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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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

第三条企业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一通三防”。

第四条企业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第二章一通第五条一通即通风,公司要求生产车间和办公楼充分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第六条生产车间应按规定安装通风设备,通风设备的运行应处于正常状态。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等危险物品。

第八条办公楼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九条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通风效果良好。

第三章三防第十条三防包括防火、防震、防水。

第十一条防火:公司要求各单位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防震:公司要求各单位加强地震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建筑结构安全性。

第十三条防水:公司要求各单位加强防水工作,做好建筑物、设备的防水处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防灾管理制度,提高员工防灾意识,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第四章检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检查制度,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检查范围包括通风设备、消防设施、建筑结构等。

第十七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下级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九条对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5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5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第____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____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科、工程科、安全管理科、机电科、调度室等“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二)为了全面提升我矿“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水平,搞好“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矿研究决定,成立了以矿长为主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我矿预防通风瓦斯事故能力,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我矿活动期间所查隐患整改完成落实情况特向公司汇报: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____健副组长:赵保忠王凤龙张成武侯靖文贾宝财魏永江成员:各区队相关负责人“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办公室设在通风工区(8003),通风副总贾宝财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隐患排查收集汇总和技术指导工作。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第一部分:前言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防范安全隐患是企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顺利运行的重要措施。

为了做好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我公司制定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制度内容一、一通1.1 安全生产通报制度1.1.1 每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的隐患和已解决的问题。

1.1.2 发生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1.1.3 不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2 一通到位制度1.2.1 确保各级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畅通,做到一通到位。

1.2.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诉箱,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1.2.3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三防2.1 三防责任制度2.1.1 公司领导班子要牢记安全生产的责任重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1.2 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2.1.3 部门内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2 三防控制制度2.2.1 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控制措施。

2.2.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2.2.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

2.3 三防监管制度2.3.1 部门主管人员要定期检查、监督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2.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

2.3.3 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整改方案。

9、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查“一通三防”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第七条要制定年度的“一通三防”重大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要确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每周由矿一通三防科副区长对主、副斜井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排查内容:本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控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并对下周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排查结果通报一通三防科;同时一通三防科进行一次全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由一通三防科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对于区队解决不了的,上报矿解决。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三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三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标题: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内部的一通三防(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得以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的所有员工和办公场所。

3. 主要职责3.1 管理层职责:-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分配适当的预算以支持一通三防工作,并监督预算的使用;- 推广安全意识和培训员工有关一通三防的知识和技能。

3.2 全体员工职责:- 遵守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政策;- 妥善使用防火、防盗、防灾设备和设施,以确保安全;- 及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紧急情况。

4. 一通三防措施4.1 防火措施:-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妥善使用电器设备,避免使用老化或易燃材料;-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习,提高防火意识。

4.2 防盗措施:- 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保持门窗的良好锁定状况,避免随意放置贵重物品;- 周期性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疑情况。

4.3 防灾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定期检查建筑、设备和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提供员工有关灾害防护的培训和教育。

5. 紧急情况处理-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安全隐患得到解决前,不得恢复正常工作。

6. 监督和评估- 管理层应不定期对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对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提出投诉和建议。

7. 执行和修订-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执行该制度,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存在的问题;- 如有必要,管理层有权随时修订该制度,并及时通知员工。

8. 附则- 本制度的具体细则由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故意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组织的相关纪律条例进行惩处。

参考此范本制定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及隐患排查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及隐患排查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及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汇编(第四版)相关规定,矿井每月至少由分管通风的领导组织一次矿井通风隐患排查并召开通风例会,认真总结当月“一通三防”的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条通风例会及隐患排查必须有主管通风的领导主持,参加单位由通风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人员参加,其中通风队、瓦抽队、灭火队等基层单位必须由主管技术副队长或队长参加。

第三条每月必须在月初召开会议,由通风科通知会议时间,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后,电子矿务形式下发各单位。

第四条例会内容包括:本月“一通三防”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必须含盖“一通三防”各系统主要工作以及重大工程进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必须突出重点工作,并根据下月采掘接续计划合理安排通风各项工作。

第五条召开通风例会同时进行隐患排查,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
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六、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强化隐患治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本矿特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系指基建矿井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及“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导致的可能引发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不足。

第二章隐患认定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

一般隐患指其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而重大隐患则指其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较大,需全部或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矿井自身难以解决的隐患。

第四条对于“一通三防”隐患的认定,本矿将严格依据《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第____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____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煤矿通风行业的AQ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为确保“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矿特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副矿长、一通三防科、技术科、安监处、机电设备科、调度指挥中心、地测防治水中心等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

专业组将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本矿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一、每周由分管公司领导组织1次"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
二、"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由分管公司领导、通风科、信息中心、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通风队、抽放队及有关生产单位人员参加。
三、"一通三防"专业系统隐患排查,主要是着眼于大系统的安全隐患。
四、"一通三防"专业系统隐患排查主要由通风科负责组织。
五、"一通三防"专业系统隐患排查要有记录,具体工作由通风科负责。
六、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同时,由安检科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管理。
七、对"一通三防"专业系统无法治理整改的隐患,由分管公司领导牵头,通风科整理后(报送安检科)提交矿井综合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本公司不能治理的隐患,由通风科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解决。
八、通风科要将每次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安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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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根据山西省《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鑫峪沟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2条本办法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鑫峪沟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4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出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出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以排出的隐患。

第5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6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7条公司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组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防副总
成员: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部长、安监部长、调度室主任、机电部长、技术部长。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办公室设在通防部,办公室主任由通防部长担任,负责“一通三防”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总、跟踪落实等工作。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公司本身是“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切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一通三防”隐患。

4.对“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督促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5.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典型问题要及时给予通报,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难以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处理意见或由集团协助处理。

6.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一通三防”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
第8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组负责制定年度“一通三防”重大排查治理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第9条隐患排查治理要跟踪管理,各矿对于各类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第10条每月由矿通防副总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对井下所有地点进行不少于两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排查内容:井下采掘范围内的通风设施、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监测监控、瓦斯管理以及主扇风机房、信息监控中心、各类规程、安全措施和员工技能等内容,排查后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分类整理。

对于本矿能够解决的隐患,限期进行解决;对于本矿解决不了的隐患,上报煤业公司解决;
第11条隐患排查要进行建档管理。

重大隐患需要向煤业公司(煤矿)董事长、经理详细报告,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12条各矿所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期限和要求以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第13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设置警戒,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第14条集团公司组织各部门人员每月对属各矿不少于两次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隐患治理督导工作。

检查出重大隐患要给予局部停产或全部停产处理,直至隐患消除。

第五章隐患注销
第15条凡是出现“一通三防”隐患,只有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认定隐患治理完毕,可以进行注销。

1.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确定的工程量(工作量)全部完成;
2.治理效果经评价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第16条一般隐患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隐患注销。

重大隐患先由矿组织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集团公司进行组织验收、注销。

附件:“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
附件1: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
“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____集团实际,在原有重大隐患的基础上,将容易导致事故的14条隐患列为重大隐患。

具体“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如下:
一、重大隐患:
1.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的;或虽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实行分区通风的,或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6.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新井、该扩建矿井、新水平开拓延伸、采区准备,没有形成正规通风系统开掘其他巷道的;
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8.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是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9.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10.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没有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的;
11.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
12.未按规定对盲巷进行封闭管理的;
13.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者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14.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15.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16.井下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7.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地点放炮时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18.高瓦斯矿井放炮未执行停电制度的;。

19. 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0.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1.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使用和维护,监控机房没有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守的,出现瓦斯报警未及时汇报的;
22.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先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23.超层越界开采,没有退出进行密闭隔绝的;
2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未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
26.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27.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28.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29.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30.矿井未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或矿井洒水系统管路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31.存在煤尘堆积的;
32.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重大一通三防安全隐患。

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之外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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