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2013年修订版)
广州供电局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设计技术原则

广州供电局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设计技术原则二〇〇六年八月广州供电局工程部目录1 总则 (3)2 引用文件 (3)3 内容和要求 (3)3.1 开关房(开闭所) (3)3.2 综合房、公变房、高低压配电房 (7)3.3 户外变配电设备 (11)3.4 10kV电缆配电线路 (16)3.5 10kV架空配电线路 (17)3.6 低压线路 (21)3.7 设计深度的要求 (22)4 相关文件 (24)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供电局的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管理工作,缩短工程建设周期,规范和统一配网工程实施的方案,配合广州市配网工程典型设计的颁布与推行,特制定本原则。
1.2 本技术原则适用于广州供电局管辖范围内由广东电网公司投资的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1.3 本技术原则由广州供电局工程部组织编写,并负责解释。
2 引用文件原能源部、建设部[1993]228号文颁发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电力行业标准《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国电安运[1998]418号文印发《关于加快城市电力网改造的若干意见》;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城网工作会议关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的实施情况及补充意见。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3 内容和要求3.1 开关房(开闭所)3.1.1 广州地区通常将开闭所称为开关房,一般采用单列、双列和U型布置形式。
3.1.2 单元式环网开关柜3.1.2.1 SF6负荷开关使用进口开关,开关机构同样采用进口弹簧储能手动机构。
3.1.2.2 SF6负荷开关使用三工位开关,负荷开关分合闸、接地刀分合使用同一个操作插孔。
3.1.2.3 每个开关柜都应该配置一个湿度控制器和发热管。
3.1.2.4 进出线柜额定电流为630A,带熔断器出线开关柜的额定电流为200A。
3.1.2.5 熔断器额定电流根据变压器的额定容量选取。
电网规划相关技术原则

电网规划相关技术原则1.电网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 (3)2 输电网规划基本原则 (3)2.1电网分类 (3)2.1.1 220kV及以上电网暂按以下地区划分: (3)2.1.2 110kV及以下电网供电区划分: (3)2.2电网设计的基本原则 (4)2.3电压等级 (5)2.4.无功补偿 (5)2.5短路电流控制 (6)2.6电压 (6)2.7变电站布点规划 (7)2.7.1 主要原则 (7)2.7.2 变电站新建和扩建关系 (8)2.7.3 容载比 (8)2.8线路 (9)2.9220K V电网 (10)2.10110K V电网 (11)2.1135K V电网 (13)3 中低压配电网 (13)1.电网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适度超前的现代化电网。
2 输电网规划基本原则2.1 电网分类2.1.1 220kV及以上电网暂按以下地区划分:第一类地区电网:包括南宁、柳州和桂林市城区电网;第二类地区电网:包括其他各地级市城市电网;第三类地区电网:除第一类地区电网和第二类地区电网以外的各县电网。
2.1.2 110kV及以下电网供电区划分:(1)按照负荷密度指标将110kV电网分为以下几类地区:A类供电区:是指大城市中心区或负荷密度高于20MW/km2的地区。
B类供电区:是指一般市区或负荷密度为5 ~ 20 MW/km2的地区。
C类供电区:是指县城(镇)区或负荷密度为1 ~ 5 MW/km2的地区。
D类供电区:是指乡村地区或负荷密度为1 MW/km2以下的地区。
(2)110kV供电区划分主要基于负荷密度的高低。
第一类地区电网的中心城区可划分为A类供电区;第一类地区电网除中心城区外的其他城区和第二类地区电网的城区可划分为B类供电区;2.2 电网设计的基本原则2.2.1. 可靠性电网规划考虑的供电可靠性是指电网中出现设备停运故障时,对用户连续供电的可靠程度。
2.2.2安全稳定性(1)全网必须满足“N-1”供电安全原则,即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的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线路、发电机、变压器等)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原则上其它元件不应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不损失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的范围内;(2)在建设初期或检修方式下的“N-1”故障时,允许损失部分负荷;(3)在发生极端严重的故障时,电网可能不能保持稳定,应从最不利的情况考虑,尽可能使失稳的影响限制在可控的范围内,防止由于连锁反应造成全网崩溃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广东电网公司绿色电网规划设计指导原则(09-06-26)--汇总稿

GB l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l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l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
CJ 164-2002《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GB/T 18870-2002《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
GB 50335-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6-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5)绿色电网规划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能源政策、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各项方针政策;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努力实现最大范围的资源优化;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适用原则。
(6)按照建设“资源பைடு நூலகம்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将节约资源、降低损耗、保护环境全面融入绿色电网规划、建设中,特别是节约建设用地;应实现配电网建设运行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1.2.3(配网部分)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城市配电网的规划、绿色配电站、开闭所和线路主要设计技术要求。
1.2.4(配网部分)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各子公司管理的辖市20kV及以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与生产工作。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广东电网公司电网规划原则附件二参考的规程规范、标准等资料汇总

附件2 参考的规程规范、标准等资料汇总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4、《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试行)》及编制说明(SDJ161-85)水利电力部5、《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8)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6、《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SD131-84)水利电力部7、《电力系统暂态稳定计算暂行规定》((87)电生供205)水利电力部8、《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SD325-89)能源部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93)国家技术监督局1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国家技术监督局11、《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543-95)国家技术监督局12、《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能源电〔93〕228)能源部、建设部13、《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1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15、《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0号)16、《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17、《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5-94)电力工业部18、《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6-94)电力工业部19、《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7-94)电力工业部20、《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DL 5025-93)电力工业部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电力工业部22、《电力需求预测工作条例(试行)》1995电力工业部2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中国计划出版社24、《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电力工业部25、《电力系统联网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电力工业部26、《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电力工业部27、《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中国电力出版社2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9、《电力系统联网初步可行性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国家电力公司30、《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500kV》(GB/T 16274-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31、《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220kV》(GB/T 6451-1999)国家技术监督局32、《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电力行业标准DL/T723-2000)3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行业标准DL755-200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0)中国电力出版社35、《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DL/5131-2001)国家经贸委36、《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20千伏及以上规划技术原则》(2009年8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37、《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2003年)中国南方电网公司38、《中国南方电网通信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8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3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05年6月)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文40、《南方电网省(区)调度通信工作及安全性评价标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41、《220kV~500kV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中国南方电网4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标准》(南方电网安生〔2005〕7号)南方电网公司43、《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南方电网生〔2009〕1号)南方电网公司44、《广东电网公司绿色电网规划设计指导原则》(2009年8月)广东电网公司45、《广东电网地区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系统)技术规范》广东电网公司46、《广东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广东电网公司47、《广东电网50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广东电网公司48、《广东电网110~22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广东电网公司49、《广东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2007版)》5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CSG/MS0806-2005)51、《中国南方电网500kV继电保护配置及选型技术原则》(南方电网调〔2004〕1号)52、《南方电网安全稳定分析计算导则》(Q/CSG 1 1004-2009)53、《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CSG/MS0810-2005)54、《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入网管理及试验规定》(CSG/MS0805-2005)55、《广东电网通信系统设备状态评价标准》(2005年)广东电网公司56、《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广电生〔2009〕95号)广东电网公司57、《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细则》(广电生〔2009〕170号)广东电网公司58、《广东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设备运行管理规定》(广电生〔2009〕106号)广东电网公司。
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2013年修订版)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2013年修订版)目次1 总则 (1)2 电网规划的主要原则 (2)3 电网规划设计一般技术规定 (3)3.1 供电区分类 (3)3.2 负荷预测 (4)3.3 电压等级 (4)3.4 容载比 (5)3.5 安全性 (5)3.6 供电可靠性 (5)3.7 线损控制 (6)3.8 中性点接地 (6)3.9 短路电流 (6)3.10无功补偿及电压调整 (7)3.11电能质量控制 (8)3.12通信干扰 (10)3.13绿色电网与环保 (10)4 110 kV及以上电网一次部分 (13)4.1 电厂接入系统 (13)4.1.1 一般电厂接入系统 (13)4.1.2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 (13)4.1.3 厂网协调 (13)4.2 网架结构 (14)4.2.1 220 kV及以上网架规划 (14)4.2.2 110 kV网架规划 (15)4.3 变电站 (15)4.3.1 变电站布点要求 (15)4.3.2 变电站新建和扩建关系 (16)4.3.3 变电站选址要求 (16)4.3.4 变电站用地要求 (16)4.3.5 变电站建设型式 (17)4.3.6变电站规模和电气主接线方式 (17)4.3.7 变压器主要参数 (18)4.3.8 变电站其它 (19)4.4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 (20)4.4.1 1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 (20)4.4.2 110kV及以上电缆线路 (22)5 110 kV及以上电网二次部分 (26)5.1 继电保护 (26)5.2 安全自动装置 (32)5.3 电网自动化 (33)5.4 通信网络 (39)5.5 计量 (46)6 20kV及以下配电网 (51)6.1 相关定义 (51)6.2中低压配电网一般要求 (52)6.3 中压电缆网 (53)6.4 中压架空网 (56)6.5 混合型网架 (58)6.6 开关站和配电站 (58)6.7 中低压配网通道 (61)6.8 低压配电网 (62)7 配电自动化 (64)7.1 总体原则 (64)7.2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及信息集成原则 (64)7.3 配电终端监控选点原则 (64)7.4 配电自动化通信通道建设原则 (66)7.5 配电自动化电源建设及配置原则 (66)7.6 馈线自动化建设原则 (67)7.7 配电开关自动化改造原则 (67)8 客户供电原则 (68)8.1 负荷分类 (68)8.2 客户分类 (68)8.3 客户供电方式及接入原则 (68)8.4 对特殊客户供电的技术要求 (70)8.5 客户端的无功补偿 (71)8.6 客户端谐波的控制 (71)附录参考的规程规范、标准等资料汇总 (72)1 总则1.1为促进广州电网规划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现代化电网,完善电网结构,降低电网风险,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提升电能质量,提高经济性和安全环保水平,提高电网科技含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满足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原则。
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特此通知。
主题词:电 力 规 划 制 度 通 知 抄送:广 东电网公司,广 东合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 电局办公室 ⒛ 10年 5月 18日 印发
-2-
广东电网公司 广州供电局
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目录
前 言 ................................................................................................................. 1
3.10.1 对无功设备的基本要求................................................................... 12 3.10.2 一般补偿原则................................................................................... 13 3.10.3 无功补偿装置的控制方式............................................................... 13 3.10.4 变电站无功容量配置....................................................................... 13
3.11.1 频率 ................................................................................................... 14 3.11.2 电压允许偏差................................................................................... 15 3.11.3 三相不平衡度................................................................................... 15 3.11.4 电压波动与闪变............................................................................... 16 3.11.5 谐波 ................................................................................................... 16 3.12 通信干扰 ................................................................................................. 16 3.13 节能降耗与环保 ..................................................................................... 16 3.13.1 节能分析 ........................................................................................... 17 3.13.2 变电站防噪 ....................................................................................... 18 3.13.3 电磁环境 ........................................................................................... 20 3.13.4 变电站给排水................................................................................... 21 3.13.5 其它 ................................................................................................... 21 3.14 抗灾保障 ................................................................................................. 22
【附件】1.广州供电局配网电力设施搬迁管理办法

Q/CSG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GZPS212005-2017广州供电局配网电力设施搬迁管理办法2017-12-14发布2017-12-15实施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发布本制度信息广州供电局配网电力设施搬迁管理办法(Q/CSG-GZPS 212005-2017)1 总则1.1为规范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供电局”或“我局”)配网电力设施搬迁审批与管理,明确搬迁工程业务流程及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在支持地方市政建设及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搬迁过程电网运行风险可控,搬迁工程质量及我局资产不受损害,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以外的单位(以下简称“搬迁申请单位”)需求引起的对我局20kV及以下配网电力设施的搬迁业务。
1.3我局负责制定配网电力设施搬迁管理办法,各区供电局(以下简称“各区局”)负责受理搬迁申请并推进实施。
1.4在运配网电力设施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搬迁,如因大型城市基础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进行搬迁,应遵循“谁要求谁出资”的原则。
1.5配网电力设施搬迁原则上采用资金补偿方式,按照估算价格区分审批权限,对于搬迁工程造价估算低于50万的,可由区局与搬迁申请方根据实施条件、进度要求等商议资金或实物补偿,经区局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后实施。
对于工程造价估算高于50万的项目由于客观原因采用实物补偿的方式,须提请搬迁管理小组决策批准方可实施。
1.6需搬迁的塔(杆)段或电缆长度应同时考虑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和电网发展的需要,且满足我局相关技术原则以及配网电力设施搬迁主要原则(FJ8)。
1.7根据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南方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搬迁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没有变更,旧配网电力设施因搬迁拆除后,拆除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仍归属我局。
1.8搬迁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作为对原有资产的补偿,其产权属我局所有。
广东电网公司11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11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S.00.00.06/NP.0303.00012010-01-01印发封面2010-01-01实施本制度信息、、2010-01-01印发制度信息2010-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1)3 总则 (1)4 编制的基本要求 (2)5 内容及深度要求 (3)6 附件及附图 (26)附录A (29)I前言为指导广东电网公司110kV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开展,规范报告编制内容的深度要求,加强110kV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满足项目可研审批的要求,满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电力项目核准制的要求,提高电网项目投资效益,为工程项目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结合广东电网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广东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主编单位:广东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广州电力设计院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IIS.00.00.06/NP.0303.0001 广东电网公司11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11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或改建变电站工程及线路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DL/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SD121-1984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SDJ161-1985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SD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GB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 5391-2007 电力系统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8-2005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6-2005 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GJ 151-2000 电力系统光缆通信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DL/T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Q/CSG 11502-2008 110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暂行)Q/CSG 11503-2008 中重冰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暂行)广东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广东电网公司绿色电网规划设计指导原则广东电网公司闲置物资管理办法3 总则共30页第1页fsfsfsfsfsdf3.1 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应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各专业有关的设计规程、规定,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2013年修订版)目次1 总则 (1)2 电网规划的主要原则 (2)3 电网规划设计一般技术规定 (3)3.1 供电区分类 (3)3.2 负荷预测 (4)3.3 电压等级 (4)3.4 容载比 (5)3.5 安全性 (5)3.6 供电可靠性 (5)3.7 线损控制 (6)3.8 中性点接地 (6)3.9 短路电流 (6)3.10无功补偿及电压调整 (7)3.11电能质量控制 (8)3.12通信干扰 (10)3.13绿色电网与环保 (10)4 110 kV及以上电网一次部分 (13)4.1 电厂接入系统 (13)4.1.1 一般电厂接入系统 (13)4.1.2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 (13)4.1.3 厂网协调 (13)4.2 网架结构 (14)4.2.1 220 kV及以上网架规划 (14)4.2.2 110 kV网架规划 (15)4.3 变电站 (15)4.3.1 变电站布点要求 (15)4.3.2 变电站新建和扩建关系 (16)4.3.3 变电站选址要求 (16)4.3.4 变电站用地要求 (16)4.3.5 变电站建设型式 (17)4.3.6变电站规模和电气主接线方式 (17)4.3.7 变压器主要参数 (18)4.3.8 变电站其它 (19)4.4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 (20)4.4.1 1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 (20)4.4.2 110kV及以上电缆线路 (22)5 110 kV及以上电网二次部分 (26)5.1 继电保护 (26)5.2 安全自动装置 (32)5.3 电网自动化 (33)5.4 通信网络 (39)5.5 计量 (46)6 20kV及以下配电网 (51)6.1 相关定义 (51)6.2中低压配电网一般要求 (52)6.3 中压电缆网 (53)6.4 中压架空网 (56)6.5 混合型网架 (58)6.6 开关站和配电站 (58)6.7 中低压配网通道 (61)6.8 低压配电网 (62)7 配电自动化 (64)7.1 总体原则 (64)7.2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及信息集成原则 (64)7.3 配电终端监控选点原则 (64)7.4 配电自动化通信通道建设原则 (66)7.5 配电自动化电源建设及配置原则 (66)7.6 馈线自动化建设原则 (67)7.7 配电开关自动化改造原则 (67)8 客户供电原则 (68)8.1 负荷分类 (68)8.2 客户分类 (68)8.3 客户供电方式及接入原则 (68)8.4 对特殊客户供电的技术要求 (70)8.5 客户端的无功补偿 (71)8.6 客户端谐波的控制 (71)附录参考的规程规范、标准等资料汇总 (72)1 总则1.1为促进广州电网规划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现代化电网,完善电网结构,降低电网风险,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提升电能质量,提高经济性和安全环保水平,提高电网科技含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满足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原则。
1.2本原则以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导则、规程和规范为基础,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1.3本原则规定了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管理的各级电网规划、输变配电工程设计、建设和改造等阶段应遵循的主要规划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广州各电压等级电网发展规划编制与输变配电工程的设计工作;对于接入广州电网的电厂、大用户也应参照本原则执行。
2 电网规划的主要原则2.1 电网规划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节能环保政策,贯彻南方电网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电网,满足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2.2 规划年限和任务2.2.1 电网规划应遵循“远近结合、远粗近细”的思路开展工作,按年限可分为近期规划(5年以内)、中期规划(5-15年,含5年规划)、长期规划(15年以上),一般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相一致。
2.2.2电网滚动规划系在电网近、中期规划指导下,对电网逐年滚动优化和调整;滚动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指导和安排电网下一阶段新建和改造输变电项目的建设。
2.3 电网规划编制要求2.3.1电网规划的编制,应以调查分析为依据,统筹考虑优化电网结构,研究提出解决电网薄弱环节的措施,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注重电网整体经济效益,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适应性。
2.3.2电网规划编制时,应重视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电网规划与电源规划、电网规划与新能源规划、广州电网与周边区域电网规划、广州各区(市)电网规划的协调。
2.3.3电网规划包括输电网规划和配电网规划。
电网规划应以政府制定的电源规划方案为基础,实现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应促进输电网与配电网协调规划、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协调规划,促进电网规划与技改规划的协调,保证电网的整体协调发展。
2.4 电网规划的要求2.4.1 电网规划在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是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确定的走廊和站址应纳入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予以保护。
2.4.2 输电网规划应以坚持化解电网风险与投资效益综合最优为原则,配电网规划应以规范配网接线、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原则。
2.4.3 电网规划应把握电网新技术发展方向,积极谨慎应用新技术,提升电网技术水平,保证广州电网技术领先、可持续发展。
3 电网规划设计一般技术规定3.1供电区分类根据《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中关于城市级别划分部分内容,确定广州市为特级主要城市,并根据广州市最新城市规划,将广州各规划区域供电级别具体划分如下:(1)A类供电区A类供电区主要指广州创先示范窗口和饱和负荷密度在30MW/km2及以上的中心城区。
范围包括越秀区全区;荔湾区全区;海珠区昌岗路、新港路以北地区;天河区广园东路以南、车陂路以西地区;中新知识城地区;南沙区核心湾区。
(2)B类供电区B类供电区主要指饱和负荷密度在20~30MW/km2的一般市区。
范围包括海珠区昌岗路、新港路以南地区;天河区广园东路以北、车陂路以东地区;白云区黄石路以南、白云大道以西;黄埔区;萝岗区除中新知识城以外的地区;南沙区除核心湾区以外地区;番禺区市桥街;花都新华街。
(3)C类供电区C类供电区主要指饱和负荷密度在10~20MW/km2的郊区及城镇,范围包括白云区黄石路以北;番禺区除市桥街以外地区;花都区除新华街以外地区;增城市荔城街、增江街和新塘镇;从化市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和养生谷。
(4)D类供电区D类供电区主要指饱和负荷密度在5~10MW/km2的郊区及城镇。
范围包括增城市除荔城街、增江街、新塘镇、派潭镇、小楼镇和正果镇以外地区;从化市除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养生谷、吕田镇和鳌头镇以外地区。
(5)E类供电区E类供电区主要指饱和负荷密度在1~5MW/km2的农村地区,范围包括增城市派潭镇、小楼镇和正果镇;从化吕田镇和鳌头镇。
图3.1 供电区分类图3.2 负荷预测3.2.1 负荷预测是电网规划设计的基础,包括用电量需求预测和电力需求预测两部分内容。
负荷预测工作应在长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和积累本地区用电量和负荷的历史数据以及城市建设和各行各业发展的信息,充分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种相关因素与电力需求的关系。
3.2.2负荷预测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年限与电网规划的年限一致),近期应逐年分列数据,中期和远期可只列出期末数据。
3.2.3应用三种或三种以上方法进行负荷预测,对每种方法分别进行高中(低)负荷水平的预测,并提出推荐方案。
3.2.4负荷预测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前阶段采用报装负荷等方法,后阶段采用弹性系数、人均用电指标、横向对比、空间饱和密度等方法。
3.2.5 在变电站负荷预测时应统筹考虑变电站的布点规划,将负荷预测结果分解落实到各变电站,以利于变电站的布点和电网的布局。
3.3 电压等级广州电网发展如下标准电压等级电网:(1)超高压输电网,500kV;(2)高压输电网,220kV;(3)高压配电网,110kV;(4)中压配电网,10kV/20kV;(5)低压配电网,380V/220V。
广州市公用电网不再发展35kV电压等级,增城、从化北部35kV电压等级结合电网发展逐步取消。
3.4 容载比3.4.1 容载比是反映电网供电能力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之一,也是宏观控制区域变电站布点和变电容量的依据,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结合区域变电站主变“N-1”校核结果统筹考虑。
3.4.2 容载比应按电压层级分层、供电区域分区计算,应考虑下层级电厂上网影响。
3.4.3根据广州各区域经济增长和城市社会发展的速度不同,对应的负荷增长速度可分为较慢、中等、较快三种情况,其中500kV电压等级容载比按全市考虑,相应的广州电网各电压等级的容载比如表3.4.3所示。
表3.4.3 各电压等级容载比选择范围3.5 安全性3.5.1 广州电网220kV及以上电网必须满足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技术导则》的要求。
3.5.2广州电网A类供电区220kV及以上电网在正常接线方式下应满足以下安全稳定标准:(1)发生220 kV及以上任一段母线故障时,A类供电区正常供电(允许备自投动作);(2)发生220 kV及以上同塔双回线路故障时,A类供电区正常供电(允许备自投动作)。
3.5.3 110 kV变电站中失去任何一回进线或一台主变时,必须保证向下一级电网供电,不损失负荷。
3.6 供电可靠性3.6.1供电可靠性应达到下列目标的要求:(1)满足供电安全准则的要求;(2)满足用户用电程度的要求;(3)全网供电可靠率逐步提高。
3.6.2 电网故障造成用户停电时,用户恢复供电的要求如下:(1)两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通过自投、转供电等技术措施,恢复对用户的供电。
(2)三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通过自投、转供电等技术措施,恢复对用户的供电;再失去一回路后,应满足50~70%用户供电。
3.6.3 供电可靠率控制原则(1)各类供电区规划理论计算供电可靠率(RS-3)控制目标见表3.6.3;(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实现可靠性控制目标的年限;(3)根据现状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的因素,并提出改造与完善措施。
注:用户平均停电时间按《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6-20123.7 线损控制3.7.1 配电网规划应按线损“四分”管理要求控制分压技术线损,各类供电区规划分电压等级理论计算线损率(不含无损)控制目标见表3.7.1。
表3.7.1 理论计算技术线损率控制目标3.7.2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实现线损率控制目标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