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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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发改商价字[2010]195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0.25

【实施日期】2010.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发改商价字[2010]1954号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

为规范全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维护用户和经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天然气在我省的推广、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价格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川气东送和西气东输二线供我省的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分类和管理权限

(一)省门站价格。省门站价格是指中石化、中石油在长输管道和省内短输管道交接点供我省的天然气价格(含管道运输价格)。省门站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供需双方在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省内城市门站价格。省内城市门站价格是指在省内短输管道和城市管网交接点供城市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天然气价格(含管道运输价格)。省内城市门站价格由省发改委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

(三)省内管道短输价格。省内管道短输价格是指从长输管道交接点到各城市管网交接点之间的管道运输价格。省内管道短输价格由省发改委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

(四)城市管网配气价格。城市管网配气价格是指

我与江西天然气共成长

我与江西天然气共成长 弹指挥间,我们已不再是学生,2012年七月,我们抱着对未来的憧憬来到了江西天然气重要板块之一——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始了人生中的崭新旅途。 有一种意识,没有拥有就不知道其中的快乐。有一种快乐,没有体验就不知道其中的幸福。是一颗树苗,就要长出枝繁叶茂的树叶,为酷暑中人们撑起一片休憩的浓郁,那就是成长。公司和员工是一个共同体,公司的成长,依靠员工来实现。公司给了我们最大的信任和发挥空间,那么我们就该自觉地把个人的命运和公司的发展荣为一体。我们就要带着强烈的责任心充满热情积极地去工作,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不仅是我们也是公司走向成功的起点。 天然气是一个新兴的能源,也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清洁能源,天然气公司就是新兴的产业,那么我们天然气的员工和这个新兴的产业就正以朝阳的形式面对未来。2012年7月5日上午,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湖板块开发建设协调小组组长华金国,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斌,秘书长张延芳等领导莅临湖口金沙湾工业园调研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湖口县委书记卢光辉、县长李小平等领导陪同调研。上午10时,华金国一行冒着酷暑驱车来到湖口LNG调峰储配项目施工现场,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华金国主任要求随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协调、

解决。华金国指出,LNG项目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项目,在湖口县金沙湾工业园区良好的投资环境下,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优质服务下,湖口LNG公司领导班子在工作上敢于担当、在目标上不懈追求、在操作上科学务实,营造了一个保障项目稳步推进的良好氛围。希望湖口LNG项目继续抓好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早日建成投产,为地方节能减排作出贡献。从这些可以看出国家乃至市领导对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重视,在这样的氛围下我们江西天然气会加快脚步前进,向着美好明天迈进。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公司度过了将近两个月时间,通过这两个月的工作实践,我深深体会到了天然气行业每个岗位都很重要,它就像一台机器中的每个螺丝,只要将每个螺丝拧紧,机器才能稳定,快速运转,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是每个岗位上的每个职工辛苦努力的结果,所以不论在什么时候,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头等重要的。这使我想起了一句名言:“不积跬步,难以之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今后工作中,肯定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可不管怎样我都会对工作保持激情。就像真心英雄中唱的那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是的,虽然我现在还不那样出色,可我会默默努力,不为别的,只因为我有一颗锐意进取、想要飞翔的心。 作为一名江西天然气员工,我骄傲、我自豪,天然气伴我成长,我愿为它奉献我的一切力量,无缘无悔。同样,液化天然气也是江西天然气板块发展的重要部分,努力打造企业文化建设,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硬、业务技术精,善打硬仗的员工队伍,早使我们

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赣发[2009]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辖区内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出具、监督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前,确需对规划条件进行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规划条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条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将规划条件抄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严格执行规划条件,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必须附有原出让合同中的各项规划要求及附图,并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中的各项规划条件。 第八条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转让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必须严格依据经法定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该地块的控制要求。城市、镇重要地段且已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还应当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同一建设项目,在出具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规划核实过程中,应当保持规划条件的连续性、一致性。 第十条拟订规划条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二)严格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三)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四)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

天然气管道运行中的安全管理

行业资料:________ 天然气管道运行中的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4 页

天然气管道运行中的安全管理 摘要:天然气管道运行过程中的不利因素越来越多,主要来自第三方的破坏和管道自身的质量问题。提高管道运行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管理要从多方面展开。 关键词:天然气管道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 引言 天然气是一种环保、方便、热能高的优质燃料。天然气在未来20到30年在世界范围内一次能源消费中占主要地位。近十年来,我国的天然气工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推进了全国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替代了以煤、石油为主要生产原料及能源的工业模式。在天然气管道建设飞速发展,天然气管网不断延伸的形势下,随之而来的对管网设施及输气安全构成的威胁因素也越来越多,保障城镇天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已成为天然气工业工作的重点。 1天然气管道运行过程中的不利因素 1.1第三方破坏因素 1.1.1城市建设对管道安全的影响 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繁多,而施工项目承包者对天然气行业了解甚少,更不要提到在施工过程中竖立保护天气管道的意识。野蛮施工、强行违规作业的情况时有发生,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缺位,管道警示标志被破坏,各种施工物料直接占压管道、挖掘作业中碰坏划伤管道,都给管道的安全运行留下了重大隐患。 1.1.2人们日常活动对管道的安全威胁 人民群众自觉保护城市天然气管道的责任感不强,没有充分意识到 第 2 页共 14 页

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市政市容委,市、市建委,市市政管委、经信委、商委,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9日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围经营。 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 第五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安全施工协议书(天然气管道)

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第一条乙方的资质审查由甲方审查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具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近两年安全施工证明;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证书; 5、配备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0人以上的承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6、配备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无重伤、死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第四条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该机构成员包括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该管理体系下设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严格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 3、有权参加审查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4、帮助协调承包人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5、有权督促、检查乙方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发书面安全不符合项通知,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停工整顿。 6、负责组织相关人参加的联合安全施工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协助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条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后实施。 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所有作业人员中没有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离开施工现场。 5、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检验周期。 6、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报装、验收、效验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

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程QSYGD0062

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程 Q/ SY GD0062 - 200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气长距离输送管道工艺站场、干线、阀室及其放空、排污、清管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然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 SY 5225 一1994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灾、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2.2 SYJ 43-89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定 2.3 SY 7514 - 88 天然气 2.4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输气站安全菅理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站场入口处应有醒目的进站安全规定,生产区与非生产区之间应设置明显的分界标志。 3.1.2 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进入工艺场区,必须经站领导批准,留下火种,登记入站。 3.1.3 非生产所需的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工艺站场,生产作业车辆进入站内必须配戴防火帽,按规定的路线、指 定的地点行驶和停放,变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3.1.4 按《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的要求进行灭火器材品类的淘汰和更换,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或在道路上堆放物品。 3.1.5 生产区应平整、整洁,无易燃物堆积。 3.2 工艺站场 3.2.1 工艺站场的各种设备应实行挂牌管理。管网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壳好状态,无跑、冒、滴、漏现象。管道及设备的着色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管道表面应有气体流向标志。 3.2.2 工艺站场安装一定数量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且一年至少检验一次 3.2.3 站内安装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仪器仪装应符合设计和生产要求,并按相应的规定年限进行校验. 3.2.4 工艺站场安装的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生产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2.5 工艺站场的工艺管网、设备、自动控制仪表及控制盘(柜〕须安装防感应雷避雷器和防静电接地设施, 工艺站区及建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避雷设施,接地电阻位应小于10Q。管道、设备等的法兰间应设跨接铜线。 3.2.6 工艺场区严禁拉设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接各种装置仪表,严禁擅自外接气源。 3.2.7 未经上级调度指令,站场工艺流程不得擅自改变 3.2.8 工艺站场高于1. 5m的作业点应设置操作平台,并设两通向的梯子,斜度小60度,并有扶手、拦杆。 3.3 装置及其他 3.3.1 工艺站场区已报废或停用的工艺装置、设备应予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与在用的工艺管线加盲板隔离。 3.3.2 站内天然气储罐、分离器和阀门等输气设备在冬季运行前应采取防冻措施。 3.3.3 工艺站场的电缆沟盖板应封严,并有排水措施。 3.3.4 天燃气的脱水、脱油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脱水、脱油后的天然气应达到SY 7514的标准 规定。 3.3.5工艺站场进行的改、扩建、维修以及更换孔板等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先卸压、后作业"的操作程序,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19〕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决定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部分条款,现通知如下: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二、在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发证部门应当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并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三、将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修改为“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将第(二)项第1条修改为“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将第(五)项第三款修改为“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质量保障和安全用气服务制度等”;第(六)项第二款第1条修改为“1.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以上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六)项第二款第2条修改为“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六)项第二款第3条“燃气用户检修工”后增加“瓶装燃气送气工”。 四、删除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项;将第(七)项修改为“(二)燃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淮安市西安路南延工程穿越西气东输天然气(武墩—金湖线)管道保护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淮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路南延工程项目部

淮安市西安路南延工程穿越西气东输天然气 (武墩—金湖线)管道保护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1-98; (二) 《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66-97; (三)《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查》SY4109/T-2005; (四)《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9-95; (五)《淮安市西安路南延、通甫路南延(园区段)工程施工图设计》; (六)《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七)《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八)《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第三方施工管理作业指导书》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二、工程概况: 本段工程位于淮安清浦区以及正在建设的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境内,规划的西安路南延(宁连一级公路-通海大道段)为南北向的一条城市主干道,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路线全长9.502km。本标段工程实施桩号为K0+000-K4+120。 现场地势总体上较为平坦,交通便利。施工现场内考虑新建施工便道。 三、具体部位及工程设计情况

西安路南延一标段工程穿越天然气管道一次。 (一)、道路与天然气管道交叉,交叉位置桩号为K1+000,交叉角度为:1530,设计采用钢筋砼盖板涵保护管道穿越,盖板涵净空2.6*5m。 (二)、雨水管道与天然气管道交叉位置桩号为K1+000,交叉角度为1530,穿越设计采用大开挖或拖拉管施工。经实地勘察,你采用开挖施工安管的方法。 四、施工工期及安排 待施工方案审批后,开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五、施工组织机构: 为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淮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西安路南延工程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成立组织机构,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万无一失。 组长:孙家胜 副组长:赵见飞、缪伟国、董金虎 成员:周士军、朱国军、王志刚 六、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七、施工方案 施工前,必须与天然气公司进行沟通,利用探管仪确定天然气管

S266南康十八塘至唐江段公路改建跨越天然气管道工程方案设计

S226南康十八塘至唐江段公路改建工程跨越天然气管道 方 案 设 计 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

S226南康十八塘至唐江段公路改建工程跨越天然气管道方案设计 一、概述 1、项目背景 省道S226线是江西省南北走向重要干线公路,是赣州市公路规划网中重要省道之一,是沟通江 西省南北县市的重要公路通道。省道S226线起于吉安市遂川县巾石乡沙田水G105国道上,途经南 康区隆木乡、坪市乡、麻双乡、十八塘乡、唐江镇、凤岗镇,于章贡区衔接至G105国道,然后再起 于章贡区沙石镇G323国道,途经赣县王母渡镇、韩坊乡,安远县双芫乡,终于安远县龙布镇G238 国道上。2016年10月中旬,我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同年12月,正式开工 建设。 S226南康十八塘至唐江段公路是S226省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交通系统“三年行动计划” 中的一个重要项目。 2、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设计荷 载等级为公路一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为BZZ-100KN。具体见下表。 主要技术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指 标 值 公路等级 — 一级 设计速度 Km/h 60 路线长度 Km 13.988473 路基宽度 m 19 行车道宽度 m 2x7.0 最小平曲线半径m 150 最小竖曲线半径 凸 m 5000 凹 m 4200 最大纵坡 % 4.0 最短坡长 m 175 桥涵设计车辆荷载 — 公路一Ⅰ级 设计洪水频率 — 1/100 二、公路与燃气管道交叉概况 在项目测设过程中,已发现在桩号K63+365.252及K63+578.106处两次跨越燃气管道。根据《西二线赣州分输清管站-赣州末站输气管线工程竣工图》(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及现场勘察,本项目路线在K63+365.252跨越的管道为燃气GN线、 在K63+578.106跨越的管道为燃气GZ线。(具体见下图) 本项目路线与燃气管道位置平面图 当时,我院考虑了设置2道2x2m盖板涵,并局部改移燃气管道的方案,就该设计方案当时也征求管道产权单位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未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项目开工后,燃气管道产权单位对该设计方案提出异议,若要改移管道,产权单位报预算费用将近1000万元,代价高昂。经项目业主与管道产权单位反复沟通协调,同意采用设置跨径4m盖板涵跨越管道方案,并对管道加以保护。 三、与燃气管道交叉方案设计 1、K63+365.252跨管盖板涵 路线在K63+365.252与GN燃气管线交叉,拟采用修建盖板涵的方式跨过。现将该盖板涵的设计方案概述如下: 公路与GN燃气管道交叉角度34度 交叉桩号K63+365.252 采用1-4x4.0m盖板涵 公路与GZ燃气管道交叉角度36度 交叉桩号K63+578.106 采用1-4x2.5m盖板涵

江西建设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0]21号)的要求,为了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和减少种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实施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等重大事项时,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对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评估预测,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从源头上规避、预防、控制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评估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重大事项的承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大多数群众意愿及承受能力,统筹考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以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公平与效益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评估范围 (一)涉及中低收入家庭普遍关心的住房保障问题,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政策等政策制定或重大调整,重要项目组织实施等。 (二)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城乡规划编制或调整,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村镇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三)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燃气、垃圾及污水处理、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管理、风景名胜区等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等的制定或重大调整。 (四)涉及群众较大利益诉求的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 (五)其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第五条评估内容 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四个方面进行。(一)合法性评估。重大事项的内容、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议事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是否反映了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处理好了国家与集体,全面和局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三)可行性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有具体、详实的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等是否在大多数群众的可承受能力范围内,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时机是否成熟。 (四)安全性评估。重大事项实施是否存在引发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对可能出

天然气管道运行中的安全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天然气管道运行中的安全 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47-11 天然气管道运行中的安全管理(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摘要:天然气管道运行过程中的不利因素越来越多,主要来自第三方的破坏和管道自身的质量问题。提高管道运行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管理要从多方面展开。 关键词:天然气管道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 引言 天然气是一种环保、方便、热能高的优质燃料。天然气在未来20到30年在世界范围内一次能源消费中占主要地位。近十年来,我国的天然气工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推进了全国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替代了以煤、石油为主要生产原料及能源的工业模式。在天然气管道建设飞速发展,天然气管网不断延伸的形势下,随之

而来的对管网设施及输气安全构成的威胁因素也越来越多,保障城镇天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已成为天然气工业工作的重点。 1天然气管道运行过程中的不利因素 1.1第三方破坏因素 1.1.1 城市建设对管道安全的影响 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繁多,而施工项目承包者对天然气行业了解甚少,更不要提到在施工过程中竖立保护天气管道的意识。野蛮施工、强行违规作业的情况时有发生,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缺位,管道警示标志被破坏,各种施工物料直接占压管道、挖掘作业中碰坏划伤管道,都给管道的安全运行留下了重大隐患。 1.1.2人们日常活动对管道的安全威胁 人民群众自觉保护城市天然气管道的责任感不强,没有充分意识到天然气的危险性,私自在管道上方乱搭乱建;一些民用车辆无视管道警示标示,在管线巡查便道上随意行驶;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不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流程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法律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符合已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当地《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有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并以规范性文件公布的管道燃气经营范围; (二)有稳定的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有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措施;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依据注册资本本公司归为二类管道燃气企业。(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和服务站点等。 门站等办公经营场地需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明。 (六)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用抢险抢修车辆。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设施(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七)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法人不在企业值守的,除应出具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证书外,应授权一名负责人履行法人职责,并经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负责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

天然气管道安全施工方案

XX工程 安全施工方案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 ____________________ XX公司 日期:年月日

HSE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施工,人人有责。 2、HSE管理目标 (1)重大伤亡事故率为零; (2)轻伤年负伤率为零; (3)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4)危险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率100% (5)三废及噪声达标排放。 3、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以及广东省、揭阳市消防安全有关条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账,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 2、本公司将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鞋、劳保衣等物品;现场施工工人应穿戴整齐,不得存在无配带安全帽、穿拖鞋、穿短裤,不穿上衣等违规现象。 3、特种作业人员需持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4、健全安全交底制度。各分项工程施工要实行逐级安全、消防技术交底,并不定期的向相关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开展班组安全自检和互检活动。工地现场每月召集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消防三级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制度具体安全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对工作指令、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方面工作,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并抓住事故苗头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8、本工程派往施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保证在安全使用年限内,杜绝带病作业,项目部定期对所有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维护。 9、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0、严防带电金属导线乱扯乱放,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各项规定。随时监督和检查导线完好情况。 11、质量安全部应定期抽检、当班焊工应每天检查安全带有无烧损,其安全带用选挂绳必须全部加套。并不得穿戴化学纤维制作的防护用品。 12、严禁在带压、带电和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的设备或管道上施焊。 13、当沟槽深度超过1.5 米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塌方危险,并设相应防范措施后方可进入沟底作业。 14、管道设备吊装作业时,起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严禁无资质人员指

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 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 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4〕16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9日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 定的范围内经营。 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 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 第五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臵、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天然气管道安全专项方案

惠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天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惠澳高速公路A10合同段在施工工程中穿越本合同段的LNG天燃气管道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专项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安全及其他措施 1、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安全措施 1)在进行LNG天然气管道施工时,在惠澳大道侧设置铁皮围护板,并在围护板上每隔10米贴反光纸,其他位置用警戒带围起警戒范围,并在适当位置设置“天然气管道施工,禁止通行!”等安全警示标牌。同时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天燃气管道管理部门我项目部天燃气管道部位施工的具体时间。 2)、开始施工前,集中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针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教育并由我部认真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保证每个员工都了解保护天然气管道安全的重要性,确保按规范施工。 3)天然气管道保护施工应在专业施工员的监督下,专职安全员应协助施工员指挥现场安全施工。 4)在进行沟槽开挖至天燃气管道安全范围时,采用人工挖方至天燃气管道进行准确位置标注,在采用人工挖方确保管道安全,确保对天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当沟槽范围内采用管道上部结构进行沟槽开挖时,且专业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应一直蹲守施工现场,直至天燃气管道施工完毕为止。 5)在施工及保护期期间严禁重型车辆在埋地管道上及管道边缘5m范围内行驶。 6)、在施工天然气管道区段期间,规定禁火区域,严禁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并保证安全用电。 7)严禁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8)当管道露面后,严禁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9)其他未尽安全事宜按国家相关规程、法律、法规执行。 2、天然气管道开挖后保护措施 1)天然气管道开挖后,在未进行回填土完成之前设专人在此段进行24小时巡逻。 2)除开挖时铁板围护照常设置外,在要道设置警示牌,管道范围外设置安全警示带。

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試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城镇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及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均应提交经营许可申请及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城镇燃气生产经营活动。 新设立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外地在本省从事各类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凡在各设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须经当地燃气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各设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的企业须经当地市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活动。 县(市)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的企业须经所在县(市)燃气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取得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已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设立的向单位和居民销售瓶装燃气的供应站点,须取得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江西省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瓶装燃气供应活动。 燃气设施改动的企业,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条件符合本《办法》的同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各设区市在15日内将批准文件和有关资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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