判定时间:临床判定和确认试验结果均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者可首 次判定为脑死亡。首次判定12小时后再次复查,结果仍符合脑死亡判定 标准者,方可最终确认为脑死亡。
二、脑死亡标准
(二)实施脑死亡标准的伦理价值
1. 有利于准确判定死亡 2. 有利于维护个体尊严 3. 有利于节约医疗资源 4. 有利于开展器官移植
中国标准
二、脑死亡标准
(1)判定的先决条件: ①昏迷原因明确;②排除了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2)临床判定:①深昏迷;②脑干反射消失;③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 维持,自主呼吸激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以上3点必须全部满足。
二、脑死亡标准
(3)确认试验:①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显示N9和(或)N13 存在,P14、N18和N20消失;②脑电图(EEG)显示电静息;③经颅多 普勒超声显示颅内前循环和后循环呈振荡波、尖小收缩波或血流信号消失。 以上3项中至少2项阳性。
(一)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二)体现生命的神圣 (三)提高对死亡意义的认识 (四)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五)节约医疗卫生资源
三、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
(一)认识和理解临终者 (二)保护临终者权益 (三)尊重临终者生活 (四)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五)关爱临终者家属
中国临终关怀之父崔以泰
中国人对于“死亡”的主题讳莫如深,因此在中国推广临终关怀, 时任天津医学院副院长的崔以泰教授一直感到举步维艰。1988年,崔以泰教授向天 津医学院提交《关于临终关怀研究中心机构建设问题的申请》,获学校批准,终于 在1988年7月天津医学院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临终关怀研究中心。中心成立后,崔以 泰教授为了解中国人的死亡态度,展开了大规模调查,并于1990年在医院外建立了 中国第一间临终关怀机构。1992年,崔以泰教授与美国黄天中博士合著出版了中国 大陆第一本临终关怀学专著《临终关怀学—理论与实践》。1992年,“第一届东西 方临终关怀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天津召开,崔以泰教授任大会主席。时任卫生部部 长陈敏章到会,对崔以泰教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崔以泰教授倡导和组织的临终 关怀机构将载入中国卫生史册”。
动安乐死,严格禁止主动安乐死 4. 澳大利亚: 《临终病人权利法案》于1997年遭废除 5. 日本:无有关安乐死的成文法,法院的判决逐步形成了日本安乐死判例法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伦理争议
6. 中国 (1)民众关注安乐死 (2)未有安乐死的相关法律 (3)人民代表大会上陆续有代表提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 (4)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安乐死
认,医生缺乏用脑死亡标准宣布个体死亡的法律依据
二、脑死亡标准
4. 脑死亡立法的模式 (1)脑死亡专项立法模式 (2)脑死亡混合立法模式 5. 中国脑死亡立法之困境 (1)对“脑死亡”的认识存在误区 (2)有悖于人道主义 (3)脑死亡判定的隐蔽对脑死亡立法的对垒 (1)“一元立法形式”和“二元立法形式” (2)心肺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标准并存的立法会给社会带来高昂的
第二节 死亡标准的演 变及伦理意义
一、传统死亡标准 二、脑死亡标准 三、尸体护理的伦理道德
一、传统死亡标准
(一)传统死亡标准的界定
人类早在原始社会就认识到心、肺是人体的重要器官。以呼
吸、心跳停止作为判定死亡的标准已在人类历史上沿用了几千年。
一、传统死亡标准
(二)传统死亡标准面临的挑战
1. 生物学挑战 (1)死亡是在分子水平上逐渐发生的一个过程 (2)某些条件可能导致心跳呼吸微弱到难以探测 (3)死亡过程会因某些“人工条件”的加入而发生逆转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 全国高等学校教材
第十章 临终关怀与死亡的伦理道德
——伦理让生命之末如秋叶静美
第一节 临终关怀的伦理道德
一、临终关怀的概念和特点 二、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 三、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
【案例导思】
蒋女士,59岁,6个月前被确诊为大肠癌晚期。严重的化疗反应使蒋女士痛不欲 生,她向女儿提出不再接受化疗,并希望能转到临终关怀医院。蒋女士的临终症状 在临终关怀医院得到了良好的控制,医生护士的抚慰给予了母女俩极大的精神支持。 3个月后,蒋女士在临终关怀医院安然离世。有感于母亲逝世的过程,蒋女士的女 儿成为了临终关怀医院的志愿者,继续为其他临终者及其家属服务。 请思考: 如何看待蒋女士“停止化疗并转入临终关怀医院”的要求?接受临终关怀是否就意 味着放弃生命?
2. 社会学挑战
部分病人因大脑皮质受到不可逆损害而失去意识,但由于 皮质下的生命中枢功能尚存,因此仍存在心跳和呼吸。传统死 亡标准是否适用于此类病人,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
二、脑死亡标准
(一)脑死亡的概念及标准
1. 美国标准 (1) 哈佛标准: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 (2)《统一死亡判定法》:1981年,美国总统医学、生物学及行为
研究伦理委员会 (3)《成人脑死亡的判定指南》:1995年,美国神经病学会
哈佛标准
二、脑死亡标准
①病人完全丧失对外部刺激和身体内部需求的所有感受能力和反应能力;
②持续1小时以上无自主呼吸,并停用人工呼吸机3分钟而无自主呼吸;
③所有反射消失;
④脑电图检查呈等电位(或称脑电静息或直线性脑电图)。
二、脑死亡标准
•“hospice”除了涵盖从确诊开始的整个临终过程,更强调对处于 临近生命终点前非常短时间个体的“照护”。
一、临终关怀的概念和特点
(二)临终关怀的特点
1. 以临终者为主要对象,家庭照料为中心 2. 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全面照护为手段 3. 以医护人员为主导,社会志愿者为辅助
二、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
一、临终关怀的概念和特点
(一)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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