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 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 示标识。无需工具、钥匙就可进入或无实 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 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 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的提示语。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指 定专人进行监护,并填写监护记录。 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 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 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 应系好安全带或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 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出现紧急情况 时,以便对作业人员实施救护。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 安全范围内。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应 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进入期 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检查完好有效的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 器时,应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 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 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应采取固定 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
进入受限空间前的准备 系统隔离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事先编制能量隔 离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与 其相连的附属管道应断开或盲板隔离,相关设 备应在机械上和电气上被隔离并挂牌。同时按 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并作为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许可票的附件。 (二)如涉及密闭系统打开时,应符合《密闭 系统打开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有放射源 的受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 蔽处理。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实施细则一、背景有限空间作业是指由于空间狭小、通风条件差以及可能存在有害物质等特殊因素而对作业人员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作业活动。
为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可控,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工厂、实验室等。
三、安全监督措施1.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作业计划编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和位置合理的安全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有限空间的危险性。
3. 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保证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并确保通风系统畅通有效。
4.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呼吸器和安全带等。
5.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有害气体浓度、温度和湿度等指标,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6. 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7.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由专职监督人员进行实施和监督,确保操作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8. 有限空间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确保现场安全和环境卫生。
四、责任与处罚1. 监督部门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2. 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
3.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以上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请各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可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概述1.1目的为规范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及有效性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XX(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单位参照执行。
1.3 缩写和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4 本次调整内容本制度在2012年发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格式调整,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对内容进行修订。
自本制度发布起,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废止。
2 职责和授权3 文件主要内容3.1总体要求(1)单位应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培训、审批、防范、检查、应急救援等方面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单位应进行有限空间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基本台账,并及时更新。
3.2作业人员基本要求(1)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2)有限空间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工艺,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掌握急救知识。
3.3 报批(1)有限空间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作业前,提出作业许可申请,由单位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审批确认后方可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3.4 作业前安全要求(1)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2)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3)进入有限空间前,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工地是个复杂的环境,涉及到许多安全隐患。
特别是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施工,则更需要进行安全监管。
因此,“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这个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实施背景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理指的是对设施进行合理设计和安全施工以预防和控制风险。
因为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环境十分危险,不仅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缺氧、高温、低温等危险因素,还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为此,加强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是至关重要的。
二、实施目的制定该实施细则的目的如下:1.保障职业健康和安全,控制现场有限空间施工环境和操作方式的危害。
2.建立统一规范,确保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能力和操作效果。
3.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意识,加强现场管理和落实安全责任。
三、实施范围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存在以下情况的有限空间作业:1.涉及高度、深度、宽度或长度较大的沟渠、管道和槽,且长时间没有进行保养的。
2.适用密闭、半密闭或有其他限制的封闭空间施工作业。
3.存在狭窄通道和较长的水平管道限制施工的。
4.使用镐、锤、爆破或切割剂等装备进行开挖或爆炸的。
四、监理内容1.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负责现场管理的管理者,制定可操作的管理计划,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编排。
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通过培训,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和预警机制。
2.安全设备: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备,如通风设备、呼吸器、安全带、绳索等。
同样重要的,施工现场应有监管机构对设备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安全性。
股东保护机制在重点项目的监理中并不是多余的。
3.现场通风:确保现场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要求其具备通风、换气和除尘功能。
杜绝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比如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4.防止意外伤害:准确评估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建立应变措施。
实施危险预警和监控措施,并规定相关硬件设施。
5.制定安全措施:针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设定适当的安全方案,区别于施工和排水两方。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细则

AAA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安全管理适用范围:本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废止说明:无内容概要:为落实集团公司《 aa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AAA公司安全生产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管理,特编制本实施细则,共分五章三十一条,细则明确了有限空间作业定义、管理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管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第二条生产场所主要的有限空间集油池、生活水箱、电缆隧道、风机塔筒(机舱),风机轮毂、化粪池等地下设施。
第三条管理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四条以下情况禁止有限空间作业:(一) 未办理工作票。
(二) 工作票与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不一致。
(三) 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满足工作要求。
(四) 无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能力不满足工作要求。
第五条未进行危害识别,作业环境检测结果不合格或存在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未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现象等。
如:(一) 未识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状况;(二) 空间上部及周边附着物有脱落可能;(三) 未判定是否有突然出现介质淹没、埋没的可能;(四) 未查明是否存在电击,高、低温,火灾,烫伤、辐射,噪声等严重危害的。
第六条无防护用具或防护用具不满足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第七条按类、分级制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
第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安全教育。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交底,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内存在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存在的环境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要求;出入有限空间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内外联络方式和工具使用方法;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防护、自救以及急救常识等。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59号)、《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制定本管理细则,并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环保考核评级标准》予以修订。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作业审批、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管理等作出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层场站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第四条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第五条受限空间存在的危害因素包括: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窒息、淹溺、坍塌、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
第六条基层场站如下场所应视为受限空间:(一)电缆沟、电缆隧道、地下电缆室、电缆井。
(二)下沉式水泵房、地下蓄水池。
(三)污水井、化粪池(污水处理泵房)。
(四)风电机组机舱、轮毂、叶片、塔筒。
(五)其他应当视为受限空间的场所。
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第七条公司执行董事对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分管领导和场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做好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司制度进行处理;负责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指示培训,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检测装置。
第九条各场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一)接受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领导能力,具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处理能力。
(二)组织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I。
(三)组织开展受限空间辨识工作。
(四)监督检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劳动防护配置情况,联系办理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更新、报废、组织发放等事宜。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新)

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项目监理部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一、工程概述 (2)(一)编制目的 (2)(二)编制依据 (2)(三)专业工程概况 (2)二、专业工程特点 (3)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 (4)四、监理工作流程 (4)五、监理工作要点 (4)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8)(一)监理工作方法 (8)(二)监理工作措施 (9)七、其他 (1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述(一)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2008(2013);2、《XX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3、《XX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6、施工单位报送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专业工程概况专业工程范围:一级管控:1.现浇水池水箱(如消防用水、生活用水、中水、雨水、污水、化粪池等)面积XX㎡;2.现浇结构空腔(如不上人或无开窗的阁楼层、汽车坡道起坡处四周封闭空间等)面积XX㎡;3.箱涵管井(如隔油池、窨井、存在内部作业的管道、涵洞管廊、电缆井、新旧管井交接处、成型后的雨污水井等)面积XX㎡;4.人防工程(如通风井、送风井、防爆井、集气室等)面积XX㎡。
二级管控:1.全敞口井道(如集水井、污废水收集井、地下室电梯井井坑等)2.狭小空间(如地下室剪力墙与基坑护壁间距少于800mm的空间、吊顶、有单独检修门的水表井或强电井、地下室下沉部位的抽水清淤等);3.成品设备(如屋顶水箱、烟道、风管等);4.市政附属管道(如施工中的市政雨污水管井、沟槽等);5.机电设备(水泵房、设备间、配电室等)。
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实施细则

一、总则1.1 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有限空间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地下室、罐体、设备内部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
二、组织管理2.1 成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全面管理。
2.2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作业人员等。
2.3 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作业审批、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
三、作业审批3.1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3.2 作业许可证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安全员监督执行。
四、安全教育培训4.1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五、现场管理5.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2 作业前,应检查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成分、氧气含量、有害气体浓度等,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5.3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
5.4 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帽等。
5.5 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如氧气瓶、急救箱、通讯设备等。
六、作业程序6.1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2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并经过安全员检查确认。
6.3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作业情况。
6.4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七、应急处理7.1 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7.2 组织救援力量,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7.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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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甘肃大唐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大唐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重点要求,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 与外界相对隔离, 出入口较为狭窄, 自然通风不良, 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第三条主要的有限空间分为四类:
( 一) 容器类: 如凝汽器, 热交换器, 凝结水箱, 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 疏水扩容器, 汽包, 储油罐, 储气罐, 化学储罐( 水箱) , 酸碱罐, 液氨储罐, 蒸发器, 脱硫吸收塔, 事故浆液箱等。
( 二) 管道类: 如循环水管、源水管等各种管路, 封闭母线, 锅炉炉膛、空气预热器、锅炉SCR反应区、除尘器, 落煤管, 烟风道等。
( 三) 建( 构) 筑物类: 如集水( 油) 池、阀门井、沟道, 电缆隧道, 烟囱、化粪池等地下设施。
( 四) 仓( 罐) 类: 如磨煤机、湿磨机, 灰库, 煤斗、煤仓、灰斗、石子煤仓等。
第四条有限空间分两级, 一级有限空间有: 煤仓、煤斗、灰斗( 罐) 、灰库、氨罐、油罐等特殊、高危有限空间; 其余均为二级有限空间。
( 详见附件)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检修、维护、运行、技术改造等工作项目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在公司范围内按合同作业的所有外委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部门及外包项目部职责, 建立激励、评价、约束机制; 参与有限空间安全措施票的审批工作; 并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或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八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贯彻落实本细则, 负责健全有限空间分类、分级, 明确各类( 各级) 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标准; 参与有限空间安全措施票的审批工作; 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并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九条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有限空间的”三措两案”和安全措施票; 负责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 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并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十条设备工程部是有限空间作业归口管理部门。
( 一) 负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管理制度, 对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的正确和使用负主体责任。
( 二) 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分类、分级目录, 明确各类( 各级) 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标准。
( 三) 负责组织编写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及应急救援卡, 审批或编制”三措两案”。
( 四) 负责有限空间检测监测装备配置和相关标识牌的制作。
( 五) 负责确认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可行性及评估整个作业过程的危害, 并规定必要的预防措施。
( 六) 负责发包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并担任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部是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部门。
( 一) 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应急救援桌面演练工作, 参与有限空间安全措施票、应急救援卡、三措两案的审
批工作。
( 二) 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各级人员的到位情况。
( 三) 不定期对本细则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 对于不认真执行本细则的情况, 责令其限期整改,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 四) 负责现场监督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工器具合格, 应急救援物资齐全。
( 五) 负责一级有限空间全过程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检修公司、后勤部是有限空间作业三措两案的编制及现场正确实施的部门。
( 一) 负责编制、审核有限空间作业”三措两案”。
( 二) 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的落实, 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 三) 负责组织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三措两案”。
( 四) 负责作业过程管理, 使用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 五) 作业前, 做好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的职责:
( 一)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外委单位必须安排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且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
作业。
( 二) 外委单位必须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三措两案、应急救援演练等要求。
( 三)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 必须使用检验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 四) 掌握整个作业进程, 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 五) 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不安全事件发生时, 应及时启动现场急救方案并通知设备工程部、安全监察部。
( 六)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
( 一) 工作许可人
1.作业开始前,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 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
2.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有害气体)等, 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
3.对进行煤斗、煤仓、灰库、灰斗、氨罐、油罐等一级有限空间作业许可时, 如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三措两案, 拒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