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内政原则复习课程
浅谈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一)

浅谈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一)摘要]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重要部分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上产生和适用较早的一个原则,它对维持国际正常秩序,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在当今世界,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受到了严重挑战。
本文从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历史沿革出发,探讨了内政与干涉的内涵,并分析了各种干涉内政原则的行径,特别是揭穿了“人道主义干涉”的强盗面目,最后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浅谈了中国与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关系,并指出了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在解决人权问题和台湾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关键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人道主义干涉中国与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正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总称,是50年代中期由中国、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
1]它的确立不仅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法,也表明了中国对当代国际法发展的重大贡献。
2]半个世纪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指导着各国进行国际交往,成为协调各国利益以正确处理国际纠纷的法律基础,有利地维护、促进了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作为五项原则重要组成部分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各国维护本国利益、反抗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斗争武器,是国家独立生存、发展的有力保障,特别是保护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对维持国际正常秩序,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当今世界并不太平,一些国家利用各种借口,以直接或间接、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干涉他国内政,严重地破坏了国际秩序,引起国家间的冲突与对抗,这些现象的存在,更向我们表明了坚持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只有确定不疑地坚持和发展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为各国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事业。
可以说,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任重而道远!-一、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历史沿革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上产生和适用较早的一个原则。
陈岳《国际政治学概论》笔记和典型题详解(第七章 国际政治的制约因素)【圣才出品】

第七章国际政治的制约因素7.1复习笔记一、军事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1.军事因素的构成及其与国际政治的相互关系国际政治中的军事因素反映的是各国的军事实力状况和对外军事战略,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际军事关系。
它作为国际政治体系的重要构成,与国际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
(1)国际政治中的军事因素军事因素作为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其本身也包含了不同层次的许多成分。
就其对国际政治的影响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成分:①战争。
在国际政治中,战争是解决国家间政治矛盾的最高斗争形式,是所有军事因素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因素,是对国际政治影响最为直接和强大的因素。
②武装冲突。
与战争相比,武装冲突的特点是战斗活动地区有限、持续时间较短、对抗规模及破坏性不大等。
在国际政治中它是比战争更为频繁出现的军事因素。
③军备与军事实力。
它是指各国的军事编制及武器装备等,是军事因素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国际政治的一种强有力的因素。
④军事集团与军事同盟组织。
它是国家之间为了某种共同的政治利益而在军事领域里结成的联盟性组织。
(2)军事因素与国际政治的关系军事因素与国际政治的关系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分析:①从广义上看,军事因素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因素,它是国际政治关系的折射体,国际军事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国际政治关系,因为它反映了国际政治关系的基本内容,成为国际政治关系的表现形式。
②从狭义上看,军事因素是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国际政治关系中主要表现形态之一。
此外,军事因素作为一种手段和工具,是为国际政治的现实服务,并服从于国际政治关系的总原则。
从这个意义上讲,军事因素与国际政治是一种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2.军事因素在国家对外决策中的作用(1)军事力量是构成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实力构成的各种要素中,军事实力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军事力量直接成为政治斗争的物质手段,它对国家综合实力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2)军事因素导致对外决策的调整军事力量对国家综合国力的影响,直接制约着一个国家对外政策的目标选择和行为方式,同时,军事因素制约国家对外决策的作用还表现在具体的决策过程之中。
司法考点之国家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原则

司法考点之国家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原则国家主权平等原则(the principle of sovereign equality of states),既是传统国际法上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虽然各个国家在领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实力、军事力量以及文化素质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却是国际社会重申得最多的现代国际法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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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国法考点之国家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原则司法三国法考点一国家主权平等原则(1)国家主权。
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力。
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从属于外来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主权不是国际法赋予国家的,而是国家固有的。
国际法中的主权原则只是对国家这种最基本属性的一种宣示和确认。
主权首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内最高权。
国家在国内行使最高统治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各个方面,也包括国家的属地优越权和属人优越权。
第二,对外独立权。
国家在对他国的交往和国际关系中,不受任何外国意志的左右,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形式和法律、制定对外政策等。
第三,自保权。
包括国家在遭受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或集体反击的自卫权,以及为防止侵略和武装攻击而建设国防的权利。
主权是一个历史和发展的概念。
由最早法国博丹提出的君主作为主权者的主权说,到卢梭从宪政的角度提出人民主权观,以及当今政治法律中的主权理论,主权的概念在国内政治和法律中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国际法中,国家主权的概念由格劳秀斯首先引入,强调国家从产生起就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
自从主权观念提出后,人类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主权的概念也在不断地充实发展。
但当今国际社会仍然是以主权国家作为的基本单位的性质没有根本改变。
主权仍然是国家最根本的属性,是国际法的基础。
因此,国际法上,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仍然是主权的最基本特征和表现,即使主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
国际法--备考资料

国际法一、不干涉内政原则(一)概念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该原则指国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该原则也包含国际组织不得干涉成员国国内管辖事务之义。
《国际法原则宣言》指出,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
每一国家均有选择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之不可转移之权利,不受他国任何形式之干涉。
因此,不干涉内政原则主要指在国际法范围内,任何国家的主权平等,任何国家或组织有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一国在不对人类和平、稳定与发展造成威胁与损害的前提下独立处理本国内部事务的权利;在遵守国际法的条件下,任何国家或组织都享有不受干涉的权利,也必须履行不干涉他国的义务。
干涉指一个或者数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甚至国际组织对另一个国家的事务的强制或专横的干预,旨在对该另一个国家强加某种行为或后果。
干预的形式,则包括武装干涉、外交干涉、经济干涉、策动别国内乱、策动军事政变、支持别国的反政府派别和武装等等。
内政是指不违反国际法的、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如决定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采取立法、司法或行政措施管理国家,利用和管理本国的自然资源,决定本国的外交政策等。
一般来说,当一国国内发生武装冲突时,国际法普遍承认他国对武装冲突发生国的合法政府提供援助的合法性,而对反政府武装的支持则属于违反不干涉内政原则的行为。
国际法院也认为,国际法上不存在以支持一国国内反对势力的方式对他国进行干涉的一般权利,而以武力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涉也当然地属于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违反。
一国有权决定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以及外交政策,以强迫方式干预他国在这些方面自由的行为属于国际不法行为。
(二)全球化对不干涉原则的挑战全球化的直接结果是使整个世界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各国利益相关体,使得原本属于一国内政的事项变为国际共同关心事项,如在人权、关税、汇率、反恐、禁毒、网络、环境、能源、疾病预防和惩治犯罪等,在全球化的作用下,其范围和影响都是世界性的,在全球化时代“集体利益,就是国家利益”。
不干涉内政原则

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源于主权原则,指国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
本文首先简述了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与发展,继而界定其范围及其在全球化时代遭遇的挑战。
不干涉内政原则(principle of non intervention of internal affairs)是从国家主权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该原则指国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该原则也包含国际组织不得干涉成员国国内管辖事务之义。
一、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不干涉内政原则源于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是国家固有的权利,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其内涵包括对内具有最高统治权和对外具有独立权两个方面。
一个国家根据其主权,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不受他国的干涉,这样,一国主权范围之内不受他国干涉的内部事务就是内政。
国家主权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演进过程。
主权最早是一个宪法学(国内法)上的概念,法国著名古典法学家、哲学家、政治思想家让·博丹于1577年在其名著《论共和国》一书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国家主权学说”。
其后,洛克和卢梭等思想家分别提出“议会主权”和“人民主权”概念,但他们所强调的主权还只是国内法范畴,没有涉及到国际法的问题。
1648年欧洲各国为结束三十年战争而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近代主权国家的诞生。
它第一次以多边条约的形式确认了所有与会国的独立与法律上的平等,主权概念正式应用到国际法领域中。
18-19世纪,在反对欧洲封建统治和反对他国干涉的斗争中,欧美国家学者的著述和政府文件都强调了国家主权的原则。
20世纪,国家主权在反对武装干涉、维护民族自决和促进国际友好合作中发展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表现在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和1945年《联合国宪章》对国家主权原则的确认和强化,该原则确认各国有权决定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保证各国处理其国内外事务的独立自主,禁止外来的侵略和干涉,尊重各国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经济权益。
不干涉他国内政外交

东盟自由贸易区(“10+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CAFTA) : 指在中国与 东盟10国之间构建的自由 贸易区,即“10+1”。
如何理解中国的多边外交:
中国全方位地开展多边外交,参加或与之建立联 系的国际组织涵盖多个层次。
①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 ②跨区域或区域性国际组织,例如参加亚太经合组织, 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欧洲联盟、非洲联盟、阿拉伯国 家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建立联系。 ③非政府组织及各类国际论坛。
一、国际组织及其分类
1、国际组织的形成和发展
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 形成和发展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要求。
第二次工业革命:国际行政组织出现
新科技革命:二战后国际组织迅猛增加
2、国际组织的主要特征
说说你知道的国际组织有哪些?
亚太经合组织
奥运会
联合国
世界贸易组织
石油输出国组织
中国多边外交具有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维护 领土完整。 第二,经济外交占有重要地位。
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三次峰 会在莫斯科举行.此次会议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从初创 阶段进入稳定发展时期,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史上的里 程碑.据此回答1—5题:
国 主权国家 际 地区 社 会 国际组织最Fra bibliotek本成员基石
主要参加者
重要成员
知识回顾: 具体链接:
人口
1、要素
领土 政权
必修2 P91页 选修3 P2页
主权
生命、灵魂
独立权
2、基本权利
平等权 自卫权
管辖权
3、国际义务:
具体链接:
必修2 P91—92
(大学)世界现代史下册复习资料

(大学)世界现代史下册复习资料第一章问答1、简述联合国的原则、宗旨、机构及其功能原则:(1)会员国主权平等(2)各会员国应该忠实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3)各会员国应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和正义(4)各会员国在国际关系中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5)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照宪章采取的任何行动应给予一切协助,联合国对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6)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7)不干涉内政。
宗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到上述共同目的。
机构及其功能:(1)大会——主要审议机构,重要议案需2/3多数通过。
(2)安理会——对维护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的机构,在联合国内处于首要的政治地位。
(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就发展、世界贸易、工业化、自然资源、人权、妇女地位、人口、社会福利、科学技术、防止犯罪以及许多其他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
(4)托管理事会——负责监督对11处托管领土的行政管理,促进它们向自治或独立的方向发展。
(5)国际法院——设于海牙,由15名“独立法官”组成,不代表任何国家,依《国际法院规约》而工作。
(6)秘书处——为联合国其他机构服务,并执行它们的计划和政策。
2、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结构、产生原因和影响产生原因(背景):为了恢复受战争破坏的各国经济,稳定各国汇率,平衡国际收支,促进非歧视性贸易的发展,在战争后期美国和各盟国都希望能在战后建立一个统一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利用其自身资金和组织来的私人资本为各国生产项目提供贷款,也希望缔结统一的关税贸易协定,以消除国际贸易的障碍。
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政治常识第五课第三节 我国的对外政策

政治常识
2.走和平发展道路 (1)建国以来我国的外交成就 对内:维护了主权的独立、领土完整,为 现代化建设争取了良好的__国__际__环__境___。 对外:发展了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友好 合作关系,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 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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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常识
(2)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 原因:时代发展潮流和自身 __根__本__利__益___的需要。
④当代国际竞争实质是综D.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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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常识
【解析】 ①错,我国外交政策的宗 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不是维护国家利益;材料说明的问题 是国际合作,不是国际竞争,故④不 符合题意。②③切题,答案选C。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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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常识
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主干梳理 1.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点 (1)宗旨:维护世界___和__平____、促进共同 __发__展___。
各会员国主权 平等,履行宪 章规定的义务, 以和平方式解 决国际争端, 禁止对其他国 家进行武力威 胁或使用武力, 集体协作,确 保非会员国遵 守上述原则, 不干涉任何国
家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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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常识
和平共处五 项原则
联合国的原则
作 区用 别范
围
和平共处五 项原则是我 国对外关系 的基本准则
联合国的原则是 联合国宪章中的 重要内容,是联 合国及其会员国 处理问题所依据
政治常识
第三节 我国的对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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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自主的和平 1.和平与发展是
外交政策
当今时代的主
我国 的对 外政
策
2.我国外交政策的 基本目标 3.和平共处五项原 则 4.坚持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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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涉内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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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源于主权原则,指国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
本文首先简述了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与发展,继而界定其范围及其在全球化时代遭遇的挑战。
不干涉内政原则(principle of non intervention of internal affairs)是从国家主权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该原则指国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务,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该原则也包含国际组织不得干涉成员国国内管辖事务之义。
一、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
不干涉内政原则源于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是国家固有的权利,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其内涵包括对内具有最高统治权和对外具有独立权两个方面。
一个国家根据其主权,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不受他国的干涉,这样,一国主权范围之内不受他国干涉的内部事务就是内政。
国家主权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演进过程。
主权最早是一个宪法学(国内法)上的概念,法国著名古典法学家、哲学家、政治思想家让·博丹于1577年在其名著《论共和国》一书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国家主权学说”。
其后,洛克和卢梭等思想家分别提出“议会主权”和“人民主权”概念,但他们所强调的主权还只是国内法范畴,没有涉及到国际法的问题。
1648年欧洲各国为结束三十年战争而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近代主权国家的诞生。
它第一次以多边条约的形式确认了所有与会国的独立与法律上的平等,主权概念正式应用到国际法领域中。
18-19世纪,在反对欧洲封建统治和反对他国干涉
的斗争中,欧美国家学者的著述和政府文件都强调了国家主权的原则。
20世纪,国家主权在反对武装干涉、维护民族自决和促进国际友好合作中发展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表现在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和1945年《联合国宪章》对国家主权原则的确认和强化,该原则确认各国有权决定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保证各国处理其国内外事务的独立自主,禁止外来的侵略和干涉,尊重各国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经济权益。
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含义
(一)内政的含义与范围
内政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793年法国宪法中,该宪法第119条规定,“法国人民决不干涉别国的政治,他们也不容许别国干涉自己的政治”豍1945年《联合国宪章》对内政的表述是:“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内管辖之事件”,该表述后经1965年《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
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1970年《国际法原
则宣言》以及1981年《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等国际文件的确认和沿用,成为权威的表述。
一些国家在某些公开的国际场合对“内政”的解释也类似于《联合国宪章》的解释豎。
但何为“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国内外未有一个公认的确切说法。
正如阿库斯特在《现代国际法概论》中指出的那样:联合国宪章中对内政解释引起的争论比宪章的任何其他规定都更多,但是,在实践中,这一条的解释迄今始终是不确定的豏。
为什么对内政的解释始终是不确定的呢?有学者认为原因有三个:(1)内政的范围不断发生变化,这样给内政下定义比较困难;(2)各个国家由于社会制度、国家利益不同对内政的解释也就不同。
国际法上的内政不是一个地理概念,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一国内政,其标准是既要符合国内法,更要符合国际法及条约规定的应履行的国际义务,二者都符合,尤其是在不违反国际法及条约规定的应履行的国际义务的前提下,才是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
辖之事件,只符合国内法,而不符合国际法及国际条约规定的应履行的国际义务的行为,就不是内政。
必须指出,内政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及国际法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及发展的。
(二)“干涉”的界定
实际上,在国内外许多国际法学者的著作当中,对干涉正式进行界定的并不多见,而且至今还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这恰恰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国际法界定干涉的困难豑。
不干涉内政原则的精华即禁止干涉的主体是国家和国家集团,包括联合国及其所辖机构;禁止干涉的范围是内政、外交事务和各国选择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的权利;禁止干涉的方式是武力、经济、政治等措施。
从国际法上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界定,可以看出国际法上不干涉内政原则有两层意思:1.是对于在本质
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之事件,别国或国际组织不能列入议事日程,也就是说不能讨论;2.是对于在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之事件别国或国际组织无权介入。
三、不干涉原则在全球化时代遭遇的挑战
全球化的直接结果是使整个世界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各国利益相关体,使得原本属于一国内政的事项变为国际共同关心事项,如在人权、关税、汇率、反恐、禁毒、网络、环境、能源、疾病预防和惩治犯罪等,在全球化的作用下,其范围和影响都是世界性的,在全球化时代“集体利益,就是国家利益”。
豒对于上述任何关涉全球利益的问题的解决需要国际社会的协调合作,而合作的形式就是签订双边的或多边的条约,明确彼此的义务和责任,这又使得本属国家内政问题变成了国际问题。
四、结语
国家主权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即使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主权概念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仍然是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得以维系的核心价值豓。
198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更是强调该原则“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实现《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都最为重要。
”可见,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律文件对国家内政的维护是明确的和一贯的,它没有也不可能为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干涉他国内政提供法律依据。
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中,切实遵循不干涉内政原则,既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保障,又是发展国际合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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