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宣传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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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演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演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重要知识。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我们必须共同努力,保护好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它包括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禁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机构的建设等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首先,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教育、享受健康的
生活环境、得到家庭和社会的关爱和保护。

我们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和选择,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其次,我们要禁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
要我们的保护和关爱。

我们要杜绝虐待、遗弃、拐卖、性侵犯等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让他们远离伤害,健康成长。

最后,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机构的建设。

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
要环节,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性教育等,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建设,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关爱。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引导下,我们要共同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健康、
快乐、安全地成长。

让我们用行动来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和幸福。

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演讲稿(五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演讲稿(五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演讲稿(五篇)未成年人保护法演讲稿(五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演讲稿,希望大家喜欢!未成年人保护法演讲稿篇1亲爱的同学们:新的学期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愉快度过这个学期,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下面是我们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1、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2、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3、运用法律保护自己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当同学们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

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份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演讲稿篇2各位同学们、各位老师: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同学们,上周大家通过观看多媒体接收的信息资料,了解了几个典型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来给大家讲解一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的相关内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在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之前,触犯刑法规定而受到法律追究的行为。

未成年人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挑战,缺乏足够的生活经验和判断力,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产生误导和错误的价值观。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势在必行。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欺凌及打击欺凌行为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办法。

大家要深入了解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应该遵守的纪律和规定,以免违法犯罪。

接下来,我们要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共同努力。

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应承担起责任,共同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在学校方面,学校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同时,学校也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并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不良行为。

在家庭方面,家长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亲近的人,更是他们的第一任教师。

家庭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和谐、宽松的家庭氛围。

家长要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引导他们健康地参与各项活动。

在社会方面,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宣传讲稿同学们: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

是的。

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一、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

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

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

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是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

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

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

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孩子被迫失学。

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演讲稿集合(精选多篇)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演讲稿集合(精选多篇)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演讲稿集合(精选多篇)演讲稿一: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讲述一些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知识。

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而宣传教育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与社会的安定发展密不可分。

我们要保证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健康的成长环境和充分的关爱。

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培养出更多积极向上、有责任心的青少年,推动社会进步。

那么,如何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呢?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家长的教育。

家长是孩子最亲近的人,他们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深远。

宣传教育要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教育他们关注孩子的成长需求,给予他们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条件。

同时,学校也是关键的宣传教育场所。

学校应加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普及,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要设置专门的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咨询与辅导服务,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信息和方法,防止受到欺凌、网络侵权等危害。

此外,社会各界也要加入未成年人保护的行列。

媒体要提高社会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团体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关注、帮助、引导。

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关注少年员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呼吁每一个人都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中来。

我们要共同努力,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每个孩子能够快乐、健康、安全地成长。

谢谢大家!演讲稿二: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问题。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他们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护。

宣传教育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方式,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如何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吧!首先,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

小学生未成年法制宣传的演讲稿范文(通用6篇)

小学生未成年法制宣传的演讲稿范文(通用6篇)

小学生未成年法制宣传的演讲稿范文〔通用6篇〕小学生未成年法制宣传的演讲稿范文〔通用6篇〕小学生未成年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1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损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才能》。

青少年是祖国的将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建立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活力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现代化建立事业的根底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____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安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损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损害校园的犯罪要进展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进步自我防卫才能。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才能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气氛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

许多案例说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展。

假如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损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才能:1、进步法律意识,进步明辨是非的才能。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别人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演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演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

他们需要我们的呵护和保护,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就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这项法律的出台,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和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爱,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这项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责任,要求家长和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这些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

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法律都对未成年人提供了特殊的保护和扶持。

比如,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就业方面享有优先权,禁止雇主对未成年人进行歧视和剥削;在医疗方面,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和援助。

这些措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

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犯罪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于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和帮助措施,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保护下,我们要共同努力,关爱未成年人,呵护他们的成长。

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未成年两法宣传讲课稿

未成年两法宣传讲课稿

未成年两法宣传讲课稿
嘿,小朋友们和大朋友们!今天咱来讲讲未成年两法呀!这可太重要啦,就像我们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重要呢!
你们知道吗,未成年两法就像是一把大伞,在风雨中保护着我们未成年人。

它让我们可以安心地成长,不用担心那些坏家伙来欺负我们。

想想看呀,我们就像小树苗,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阳光、雨水和保护。

未成年两法就是那道保护的屏障,让我们能茁壮成长。

比如说,有了它,那些欺负小朋友的坏蛋就不敢那么嚣张啦!他们得好好掂量掂量后果。

这就好比是孙悟空给唐僧画的那个圈,妖怪就进不
来啦,哈哈!
而且呀,未成年两法还告诉我们,我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我们可以开开心心地学习、玩耍,同时也要遵守规矩,做个乖孩子。

这就好像
玩游戏,得知道规则才能玩得好,对吧?
它还告诉大人们,要好好照顾我们,给我们一个温暖的家,让我们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

如果大人们没做好,那可不行哦!
哎呀呀,要是没有未成年两法,那我们的世界不就乱套啦?小朋友们可能会被坏人欺负,大人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正确地对待我们。

那多可怕呀!
所以呀,我们都要好好了解未成年两法,知道它是怎么保护我们的。

大朋友们也要认真遵守,给我们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小朋友们,我们也要学会用它来保护自己呀!如果遇到了不好的事情,不要害怕,要勇敢地说出来,让大人们来帮忙。

就像遇到困难找警察叔
叔一样,未成年两法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
总之呢,未成年两法是我们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好伙伴,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它,让它一直守护着我们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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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宣传讲稿主讲:陈雄新同学们: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

是的。

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一、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

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

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

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是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

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

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

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孩子被迫失学。

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

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

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

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

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二、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1.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

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除隐患。

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

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造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

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

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3.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

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

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

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

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

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三.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

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

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

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

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

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

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

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

”听了这些介绍。

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

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

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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