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8.03.14•【文号】国发〔2008〕10 号•【施行日期】2008.03.1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制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现予印发。
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
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
未进行试点的地区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组成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
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试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人员流动,保障退休人员墓本生活,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纳形式就成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了,该模式是我国首创,针对的也是我国的情况。那么围绕着养老保险制
度,这篇论文就谈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
关键词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 个人账户
作者简介:关淇文,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840.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0.086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起步于中国建国的上世纪的 40 年代末和 50 年代初,在建国以前我国并没有很完整的社会保障的理论和 系统,建国后才在努力的探索中逐步建立的,此时照比西方发达 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相对比较落后的,我国社会保障的建立 总体经过四个阶段,分别为初创阶段、调整阶段、经历过文化大革 命迫害的挫折阶段以及至今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那么需要强调 一下,根据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障的定义为“社会保障即社会通过 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对其成员提供的保护,以防止他们由于疾病、 生育、工伤、失业、残疾、老年及死亡而导致的收入中断或大大降 低而遭受经济和社会困窘,对社会成员提供的医疗照顾以及对有 儿童的家庭提供的补贴。”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这样的变化,经济基础的变革必然导致上层建筑的改 革,所以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 革势在必行,这同样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也提出了迫切的要 求。1993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它们都 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的背景下召开 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对会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一些非 常宝贵的改革计划,其中有一条就是提出建立养老、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实行“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要求由单位和个人共 同负担成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保 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 要的险种之一,基本会会涉及任何人。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 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 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所谓社会统筹是指 养老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和 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该制度在基本养老金的筹集 上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统筹,是由包含基本养老 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中每个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 费比例缴纳上来的资金是社会统筹基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最终形成资金的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收入、财政 补贴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 包括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 老金、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丧葬抚恤补助、其他支出。 它们承担职工离开单位后所需费用的一大部分;个人缴纳的那一 部分就是每个人的个人账户了,仅占退休费的一小部分,对于个 别情况不足够的资金国家会给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解读(全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解读(全文)2023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23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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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3〕2号)于今年元月3日正式下发,确定了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
为便于学习了解该文件精神,现将其中财政内涵主要内容梳理如下:一、改革的总体思路“一个统一”和“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取消双轨制)。
“五个同步”即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健全(总体不降低待遇水平,破除改革阻力);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五是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改革。
为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中央确定,从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将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数据,具体到个人会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600元左右(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400元左右,个人缴纳职业年金200元左右),从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300元左右,实际净增资300元左右。
二、改革的主要政策1、参保单位范围为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2、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由同级财政按单位性质给予全额或差额补助);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所需经费以调工资的形式补助个人),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余额可以继承。
对工资收入中的住房公积金、公车补贴、移动通讯费、物业费补贴以及尚未规范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将在逐项甄别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研究确定可否纳入缴费基数(中央下步文件中将有明确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政策方案最新消息.doc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政策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政策方案最新消息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10月1日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意味着,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正式被打破。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纳入社保体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纳比例与企业相同。
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决定》指出,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引人关注的是,《决定》明确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分析,缴纳职业年金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的退休金待遇不会降低,企业退休人员和他们的差距短期内仍将存在,但制度并轨为将来填补退休金鸿沟和今后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退休金会缩水吗?“8%+4%”的职业年金等于开小灶根据《决定》,单从基本养老金这一块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跟企业职工的参保方式、缴费比例及计发方法统一起来了。
这似乎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相比以往的退休金将大幅缩水,因为此前,他们每月的退休金能达到退休前月薪的90%之多,而现在跟企业一个标准了,只能领到退休前月薪的50%左右。
不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说,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长舒一口气了,因为从新出台的方案看,虽然制度上并轨了,但退休待遇并不会降低。
《决定》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改革前后相衔接,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并确定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思路。
甘肃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全文)

甘肃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全文)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甘肃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全文) ,欢迎阅读!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经2015年9月7日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5年9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改革的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第三条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题库及答案(第701-820题)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题库及答案(第701-820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O的罚款。
A.2倍以上3倍以下B.3倍以上C.2倍以上5倍以下D.5倍以上正确答案:C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O等优惠政策。
A.税收减免B.子女教育费用减免C.保障性住房D.就业服务减免费用正确答案:D《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A.中止计算B.分段计算C.累计计算D.重新计算正确答案:C老王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
那么OA.他可以继续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B.他可以再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C.他不可以继续领失业保险金D.他不可以继续领失业保险金,但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正确答案:C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O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A.按月B.按季度C.按年D.一次性正确答案:D失业保险金应O发放。
A.按天B.按月C按季度D.按年正确答案:B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O个月。
A.16B.18C.24D.28正确答案:C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个月。
A.10B.12C.18D.24正确答案:D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O个月。
A.10B.12C.18正确答案:C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O个月。
A.10B.12C.18D.24正确答案:B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
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什么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什么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下,按照个人账户的一定规模建立养老保险储备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问题。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是将每一个参保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都记入参保人的账户,做到账钱相符、账人相符、账账相符,形成个人缴费的完全积累;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从“统账结合,并账管理”向“统账结合,分账管理”的实质性转变,真正落实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进而为缓解经济波动和老龄化对养老保险事业的冲击提供基金保证。
扩展资料: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
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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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从公布的并轨方案来看,缴费比例(个人8%、企业20%)、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工资)、领取待遇的年限(缴满15年)、计发标准等,无一不与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办法相同。
个人按缴费工资8%缴纳
按照昨日公布的文件,此次养老金改革涉及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教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并轨以后,也能缩小养老金的待遇差别。
逐步地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样大家就不存在太多的差距。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此次发布的改革方案有两个要点: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同时纳入养老保险。
在以往,任何涉公的改革都是由事业单位改起,这回一起改革,体现了决策者的很大决心。
二就是职业年金制度的提出。
机关事业单位单独建账回应舆论
决定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吴江说,“并轨”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已独立运作较长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而“不掺和进去”,更有利于监管。
“这样对社会也有一个交代:企业自己交钱也好,机关交钱也好,将来谁也不会用对方的钱。
”吴江说。
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单独建账主要是由于机关中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所谓“中人”数量较多,其过去的视同缴纳年限较多,即“历史欠账”偏多,如果不单独建账,而是两个基金直接合并,会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背上更大的包袱,出现挤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不利于双轨制并轨的顺利启动。
公务员待遇会降低么?
方案中明确,改革后相关人员待遇不降低,建立职业年金就是使其不降低的“武器”。
根据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要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其养老金收入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基本养老金计发与企业职工的计发标准无异。
职业年金部分,则补足了因改革而使待遇下降的那一部分。
决定将相关人员明确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
文件提出,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褚福灵对《法制晚报》记者说,“换言之,老人和中人的待遇将不会降低。
”
对于拉近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的希望,褚福灵认为更多会体现在“新人”群体中。
决定提出,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
褚福灵分析,这意味着“新人”将按新办法参保,新老有别的方式,可能会使其养老待遇水平,与同期参保后退休的企业职工更加趋近。
专家:2014年10月起养老保险费需补缴
人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决定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明确了我国养老双轨制并轨的时间表。
该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从去年10月起,我国就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养老双轨制的并轨,双轨制也随之被打破。
这一时间点的确定,同时使得决定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和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界限被划分清楚。
褚福灵表示,从决定来看,2014年10月开始就得实施,但实际运作还需要一定时间。
这个系统很庞大,系统改革也得改一段时间,这个可以理解。
杨燕绥说,虽然在制度实施方面还存在一系列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需要明确,但这已经表明,无论参保缴费从何时真正开始,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得从2014年10月起就补缴相关的养老保险费了。
2008年
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
2009年
人社部公布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这项改革路径给出勾画,但并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只笼统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没有具体细节和收入弥补措施。
由于相关人员退休待遇水平会大幅下降,因此阻力较大,所以配套政策始终未出台,并轨也未实际启动。
2012年
双轨制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2013年
原人力社保部副部长胡晓义明确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将走向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双轨制”将并轨。
开始传递出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养老金的改革要“一勺烩”的信号。
2014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中明确,“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
此后,人力社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态,关于养老金并轨,“总理其实已给出了时间表”,让国民看到了养老金双轨制在今年破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