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其税务处理
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雇主(单位或个人)常常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即支付给纳税人的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是不含税的净所得或称为税后所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由雇主代为缴纳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直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否则,就会缩小税基,降低适用税率。
正确的方法是: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 )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
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
计算公式为:①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上式中,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见表2 -5;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见表2 -2。
对此,在计算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不能混淆。
表2 -5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475元的部分 5 02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10 253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15 1254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20 3755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25 1375续表级数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6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30 33757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35 63758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40 103759 超过70375元的部分45 15375例: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O解: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O应纳税所得额= (4000-2000-125) + (1-15% ) = 2205.88 (元) 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205.88×15% -125 =205. 88(元)(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首先明确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税)(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解释】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计算公式如下: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题】建设银行某行长赵某2012年在我国境内每月的工资均为3501元,12月31日会计发放其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18001元。
请计算赵某取得该笔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解析】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8001÷12=1500.08(元)>15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规定,适用税率为10%,应缴个人所得税=18001×10%-105=1695.1(元)。
【变形】建设银行副行长齐某2012年在我国境内每月的工资均为3498元,当年12月31日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18001元。
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答案及解析】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8001-(3500-3498)]÷12=1499.92(元)<15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3%。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1-(3500-3498)]×3%=539.97(元)。
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解析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解析【标 签】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业务主题】个人所得税【来 源】 为公平税负,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4月29日出台《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作出了明文规定。
该公告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文的基础上,对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再明确与细化。
笔者现根据上述文件对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务处理进行简要解析。
一、对雇员“额外增加了收入”的理解 国税总局2011年2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这里可以看出,雇员“无形”之中增加的这笔收入,应属于工资薪金收入。
也就是说“工资薪金”是不含税工资薪金加扣缴的个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税款应由取得所得的个人负担,此时的“所得”为含税所得。
如果单位或其他个人愿意为纳税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因不负担税款而使其“所得”成为不含税所得。
在这种情况下,应先将个人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款的处理 对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款的处理问题,国税总局2011年28号公告和国税发[1996]199号均分为定额负担和比例负担两种形式进行计算。
国税总局2011年28号公告在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计缴个税的基础上,明确了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和扣缴方法。
●●★雇主为雇员代付一次性奖金的税款计算方法

雇主为雇员代付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或部分税款目前,雇主为雇员代付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或部分税款,只有这种计算方法和结果是正确的,也是税务机关认可的。
是唯一正确的计算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无论是自行缴纳、代扣代缴,还是雇主为雇员代付全部或部分税款,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
如有不同,一定出现了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只是对过去雇主为雇员代付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重复和说明,是对征管机关、雇主、雇员三方的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提出了参照计算方法。
在应纳税额的计算方面,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并没有带来新的变化和影响,并没有减轻了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考虑到我国目前征管水平,对雇主承担雇员个人所得税,可以规定不允许雇主代付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税,一律代扣代缴或自行缴纳。
所有与代付有关的问题,自然简单解决。
这样就不存在还原问题,也不存在复杂的数学计算问题。
雇主为雇员代付全部或部分税款,只有这种计算方法和结果是正确的,也是税务机关认可的。
试举一例说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基本情况:某企业职工王某,2010年度每月工资收入3,000元,2010年12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
一、该公司对王某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查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12,000÷12=1,0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252.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000×10%-25=1,175元因此,2010年12月该公司应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扣缴王某个人所得税1,175元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该公司为王某负担全年一次性奖的个人所得税1,000元,其余在支付奖金时向张某扣缴。
1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12,000+1,000=13,000元2.查找税率及速算扣扣除数13,000÷12=1,083.33,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25。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最新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最新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如何计税方法一:单独计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个月=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方法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累计综合所得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扣除-捐赠)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案例分析小明为一企业职工,2023年每月工资20000元,每月专项扣除30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今年11月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
按两种不同计税方式,计算2023年小明应缴纳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①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第一步查找适应税率:24000/12=2000,对应按月换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率表(表一)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计算应纳税额:24000×3%=720元。
②计算其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第一步查找适应税率:20000×12-60000-3000×12-1000×12=132000,对应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率表(表二)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计算应纳税额:132000×10%-2520=10680元。
③计算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720+10680=11400元。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第一步查找适应税率:20000×12+24000-60000-3000×12-1000×12=156000,对应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率表(表二)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156000×20%-16920=1428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津贴补助,离职补偿的个税计算方法

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津贴补助以下5项不征税,其他归集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5、公务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属于不纳税范畴离职补偿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办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兔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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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问题

企业为员⼯负担个⼈所得税税款问题企业为员⼯负担个⼈所得税税款问题分析甲公司雇⽤技术⼈才张某,约定⽉薪3万元(公司承担个⼈所得税),⾃2019年元⽉份开始发放⼯资,持续任职。
假设张某每⽉的专项扣除0.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0.2万元,⽆其他个税涉税事项。
甲公司如何代扣代缴张某的个⼈所得税?如何合规作账⾯处理对公司更有利?⼀、代扣代缴个⼈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向居民个⼈⽀付⼯资、薪⾦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办理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累计免税收⼊-累计减除费⽤-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借鉴国税发[1994]089号,推导出以下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不含个⼈所得税的⼯资薪⾦收⼊-累计免税收⼊-累计减除费⽤-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速算扣除数)÷(1—税率)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2、按累计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居民个⼈不含税⼯资、薪⾦所得对应的预扣税率累计预扣预缴(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累计税后⼯资收⼊-累计免税收⼊-累计减除费⽤-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居民个⼈⼯资、薪⾦不含税所得预扣率表3、应代扣代缴张某的个⼈所得税1)元⽉份应预扣预缴税额618元。
累计预扣预缴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3-0.5-(0.2 0.3)=2按不含税所得额2万,查找不含税所得预扣表,对应适⽤第⼀级税率3%,速算扣除数0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1-3%)=2.0618元⽉应预扣预缴税额=2.0618*3%=0.0618按下表,查找2.0618万元所得额对应的适⽤预扣率。
税务部门详解“全年一次性奖金”三种计税方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税务部门详解“全年一次性奖金”三种计税方法-财税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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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即将是各单位向员工发放奖金的高峰期,全年一次性奖金、各种奖金及双薪如何缴税是每个工薪阶层的焦点。
南方日报记者日前就上述话题采访了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全年一次性奖金及各种奖金将分三种计税方法,全国范围内适用,以下为详解。
全年一次性奖金怎样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
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
具体计税情况分以下两种:
情况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陈的年终奖金为2.4万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
以2.4万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5000-3500)×10%-105=4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45=2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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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其
税务处理
【标 签】个人所得税,为雇员承担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业务主题】个人所得税
【来 源】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1年第28号公告,公布了《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于2011年5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
公告为公平税负,合理负担,规范个人所得税管理,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公告主旨在于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内容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
确认了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属于雇员取得的应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所得额。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均属工资、薪金所得。
由于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雇员取得的部分收入属于不含税工资、薪金所得。
因此,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进一步明确对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分为雇主为雇员定额或全额负担税款、以及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两种情况的计算。
(一)雇主为雇员定额或全额负担税款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
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例1-1:某企业支付给员工钟某当月工资1800元,邹某当月工资24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为22890元,企业仅对年终一次性奖金负担个人所得税为2000元,换算为含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则:
钟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22890+2000-(2000-1800)=24690(元)
邹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22890+2000=24890(元)
这里需注意:由于邹某的月工资薪金高于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因此在计算邹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时不考虑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邹某当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2400-2000=400(元)
(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例1-2:以上述例1-1所述支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金金额,企业仅对支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为钟某、邹某各负担6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换算为含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1)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22890÷12=1907.50,按照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规定适用10%税率A和25元的速算扣除数A;
(2)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
钟某=[22890-(2000-1800)-25×60%]÷(1-10%×60%)
=22675÷94%=24122.34(元)
邹某=[22890-25×60%]÷(1-10%×60%)
=22875÷94%=24335.11(元)
这里,由于邹某当月工资薪金已超过现行扣除标准2000元,因此在计算邹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时不考虑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邹某当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2400-2000=400(元)
如果当月邹某工资薪金应扣缴税款也由企业负担60%,则:
邹某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2400-2000)÷(1-5%×60%)
=400÷97%=412.37
实务中须要加以区别当月工资薪金与年终一次性奖金进行不含税的换算处理。
三是进一步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应扣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重申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应扣缴税款。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年薪和绩效工资,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既: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纳税的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同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应扣缴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况计算: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法定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公式中:“减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法定扣除额的差额”,在上述换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照公告所例公式对其“差额”已进行扣除。
在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依照公告第三条所例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例1-3:以上述例1-2条件,分别计算应扣缴雇员钟某、邹某个人所得税税款,雇主及雇员分别应负担的税额。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按照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规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由例1-2计算结果,将含税收入除以12的商数,钟某24122.34÷12=2010.20(元);邹某24335.11÷12=2027.93(元);按照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规定均适用15%税率B和125速算扣除数B;
计算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钟某=[24122.34×15%-125]=3493.35(元);
邹某=[24335.11×15%-125]=3525.27(元)
由于邹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因此在计算邹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时也不考虑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邹某当月工资薪金应扣缴的税款=(2400-2000)×5%=20(元)。
企业支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负担的税额为:
钟某=3493.35×60%=2096.01(元);
邹某=3525.27×60%=2115.17(元)
企业包括应负担的税收的实际支付数额为:
22890×2+2096.01+2115.17=24986.01+25005.17=49991.18(元); 钟某应负担的税额为:
3493.35-2096.01=1397.34(元),获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实际收入
是(22890-1397.34)=21492.66元;
邹某应负担的税额为:
3525.27-2115.17=1410.10(元),获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实际收入
是(22890-1410.10-75)=21479.90元。
例1-2、1-3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钟某)1800
——工资——全年一次性奖金(钟某)24322.34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邹某)2400
——工资——全年一次性奖金(邹某)24335.11
贷:银行存款45818.83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钟某)3493.35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邹某)3545.27
四是明确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本应应由雇员个人负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款,由雇主为雇员来负担,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是雇员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也属于企业工资薪金支出。
但如果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直接列支,则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因此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