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毒副反应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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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详]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详]

Omit dose, then↓50mg/m2 when ↓50mg/m2 resolved to ≦ Gr 2
Omit dose, ↓50mg/m2 when ↓50mg/m2 resolved to ≦ Gr 2
腹瀉或其它非血液毒性 Grade 1(2-3 stools/d > pretreat) Grade 2(4-6 stools/d > pretreat) Grade 3(7-9 stools/d > pretreat)
转氨酶(sGPT, sGOT) 0°: WNL 1°:≤2.5*N 2°: 3°: 4°:
碱性磷酸酶 0°: WNL 1°:≤2.5*N 2°:2.6~5.0*N 3°:5.1~20.0*N 4°:>20.0*N
0°: WNL 1°:<1.5*N 2°:1.5~3.0*N 3°:3.1~6.0*N 4°:>6.0*N
高血糖
0°: >3.6 1°:3.1~3.6 2°:2.2~3.0 3°:1.7~2.1 4°:<1.6
低血糖
0°: WNL 1°:<1.5*N 2°:1.5~2.0*N 3°:2.1~5.0*N 4°:≥5.1*N
淀粉酶
0°: <2.6 1°:2.6~2.9 2°:3.0~3.1 3°:3.2~3.4 4°:>3.4
如虽按上述治疗腹泻仍持续超过48 h,停用 洛派丁胺,改用其他抗腹泻措施和大力加强 治疗,如给予复方苯乙哌啶、八面蒙脱石加 用生长抑素、活性碳等;并且应该开始预防 性口服广谱抗生素,同时接受胃肠外支持治 疗,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如出现3~4级腹泻,或虽然是1~2级腹泻,但
患者伴随以下危险因素一项或以上的应高度重视。 危险因素包括发热、脓毒血症、腹痛、PS评分下 降、≥2级的恶心、呕吐、白细胞下降、肉眼血便

化疗后不良反应分级标准

化疗后不良反应分级标准

化疗后不良反应分级标准化疗后不良反应的分级标准是评估化疗副作用的重要依据,其中世界卫生组织(WHO)毒性分级标准使用最为广泛。

根据WHo毒性分级标准,化疗后不良反应可分为四级,具体如下:1.轻度:这类不良反应程度较轻,通常不需要治疗。

患者可能会出现轻度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但通常不会对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

2.中度:中度不良反应需要治疗,患者可能会出现较为严重的症状,如重度恶心、呕吐、脱发、疲劳、感染风险增加等。

需要采取一定的治疗措施,如药物治疗、调整化疗方案等,以减轻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3.重度:重度不良反应威胁生命,但可恢复。

这类不良反应可能导致严重的器官功能损害、免疫力降低等,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然而,通过积极的治疗,如药物治疗、支持疗法等,患者通常可以恢复。

4.严重:严重不良反应直接致死或促进死亡。

这类反应极其严重,可能导致多个器官功能衰竭、不可逆的损伤等,最终导致患者死亡或加速死亡。

除了WHO毒性分级标准,白细胞下降程度也是评估化疗副作用的一种方法。

根据白细胞下降程度,化疗后不良反应可分为四级:1.一级:白细胞计数在3000-4000之间,属于轻度不良反应。

2.二级:白细胞计数在3000-2000之间,属于中度不良反应。

3.三级:白细胞计数在2000-100o之间,属于重度不良反应。

4.四级:白细胞计数低于1000,属于严重不良反应。

通过这些分级标准,医生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化疗副作用,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除了上述提到的分级标准,化疗后不良反应还可以根据其他因素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反应的时间效应关系,不良反应可以分为急性不良反应和延迟性不良反应。

急性不良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出现,如过敏反应、恶心、呕吐等;而延迟性不良反应则可能在给药后数天至数周内出现,如骨髓抑制、肺部毒性等。

此外,根据不良反应对器官系统的损害程度,也可以将其分为局部不良反应和全身不良反应。

局部不良反应主要影响给药部位及其附近的器官,如静脉炎、口腔黏膜炎等;全身不良反应则涉及多个器官系统,如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等。

化疗副作用

化疗副作用

化疗导致呕吐的治疗的新进展
神经激肽-1 (neurokinin-1, NK-1)受体的抑 制剂
P物质(Substance P, SP)是中枢和外周神经系 统常见的神经递质 在消化道P物质能选择性与NK-1受体结合诱导 出现呕吐反应 阻断NK-1受体与SP结合能阻断呕吐的发生。
化疗导致呕吐的治疗的新进展
开普拓所致腹泻的处理原则
急性胆碱能综合征
在静注开始后24小时内出现急性腹痛、腹 泻、出汗、流泪、流涎、结膜炎、鼻炎、低 血压、血管舒张、寒战、全身不适、头晕、 视力障碍、瞳孔缩小等
处理方法:阿托品*,0.25 mg 皮下注射 如果病人在上一次化疗有严重的乙酰胆碱样
症状,下一次化疗可预防性的使用阿托品 * 有禁忌证者除外
骨髓抑制 口炎 腹泻 脱发 周围神经炎
致畸致癌 皮肤色素沉 着、重要器官 损伤、重要系 统损伤、免疫 抑制
按毒性转归分类
������ 可逆性毒性
������ 不可逆性毒性
按毒性所致后果分类
������ 致死性毒性
������ 非致死性毒性
按毒性发生系统分类
������ ������ ������ ������ ������ ������ ������ ������ ������
化疗导致呕吐的影响因素
危险因素
性别 年龄 饮酒史 晕动症 妊娠呕吐反应 焦虑症 既往化疗
影响结果
女性>男性 <6岁,>50岁较少见 >10单位/天者少见 无晕动症者少见 无妊娠呕吐反应者少见 无焦虑症者少见 无既往化疗史者少见
主要引起呕吐的化疗药物
顺铂、环磷酰胺、阿霉素、卡莫司汀、异 环磷酰胺、放线菌素D等

世界卫生组织(who)化疗毒副作用分级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化疗毒副作用分级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没有提供单独的化疗毒副作用分级标准,但他们通常使用一种称为CTCAE(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的标准来评估和分级治疗副作用。

CTCAE是一套国际通用的标准,用于评估临床试验中治疗或药物引起的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

它包含了各种治疗方法的常见不良事件及其对患者健康状况的影响。

CTCAE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将其分为5个等级,从0级到5级,具体描述如下:
0级:没有不良事件
1级:轻微不良事件,无需治疗干预,不会对日常活动和功能造成明显影响
2级:中度不良事件,需要轻微的治疗干预,可能会对日常活动和功能造成轻度限制
3级:严重不良事件,需要积极治疗干预,对日常活动和功能有较大影响
4级:危及生命的不良事件,需要紧急治疗干预,可能导致永久性损害或功能丧失
5级:死亡
这些分级标准是根据临床观察和患者报告的症状和影响进行评估,并且可以帮助医生和研究人员了解和记录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的严重性。

但请注意,具体的分级标准可能会因治疗类型、疾病状态和患者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对于特定的化疗药物和治疗方案,建议咨询专业医生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不良事件分级信息。

化疗副作用分级及处理措施指引

化疗副作用分级及处理措施指引

化疗副作用分级及处理措施指引肿瘤化疗是目前常用有效的肿瘤治疗手段,但是由于药物靶点存在非绝对特异性,肿瘤细胞被杀的同时,正常组织细胞无法逃脱化疗药物的“误伤”,患者出现化疗副反应。

常见的化疗药物副作用主要有静脉炎、局部组织坏死、骨髓抑制、胃肠毒性、免疫抑制、肾毒性、心脏毒性、脱发。

一、胃肠毒性胃肠毒性的表现大多数化疗药物引起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便秘、麻痹性肠梗阻、腹泻、胃肠出血及腹痛。

恶心呕吐是常见的、可预见和可预防的胃肠不良反应。

恶心呕吐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催吐潜能可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高度、中度、低度和轻微4个催吐风险等级,是指不予预防处理呕吐发生率分别为>90%、30%~90%、10%~30%和<10%。

不同的化疗药物催吐效应不同,医生和患者都应该提前了解药物的催吐潜能,根据病情和患者自身情况,选择有效且能耐受的化疗方案。

恶心呕吐的药物恶心呕吐的治疗方案除了恶心呕吐,化疗相关性腹泻(Chemotherapyinduceddiairhea,CID)也是一种常见胃肠毒副反应。

C1D会导致水电紊乱、脱水、感染,严重可致休克、死亡。

氟尿喀咤、伊立替康,羟基喜树碱、卡培他滨等是常见导致C1D的药物。

国际抗癌协会将C1D 分为0-5级,相应的治疗方案见下表:如果使用伊立替康,可在使用前检测UGTIA1基因致预测腹泻的发生率,纯合子突变型UGT1AI7/7、杂合子UGTIAI6/7、野生型UGTIA16/6导致3〜4级迟发性腹泻的发生率分别为27.6%、18.5%、6.9%o二、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的表现分级骨髓抑制在早期可表现为白细胞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大多数患者会表现为乏力、抵抗力下降、出血等表现。

根据临床血液学检查,骨髓抑制由轻到重分为4级,如下表:骨髓抑制的影响因素不同药物或化疗方案引起骨髓抑制的程度不同,患者因素如高龄且接受全量化疗、骨髓受侵、肝肾功能异常、免疫抑制状态、近期进行手术、既往放化疗等都是出现骨髓移植的高危因素。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54页
如虽按上述治疗腹泻仍连续超出48 h,停用 洛派丁胺,改用其它抗腹泻办法和大力加强 治疗,如给予复方苯乙哌啶、八面蒙脱石加 用生长抑素、活性碳等;而且应该开始预防 性口服广谱抗生素,同时接收胃肠外支持治 疗,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55页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15页
0°: WNL 1°:<1.5*N 2°:1.5~2.0*N 3°:2.1~5.0*N 4°:≥5.1*N
淀粉酶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16页
0°: <2.6 1°:2.6~2.9 2°:3.0~3.1 3°:3.2~3.4 4°:>3.4
高钙血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30页
肺 0°:无或无改变 1°:肺功效不正常,但无症状 2°:劳累时显著呼吸困难 3°:正常活动时呼吸困难 4°:休息时呼吸困难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31页
心脏节律障碍 0°:无 1°:无症状,瞬时,不需要治疗 2°:复发,或连续,但不需要治疗 3°:需要治疗 4°:需要监测,或低血压,或室性心动过速,

4°:需要治疗和住院,停药后>48小时症状消失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37页
感觉神经 0°:无或无改变 1°:短期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 2°: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连续在整个治疗
过程中 3°:感觉异常/感觉迟钝,造成功效障碍 4°: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38页
运动神经 0°:无或无改变 1°:主观无力,未发觉客观无力 2°:轻度客观无力但没有严重功效损伤 3°:功效损伤客观无力 4°:瘫痪

WHO化疗毒副作用分级标准

WHO化疗毒副作用分级标准
心脏
节率
正常
窦性心动过速,休息心率>100次/分
单灶PVC,房性心律失常
多灶性PVC
室性心律不齐
心功能
正常
无症状,但有异常心脏征象
短暂的心功不足,但不需治疗
有症状,心功不足,治疗有效
有症状,心功不足,治疗无效
心包炎

有心包积液,无症状
有症状,但不需抽积液
心包填塞,需抽积液
心包填塞,需手术治疗
神经系统
神志
清醒
短暂时间嗜睡
嗜睡时间不及清醒的50%
嗜睡时间超过清醒的50%
昏迷
周围神经
正常
感觉异常或腱反射减退
严重感觉异常或轻度无力
不能忍受的感觉异常或显著运动障碍
瘫痪
便秘

轻度
中度
腹胀
腹胀,呕吐
疼痛(非肿瘤引起)

轻度
中度
严重
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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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N
5.1~10.0×N
>10×N
口腔
无异常
红斑、疼痛
红斑、溃疡,可进食
溃疡,只能进流食
不能进食
恶心呕吐

恶心
暂时性呕吐
呕吐,需治疗
难控制的呕吐
腹泻

短暂(<2天)
能忍受(>2天)
不能忍受,需治疗
血性腹泻
肾、膀胱
尿素氮
≤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0

肿瘤药物不良反应判定标准

肿瘤药物不良反应判定标准

肿瘤药物不良反应判定标准
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判定标准主要基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

通常,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 0级:无不良反应。

2. 1级:轻度不良反应,患者有明显不适,但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和活动。

3. 2级:中度不良反应,患者有明显不适,影响正常生活和活动。

4. 3级:重度不良反应,患者有严重的不适,需要立即停止治疗并进行干预。

5. 4级: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需要紧急治疗。

除了严重程度外,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也是重要的判定标准。

通常分为以下几级:
1.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1%。

2. 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1%至10%之间。

3. 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10%至50%之间。

4. 非常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50%。

对于不同的药物和不良反应类型,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使用肿瘤药物时,应该注意观察身体状况,及时向医生报告任何不适或异常反应,以确保得到适当的治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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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副反应指标

级(度)
0




血液系统
血红蛋白(g/L)
≥110
95~109
80~94
65~79
<65
白细胞(×109/L)
≥4.0
3.0~3.9
2.0~2.9
1.0~1.9
<1.0
粒细胞(×109/L)
≥2.0
1.5~1.9
1.0~1.4
0.5~0.9
<0.5
血小板(×109/L)
≥100
75~99
50~74
25~49
<25
出血

瘀点
轻度失血
明显失血
严重失血
胃肠道
胆红素
≤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谷丙转氨酶
≤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碱性磷酸酶
≤1.25×N
1.26~2.50×N
2.6~5.0×N
神志
清醒
短暂时间嗜睡
嗜睡时间不及清醒的50%
嗜睡时间超过清醒的50%
昏迷
周围神经
正常
感觉异常或腱反射减退
严重感觉异常或轻度无力
不能忍受的感觉异常或显著运动障碍
瘫痪
便秘

轻度
中度
腹胀
腹胀,呕吐
疼痛(非肿瘤引起)

轻度
中度
严重
难控制
骨髓的抑制程度根据WHO分为0~Ⅳ级:0级:白细胞≥4.0×109/L,血红蛋白≥110g/L,血小板≥100×109/L,Ⅰ级:白细胞(3.0~3.9)×109/L,血红蛋白95~100g/L,血小板(75~99)×109/L,Ⅱ级:白细胞(2.0~2.9)×109/L,血红蛋白80~94 g/L,血小板(50~74)×109/L,Ⅲ级:白细胞(1.0~1.9)×109/L,血红蛋白65~79 g/L,血小板(25~49)×109/L,Ⅳ级:白细胞(0~1.0)×109/L,血红蛋白<65g/L,血小板<25×109/L。
≤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蛋白尿

+,<0.3克/100毫升
++,+++,0.3~1.0克/100毫升
++++,>1.0克/100毫升
肾病综合征
血尿

镜下血尿
严重血尿
严重血尿,带血块
泌尿道梗阻

无症状
症状轻微
活动后呼吸困难
休息时呼吸困难
需完全卧床
心脏
节率
正常
窦性心动过速,休息心率>100次/分
单灶PVC,房性心律失常
多灶性PVC
室性心律不齐
心功能
正常
无症状,但有异常心脏征象
短暂的心不足,但不需治疗
有症状,心功不足,治疗有效
有症状,心功不足,治疗无效
心包炎

有心包积液,无症状
有症状,但不需抽积液
心包填塞,需抽积液
心包填塞,需手术治疗
神经系统
5.1~10.0×N
>10×N
口腔
无异常
红斑、疼痛
红斑、溃疡,可进食
溃疡,只能进流食
不能进食
恶心呕吐

恶心
暂时性呕吐
呕吐,需治疗
难控制的呕吐
腹泻

短暂(<2天)
能忍受(>2天)
不能忍受,需治疗
血性腹泻
肾、膀胱
尿素氮
≤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肌酐
发热(药物性)

<38℃
38~40℃
>40℃
发热伴低压
过敏

水肿
支气管痉挛,不需注射治疗
支气管痉挛,需注射治疗
过敏反应
皮肤

红斑
干性脱皮,水疱、瘙痒
湿性皮炎,溃疡
剥脱性皮炎、坏死,需手术
头发

轻度脱发
中度、斑状脱发
完全脱发,可再生
脱发,不能再生
感染(特殊部位)

轻度感染
中度感染
重度感染
重度感染伴低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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