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3

合集下载

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

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
建筑节能认定Hale Waihona Puke 请表项目名称建筑面积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提报资料:(I)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2)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意见(3)施工许可证(4)建筑节能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报告(5)建筑节能设计表、采暖设计登记表(6)绿色建筑竣工评价表(7)墙体(砖、砌块等)、保温板材(屋面、外墙、楼梯间隔墙、地下室顶板等)、粘结砂浆、网格布、防火隔离带、窗等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8)太阳能热水系统、温控阀等出厂检测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08•【文号】发改办气候[2016]572号•【施行日期】2016.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2号国资委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有关要求,加快我国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2020年和203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行动目标的实现,我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征集、筛选和评定工作,请你们协助组织推荐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原则(一)坚持面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方向。

申报技术应具有显著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果,或具有大规模推广应用前景,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大。

(二)坚持推荐技术的先进适用性。

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

全行业普及率已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三)坚持推荐技术的成熟可靠性。

在我国有一定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四)坚持技术应用的市场导向。

推荐技术要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二、推荐范围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

低碳技术评价的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CO2),同时也适当考虑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温室气体。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二、三、四批)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二、三、四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五批)》的编制工作。

现请你们组织筛选、推荐重点节能技术:一、推荐要求(一)、推荐技术范围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行业,交通运输、建筑、农业、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号)、《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24号)、《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33号)、《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1年第34号)已公布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技术要求推荐技术要求先进适用,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二、上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

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重点节能技术不超过10项。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1套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节能减排改造(不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节能减排改造(不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申报具体要求一、申报范围及条件的补充说明(一)各地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优先推荐技术先进、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并对行业和地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节能改造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百千万”行动、国家和省能效领跑者名单、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的重点用能企业项目。

(二)节能改造项目依托的改造主体必须投产2年以上。

以扩大产能为目的的项目不能作为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新建项目或主体项目建设时按政策规定须同时配套建设的节能措施不能作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申报。

(三)需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四)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应由省内从事节能工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项目节能量现场审核报告(见附件3)。

节能量审核机构应客观公正,确保节能量审核科学、合理,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二、申报材料要求(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求详见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包括目录、项目申请表格、正文、附件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资金申请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表1、表2、表3、表4),在填写各类项目申报表时,切勿遗漏申报单位盖章、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市/县经信委盖章、市/县财政局盖章。

(二)对于实际建设内容、投资额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中相差较大的,应做出合理说明并阐述对项目节能减排效果的影响。

(三)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应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现场审核报告,同时须再单独报送1份审核报告,以便对第三方机构节能量审核报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其他各市、县要对照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现场审核,确保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准文件、实际情况相符,并符合申报通知及本补充通知的各项要求。

对近两年获得过我委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原项目已完工投产且项目内容不重复。

在上报项目书面申报材料时,请按附件2-表4上报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书面及电子版)及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每个市、县要统一将本地项目刻入1张光盘,原始凭证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报送至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表、2023年自治区技术重点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表、2023年自治区技术重点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表3、“投资总额”、“已投资”不包括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投资。

4、若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标示“★”的栏目内容将作为项FI验收考核指标,请慎重填报。

5、投资总额: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不留缺口。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时间:年月日2023年自治区技术重点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封面格式2023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名称:X X X X X 项目类别:XXXXX 申报单位:X X X X X 通讯地址:X X X X X 邮政编码:X X X XX联系人:X X X X X手机:义X X X义传真:X义义义X申报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二、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1 .国外相关产品与技术发展的概况,其代表产品、技术和公司;2 .国内相关产品与技术现状,国内已取得的最新阶段成果和达到的技术水平;3 •该项目完成后市场需求前景、推广应用领域、达到的技术水平,以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实施方案1 .技术特点、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2 .实施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路线;3 .实施方式(自主开发、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4 .项目进度与完成期限;5 .需要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等;项目建设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等设施的主要作用与整体水平;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编写)(三)技术经济指标L与现有产品、技术、装备的对比分析;6 .要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7 .采用的技术标准;8 .经济效益(形成生产能力、成本、市场销售额、利税、创汇、节汇);9 .社会效益(包括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

(四)项目资金及来源L项目总资金与年度资金预算;10 资金使用范围和资金使用明细表;11 资金筹措来源(自筹、银行贷款、其它)。

(五)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进行项目财务分析(六)申报单位及协作单位概况与条件1 .申报单位以及参加协作的企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概况;2 .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3 .技术力量和人员结构;(申报企业技术中心研发项目的,需提供研发团队成员信息表,内容包括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在企业技术中心的任职时间及所任职务、在所申报项目中承担的研发任务,该表由各成员签字后,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节能项目申报——国家评分标准

节能项目申报——国家评分标准

节能项目申报——国家评分标准
一、专家组如何评审:
国家发改委专家组一般是三天内审核2000个以上的本子,每个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本子审核时间为半个小时,包括评分和签字在内,看本子的时间更少;
企业情况表和项目情况表两张表非常重要,是审核重点,一定要精炼准确,把公司的主要概况和优势以及项目的主要技术特点节能减排量突出,特别是项目情况表中的项目建设内容要重点突出技术措施改和造后的目标效果,但要言简意赅,控制在200字以内。

1、节能关键技术:
要有一定先进性项目,技术种类不能繁琐,尤其在项目情况表中要一目了然。

2、行业、区域代表性:
要能够在本行业和本区域内推广,具备一定的典范作用。

3、节能项目归类:
要明确项目归属类别,比如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

4、企业情况:
要突出企业实力,效益要好。

二、节能项目评审原则\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1、项目建设内容
A、关键节能技术先进合理20分;
B、采用节能改造设备选型合理可行20分;
C、项目改造配套节能管理措施先进合理,项目实施管理措施到位,在同行
业内管理水准较高10分;
2、项目承担企业: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结构、能源计量器具健全完备;
3、项目节能量:项目不受原材料、生产工艺、销售、生产能力等因素影响,在
年产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实现节能量目标,节能量稳定可靠10分;
4、项目效果:
A、项目实施后完成的节能量能够测算,计算数据详尽清楚,计算过程正确
10分。

B、具备一定的节能技术示范和典型作用15分。

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建立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和推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技术,是指促进能源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

节能技术主要包括能源资源优化开发技术,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以及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等。

本办法所称低碳技术,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基础,以减少或消除二氧化碳排放为基本特征的技术,广义上也包括以减少或消除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特征的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遴选和推广工作。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遴选和推广的组织工作,实行自愿申报、科学遴选,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推广和动态更新的原则。

第五条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遴选、评定、推广、培训等,不向技术提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印发通知征集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明确申报范围、申报要求、申报程序、时限要求等。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国家节能中心,有关行业协会为节能技术组织申报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低碳技术组织申报单位。

组织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研究机构等技术提供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2)申报单位须拥有所申报技术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其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且无诉讼中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所申报技术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4)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性好、推广应用潜力大等特点,相关技术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5)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1)技术申报单位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详见本附件第三部分)并编写节能技术报告(详见本附件第四部分节能技术报告提纲)。

(2)申报材料须制作目录和封皮,纸张尺寸统一为A4,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

不同技术应分别装订。

(3)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或优盘)。

电子版应包含DOC、DOCX或WPS文档格式文件以及包含加盖公章后的全套申报材料逐页扫描内容的单一PDF格式文件。

三、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备注:1.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节能潜力大、已经过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技术;推广类指节能经济性好、推广潜力大、应用稳定的成熟技术;2.超级能效技术是指在重点用能行业应用前景广、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对于促进行业全链条能效提升和能源利用结构绿色化转型、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等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推广后节能潜力在年1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

3.推广比例指的是该技术在某一领域内节能技术改造应用中所占的比例,可根据该技术在某一领域内实际应用数量与该领域内节能技术改造总体情况进行估算,开发类技术目前推广比例为0,其他类技术目前推广比例<1%的统一填<1%,≥1%的按实际估算值填;4.节能量根据申报技术实际应用中减少的一次能源及二次能源的数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估算,能源折标系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填报单位:
附件2
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
附件3
汇总表及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推荐技术类别
推荐技术主要是指能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主要包括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技术,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以及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等。

二、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
(一)适用范围
指申报技术具体所属的行业领域,如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行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民用及商用等。

(二)主要技术内容
指申报技术的核心创新点以及主要功能。

(三)典型项目
指利用申报技术实施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并需要填写适用的具体技术条件、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项目节能量以及项目碳减排量。

(四)单位节能量与单位碳减排量
指生产单位产品可产生的节能量及碳减排量。

(五)体现技术先进性的主要指标
指可体现申报技术的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参数及指标。

(六)目前已推广比例
指申报技术目前在全国推广的比例。

(七)到2015年预期推广比例
指到2015年底,申报技术可在全国(全行业)推广的比例。

(八)到2015年总投入
指2011年-2015年期间,达到预期推广比例所需投入的资金总额。

(九)到2015年预期可形成的节能能力
指到2015年底,达到预期推广比例后,申报技术形成的年节能能力。

(十)预期可形成的碳减排能力
指到2015年底,达到预计推广比例后,申报技术形成的年碳减排能力。

三、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
(一)所属领域
指申报技术具体所属的行业领域,如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行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民用及商用等。

并说明申报技术的细分领域。

(二)该技术应用现状及产业化情况
指该技术及类似技术目前在业内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情况。

(三)技术内容
可单独附页说明所申报节能低碳技术的原理、关键技术、工艺流程等内容;需提供所申报节能低碳技术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设备工作原理图及结构图。

(四)技术来源
需提供技术所有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技术鉴定情况
如申报技术已通过有关鉴定和检测,需提供相关材料的书面及电子扫描件,包括技术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

(六)技术应用条件或范围
指应用申报技术所需的具体条件或申报技术的适用范围。

(七)技术推广障碍及建议
指申报技术在市场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以及对国家推广该项技术的政策建议。

(八)目前已推广比例及预期推广比例
参见汇总表第6条和第7条。

(九)2015年预期可形成的节能减排能力
指申报技术在2015年达到预期推广比例后可形成的年节能和碳减排潜力,需说明该技术节能量及碳减排量估算时对比的是何种技术,并提供具体测算过程。

(十)已实施的典型案例
需列举申报技术目前已实施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案例(两个以上)。

(十一)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指国务院国资委、各地区发展改革委、中央企
业或各行业协会对所申报的技术出具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节能量及碳减排量估算方法
节能量可根据申报技术实际应用中减少的一次能源及二次能源的数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估算,能源折标系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其中,电力折标系数可按350gce/kWh计算。

碳减排量可根据节能量乘以相应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进行
估算。

各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分别为:
煤炭:2.64tCO2/tce;
石油:2.08tCO2/tce;
天然气:1.63tCO2/tce;
电力:0.75kgCO2/kWh。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