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认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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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201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电⼦科技⼤学2018⾼⽔平运动队招⽣简章 店铺⾼考⽹为⼤家提供电⼦科技⼤学2018⾼⽔平运动队招⽣简章,更多⾼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站的更新! 电⼦科技⼤学2018⾼⽔平运动队招⽣简章 为推进学校体育⽂化建设,普及和提⾼体育竞技⽔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年普通⾼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才培养⽬标,特制定本简章。

⼀、招⽣项⽬ 男⼦篮球;男⼦⾜球;男、⼥⽥径;男、⼥游泳;男、⼥⽹球。

⼆、招⽣计划 ⾼⽔平运动队招⽣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总规模不超过上⼀年度本科招⽣计划总数的 1%。

具体招⽣计划如下: 备注: 1.所有的测试项⽬成绩统⼀按照得分进⾏排名,专业测试中出现同⼀计划项⽬考⽣总分相同情况时排序规则详见《附件1:电⼦科技⼤学 2018 年⾼⽔平运动队招⽣运动专项测试办法》; 2.若各位置/⼩项招⽣计划未完成,其招⽣计划不调整⾄其他位置/⼩项。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 2018 年教育部及⽣源省份⾼⽔平运动队的招⽣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赛中获得集体项⽬前六名的主⼒队员或个⼈项⽬前三名者。

(2)具有⾼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赛中获得前⼋名的主⼒队员。

2.曾参加各省(⾃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中学⽣篮球、⾜球、⽥径、游泳、⽹球锦标赛,各省(⾃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篮球、⾜球、⽥径、游泳、⽹球锦标赛或全国中学⽣篮球、⾜球、⽥径、游泳、⽹球项⽬的⽐赛。

集体项⽬报名的考⽣在⾼中阶段需⾄少参加2 次省级或以上级别的⽐赛。

3.参加⾼⽔平运动员测试的考⽣应参加其户⼝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室统⼀组织的⾼考报名并获取⾼考报名号。

2018年xx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xx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xx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学校及招生项目2018年本市共有17所高校涉及18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见附件1)。

各试点高校应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优化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局。

凡不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和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内,或相关项目没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或生源严重不足的,相关试点高校应主动研究停招方案。

二、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一)试点高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并在体育专业测试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应包括招生计划、选拔对象、选拔方式和录取规则等内容(见附件2)。

本市市属高校的招生章程在公布前须报送市教委审核通过。

(二)试点高校须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排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

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

三、报名资格审核各试点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对考试和招生工作负总责,试点高校是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

(一)报名条件在沪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xx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xx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xx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xx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2号)的要求,同时还须符合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

试点高校应根据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但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

南京邮电大学201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201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学2018⾼⽔平运动队招⽣简章 店铺⾼考⺴为⼤家提供南京邮电⼤学2018⾼⽔平运动队招⽣简章,更多⾼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站的更新! 南京邮电⼤学2018⾼⽔平运动队招⽣简章 南京邮电⼤学是国家世界⼀流学科建设⾼校和江苏⾼⽔平⼤学建设⾼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在全国招收⾼⽔平运动队资格。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平运动队招⽣的⽂件精神,为了进⼀步促进我校学⽣体育运动的深⼊开展,繁荣校园体育⽂化,加强⾼⽔平运动队的建设,我校⾼⽔平运动队2018年⾯向全国考⽣继续招收⾼⽔平运动员。

⼀、招⽣项⺫:男⼦篮球、⼥⼦篮球、男⼦⾜球、⼥⼦⾜球 ⼆、招⽣⼈数:⾼⽔平运动队招⽣⼈数不超过32⼈,各项⺫具体招⽣计划如下: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平运动队报考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19⽇16:00⾄2018年2⽉28⽇16:00。

2、报名办法 (1)⺴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阳光⾼考平台“试点⾼校特殊类型招⽣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报名。

(2)上传初审材料⾄报名系统(⽆需邮寄纸质材料) 初审材料包括:①《南京邮电⼤学2018年⾼⽔平运动队申请表》(⺴上报名系统⾃动⽣成后打印,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②第⼆代⾝份证正反⾯扫描件;③运动员等级证书、相关获奖证书、⽐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扫描件;④⾼中毕业证书或经省级教育⾏政部⻔认定的同等学⼒证明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需提供);⑤国家体育总局⺴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

⺴上提交的初审材料扫描图⽚务必⻬全、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效,不予资格审核。

以上申请表、证书、证件原件在专项测试报到时备查。

五、考核和录取 测试时间:2018年3⽉18⽇(星期⽇)。

3⽉17⽇下午14:00⾄17:00报到,具体要求⻅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浙江工商大学座落于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学校被确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

2017年,学校被确信为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拥有治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

全日制一般在校生27600余人,含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800余人;留学生近1800人,其中学历生1000余名。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2018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依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与打算1.招生项目:游泳、女子篮球。

2.招生人数:不超过35名,本科层次;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依照报考情形与运动水平确信。

其中,集体项目每一年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3.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打算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史、理工、综合考生(2017年我校在浙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福建、海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甘肃、宁夏、湖南、湖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贵州、青海、新疆地域有高考招生打算)。

详细招生打算请参考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及标准符合一般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时期在省级(含)以上竞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一样学力,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竞赛中取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苏州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认定协议

苏州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认定协议

苏州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认定协议甲方:苏州大学乙方:运动项目:高考省份:考生号:身份证号码:乙方须为经甲方确定为高水平运动队优录对象且各类公示均无异议者。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1、乙方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

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甲方要求,且按生源所在省的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具体志愿填报事宜请咨询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2、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与其他高校再签订类似协议,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进入甲方学习后,应按照《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参加运动队的训练与比赛,若擅自不参加训练与比赛,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备法律效力。

擅自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乙方家长(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规定(《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摘要)一、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管理由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应由本人持苏州大学入学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按时到校办理报到等入学手续,并按规定缴费、注册,方可取得学籍。

二、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管理鉴于高水平运动员担负着学习、训练与比赛的双重任务等原因,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程学习和体育训练、比赛作如下规定:(一)高水平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所学专业总学分70%以上的课程学习,占总学分30%及以下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但学位课程、大学外语课程均不得免修。

运动员必须在每学期选课时将《高水平运动员免(换)修申请表》报校体委办公室审批。

(二)高水平运动员免修的课程学分,必须从参加训练、比赛中获得。

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课程改为训练课程,其课程成绩由教练员根据运动员的训练表现确定,并报公体部录入。

(三)训练学分由教练员根据运动员每学年训练、比赛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运动员每周训练6-10学时,全年累计240学时以上,每学年可计4学分。

XX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模板】

XX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模板】

XX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甲方:XX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甲方对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并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及甲方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确定测试优秀类、合格I类、合格II类考生名单且在XX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各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见《XX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一、乙方身份证号:,科类(文、理):。

二、乙方经甲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属甲方拟招的类高水平运动员。

三、若乙方获得优秀类等级,甲方满足其专业志愿;若乙方获得合格I类或合格II类等级,甲方录取其到指定专业,具体指定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乙方的专业志愿为:。

四、乙方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在乙方所在省规定的批次第一志愿填报甲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五、乙方必须对本人填写的专业志愿和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录取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须填写两份协议书,并于6月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用中国邮政速递(EMS)将两份协议书邮寄至甲方,逾期未邮寄视为自动放弃甲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资格。

七、合格I类、合格II类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将本人高考成绩单传真给甲方,逾期未传真视为自动放弃甲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资格。

乙方必须对本人高考成绩的真实性负责。

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录取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录取过程中,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特别要求乙方提供补充材料或提出征询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因乙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未按时接受征询等原因影响录取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省级招生部门测试、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甲方不予录取。

十、乙方达到所属类别文化成绩要求、无异常情况出现的,甲方应予以录取。

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将继续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备注: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3、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其专项成绩应不低于我校设定的最低报名成绩标准,否则,网上报名初审将不予通过。

注:径赛成绩标准均为电动计时1、A类项目: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总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

其中田径项目原则上不招收享受二本线优惠政策的考生。

2、B类项目:高考总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

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3、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考生,文化课实行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

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具体测试办法和要求请阅读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4、根据测试成绩综合评定,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签订协议,按教育部相关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录取。

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

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
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
协议编号: 生源地: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项 目
科 类
等级证书号
省级测试级
高考考生号
(14位)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及邮编
考生身份证号
监护人身份证号
其他联系
方 式
电子邮箱
拟报专业(体育教育、法学、教育学)
(女排单考考生可选报心理学专业)
1.
2.
权利义务
考生或其监护人签字即表明:
XX大学招生办、XX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之后即表明:
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分数线时,即予录取。
其他条款:
1.考生在签订本协议时未满18周岁的,必须有其监护人在此协议上签字,否则本协议无效。
2.如果考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没有获得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认定(没有设置认定的省份除外),导致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北师大体育与运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协议一式三份,考生、考生所在中学及XX大学各执一份。
此协议在考生或考生家长签字并北师大招办、体育与运动学院签字盖章后生效。考生所在学校作为第三方,执一份协议,监督双方履行情况,并证明考生所填项目属实。如有需要可将所执协议放入考生档案备考。
3.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妥,造成档案在我校录取调档前被其他学校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的专业分配参照高考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优惠政策,均按本招考协议相关条款办理。考生不得有超出协议以外其他不合理要求。
5.因考生原因,如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填错考生类别、对考生信息做不真实陈述等,虽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被我校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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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认定协议
甲方:苏州大学
乙方:运动项目:
高考省份:考生号:身份证号码:
乙方须为经甲方确定为高水平运动队优录对象且各类公示均无异议者。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1、乙方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

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甲方要求,且按生源所在省的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具体志愿填报事宜请咨询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2、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与其他高校再签订类似协议,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进入甲方学习后,应按照《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参加运动队的训练与比赛,若擅自不参加训练与比赛,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备法律效力。

擅自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规定
(《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摘要)
一、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管理
由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应由本人持苏州大学入学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按时到校办理报到等入学手续,并按规定缴费、注册,方可取得学籍。

二、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管理
鉴于高水平运动员担负着学习、训练与比赛的双重任务等原因,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程学习和体育训练、比赛作如下规定:
(一)高水平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所学专业总学分70%以上的课程学习,占总学分30%及以下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但学位课程、大学外语课程均不得免修。

运动员必须在每学期选课时将《高水平运动员免(换)修申请表》报校体委办公室审批。

(二)高水平运动员免修的课程学分,必须从参加训练、比赛中获得。

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课程改为训练课程,其课程成绩由教练员根据运动员的训练表现确定,并报公体部录入。

(三)训练学分由教练员根据运动员每学年训练、比赛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运动员每周训练6-10学时,全年累计240学时以上,每学年可计4学分。

比赛学分是根据运动员在参加各类比赛中所取得的名次所给予的奖励学分(见附件1)。

(四)高水平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凡能够完成所学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并且符合《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的可准予毕业,符合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准予毕业的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比赛成绩达到国际、国家运动健将标准,或获得国际比赛(奥运会、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比赛(全运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前八名,或获得省级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或在市级以上各类比赛(不含校内比赛)中获得的比赛学分累计达17学分以上者,且政治方面符合授予条件的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三、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管理
(一)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必须保证参加校运动队训练,完成学校比赛任务。

违约或擅自离队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运动员必须树立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为校争光的思想和目标。

尊重教练,尊重队友,搞好团结,不折不扣完成训练计划,服从教练员对训练、比赛的安排和指导。

(三)运动员每周一般训练3次。

如有比赛任务,每周训练4—5次,每次训练课一般为120分钟。

训练、比赛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如确实要请病假或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证明,经教练员同意后方能准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训练、比赛不得无故缺席。

无故缺席作旷课论处,旷课一次扣除一周训练补助,同时按学校有关旷课的规定处理。

训练课不得迟到、早退。

训练无故迟到、早退二次的按一次旷课论处。

(四)运动队日常训练、假期集训,运动员享受一定的训练补贴,日常训练补贴每人每次12元;利用寒署假进行短期集训,训练补贴每人每天30元。

(五)参加省高校苏南分会以上级别的正式比赛(含苏州市高校组比赛),比赛期间饮料、食品费每人每天10元。

(六)运动队可以购买统一的训练、比赛服装和必要的训练、比赛用鞋、护具,训练、比赛器材等。

1、运动外套每两年一套,每套300元左右,由学校统一定购。

2、训练、比赛服每人每年200元左右。

3、田径队比赛钉鞋属于比赛器材,由学校承担。

4、其余运动队的训练、比赛鞋原则上由学生自理(四年一届的省运会除外,但超出300元标准的由学生承担)。

四、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奖励
为了鼓励和表彰为学校争得荣誉的运动员,学校分别给予精神鼓励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一)名次奖
按运动员参加比赛所获得的名次,分别给予相应的单项奖奖励(见附件2)。

(二)集体项目、全能项目奖励办法
田径、游泳的接力项目比赛作为一个单项,但多名运动员均可获得相应名次奖的奖励;田径全能项目比赛的奖励加倍计算。

其他二人及二人以上参加的集体项目,参赛运动员均可获得相应名次奖的奖励。

(三)破纪录奖
单项比赛既打破纪录,又获得名次,只给予该项破纪录奖;多项破纪录(含接力跑)分别给予奖励;在校运会上破纪录也给予同等奖励;一名运动员在一次比赛中,打破某项目的多级纪录,按破纪录的最高等级给予奖励。

(四)运动员晋级奖。

入学时的一级运动员,在比赛中达到健将运动员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中被评为最佳运动员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如获得名次奖高于晋级奖则按名次奖给予奖励,不得重复。

(五)高水平运动员专项奖学金
1、我校正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自进校以后,获得国际性比赛(奥运会、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前八名,从获奖学年起至正常学制毕业学年给予专项奖学金;凡获得全国比赛(全运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前八名、省级比赛(省运会、全国单项比赛)前四名、参加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但未获名次的当学年给予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标准不低于当年度江苏省规定本专业的学费标准。

2、奖学金由校体委办公室根据运动员比赛成绩每学年向学生处申请一次,奖学金费用由校学生处校运动队专项经费中支出。

五、其他
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录取但入校后不能成为校代表队主力队员者不按本条例
管理;其他未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经选拔,并经校体委批准成为校代表队主力队员并取得较好比赛成绩者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附件1:
比赛名次学分奖励标准
附件2:
比赛奖励标准:(单位:元/人或项)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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