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现代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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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浅析法律监督中的社会监督

【监督】浅析法律监督中的社会监督

【关键字】监督浅析法律监督中的社会监督摘要:法治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法律监督包括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文章主要对社会监督进行了分类,并对每种社会监督需要完善的方面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在历史上是作为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维护政治权力稳定、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机制而发挥作用的。

法律监督,在中国法学界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

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现今社会中,在中国法律监督中仍起着很大的作用,本文主要对法律监督中的社会监督进行探讨。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由于这种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因此在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类型。

一、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是中国的一种具有关键性的法律监督形式。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在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各级法制统一、监督党和各级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政令通畅、监督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止滥用权力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的重要作用可以从两方面说明。

首先,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领导人民共同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党运用对人民群众的领导机制,领导与动员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组织去依法对所有监督客体,特别是执政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广泛的监督。

中共中央曾提出,要建立“一套制度制约和监督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人,特别是职权最高的领导人都能严格遵守宪法、遵守党纪,不至于不受任何限制而自由行动,使我们党和国家的治理基本上靠制度而不是靠个人。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团结和谐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团结和谐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团结和谐社会组织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团结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社会组织的概念和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必要性、促进社会团结和谐的途径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社会组织的概念和作用社会组织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由一定数量的成员,按照一定目标和原则,以自愿为基础,以非营利性为特征,独立于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而自发形成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或非法人地位的群众性组织。

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群众性组织形式。

1. 社会服务功能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各种服务来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多层面需求。

它们可以开展教育培训、文化艺术活动等提高人们素质;可以从事公益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还可以提供就业机会和创造经济效益。

2. 社区建设功能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们可以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增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3. 社会监督功能社会组织作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可以监督领导行为,推动领导依法行政。

它们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方式保障公民权益。

二、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必要性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团结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1. 促进多元参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可以为广大市民提供多元参与的平台,让更多人能够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

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市民参与,可以增加人们对于决策过程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2. 促进权力制衡在现代化国家中,权力制衡是保障国家治理有效性的重要机制。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有助于形成相对独立于领导机关的权力平衡机制,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3. 促进社会创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有助于推动社会创新。

社会组织可以更加灵活地满足人们的需求,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和变革。

三、促进社会团结和谐的途径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是促进社会团结和谐的重要途径之一。

1. 加强沟通交流加强沟通交流是促进团结和谐的基础。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社会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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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社会监督制度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社会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是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行使来实施。

与国家机关的监督相比,社会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吧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

但这种监督具有道义上、舆论的压力。

他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因而也是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公安机关的工作建立于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人民政协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二是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各地各行业,有联系群众广泛的特点,他们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1是通过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方式进行;三是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公民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有权检举、控告,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对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处理,有权提出申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自己的权利,补偿自己的损失;四是舆论的监督,主要是新闻机构通过新闻媒介的作用,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揭发、检举和控告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渎职行为。

《人民警察法》第44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这体现了《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完善社会监督体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字节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队伍中的问题,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等。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首先,社会组织是指由公民自愿组成的、独立于政府的非营利性组织。

社会组织具有自主性、非党派性,以及依法合规运作的特点。

它们可以在保障公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多重角色。

首先,社会组织可以作为社区居民的代表,发挥沟通桥梁的作用。

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和问题,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与政府进行沟通和协商,促进政府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

其次,社会组织可以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的第三方观察者,可以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政策进行监督,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公正无私。

同时,社会组织也能够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公众传递信息,引导舆论和公众关注社区治理的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

此外,社会组织还可以发挥社会服务和民间救助的作用。

社会组织往往关注社区中弱势群体的权益和福利,致力于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和救助。

社区中存在着许多社会问题,如贫困、教育、环保等,社会组织可以帮助社区居民解决这些问题,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社会组织还能够促进社区发展和推动社会创新。

社会组织往往关注社会问题和社区需求,通过开展各种项目和活动,推动社区发展和创新。

例如,社会组织可以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环保活动、文化教育活动等,促进社区居民的发展和成长,提升社区的文化氛围和发展水平。

总结而言,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多重作用,包括代表居民意见、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供社会服务和民间救助、推动社区发展和社会创新,以及培育社会资本和社交网络等。

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够促进社区民主治理,优化社区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因此,政府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其提供合适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了动员一切资源,实现军事、工业赶超目标的国防优先和重工业优先的战略,并为了确保这一战略的实现,对社会生活实行了全面干预与控制。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一、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内部管理1.健全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

社会团体要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监事)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

会员(代表)大会是社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数量少于200个的,应召开会员大会履行职权;会员数量多于200个的,可按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履行职权。

社会团体应合理控制理事(常务理事)会规模和负责人数量,除特殊情况外,理事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1/3,常务理事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负责人数量一般为5至15人。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均要成立监事会,其他类型社会团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监事会或设立监事。

社会团体秘书长一般为专职。

2.明确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会员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不得少于规定数量;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对其住所应有独立的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场所醒目位置应悬挂单位名称牌匾;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要及时整改,确有困难的可与业务范围相近、组织类型相同的社会团体归并重组。

3.健全社会团体选举制度。

社会团体成立,由主要发起人负责选举工作;社会团体换届,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举工作。

社会团体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应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为什么说社会监督能够对权力进行制约

为什么说社会监督能够对权力进行制约

案例二1、为什么说社会监督能够对权力进行制约?答案:孟德斯鸠说,一条万古不易的政治经验是,握有权力的人容易滥用权力,直到遇到某种外在限制为止。

因此,要想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对权力的行使进行一定的监督。

如何使权力良性运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实现社会监督。

原因两点:1、社会监督舆论造成的压力。

2、民主与法制社会的进步。

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民主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掌权者的行为。

法制的约束和监督:就是要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使社会监督常态化。

社会监督是指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

它是社会主义监督体制的基础,是反腐保廉、遏制腐败的可靠保证。

它既有自身的独立性,自成体系,又渗透在党内和有关职能机构。

所以可以更好地制约权力。

《焦点访谈》可说是:“群众喉舌,舆论监督,政府镜鉴,改革尖兵”。

而广大观众则认为,《焦点访谈》是“正义之剑、民主之盾”,《焦点访谈》进行的舆论监督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

起到了社会监督的作用。

2、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30分)答案:(1)公民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

(2)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

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 (3)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

在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舆论监督有其独特的优势。

诸如报刊,杂志,网络和电视《焦点访谈》等大众媒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就是扮演的社会监督角色。

政治学原理名词解释(完整版)

政治学原理名词解释(完整版)

政治学原理名词解释(完整版)【政治】政治是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为了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围绕国家权力而结成的社会关系和进行的社会活动。

【政治学】广义上的政治学是指作为一种社会科学重要学科的政治学学科体系,它的外延及其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狭义上的政治学就是政治学基本原理。

政治学基本原理是学习和研究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入门课程,是在宏观上把握政治现象的科学。

【政治科学】属于经验研究和实证研究的范畴,主要从事于描述某一个政治系统,解释或叙述某一政治现象的理论活动。

【政治人】是指具有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能力,并且实际参与政治过程的人。

【政治家】通常指专职从事政治活动、担任政治机关领导人或政党、社团等政治组织的领袖,对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起过重大作用和有一定影响的政治人。

【政治关系】是指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各种政治主体在政治活动中基于特定的利益,围绕政治权力而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称。

【权力】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意志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是一种影响和支配的力量。

其本质特征就在于社会主体之间支配与被支配的互动关系。

【政治权力】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权力现象,即政治主体基于特定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因素对特定社会客体形成的制约关系。

【国家权力】是指由国家机器掌握和行使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均有制约作用的政治力量。

【主权】是指在一定地域之内的不受限制的绝对的政治统治权。

【社会公共权力】是以社会共同体或其代表的名义行使的权力。

指行为者(个人、群体或组织)在公共事务方面控制社会资源、从事社会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影响相关行为者的能力,即公共行为主体对公共行为客体的制约能力。

【权利】是指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社会成员为获得或保持某种利益,在群体生活中拥有的可以作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或不作某种行为的特定资格。

这种资格是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与义务构成统一关系。

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利益的分配关系。

【政治权利】是指社会成员拥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参与国家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政治生活的特定资格。

全方位, 完善监督制度体系

全方位, 完善监督制度体系

全方位, 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全方位,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是指在各个方面和层面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形成一个全面、立体的监督网络。

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监督: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 行政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定范围内行使,防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

此外,还要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3. 司法监督:加强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公开、公平。

同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防止司法腐败和不正之风。

4. 经济监督: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打击经济犯罪和违法行为。

此外,还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经济实体的监督,保障国家财产安全。

5. 社会监督:加强对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主体的监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格局。

6. 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舆论监督,揭露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问题整改。

7. 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的纪律严明,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

同时,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8. 国际监督: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接受国际社会的监督,展示国家的法治和责任形象。

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努力,形成一个全方位、完善的监督制度体系,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稳定和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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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现代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
引言
社会监督,指社会群众团体和组织以及舆论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纪的监督。

包括各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民主监督,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的舆论监督。

这种监督是一种最广泛的监督形式。

它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原则,采用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形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和不良作风进行批评监督。

社会监督有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即社会监督不具有强制力,监督容易失之随意,尤其是难以使监督及时进入具体的执法过程,监督的效力缺乏刚性的制度保障,监督的效果滞后等。

现代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描述,一是社会组织自身拥有的监督权利,二是社会组织需要接受的社会监督,即是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

第二点为本章的重点内容,即社会组织需要接受怎样的社会监督,如何做到公开,提升自身的透明度。

本章精要
现代社会中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实质上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社会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主要监督途径有社会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监督、信访、申诉等形式的监督。

社会监督是国家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体现了人民直接参加国家管理、行驶当家作主的权利,可以使社会组织的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

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现代化、市场化、民主化、全球化四重社会变迁的巨大转型之中,社会成果和社会问题并存。

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得到了各界的关注。

本章主要从社会监督的定义出发,分析社会监督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必要性,讲解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等级评估等内容,阐述现代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现状及存在问题等。

关键词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公开等级评估
第一节社会监督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诬陷。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作为我国公民,具有国家宪法赋予的
监督权,一般以社会监督的形式呈现。

社会监督是国家监督的补充,是凭借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凭借国家权力或政治权力。

政协、各民主党派、各社会组织及团体、新闻机构及其公民个人构成了社会监督的主体。

一、社会监督的含义
社会监督,一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二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信访、申诉等形式的监督。

在这里,现代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即是由不具有国家权力的人民政协、社会团体、组织舆论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所赋予的监督权利,对执政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活动。

二、社会监督的特点
对于社会监督的一般特性,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

例如有学者认为社会监督是一种政治权力,是一种法律制度,一种社会责任,是民主意识的体现。

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社会监督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监督主体的非国家权力性,二是
监督主体的广泛性,三是监督的多样性,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揭露问题,也可以是提案、组织的批评和建议、申诉、恐高、检举等形式进行监督。

在总结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主要针对我国社会监督实际情况,将其特性归纳为监督主体的非国家权力性、广泛性、标志性、启动性、以及评价性等五点。

(一)监督主体的非国家性
社会及公民监督主要是通过各民主党派在政协会议上的提案、人民团体和组织的批评和建议、新闻媒体对不正之风的揭露和谴责,以及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检举、控告等方式,实现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广泛性
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监督体系中的一部分,其广泛性体现在如下四方面:第一,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社会及公民监督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组织、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

第二,监督客体的广泛性。

社会监督的客体不仅包括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还涵盖了对个人、法人,以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的行
为监督。

第三,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社会及公民的监督不仅包含了国家、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还包含了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的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团体的行为,甚至还包含了对个人行为的监督。

第四,影响力的广泛性。

社会监督可以通过政协向国家传达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影响到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通过。

同时也能够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标志性
社会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完善程序,与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正比,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

同时,也是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维权意识的体现。

(四)启动性
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激发和启动国家监督机制的运行,促进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能够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五)评价性
社会监督属于社会范畴,参与人群广泛,涉及领域宽泛。

公众在面对共同利益和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现象,以及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时,会产生不同的意见和态度。

社会监督是以公众利益为基础,以公共事务为指向的一种社会活动。


公众借助各类型媒介,以公开的方式对国家事务、社会现实、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起社会成员的行为所实施的检查、评定和督促,具有社会评价性。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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