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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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标准

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标准

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标准
企业信用评级是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信用评级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市场上的信誉和地位。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企业的财务状况是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
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

资产负债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偿债能力强的企业,通常会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

其次,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是评定企业信用的重要因素。

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的市
场地位、行业地位、经营规模等方面。

在同行业中,市场地位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通常会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

此外,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结构也是评定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

管理水平和
治理结构良好的企业,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从而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

最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也是评定企业信用的重要考量。

具有良好社
会责任感和诚信经营理念的企业,通常会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誉,从而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

综上所述,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标准应该是一个多维度、全面性的评定体系,包
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等方面。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评级标准,才能更好地评定企业的信用状况,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11
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合同备案、安全报监的
-6
建管处
安监站
12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度未制定或不健全的
-6
质监站
安监站
13
项目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项)
-6
安监站
建管处
14
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未按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建设合同的
-3
建管处
15
现场用工混乱、私招乱雇的(项)
-3
建管处
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评分值
自查意见
考评结果
考评
部门
1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如“清欠”)工作失职或不服从管理的
-21
相关部门
2
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1
质安处
3
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起)
-11
质监站
安监站
4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中有行贿、串标等行为的
-1
安监站
20
工程项目超量未续办合同备案或未按时办理完工备案的(项)
-1
建管处
21
未按规定上报资料的(起)
-1
质监站
安监站
建管处
22
有地基与基础施工资质的企业未办理《桩机登记卡》或未参加《桩机登记卡》年检的(项)
-1
建管处
-11
相关部门
5
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起)
-11
建管处
6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起)
-11
建管处
7
发生四级(含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起)

建筑劳务企业评价等级标准

建筑劳务企业评价等级标准

建筑劳务企业评价等级标准
建筑劳务企业评价等级标准可以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评价:
1. 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企业的信誉度和经营风险,包括企业的注册资金、经验和业绩等。

2. 项目管理能力:评估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执行力,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

3. 人员素质和能力:评估企业的员工素质和能力,包括技术水平、培训情况、团队协作能力等。

4. 设备和技术水平:评估企业的设备和技术水平,包括施工设备的先进性、自主研发能力等。

5. 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评估企业的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意识,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环境保护等方面。

根据以上因素综合评价,可以将建筑劳务企业分为以下等级:
1. AAA级企业:信用等级优秀,项目管理能力强,员工素质
和能力高,设备和技术水平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意识良好。

2. AA级企业:信用等级良好,项目管理能力较强,员工素质
和能力较高,设备和技术水平较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意识较好。

3. A级企业:信用等级一般,项目管理能力一般,员工素质和能力一般,设备和技术水平一般,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意识较一般。

4. B级企业:信用等级较差,项目管理能力较弱,员工素质和能力较低,设备和技术水平较落后,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意识较差。

5. C级企业:信用等级差,项目管理能力弱,员工素质和能力低,设备和技术水平落后,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意识差。

以上评价等级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价标准还需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最新修订版)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最新修订版)
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的;将备案
*A1—1—O8
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 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 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 的;或釆用虚假证明文件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1O分-1O分-1O分
-1O分
皿分
严重不良行为
*A1-1-O9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 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 设项目档案
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 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 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 终止招标的
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10分
-10分
*Al-2-08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 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 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 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 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 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的
严重不良行为
-10分
♦Al-2-09
(4)对“红牌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较差),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 质监、安监、施工图审査、城建监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其列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
“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高频次的日常检査,检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信用评价标准:
信用评价标准分为企业和个人,优良及不良,并按照各方主体进行分类编号,具 体内容详见附表,其中标识的内容为建设部公布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3、资质晋升“绿牌企业”在资质升级和增项申报等方面享有优先权;“黄牌企 业”有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的推迟半年申报;“红牌企业”有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的
推迟一年进行申报。
以上所有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期限均自信用评价成果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严 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扣分分值为20分的),其所有信用 评价成果的应用期限均自其进入红牌之日算起。

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

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

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依据《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章程》和《湖南省建筑业行业自律公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建筑业企业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及意愿的综合评价。

通过对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量化打分,动态化、数量化核定其信用等级,形成直观反映其信用情况的信息。

第三条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企业信用评价)由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

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本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

凡是取得相应施工承包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成为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直属单位会员或特别会员的建筑业企业均应接受企业信用评价。

单位会员可自愿申请参加企业信用评价。

第五条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机构。

(一)成立经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的,由协会牵头,相关人员和特聘专家组成的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委员会)。

信用评价委员会在协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中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并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最终审定。

(二)信用评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是信用评价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对企业报送和采集的信用资料进行审核、计分,并提出企业信用等级建议。

第六条评价工作按年度进行,评价期为评定年度的上一年度,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

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在三年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复评。

对在有效期内出现不良信用情况的企业,取消其已获得的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定。

评价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企业信用评价所依据的企业信息,除由会员企业自行提供外,还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向执法监督机构采集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信息。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20/次
扬尘治理信息
“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10/次
其它行为信息
未响应主管部门的政策文件要求的
﹣10/次
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确认的其他不良信息
﹣10/次
列入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
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直接评为D级
发生违法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被司法机关、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形
﹣5/次
受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
﹣10/次
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
﹣10/次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信息
发生欠薪行为且不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清欠的
﹣10/次
同一事件按最高分值加、减分
发生欠薪行为导致群体性上访,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0/次
质量安全事故信息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10/次
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项目
类别
信用信息
计分标准
备注
基本
信息
资质指标
取得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资质标准相应条件,并录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信息
65
直接
得分
产值利润率
利润总额/总产值*100%-全省平均值
﹢1/0.5%
最高得3分
低于全省平均值该项不得分
科研创00%
﹢1/项
表彰信息
受到国家表彰的
﹢5/次
受到省部级表彰的
﹢3/次
受到市级表彰的
﹢1/次

长沙市建筑行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

长沙市建筑行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

附件2:
长沙市建筑行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
资质序列:企业名称:资质专业:资质等级:
2
3
4
5
6
7
9
10
经查实,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信用评价一票否决:
1、发生质量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拒不履行质量责任、不及时处理工程质量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
3、恶意拖欠分包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
4、投标时出现资料伪造、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或资质挂靠等行为的;
5、有商业贿赂行为的,或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规定的;
7、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含
3个月)的;
8、发生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

1、外地来长企业仅考核在长沙行政区域内的各项指标。

2、外拓指市管企业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省管企业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承接的施工活动。

3、省外获奖按省内对应奖项加分。

4、市监外项目(含外拓、省监、县、市监项目)的市场行为情况以市场处核审为准。

5、专业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监管情况以主体工程监管情况作为考评依据。

6、不良行为记录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号)记录的为准。

7、建筑企业提供的外拓项目(长沙市行政区划以外的省、市)及省管项目的优良工程情况,以市质监站函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湖南省质安监督总站的答复为准。

11
12。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对企业进行评定和等级划分的一种行为。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是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所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它是企业信用评定的依据和指导。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保护信用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目的。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保护信用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内容。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核实,包括企业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股东信息等,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评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企业信用记录的分析和评定,对企业的信用记录进行分析和评定,包括企业的信用历史、信用行为、信用状况等,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定,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3. 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进行建设和完善,包括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流程、信用管理人员等,提高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

4.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制定和修订,根据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提高评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评定机构和评定体系,确保评定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评定机构应具备专业的评定人员和先进的评定技术,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评定体系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定的公正和规范。

四、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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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积极参加政府和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如劳动竞赛、迎检、农民工学校创建等),获得部级奖项的每次加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次加1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次加0.5分(重大专项活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高加2分;同一活动获奖加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累加。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经县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认定的,每捐赠10万元加1分,最高加3分;积极参加应急抢险任务,每参加一项加2分;因此项工作获得国家级(含国家级部门)奖项的,加4分;获得省级(含省级部门)奖项的,加3分;获得市级(含市级部门)奖项的,加2分。
2
5
按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未按制度进行审批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未严格执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
1
6
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存在质量隐患。凡在市质监站的《质量简报》上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7
积极协助有关方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资料移交,发生一起不予配合的事例扣0.5分,扣完为止。
6
年度内外拓上缴建安税收按总承包特、一级企业1000万元、二、三级企业和专业企业200万元标准,税收每增加50%加1分,最高加3分。
7
注重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加2分;建立省级技术中心的,加1分。主持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每个加1分。获得专利权的,每个加1分。编制企业工法的,每个加0.5分;评定为省级工法的,加1分;评定为国家级工法的,加2分。QC成果每个加1分。以上奖项累计最高加8分。
有商业贿赂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6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规定实行一票否决的。
7
专业承包企业所承建的工程消防验收未通过的。
8
其它严重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的。
小计
合计
1
4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用非法手段恶意投诉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5
投标文件中非关键资料不真实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
6
报名后无故放弃报名资格的,扣0.5分;无故放弃投标人资格的,扣1分;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7
不按照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的;或者订立与招标文件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协议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8
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9
不履行合同发生诉讼、仲裁并败诉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10
将已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扣2分,扣完为止。
3
小计
25
综合评分








1
质量一次性合格率100%,优良率100%。优良率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小计
/






1
外地入长企业未办理备案手续在本市承接业务的,扣5分;承担业务后未按要求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对应项目及人员资料的,每次扣2分。
2
外地入长企业驻长机构主要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长备案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每人次扣1分。
3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起扣5分;产值在7亿元以上的企业因市场行为被记两次以内(含两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每起扣8分。
8
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企业信息中心的,加3分。
9
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建立了企业内部管理、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加2分。
10
企业经理获得职业经理资格认证的,加1分。
11
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和经济实力,开户银行授信等级为“AA”的加1分,“AAA”的加2分。
12
GB/T1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GB/T14001—2000环境体系认证、GB/T18001—2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三个体系认证,企业每取得一个加0.5分。
长沙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申报单位(盖章):
评定项目
评定指标






考核组评分








1
企业严格遵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凡在资质管理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企业名称、地址、人员、股权等资质变更手续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2
企业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统计报表迟报一次扣1分,拒报、缺报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
2
2
积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应急抢险任务。工作失职的扣3分,扣完为止。
3
3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按“月结月清”形式足额支付。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劳动合同中未注明“月结月清”条款的,每查实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3
4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处置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未建立相应机构和工作机制的扣1分,未配备相应人员的扣1分,扣完为止。
1
小计
15
合计
100




1
获得建设部奖项(如鲁班奖、国优奖、金杯奖、全国AAA级诚信工地等),每个奖项加4分,按奖项累加。
2
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综合奖项(如省先进企业等),每个奖项加1分,按奖项累加,最高加3分。
3
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奖项的,芙蓉奖每个加1分,省优质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奖项每个加1分,按奖项累加,最高加5分。
6
4
服从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不执行安监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下达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的,每起扣2分;下达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的,每起扣3分。扣完为止(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执行)。
6
5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无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有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的,每查实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
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专;配备的专职安全员未参与现场管理的,每查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
认真执行标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施工现场脏、乱、差,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被下达停工通知(包括设备限制使用通知书)的,每次扣1分;被下达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
6
积极参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无故缺席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扣完为止。
2
7
企业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建立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并组织农民工培训;完成年初下达的从业人员技能鉴定目标任务。未制定计划或未落实经费的扣1分,技能鉴定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1分,扣完为止。




1
产值在7亿元以下的企业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产值在7亿元以上的企业有工程质量、安全方面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有两次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2
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或被暂扣、吊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
恶意拖欠分包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4
投标时出现资料伪造、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行为经认定的。
5
2
年度优良工程面积特级企业要求15万㎡以上,一级企业要求10万㎡以上,二级企业要求7万㎡以上,三级企业要求5万㎡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扣4分。
4
3
质量保障体系健全,配备专职质安经理和设置质安科室。质保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未设置质安科室的扣1分,扣完为止。
1
4
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符合要求,人员配备到位,并持证上岗。未按规定数量配备人员的,扣1分;上岗人员不具备资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5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构健全,管理台帐齐全,将工地育龄妇女名册及时报送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出现一起用工人员一般违法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2
7
维护农民工利益,关爱农民工工作安全与身体健康。按《建筑法》规定,必须为从事危险职业的职工(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1
8
保修期内应履行法定保修义务。经查实发生一起因不履行保修义务而引起质量投诉的扣1分,扣完为止。
1
小计
17






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少一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小计
20






1
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主体工程每发生一起:±0以下扣1分,±0以上扣2分;附属工程、配套工程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执行)。
6
2
超越施工许可范围施工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3
投标人通过低于成本价恶性竞标的,扣1分;投标人报价超出已公示招标控制价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6
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建筑从业人员智能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未按要求建立的,每个扣1分;虽然按要求建立了两个系统,但未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5
小计
23
小计
40
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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