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冶金行业冶金行业标准

冶金行业冶金行业标准冶金行业标准的重要性冶金行业是指通过矿石加工和冶炼,将金属元素从矿石中提取出来,并制备成各种金属制品的行业。
它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基础,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冶金行业中,标准规范和规程是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产品质量控制、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论述冶金行业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一、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在冶金行业中,产品质量控制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需考虑多个方面因素,如产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性能、表面质量等。
冶金行业标准应该明确规定每种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达到预期的性能和质量。
产品质量控制标准还应考虑产品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在冶金行业中,产品是用于各个领域的,如建筑、交通、能源等。
标准应该考虑到产品在各个应用领域的要求,确保产品能够适用于不同的环境和条件,同时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生产安全规程冶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因此生产安全规程的制定至关重要。
生产安全规程应该从设备安全、现场操作、职工培训等多个方面考虑,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首先,冶金行业的设备安全是关键。
冶炼设备通常会涉及到高温、高压、有害气体等危险因素,因此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都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程。
此外,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其次,现场操作是冶金行业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必要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事故的发生风险。
此外,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最后,职工培训也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冶金行业应该加强对职工的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职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三、环境保护标准冶金行业的发展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原材料,同时也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完整版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发布部门】冶金工业部(已变更)【发布日期】1994.08.12【实施日期】1994.08.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994年8月12日冶金工业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冶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冶金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冶金建设工程是指冶金建设项目(含技术改造、大修、及移地大修)中的土木工程、机械电气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以及冶金建设项目的配套、辅助(含相应住宅和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冶金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勘察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四条冶金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冶金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
第二章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实行冶金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包括技术改造和大修工程)的冶金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冶金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其所属各冶金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冶金工业部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加强对参加冶金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
监督以上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其相应的活动。
加强对冶金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冶金建设单位,应委托冶金建设监理或取得过冶金建设监理资质的其它监理单位以及咨询单位代理。
第七条冶金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所属各冶金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资质、能力和条件。
并依据《冶金部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考核合格并发给证书后,凭证承担冶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行业标准

《高炉用炭素捣打料》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书《高炉用炭素捣打料》行业标准起草小组2011年7月一、任务来源根据工信部工信厅科[2010]74号“关于印发2010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规定,由武钢和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共同负责起草《高炉用炭素捣打料(2010-0268T-YB)》行业标准。
二、工作过程我们在多年的产品检测中发现,我国《高炉用炭素称捣打料》目前无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主要参照《高炉用低温粗缝糊》标准。
在接到该标准制订任务后,我们成立了《高炉用炭素捣打料》标准制订工作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进行了资料查找和相关试验工作,并进行了部分炭素捣打料生产厂家调研,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高炉用炭素捣打料》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制定理由及必要性1、制定理由高炉炭素称捣打料,是以高温电锻无烟煤、人造石墨、碳化硅为主要原料,酚醛树脂、煤沥青、煤焦油为结合剂,经过混捏而成,用于高炉炉底炭捣层,填充炭块与炭块之间及炭块与炉体之间的缝隙。
高炉用炭素捣打料的功能有:a.填充炭砖与冷却壁之间,炉底炭砖与炉底密封板之间的缝隙,要求经捣打后的捣打料有一定的强度和致密度,充满每个角落和很小的缝隙,达到不渗漏铁水和煤气的要求;b.高炉炭素称捣打料有传递热量的重要作用,高炉冷却需要通过高炉炭素称捣打料将炭砖的热量传出,经冷却水带走,减缓侵蚀速度。
如果高炉炭素称捣打料导热系数太低就会影响热量的顺利传递,引起炭砖温度升高,加快炭砖的侵蚀速度;c.高炉炭素称捣打料有耐火砖衬的作用,高炉炭素称捣打料和炭砖的材质相同,在高炉后期,如果炭砖有烧穿或渗漏铁水和炉渣时,高炉炭素称捣打料能起到耐火砖衬的作用;d.炉缸高炉炭素称捣打料既有填充炭砖与冷却壁之间空隙,防止铁水、炉渣和煤气渗漏,又有吸收炭砖和其他耐火砖衬升温过程中的膨胀作用,防止炉壳受力过大而开裂。
2、制定的必要性制订本标准主要为了克服其高温焙烧后测量导热系数的缺点,利用高炉寿命的提高。
冶金企业业安全标准考核

❖ 烟煤喷吹系统,应设置气控装置和超温、超压、含氧
超标等事故报警,还应设置防止和消除事故的装置。
❖ 煤粉制备的出口温度:烟煤不应超过80℃;无烟煤 不应超过90℃。
❖ 制备烟煤时,其干燥气体应采用惰化气体;负压系 统末端气体的含氧量,不应大于12%
三、炼钢安全现场评定
炼钢的任务
铁水
炼钢过程
•脱碳 •脱硫 •脱磷 •脱氧
炼钢过程
•去气体 •去夹杂 •合金化 •调 温
钢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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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危险场所及重大危险源
铁水脱硫装置、转炉炉前、吊运铁水及钢水天车、 炉下出钢及出渣线、炉顶平台、烟汽余热回收系统、 氧枪及氧气调压站、一次风机房及转炉煤气回收系 统、精炼系统(包括LF炉、RH炉等)、连铸台上 (包括大包旋转台、中间包等)、连铸台下(包括 拉矫机、引锭杆、切割装置、二冷室等) …
❖ 泥炮和开口机操作室,应能清楚地观察到泥炮的工作情况和 铁口的状况,并应保证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能安全撤离。
❖ 配电室应配备消防器材。
(9)渣、铁处理
❖ 使用的铁水罐应烘干, ❖ 出铁、出渣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发出出铁、出渣或停
止的声响信号;水冲渣的高炉,应先开动冲渣水泵(或打开 冲渣水阀门)。 ❖ 水冲渣,应有改向渣罐放渣或向干渣坑放渣的备用设施。 ❖ 罐口结壳及翻渣后罐内结壳,应使用打渣壳机和撞罐机处理 。
操作。
(8)炉前出铁场和炉台构筑物
❖ 炉前出铁场,应设防雨天棚。
❖ 300m3以上的高炉,炉前出铁场应采用钢结构支柱;小于 300m3的高炉,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但应有防热措施 。如果炉前铸铁,则所有房架均应采用钢结构件。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二)近年来冶金企业较大事故案例
1#高炉进行烘炉时,3名工人在置换煤气操作中发生煤气泄漏,致使3人 当场中毒,在施救过程中,又有3人中毒。共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12)2010年1月4日, 辽宁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炼钢厂电渣车间组 织人员修电磁炉电机时,2名工人晕倒,另6名工人施救时也晕倒现场。 经医院抢救无效,8名工人全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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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本规定的意义与必要性
1.是为了加强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冶金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 3.制定本规定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4.促进冶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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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冶金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 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 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的规 定。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负相关责任
(3‰)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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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八条 冶金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四)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六)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T 4001.1-201X钢格栅板及配套件第1部份: 钢格栅板Steel bar grating and matching parts Part 1: Steel bar grating征求意见稿前言YB/T4001《钢格栅板及配套件》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钢格栅板;—第2部分:球型栏杆;—第3部分:钢格板斜梯。
本部分为YB/T4001的第1部分。
本部分参照采用ISO14122-2:2001/Amd 1:2010《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本部分代替YB/T4001.1-2007《钢格栅板》。
本部分与原标准对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改了钢格板原材料的技术要求,由“承载扁钢可采用GB/T 700的Q235—A或B级钢制造”,改为“承载扁钢采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及焊接结构用耐候钢材料,其性能不低于Q235-A,并且符合GB/T700、GB/T1591、GB/T4172的要求;采用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及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其性能不低于06Cr13Al,并且符合GB/T1220的要求”。
—细化钢格板包边的产品构造,把包边分为装饰包边和承载包边。
—增加了钢格板以实物重量作为交付结算依据的条文。
—增加了钢格板的防腐蚀措施。
—删去附录—楼梯踏步板,将其合并到本标准的第3部分:钢格板斜梯。
—增加了附录—不包边钢格板的安装和固定。
—增加了附录—钢格板的C型钢包边。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的附录D、附录E、附录F是资料性附录。
钢格栅板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钢格栅板(简称钢格板)的构造、尺寸、技术条件、设计、安装、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型钢格板和其他金属格栅板,可参考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石油、化工、冶金、轻工、造船、能源、市政等行业的工作平台、地板、走道、阶梯踏板、沟盖、围栏、吊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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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1.制约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因此,对于冶金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抓住两个方面:
(1)实施技术改造和结构性调整 (2)严格排放限值、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强制性标准 使用最多的两类标准
• 环境质量标准:基于环境基准,结合社会经济、技术能力,对
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浓度(或要求)所作的规定;是环境保 护及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制定排放标准的依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
制定相应的环境法规和标准 满足冶金工业环境保护要求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提纲
1.制约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环境标准概述 3.相关法规和标准 4.清洁生产标准 5.新环保法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2.环境标准概述
• 环境质量标准 • 污染物排放标准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3.相关法规和标准
有色冶金工业标准制订的发展历史
有色工业
1985年,首次制订了与有色金属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相关 的标准: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5085-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方法标准》(GB5086-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腐蚀性试验方法标准》(GB5087-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GB5088-85)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3.相关法规和标准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
钢铁工业
主要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等多项标准。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3.相关法规和标准
1996年,修订工作 • 将废气排放纳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将废水排放纳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将固体废弃物排放纳入《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2.环境标准概述
•综合排放标准 •行业排放标准
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 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 则,具有行业性国家排放标 准的,其污染源执行行业性 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是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及
污染治理的技术经济条件,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危害的各种因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3.相关法规和标准
危险废物
1998年,颁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1年,制订《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8-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 2007年,修订和调整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
(1) 矿产资源危机日趋严重
我国矿产资源紧缺,多数有色金属品种根据已探明的可开采储量只够开
采20多年。如锑矿,我国已开发利用的锑矿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83%,
而且大部分富矿和易采矿都已经被开发利用,后备资源出现严重不足。
(2)行业整体综合利用率不高
我国矿产资源具有大矿少,中小矿多;富矿少,贫矿多;单一矿物少, 共生矿物多的特点,致使开采难度加大,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采、
选、冶、加工)均有较大的金属流失,金属回收率降低。自然资源和能
源的日益减少,世界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环境的持续恶化,使得金属的回 收和再生利用已经成为全球语言。目前,发达国家铜、铝、铅的回收利
用率超过了50%,中国在30%左右。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1.制约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1.制约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我国已成为钢铁和有色金属生产、消费均居世界第一 的大国。但是,要保证冶金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还 存在着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制约其发展的重大问题。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1.制约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排放进行控制的标准,具有阶段性和 行业性特征的控制措施指标,是实现环境质பைடு நூலகம்标准的强制手段,是直接 的执法标准。
No.1 《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1974年1月1日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提纲
1.制约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环境标准概述 3.相关法规和标准 4.清洁生产标准 5.新环保法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1讲 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彭兵 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
Phone: 88830577 E-mail: pb@
《冶金环境工程学》-冶金工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提纲
1.制约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环境标准概述 3.相关法规和标准 4.清洁生产标准 5.新环保法
(3)能耗高
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仅33%,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我国产品单位能 耗高出国际先进水平15%左右。钢铁行业是传统能耗大户,全行业总能
耗占全国总能耗的约15%,钢铁的单位产品能耗和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为 21.4%。
(4)环境污染严重
由于我国矿物金属品位低,原生矿结构比较复杂,并常与有毒金属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