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焊接与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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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安全生产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安全生产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安全生产
熔化焊接和热切割是制造业的重要工艺,是一种金属制品的制造技术,其安全性影响深远。

因此,在熔化焊接和热切割作业中必须控制危险因素,以保障安全和行业发展。

首先,针对具体工艺进行分析。

在熔化焊接作业中,应该重视设备的安全性,加强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检查工作场所,确保焊接工作环境安全,准确控制焊接温度,加强焊接设备维护保养,以及避免熔化焊接期间因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线的交叉而发生的火灾,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在热切割作业中,应该重视设备的安全性,加强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保持工作场所安全,减少热切割时因易燃易爆物品火线交叉而发生火灾,准确控制热切割温度,正确安装切割机头、保持切割机正常运转,选择合理的切割机速度,以及加强热切割设备的维护保养,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此外,在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中,还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保障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工艺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做好安全操作。

其次,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提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从而保障员工安全。

最后,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整改各种安全隐患,以保障安全生产。

总之,在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中,必须加强设备安全性,加强个人防护,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化,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1999代替GB9448-1988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自2000-5-1起执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美国标准ANSI/AWS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对GB9448—1988《焊接与切割安全》进行修订的,在技术要素上与之等效;在具体技术内容方面有如下变动:——本标准以我国标准作为引用依据。

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同,在引用相关标准技术内容的部分,做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文字叙述上亦有相应的改动;——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个别内容重复、难以操作的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均做了适当删改;——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ANSI/AWS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没有、但在原标准中存在、而且证明确实有效合理的技术内容;——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焊接、切割操作,故删除了原标准中与操作基本无关的内容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如:登高作业、汇流排系统中的设计、安装细节等;——根据技术内容的编排需要,本标准增加了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9448-19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东光、张伶。

第一分篇通用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2550-19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GB/T2551-19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GB/T3609."1-1994焊接眼、面防护具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5107-1985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GB7144-1985气瓶颜色标记GB/T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5578-1995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9-1995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一部分:焊接电源GB15701-1995焊接防护服GB16194-1996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JB/T5101-1991气割机用割炬JB/T 6968-1993便携式微型焊炬JB/T 69-1993射吸式焊炬JB/T 6970-1993射吸式割炬JB7496-1994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JB/T 7947-1995等压式焊炬、割炬3总则3.1设备及操作3.1."1设备条件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作业操作,但由于涉及高温、火花、尘埃等危险因素,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以保证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关于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具备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焊接手套、防护面具、防护鞋等,并确保其在使用前处于良好状态。

3. 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通,以减少有害气体和烟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4. 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移除易燃物品和易爆物品,确保作业过程中不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5. 焊接和切割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性能正常,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6.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非易燃防护幕墙、阻隔器等,预防烟尘扩散和火花飞溅。

7. 焊接和切割操作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地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8.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按照作业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违规操作。

9.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警觉和集中注意力,防止意外发生。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0. 作业结束后,必须做好安全清理工作,确保作业现场干净整洁,以防发生后续事故。

以上是关于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实际管理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执行。

焊接与切割安全管理制度

焊接与切割安全管理制度

焊接与切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割,焊作业的安全。

2.范围2.1.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工厂。

3.职责3.1.工程部3.1.1.负责焊接与切割;3.1.2.负责气瓶压力表的定期检验。

3.2.EHS3.2.1.负责焊接与切割从业人员作业前的安全教育;3.2.2.负责焊接与切割的监督与检查。

3.3.HR3.3.1.负责焊接与切割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取证;3.3.2.负责焊接与切割从业人员的作业证的保存。

3.4.仓储部负责氧气、乙炔瓶的进出库登记及储存工作。

4.术语4.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安监总局发布的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4.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4.3.气焊气焊是利用乙炔与氧混台后的火焰作为加热的一种焊接方法。

气焊火焰将焊件接缝处加热到熔化状态形成熔池,然后向熔池内填充金属而使接缝处熔为一体。

4.4.气割是利用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燃烧的火焰热能将工件切割处预热到一定温度后,喷出高速切割氧流,使金属剧烈氧化并放出热量,利用切割氧流把熔化状态的金属氧化物吹掉,而实现切割的方法,其实质是铁在纯氧中的燃烧过程,而不是熔化过程。

概括地说气割过程是预热一燃烧一吹渣过程。

(可燃气体与氧气的混合及切割氧的喷射是利用割炬来完成的,气割所用的可燃气体主要是乙炔、液化石油气和氢气。

)4.5.乙炔乙炔也称电石气,比氧轻,在常温时的气压下,乙炔是无色的、乙炔是一种危险的极易爆炸的气体。

工业用乙炔,其含有较多杂质,如硫化氢、磷化氢等,故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

乙炔在丙酮中溶解度最大,瓶装乙炔就是利用其溶解于丙酮中的性质来贮存和运输的。

4.6.“十不焊”、“十不割”4.6.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4.6.2.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如果需要登高作业或进入限制空间或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未取得许可证的,不焊、割。

焊接与热切割安全管理规定

焊接与热切割安全管理规定

焊接与热切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市生产经营单位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焊接与切割安全》(国标9448)、《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国标30871)等标准规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条要严格落实作业安全责任,根据此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企业的《焊接与热切割管理制度》。

要设置作业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责任制,对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各负其责。

作业负责人要对作业全面负责,对作业的人员及监护人员进行培训。

现场管理人员要对设备及工艺的安全负责。

在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应负责现场管理、技术指导、操作协作等工作。

监护人员要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合格,了解现场生产和作业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具备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在接到《动火作业证》后,要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现场情况。

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有权停止作业,向上级报告。

作业完成后,要检查并组织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

作业人员要持有本工种特种作业证,了解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管控措施,经过作业交底和教育培训后,严格执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并及时报告给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监管部门。

第四条要加强作业风险分析。

企业应组织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将可能存在的危害、后果及控制措施告知实施作业的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容易发生的事故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如何使用个体防护器具及使用注意事项;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等。

第六条要严格作业审批。

要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票证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作业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并得到批准。

焊接和切割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焊接和切割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确保员工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规范操作,控制危险,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3.1 《某某公司工作许可管理办法》(2014-01,QHSE-01-19)3.2 《某某公司作业标准汇编工作许可管理》(HSE-W-205)3.3 《某某公司作业标准汇编焊接和切割安全管理》(HSE-W-301)3.4 《某某公司作业标准汇编现场整理安全管理》(HSE-W-101)3.5 《某某公司服务分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管理手册》(2017-01)4释义无5职责5.1 公司机关部门职责5.1.1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焊接和切割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5.2 所属单位职责5.2.1 负责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

5.2.2 负责对使用的焊接和切割设备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

5.2.3 负责按照法规要求,组织焊接和切割的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取证。

5.2.4 负责对使用的焊接和切割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验。

5.2.5 作业现场负责人由所属单位(作业单位)派出,负责焊接和切割作业全过程的组织、指挥。

5.2.6 作业现场监护人由所属单位(作业单位)派出,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人身受到威胁时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保护措施。

5.2.7 作业现场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由所属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基层单位派出,负责对作业过程进行HSE监督。

5.2.8 作业现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计划实施的焊接和切割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现场识别与评价,并制定全面、有效的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

负责对作业人员(单位)申报的安全作业许可进行审批。

5.2.9 作业人员按本规程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要了解熟悉作业中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安全。

6要求6.1 管理原则6.1.1 合规性原则:本作业指导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1.2 全面性原则:本作业指导书涵盖公司所管辖的所有焊接和切割作业活动。

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通用要求

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通用要求
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1.2.4条
强制
3
电缆完整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1 MΩ)。用于高频、高压振荡器设备的电缆,必须具有相应的绝缘性能。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1.4.2条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第6.1条
推荐
11
头罩或护目镜选用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4.2条
强制
12
防护手套佩戴
所有焊工和切割工必须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4.2条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六十三条第1项
强制
9
乙炔和氧气瓶同运规定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六十四条第7项
强制
10
气瓶上端禁放物品
气瓶在使用时,其上端禁止放置物品,以免损坏安全装置或妨碍阀门的迅速关闭。使用结束后,气瓶阀必须关紧。
强制
4
电缆接线
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头。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1.4.3条
强制
5
对电缆采取保护措施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品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在经过通道、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使用保护套)。

(安全生产)焊接与切割安全5

(安全生产)焊接与切割安全5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9—03批准2000—05—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美国标准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对GB 9448—1988《焊接与切割安全》进行修订的,在技术要素上与之等效;在具体技术内容方面有如下变动:——本标准以我国标准作为引用依据。

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同,在引用相关标准技术内容的部分,做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文字叙述上亦有相应的改动;——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个别内容重复、难以操作的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均做了适当删改;——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没有、但在原标准中存在、而且证明确实有效合理的技术内容;——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焊接、切割操作,故删除了原标准中与操作基本无关的内容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如:登高作业、汇流排系统中的设计、安装细节等;——根据技术内容的编排需要,本标准增加了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9448—19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东光、张伶。

第一分篇通用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2550—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GB/T 2551—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护具GB/T 4064—19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 5107—1985 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GB 7144—1985 气瓶颜色标记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5578—1995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 15579—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一部分:焊接电源GB 15701—1995焊接防护服GB 16194—1996 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JB/T 5101一1991 气割机用割炬JB/T 6968—1993 便携式微型焊炬JB/T 6969—1993 射吸式焊炬JB/T 6970—1993 射吸式割炬JB 7496—1994 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JB/T 7947—1995 等压式焊炬、割炬3 总则3.1 设备及操作3.1.1 设备条件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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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焊接与切割在我公司,因为违章焊接与切割引发了多起火灾事故,这些事故,不仅有害于焊工的生命安全,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同时还影响着公司的声誉。

因此,认真做好焊接与切割工艺的防火防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公司各有关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焊接、切割作业的安全措施一、常见事故原因1、在焊接、切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星到处飞溅是引起火灾和爆炸的主要原因。

2、焊接、切割时的热传导,也会引起火灾事故。

3、对焊接件的内部结构、性质未了解清楚即盲目进行焊接,往往会发生意外事故。

4、在焊、割金属容器时,由于对残存的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未彻底清除,没有采取置换、冲洗,也未经过采样分析而盲目焊、割而发生爆炸事故。

5、有一些爆炸原因是发生在对大型油罐、煤气柜等大型设施清洗后未经全面测爆,或测爆中采集气体部位不全面,结果在焊、割过程中火星引起爆炸。

6、对临时进行焊、割作业的现场(包括作业现场的楼上和楼下),没有进行认真检查或没有彻底清除可燃物质而引起了火灾事故。

7、在喷漆、油漆车间或刚喷漆、油漆过的部位进行焊、割作业而引起爆燃事故也时有发生。

8、在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冷暖气管道进行焊割时,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9、焊、割工作结束后留下的火种没有熄灭而隐燃起火的事故也比较常见。

10、电焊接导线,特别是回路线(俗称搭铁线)因乱接乱搭而引起事故。

11、气焊、气割使用的氧-乙炔气体,因焊割炬漏气或安放的位置不适当,致使氧-乙炔气体积聚在某一部位,遇到焊、割明火引起爆炸事故。

二、焊接、切割作业前的安全准备1、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整好用,预防焊割设备发生故障。

2、做好焊割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清除各种可燃物,预防焊割火星飞溅而引起火灾事故。

3、查清焊割件内部的结构情况,清除焊割件内部的易燃易爆等可燃物,预防发生爆炸事故。

4、查清焊割件连接部位的情况,预防热传导、热扩散而引起火灾事故。

5、在临时确定的焊割场所,要选择好适当的位置安放乙炔瓶、氧气瓶或电弧焊设备,并与作业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设立“火不可近”和“防止触电”等明显标志,并拦好安全绳,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这些设备。

电弧焊接的导线应铺设在没有可燃物质的通道上。

6、查清消防设施,配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焊接工人都要学会灭火的基本方法,懂得灭火的基本知识,学会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7、从事焊割作业的工人,必须穿好帆布工作服。

在冬季,御寒的棉衣必须缝好,棉絮不能外露,以防遇到火星阴燃起火。

8、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组织烧焊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措施。

三、焊接、切割中的安全作业1、拆迁。

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焊割件拆下来,迁移到安全地带进行焊割。

2、隔离。

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严密隔离。

3、置换。

对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割时,可将惰性气体、蒸汽或水注入焊割的容器、管道内,把残存在里面的可燃气体置换出来。

4、清洗。

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应先用热水、蒸汽或酸液、碱液把残存在里面的易燃液体清洗掉。

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5、移去危险物品。

把作业现场的危险物品搬走。

6、敞开设备。

被焊割的设备,作业前必须卸压,开启全部人孔、阀门等。

7、加强通风。

在有易燃、易爆、有毒气的室内作业时,应先进行通风,待室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气全排至室外后,才能进行焊割。

8、提高湿度,进行冷却。

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喷水的办法,把可燃物浇湿,进行冷却,增加它们的耐火能力。

9、备好灭火器材。

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0、技术测定。

对焊割件内部的可燃气体含量,各种易燃易爆物质的闪点、燃点、爆炸极限进行技术测定,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焊割。

四、焊接、切割后的安全检查1、坚持工程后期阶段的防火防爆措施。

工作量大小一个样,不能有任何松懈和麻痹大意。

2、各种设备、容器进行焊接后,要及时检查焊接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毛病立即修补好。

凡是经过焊割或加热后的容器,要待完全冷却后才能进料。

3、焊割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关闭电源、气源。

4、焊割作业场所,往往留下不容易发现的火种,因此除了作业后要进行认真检查外,下班时要主动向接班人员或警卫人员交代,以便加强巡逻检查。

5、焊工所穿衣服下班后也要彻底检查一下,看是否有隐燃的情况。

五、焊工的十个不焊、割1、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2、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

4、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之前;大型油罐、气柜经清洗后,未进行气体测爆,或测爆后已间隔了2个小时以上时,不能焊、割。

5、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8、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9、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种互相抵触时,不能焊、割。

10、焊割作业未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时,不能焊、割。

焊接与切割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焊接与切割属于明火作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又经常与可燃、易燃物质以及压力容器打交道,其中切割作业时乙炔-氧气混合气体的火焰温度高达3150℃,存在着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1、焊接与切割所使用的乙炔、氢气、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氧气具有强烈的助燃性,化学性质极为活泼;稍不注意,容易发生燃烧和引起爆炸。

2、乙炔钢瓶、氧气钢瓶、液化气罐等均属于受压或高压容器,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危险因素。

3、焊接与切割时火焰温度高,作业过程中熔融的金属火星到处飞溅,若溅到周围可燃物上,能引起燃烧而造成火灾。

4、气焊的使用面极广,薄型的金属容器如汽油桶,往往由于这些容器内的残余汽油和易燃气体接触到焊、割火焰而引起爆炸。

5、在焊、割工地,还会遇到许多可燃、易燃、易爆物质以及各种受压容器和管道。

乙炔气瓶的使用、运输、储存一、乙炔气瓶的使用1、防止乙炔瓶内活性炭下沉。

禁止敲击、碰撞和剧烈震动。

2、防止受高温影响。

禁止接近高温、明火和电器设备。

与明火作业处要保持不低于10米的安全距离。

3、防止漏气。

禁止把乙炔气瓶放在地下室等比较密闭的室内,应安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乙炔气瓶不能直接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面。

4、防止丙酮渗漏。

禁止把乙炔气瓶卧放,应直放扣牢;必须装置专用的减压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兆帕,气体流速不得超过1.5~2.0M3/小时·瓶。

(受压容器内先装进活性炭,并加入丙酮,然后充入乙炔,使乙炔溶解于丙酮中,并分布在活性炭的细孔内,这样,能大大增加气瓶内乙炔的储存量,并使乙炔分子被丙酮溶剂分子隔开,降低乙炔的爆炸能力,保证乙炔在加压状态下的安全。

)5、防止接触有害杂质,禁止铜、银、汞及其制品接触乙炔,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其含铜量不得超过70%;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压力不低于0.05兆帕的剩余气体。

二、乙炔气瓶的运输1、严禁抛滑、滚动、撞击,应使用专用小车,做到轻装轻卸。

2、严禁横向装运,应做到直放装车,车厢栏标高度不低于乙炔瓶高的三分之二。

3、严禁夏令季节在白天运输,应遵守夏令危险物品运输规定。

4、严禁接触明火和互相抵触的物质,车上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等可燃、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三、乙炔气瓶的储存1、不准储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等比较密闭的场所。

2、不准与氧气瓶、氯气瓶等可燃、易燃物品同库储存。

3、乙炔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超过20瓶时,应建造乙炔仓库。

4、不准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接触明火,应在仓库醒目的地方,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氧气瓶及氧气减压器一、氧气瓶的危险性1、钢瓶内或阀门出气口沾有油脂,高压氧气与油脂产生强烈的氧化反应,瓶内压力急骤增加而引起爆炸。

2、钢瓶内误入了其他可燃气体,充气前未作认真检验,在灌装氧气时产生爆炸。

3、钢瓶遇高温影响,阀门防爆片失灵,致使钢瓶内氧气压力受热膨胀而引起爆炸。

4、氧气流速过快,氧气与管道快速摩擦而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

二、氧气钢瓶的使用1、氧气瓶(包括瓶帽)外表应涂成天蓝色,并在气瓶上用黑漆标注“氧气”二字,以区别其他气瓶。

不准与其他气瓶混放在一起。

2、不准将氧气瓶内的气体全部用光,最少必须保持留0.1~0.2兆帕压力,以便在充装氧气前作气体检验。

3、热天防止曝晒,不准接近高温;冬季氧气阀门发生冻结时,不准用明火烘烤,可用热水解冻。

4、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与暖气管、暖气片应保持不少于1米的安全距离。

5、气瓶上不准沾染油脂,尤其在氧气钢瓶阀门处更严禁沾有油脂。

6、氧气使用完后要关紧阀门,拆下氧气减压表;严防氧气用完后既没有关闭阀门,又未拆下减压表而造成乙炔倒灌氧气瓶内。

7、使用氧气钢瓶可垂直或卧放,但均要扣牢,防止跌倒发生意外事故。

8、不准把氧气钢瓶与乙炔钢瓶放在一起,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三、氧气钢瓶阀门1、严禁加润滑油。

2、严禁用户私自调换防爆片。

3、运输、储存中必须戴上安全帽。

4、定期进行检验。

四、使用氧气减压器应注意1、安装减压器之前,要略打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物,以防杂质带入减压器。

氧气瓶阀喷嘴不能朝向人体方向,以防开启阀门时喷出的杂质伤人。

2、在开启氧气瓶阀门前,先要检查一下调节螺丝是否松开,只有在调节螺丝松开的情况下,才可开启氧气瓶阀门;满瓶的氧气瓶阀门不能开得太大。

3、减压器内外均不准沾有油脂,调节螺丝不准加润滑油。

4、减压器与氧气瓶阀处接头螺丝要吃牢6牙以上,并用板头扳紧。

5、减压器内出气孔因天冷冻结时,可用热水解冻,但不许用火烤。

6、氧气减压器外表涂蓝色,乙炔减压器涂白色,两种减压器严禁互相换用。

焊炬与割炬使用焊炬、割炬(俗称割刀)是焊、割工艺中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部位和主要原因之一。

焊炬、割炬是气焊、气割的主要工具,是把可燃气体与氧气按一定比例混合,并以一定的速度喷出燃烧而生成具有一定能量、成分和形状的稳定的焊接火焰,进行焊接作业。

使用注意事项:1、点火前要检查焊、割炬是否有吸力。

检查的方法:把焊、割炬上的乙炔橡皮管拆下,开启焊、割炬上的氧气和乙炔阀门,用手指按在乙炔进气管接头上,若手指上感到有足够的吸力,则表明焊、割炬的射吸能力是正常的,可以点火使用;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进气管接头处倒漏出来,则说明射吸能力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点使用,会引起回火而造成乙炔瓶的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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