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规范化管理_潘米乐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其他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教育部负责全国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职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
第六条各地和高校应做好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 专业目录第七条教育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是高校设置与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第八条专业目录按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划分。
部分专业可设置专业方向。
第九条涉及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为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应在专业目录中单独标注。
第十条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打造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目标的专业布局、专业发展体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专业设置、调整的咨询和审议。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专业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增专业第四条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周边地区人才需求等原则,按年度向教务处提出增设新专业申请。
第五条增设新专业必需进行需求调研和科学论证。
申报的二级学院除提交教育部专业管理平台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专业开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报告需按学校给定的模板撰写,企业需求、考生意愿等调查数据要详实、可信,人才培养目标要清晰、可行。
第六条增设新专业需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原则上已经列入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二)符合周边经济发展需求,在未来5到10年有大量或迫切的社会人才需求,至少与1家大型企业,或2家中型企业,或3家小型企业达成订单培养意向;(三)具有一定的专业建设基础,师资队伍以及开办专业所需的经费、教学用房、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基本具备,或有可行解决方案;(四)有比较科学、合理的专业培养目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培养方案,及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国家规定、企业需求;(五)本地区布点过多且无优势资源条件的专业,学校予以限制设置。
第七条经批准设立的专业,要设立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
原则上一个人只能负责一个专业。
第八条增设专业流程:1、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增设专业申请,提请召开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二级学院现场论证、答辩;2、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撰写《专家论证报告》;3、审议结果报院长办公会批准;4、教务处协调二级学院进行专业增设。
专业调整指导意见

专业调整指导意见为做好专业调整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教职成〔2015〕9号)、《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1.面向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积极对接顺德、佛山的产业转型发展,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立专业调整、退出与新增并存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高度匹配,提升人才供给的能力与质量。
2.按照“改造传统产业,拓展新兴产业,打造品牌专业,扶持特色专业”的思路,结合自身优势,集中力量,科学规划,做强、做优、做特专业建设。
3.结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调整要求,调整、淘汰、新设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布局,兼顾中、高、本各层次专业的有机衔接。
二、基本要求1.稳定专业规模,提升整体水平。
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学校专业规模控制在50个左右,重点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2.二级学院科学规划专业设置和布局,在3-5年内,建成若干国内领先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高水平专业,重点建设10个左右以高水平专业为引领,布局、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业群。
3.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专业预警机制,选取“第一志愿录取率、就业竞争力、专业相关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根据评价指标对专业实行预警、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4.合理设置专业规模,除新设专业外,对于办学规模过小、办学效益不高的专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造。
5.鼓励各二级学院创办新专业。
根据国家教育、产业相关政策导向,以及区域产业结构、特点,对于发展前景好,暂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可以专业方向等形式进行建设,形成专业标准,引领新专业设置。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作者:胡建钧来源:《成人教育》2014年第09期【摘要】高职院校进行专业设置与调整是高校落实办学自主权的重要表现。
文章借助浙江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通过对浙江省46所高职院校专业数量、专业分布、专业规模、专业布局四方面数据的统计分析,提出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专业设置与调整;实证分析;对策【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8794(2014)09-0078-04一、问题提出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自主权,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着力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浙江省教育厅颁布《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浙江省高校在设置和调整专业时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有助于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本文经过广泛调研,借助浙江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通过对浙江省46所高职院校专业数量、专业分布、专业规模、专业布局四方面数据的统计分析,并与2010年和2011年两年数据纵向比较,提出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对策建议。
二、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业结构数据分析1.专业数量浙江省46所高职院校共设置专业314个,专业点1193个,院校平均设置专业数25.93个。
专业设置数最多的院校是: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数80个)、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数41个)、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数39个)、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数38个)。
2.专业分布(1)按专业大类分布浙江省1193个专业点,覆盖到高职高专教育全部19个专业大类。
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调整方案

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调整方案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一直是教育部关注的焦点之一,其合理性和适应性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业与发展,也关系到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认可度。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调整方案。
首先,教育部强调了专业设置的针对性。
传统的职业教育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教育部建议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时要充分考虑当前和未来的就业市场需求。
应当注重培养适应各个行业发展的专门人才,重点关注新兴行业和技术领域。
此外,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以提高学生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其次,教育部要求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上要注意多样性和灵活性。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需求各不相同,因此,高校在设置专业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特点和需求。
可以根据地区的优势产业和资源,设置与之相匹配的专业。
此外,为了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高职院校还可以在专业设置上具有一定的灵活度,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第三,教育部提出了加强专业评估和监测的要求。
专业评估是保证高职院校专业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调整专业设置也具有指导意义。
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建立完善的专业评估体系,对各个专业进行周期性的评估和监测。
评估结果可以为高职院校提供调整专业设置和优化教学资源的依据,以提高专业的质量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最后,教育部还强调了与行业对接和企业合作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不能仅仅是根据教育部门的思考,还需要与行业需求和企业合作相结合。
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和人才培养。
这样既可以更好地了解行业需求,也可以提供给企业满意的人才资源。
综上所述,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调整方案旨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专业设置上注重针对性和多样性,加强专业评估和监测,与行业对接和企业合作,以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专门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其他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教育部负责全国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职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
第六条各地和高校应做好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专业目录第七条教育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是高校设置与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第八条专业目录按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划分。
部分专业可设置专业方向。
第九条涉及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为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应在专业目录中单独标注。
第十条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
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调整

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调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变得越发重要。
专业设置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业前景和个人发展,也影响到国家的发展战略和经济建设。
因此,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调整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时代的发展。
首先,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应与社会需求相匹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不同领域对人才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
为了培养更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高等教育应该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来设置相应的专业。
例如,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需求较高,而传统的一些工科专业需求相对较低。
因此,高等教育应该灵活调整专业设置,调整专业的定位和方向,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
其次,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应注重人才培养的全面性。
传统的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往往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但在当今社会,只有掌握了全面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因此,在专业设置中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专业课程的设置应该结合实践教学,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专业技能。
此外,跨学科的课程设置也应该得到重视,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
另外,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还应与国家的战略需求相结合。
不同国家在经济和科技领域有着不同的发展战略和重点。
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应该与国家的战略需求相契合,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需要。
例如,在我国“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应该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的人才,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最后,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调整需要注重市场需求的反馈。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就业和发展的机会,因此,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应该与市场需求相联系。
学校需要及时了解就业市场的变化和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以培养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同时,学校还应该与企业和行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为学生顺利毕业和就业奠定基础。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

专业设置与专业动态调整标准一、专业设置标准1、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市场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职教特色,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2、学校设置或调整专业,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应符合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专业设置标准,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
开设新专业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以当地或相邻地区支柱或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为依据。
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
要有专家论证报告,内容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职业背景的调研与论证以及专业发展前景分析,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适应的职业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及素质结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的分析等。
每两年对老专业进行开展一次专业调研论证。
4、增设新专业须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有相对稳定、数量足够的人才需求。
有利于学校专业建设错位发展,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5、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和部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件。
6、专业年招生不少于两个平行班,其专业教学条件、专业教师配备不少于两个年级需求(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专业一般不少于30人)。
7、根据专业设置标准或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具有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专业主要设备总值,一产类专业不低于100万元,二产类专业不低于250万元,三产类专业不低于120万元,校外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实训场所,能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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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摘 要】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专业设置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对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有决定性的作用。
通过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现状分析,发现目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缺乏科学性、针对性,专业设置较为单调,无层次结构等问题。
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 专业设置 调整 规范化管理【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459(2016)02-0019-03【收稿日期】2015-12-03【作者简介】潘米乐,女,助理研究员,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项目来源】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改课题“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规范化管理的探索”(项目编号:JG201537)。
随着时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务院2014年5月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其指导思想要求,“……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这对高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专业设置方面,一定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面向社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既要把相对成熟和稳定的专业办出特色、创出品牌,又要根据市场需求的灵活性、变化性,改造现有专业,增设有前景的专业,培养社会急需人才。
因此,科学合理地进行专业设置与调整对推动学院专业建设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 作用。
一、专业设置现状分析1.专业设置缺乏针对性,专业发展整体规划不够一些高职院校不能根据自身教学条件,只看社会需求,在缺乏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市场调研的情况下,随意、盲目地开设新专业,只看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不能脚踏实地,从而造成了潘米乐(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2)专业频繁调整,浪费人财物力。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对专业的生存发展和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提前规划专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设置是当前各高职院校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专业设置缺乏科学性,出口不畅专业自身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的硬件条件是开设专业的前提条件,有的院校只追求所谓一时的“热门”专业,在自身师资和教学条件跟不上的情况下,盲目跟风,社会上什么专业热门就开办什么专业,因此受市场经济变化的影响,三年后毕业的学生可能成为“滞销产品”,给就业带来了更激烈的竞争。
另一方面,因为学校不能满足热门专业的一些办学条件,造成教学质量低下,不能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综合能力不能满足社会工作的需要,使学校的声誉受到影响。
此外,还有一些院校只是根据现有的教师资源来开设专业,所设置的专业社会需求面窄,社会需求量不大,也会导致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
3.专业设置较为单调,无层次结构有的院校专业布局总体思路不够清晰,过于频繁地增设新专业,从而导致专业数量增长过快,20结构不合理,专业设置不能紧密与行业、企业联系在一起,导致了院校某些专业的优势资源不能很好地利用,造成相近区域中某些专业重复设置。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思考1.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域优势也不尽相同。
高职院校专业的设置应以贴近区域经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按照不同技术层次,不同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区域经济需求来设置针对性较强的专业。
比如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的办学定位是立足地方,面向全省,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近年来,该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将几十个专业中的大部分专业整合为物流管理专业群、服务外包软件专业群、财金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和建筑专业群。
其中,物流管理和服务外包软件专业群是江苏省“十二五”重点立项建设的专业群,此外,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专业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 “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的验收,酒店、会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已成为优势相对突出、特色比较明显,在南京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重点专业。
同时,该学院加快了专业建设与专业调整的步伐,初步呈现出专业布局合理、实力较强、特色明显的良好发展态势。
目前我院有两个央财扶持项目已结项,两个省级重点专业群在建,四个市级重点专业在建,六个第一批院级重点专业已结项,三个第二批院级重点专业在建,学院的专业建设和改革在南京市属同类高职院校中具有一定影响。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专业设置与调整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的人才需求预测为基础,本着立足需要、确保质量的原则,优先发展面向市场、面向一线的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专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
学院应当聘请行业和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当地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的实际要求进行充分调研,并就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论是否“畅销”,因此,关注国家和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了解国家、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变化显得尤为重要。
3.整合优化专业结构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应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压缩或淘汰衰退专业,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生命力、发展稳定、前景广阔的成熟专业,适时合理的进行专业调整来优化专业结构。
如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立足的地方经济形势是把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作为发展重点,现代制造业加强了信息化的程度,有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主要是建立在软件信息技术和先进电子装备技术基础上的产业。
现代服务业更多地体现在现代物流、仓储、金融、旅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与设计、社会服务等形态多样的现代第三产业。
因此,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专业之间的联系,注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整合现有专业,建立了服务外包软件、物流管理、艺术设计、财金、建筑专业群,覆盖全院二十几个专业,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学院专业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专业新增、调整及停办程序1.新专业设置新增专业需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应与学院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具备该专业必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在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图书资料、实训场所等基本条件外,还要拥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能够满足该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
首先,各教学系根据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在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新专业设置方案,写出论证报告,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其次,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新专业要求以及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审核各教学系拟设新21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评审。
然后,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对下一年度拟设新专业进行研究,确定年度新专业名单。
最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确定的新专业及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2.专业调整及停办学院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就业等综合情况,对现有专业进行调整或停办。
对于更改专业名称的专业调整情况,一律按新设专业的程序进行。
对于需要停办的专业,首先由教学系提交书面报告,提出停办理由和相关论证材料,其次学院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对下一年度拟调整和停办的专业进行审议,最后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对拟调整和停办专业进行 审批。
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任务,专业设置是高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合自身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
因此,科学地进行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规范化管理对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院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S].中央法规,国发〔2014〕19号,2014-05-02.[2]王永平,聂新华,胡月.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规范化研究[J].赤子,2014(21):195.[3]王晓江,殷锋社,姜庆伟,刘迪.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设置现状分析与建议——以2012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设置备案结果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2(26):21-25.[4]王武林,倪永宏,张进林.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及调整的现状与思考[J].职教通讯,2014(04):60-63.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n Specialty Program Setting and Adjustingat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Pan Mile(Nanjing City Vocational College,Nanjing, Jiangsu, 210002)Abstract:Through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pecialty programs offered at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facing the problems such as the monotone of specialty program setting and adjusting without gradations, scientificity or pertinence,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structure of specialties should be integrated and optimized meeting the social needs of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orientation of market demand. The paper also states the procedure of adjusting, ceasing and adding new specialties.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specialty program setting and adjusting; standardize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