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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

关于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

关于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汇报人:2023-12-19•引言•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的现状•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的政策措施目录•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的社会影响•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的未来展望01引言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和农业集体化使得农民获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建国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实行集体生产和分配制度,农民负担相对较轻。

计划经济时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获得了更大的生产自主权,但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负担。

改革开放初期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的背景建国初期,农民负担主要集中在农业税和集体公益金等方面,负担相对较轻。

20世纪50年代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负担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三提五统”、集资、摊派等方面。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负担问题逐渐凸显,表现为税费负担过重、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负担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21世纪以来农民负担问题的历史演变02建国后农民负担问题的现状村级集体经济负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建国后逐渐发展起来,农民需要承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费用,如管理费、公益金等。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农民出资出力,如修路、建桥、建校等,这些费用对农民来说也是一项负担。

农业税费负担建国后,农业税一直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之一。

虽然近年来农业税有所减免,但农民仍需承担一定的税费。

农民负担问题的主要表现03引发社会矛盾农民负担问题会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01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过重的农民负担会降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02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负担过重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民负担问题的严重性建国后的土地制度和农业政策是农民负担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土地制度的变革和农业政策的调整都会对农民的负担产生影响。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各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信贷担保以下简称农担),探索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

当前,全国农担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加快发展,但也存在业务发展不均衡、服务对象不精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等问题。

根据2019年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以及2018年全国农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严明纪律,促进全国农担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全国农担体系的政策性定位(一)深刻认识农担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全国农担体系,是完善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推动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题、激发其内生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纽带,是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机制的重要布局,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对全国农担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己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提高农担业务覆盖面和普惠性,全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要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担保服务力度,实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担业务全覆盖,助力贫困地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二)始终确保全国农担体系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确保全国农担体系紧密可控、专注经营的机制基础,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政策定位,确保省级农担公司作为一级企业法人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法人、业务、财务、考核、管理“五独立”,以独立性来保障政策性、专注性,从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上避免政策性业务边缘化和外部风险的导入。

国家农担公司职能职责

国家农担公司职能职责

国家农担公司职能职责答:国家农担公司的职能职责涵盖了担保服务、风险防控、政策支持、市场研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国家农担公司为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一、担保服务国家农担公司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为农业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具体而言,国家农担公司通过为农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提高农业企业的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从而促进农业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二、风险防控国家农担公司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首先,国家农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对申请担保的农业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其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其次,国家农担公司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风险。

此外,国家农担公司还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政策支持国家农担公司作为国家农业支持政策的重要一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政策,为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而言,国家农担公司根据国家的农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制定相应的担保政策和措施,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农业企业的发展。

同时,国家农担公司还积极争取和利用各项政策资源,为农业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四、市场研究国家农担公司还承担着市场研究的职责。

通过对农业市场的深入研究和调查,国家农担公司了解市场动态和变化趋势,为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

此外,国家农担公司还通过市场研究,了解同行业的竞争状况和发展趋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监督管理国家农担公司还承担着对担保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

通过对担保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同时,通过对担保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此外,国家农担公司还接受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典型案例汇总: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

典型案例汇总: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

典型案例汇总: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机构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对促进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风险高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更好地总结农村金融创新经验,宣传推广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有效做法,农业部推荐一批金融支农创新模式。

一、“政银担”模式“政银担”是指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分工协作,政府扶持或直接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项目予以担保,银行再发放贷款。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促进金融资本落地。

将量大面广、额度小的农业信贷需求汇集起来,将银行与农户“一对多”的关系变成与担保公司的“一对一”,拉近了供求双方的距离,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政府通过对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注入,担保公司能够放大实现其净资产最高15倍的杠杆效应。

三是农业信贷风险可控。

将信贷风险从银行部分转移到了担保公司,分散了农业信贷风险,调动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同时政府对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给“政银担”模式予持续的担保费用补助和风险代偿补助,确保了可持续运营。

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财政支持的政策性、专注性、独立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目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已完成注资446.88亿元,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已挂牌成立,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组建并开始向县市延伸,27个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开展实质性业务,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见雏形。

其中,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创新开发的“4321”模式,由省级农担公司、省信用担保集团、银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实现了风险共担,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推动了业务快速拓展。

截至2017年6月末,成立一年半的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累计为313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18.2亿元。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国家农贷担保体系构建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国家农贷担保体系构建
第 l 8卷 第 2期
2 1 年 4月 01
湖南商学院学报( 月刊 )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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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耋一 一兰建 . Ⅵ ~ ~ 删 = ~ ~ ~ . 一 一 一 豆 . l~ 一一 删 增 咖 m _ ∞ -¨ 一Ⅲ 姚 ~ 5 m 呈 叭 一 M . 藿 沁 量 ; ∞ 农 民合 作经 济 组 织发 展 中的 国 家农 贷 担 保 体 系构
市人 ,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 2 0 级本科生 , 08 主要从事金融理 论与实践研究 。
湖南商学 院学报
2 1 年 01
能 ,培育农 民新型合作组织 ,发展各种农业社会 化服
务组织 。 ”

新 的农产 品生产从成本预算和新 的农产 品开发看也是 违背效益原则 的。因此 ,在社会 日益 繁荣与发展的时
中图 分 类 号 :F 3 . ;F 3 . 8 05 8 8 24 3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0 — 172 1)2 0 4 — 5 0 8 2 0 (0 1 — 0 1 0 0
Ⅱ h 耄 . 旺, _ d 茎 薹 - I a '
O n Co sr c i n o a i na r e i y tm n t e De e o n t u to fN to lFa m Cr d tS se i h v lpm e nt o aa s fPe s nt ’Co pe a i e Ec no i g n z to o r tv o m c Or a ia i n
资金短缺困难 , 提出构建 国家农贷担保体系 。 认为 国家应改变支农财政 体制 , 通过国家财政拨款 和发放农业投资基金等 , 建立农 贷担保基金 和农业投资基金 , 对不 同农业项 目采 取不 同的投资政策 。同时建立农 贷担保 和投资监督 中心 , 同家担保和投资项 对 目进行全程监督 指导 , 及其 义务农业技术服务。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 农 民合作经济组织 资金短缺 国家农贷担保体系

全国供销社系统与国家农信担保体系携手合作

全国供销社系统与国家农信担保体系携手合作

全国供销社系统与国家农信担保体系携手合作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索引号: 发布时间:2019-01-18 09:39:20[ 打印]全国供销社系统与国家农信担保体系携手合作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在京签署王勇摄随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金融服务部负责人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代表双方在合作文件上落笔签字,一份标志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实施。

这是双方为破解“三农”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

双方此举力图通过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战略合作、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农村金融要素融合,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好普惠金融支农惠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

协议签署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洪武一行进行了会谈。

总社办公厅、金融服务部以及国家农担公司综合办公室、战略研究院、业务发展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经济实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了覆盖全国95%乡镇、74%行政村的经营服务网络,发展了20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0多万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由财政部牵头组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将财政直接补贴方式调整为给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引导撬动金融资本下乡。

目前,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成立省级农担公司,并设立了1393个市县级分支机构。

据了解,双方此次合作,主要是将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众多、组织体系完备、产业链条健全和全国农担体系信用等级高、对财政及金融资源的协调能力强、农业金融服务专业的优势有机结合,由供销合作社按相关准入标准筛选优质客户,向各省级农担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推荐,并提供借款人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各省级农担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协调合作银行提供优惠的贷款服务。

农产品产业联盟准入条件

农产品产业联盟准入条件

农产品产业联盟准入条件农产品产业联盟是由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所组成的,致力于促进农产品产业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和推动产业发展的联合组织。

在加入农产品产业联盟之前,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准入条件。

这些准入条件旨在确保联盟成员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并维护整个产业链的利益。

首先,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农产品产业联盟希望吸纳的企业能够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是成为联盟成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其次,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和经营规模。

农产品产业联盟希望吸纳的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联盟的发展和产业的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企业需要符合相关的产业标准和质量要求。

农产品产业联盟在准入条件中会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并能够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第四,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随着农产品产业的发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支撑变得越来越重要。

农产品产业联盟希望吸纳的企业能够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营销模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在产业链中发挥领军作用。

第五,企业需要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农产品产业联盟是一个协作共赢的联合组织,希望吸纳的企业能够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在联盟内部开展合作交流,共同推动产业的发展和进步。

第六,企业需要关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产业联盟重视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希望吸纳的企业能够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为生态环境和社会贡献力量。

最后,企业需要具备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

农产品产业联盟希望吸纳的企业能够以诚信经营为根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消费者、合作伙伴和社会都能够负责任地发展。

在评估企业是否符合上述准入条件时,农产品产业联盟会进行综合考量,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责任、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估。

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洪武:探索加强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

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洪武:探索加强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

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洪武:探索加强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作者:来源:《农产品市场周刊》2016年第45期张洪武认为,在农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同时也要看到,农业发展过程中老问题不断积累、新矛盾不断涌现,面临的困难、挑战日益严峻,亟待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换农业发展方式。

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有效运用各类风险管理工具,降低和化解各类风险,对于顺利实现预期政策目标,十分重要。

张洪武分享了自己的三点看法。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提供保障。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时期。

这两年我国农业面临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地板”与国际市场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以及“国货入库、洋货入市”等问题,给我国农业造成了巨大冲击。

其根本原因在于,加入WTO后较低的关税承诺,使我国农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产品不具备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从大的趋势来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该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出路。

以往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不是十分强烈。

现在,我国耕地流转比例已经达到了3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达到了270万家左右,他们发展生产所需的资金数量,是以往普通农户的几百甚至几千倍,因此必须借助金融的力量。

但农业“融资难、融资贵”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一些发达国家也没有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

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核心问题是他们的有效抵押物不足,满足不了银行风险控制的有关要求。

农业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性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面临同样的风险管理难题,难以承担起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的主力军责任。

因此,创设新的政策工具,建立一整套体现政策性、专注于农业、相对独立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挥衔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资金供给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

2015年下半年,中央决定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每年拿出20%、约230亿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前三年作为注册资金重点用于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国家层面组建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机构分险增信,构建起完整的专门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全国性担保、再担保组织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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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担联盟
国家农担联盟全称: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组建的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05月06日在京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健全全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2022年1月6日,财政部批准同意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纳入“中央金融企业名录”。

公司作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国家层面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坚持自身信用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实行政策性主导、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旨在统一担保业务标准、强化系统风险控制、规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担保的经济助推器功能和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发展领域,推动粮食结构调整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公司股东包括财政部和全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拟分三年形成约150亿元的资本金规模。

省级机构股东根据其组建进展情况,分期分批加入。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3家省级机构完成工商注册,其余的省级机构预计完成机构组建工作。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4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0亿元,其余由黑龙江、河南、安徽、四川等11家首批参股的省级机构出资。

一是落实国家农业支持政策,制定再担保业务标准,为省级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规范指引。

二是为所有省级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根据各省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水平,制定合理的代偿风险分担比例和再担保费率。

三是研究开发农业信贷担保产品和服务,扩大信贷支持农业的覆盖面。

四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的战略合作,建立适用于公司和省级机构的银担风险共担机制。

五是建立风险补偿和风险救助机制。

六是研发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数据信息系统,实行线上申报和管理,实现项目评审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的信息化。

七是组织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专业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指导省级机构建立一支扎根农村、熟悉农业、懂金融会管理的基层担保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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