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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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作介绍信及落户手续指引-人事处-中国科学院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作介绍信及落户手续指引-人事处-中国科学院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作介绍信及落户手续指南办理落户手续前,需由研究所先建立社会保险,取得个人社会保险编号。

待研究所缴费成功后,可取得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一、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指南一)所需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护照(原件,首页、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出入境记录需复印)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5、接收函(人事处准备)6、盖人事处公章的聘任/聘用公示信息(人事处准备)7、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身份证(原件)二)办理程序1、在大连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个人信息2、持上述所有材料交予人事处,人事处将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并放入职工个人档案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理指南一)办理本人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2、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本人留学期间所有《护照》(每次出入境记录都需复印);5、《结婚证》或《未婚声明》;6、家庭户口者:户口簿首页、本人户口页;集体户口者: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7、若本人在大连有产权住房需单独立户,需提供落户派出所出具的《落户地址确认单》;8、若户口落在大连亲属家,需提供亲属家的《户口簿》,由该户主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并签字,同时提供户籍地派出所的同意落户意见;9、若户口落在化物所职工集体户口,则参照第6条办理。

10、聘用合同11、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事处准备)12、本人身份证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所章,10楼办公室勇迪老师处领取)二)办理配偶户口随迁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4、配偶身份证15、家庭户口者:户口簿首页、本人户口页;集体户口者: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16、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护照》(每次出入境记录都需复印)。

教育部归国留学认证流程

教育部归国留学认证流程

教育部归国留学认证流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认证流程第一步:办理好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在国外毕业回国之前先在就读学校所属使馆教育处(组)办理《留学人员归国证明》,这个是体现国外就读真实的学习经历。

《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又称三联单;使馆会留一单、留学生拿到的是白色和红色两联单。

用于购买免税车和办理学历认证。

2014年最新政策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提供材料取消了《留学人员归国证明》。

但并不代表《留学人员归国证明》没用; 《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可以购买免税车、进事业单位办理派遣证需要、取得硕士学位留学生申请北京落户必须要提供《留学人员归国证明》。

第二步:登陆国外学历认证系统国外学历认证系统的网址,注册新用户,并在线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认证申请表,这个一定要注册哦,以后可以在网上进行国外学历认证查询。

第三步:按照要求到选定的认证点去递交认证材料并缴纳费用在这里,大家在准备好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成绩单、护照),之后提醒大家要找一家正规的学历认证翻译公司,将自己的国外学历证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你也可以理解成学历翻译公证,这个很重要,其实就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要一个翻译公司对您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承担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留学服务认证代理点一个是省人才市场,一个是教育厅,请大家自己选择,不管是本科学历认证翻译,还是研究生学历认证翻译,必须找一个常做这种材料的翻译公司来做,他们有学历认证翻译模板,准确性会大大提高,翻译费要根据认证材料的多少来定,但认证费是360元,这几年都没变过。

第四步:留学学历认证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会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邮寄到你填写的地址或者你自己去北京取。

教育部取消八项留学相关证明一、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发申请中,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二、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手续中,取消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存款证明。

2021年 苏州市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操作指南

2021年 苏州市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操作指南

2021年苏州市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操作指南2021年苏州市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操作指南一、前言苏州市作为一个教育发达、留学人员众多的城市,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留学人员,制定了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操作指南。

本指南旨在为留学人员提供清晰简明的操作指引,使留学人员能够顺利进行建档及归档相关手续。

二、留学人员建档流程1.登录苏州市留学人员服务平台(网址:xxxx)注册个人账号;2.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联系方式等;3.上传相关留学文件,如护照、签证、入学通知书等;4.在线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结果;5.审核通过后,凭个人账号登录平台下载电子版留学人员档案。

三、留学人员归档流程1.登录苏州市留学人员服务平台,进入留学人员归档申报页面;2.填写申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留学期限、归档单位等;3.上传留学期间相关文档,如成绩单、学位证明、获奖证书等;4.提交申报,并等待学校或相关单位审核;5.审核通过后,留学人员可凭借学校或相关单位出具的归档证明书至档案管理中心办理归档手续;6.档案管理中心将对归档资料进行核验、整理和归档,同时将电子版档案存档备查;7.归档完成后,留学人员可在留学人员服务平台下载或邮寄纸质版归档证明。

四、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注意事项1.建档及归档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虚假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2.留学期间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如学校、专业、居住地址等,需及时在留学人员服务平台更新个人信息;3.非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如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须前往本人所在国(地区)领事馆、使领馆办理公证手续,并在归档时提供公证材料;4.归档证明书是留学人员回国后申请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等相关事宜的必备材料之一,建议留学人员妥善保管;5.若留学人员需要查询、借阅档案资料,请提前与档案管理中心联系,预约相关业务办理。

五、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xxxxxxx2.网上咨询:在留学人员服务平台中提问留言3.办公地址:苏州市人才市场xxxx号,档案管理中心xxx窗口六、结语本指南旨在为留学人员提供指导,顺利完成建档及归档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事项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发放对象: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法国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且决定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赴国外仅学习语言的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工作的人员。

2、凡抵法后三个月内在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网站登记注册并符合上述规定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可以在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对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回国未满12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回国机票和盖有中国边防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

回国超过12个月的人员,不予补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这些人员,使馆教育处可以为其开具《留学经历证明》,申请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同,申请者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使馆教育处核实情况后办理。

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费。

4、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l 贴有2吋彩色近照的注册登记表打印页。

l 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需要附上盖有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并标注出最后一次入境章。

l 有效居留证和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凡只提交成绩单或提交的证明中未写明已获得某种文凭的不予办理;学业失败或放弃学业的需附上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

l 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不需要提交学生证和成绩单复印件,但需要提交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博士后的证明信中须明确写明进行博士后研究字样。

l 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已购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5、如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在办理证明时需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通过邮寄方式办理,须附上一个已付足邮资(请勿夹带现金)并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的普通回邮信封(不建议使用挂号信),已经回国的同学可到当地邮局购买2张万国邮政的国际邮资兑换券作为邮资使用。

留学回国证明怎么办理步骤

留学回国证明怎么办理步骤

留学回国证明怎么办理步骤留学回国证明怎么办理方法凡是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外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首先,留学人员抵达留学目的国之后,要及时到中国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

如今,大多教育(文化)处组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留学人员需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

登记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留学人员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学成回国工作前,大约1个月左右,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办理需提供材料有: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目前,中国驻各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均安排固定时间接受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也可邮寄办理。

如果邮寄办理,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字样,邮资自付,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信封(国内外地址皆可),并贴好相应面值的邮票。

具体可查阅所在国中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网站。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已经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领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往办理。

一般而言,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为学成回国工作,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留学人员回国时需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存查。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指用于在中国留学期满后,毕业生回国后在各类用人单位、社会机构等场合证明自己的留学经历和学历水平的一种证明材料。

以下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和材料要求。

一、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2.在所在国家留学期满后,通过所在国家教育部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3.在中国高教学生信息网填写个人申请材料并上传电子版认证材料。

4.缴纳相关费用后,提交材料并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后,中国高教学生信息网将发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书电子排版版权授权书。

6.申请人根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书电子排版版权授权书指引,到指定印刷机构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书。

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材料要求: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材料:填写个人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留学学习、就业及回国情况等。

2.留学经历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留学签证、免师范生录取通知书、留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等。

3.在留机构证明材料:留学期间在所在国的教育部或学校开具的在留机构证明。

4.学位认证材料:所在国的教育部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成绩单等。

5.个人陈述信:对留学经历、毕业情况、回国就业等进行详细陈述,说明自己的留学目的和经历。

三、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注意事项: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根据各国教育部门或驻外使(领)馆的要求进行,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2.提交的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如果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书一般需要在指定的印刷机构进行打印,申请人需按照指引前往办理。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对留学经历和学历水平的一种权威认证,对于毕业生回国后的就业和职业发展非常重要。

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需仔细阅读相关材料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按照指引完成申请和办理手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单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单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使用说明(用人单位注册及登录)1、用人单位在线注册在京用人单位接收留学回国人员,需要为其办理在京落户手续的,请先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unitreg)进行在线注册及CA数字安全证书申请,如图1-1所示,请参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组织结构代码和电子邮箱非常重要,请您务必确认无误,组织机构代码将作为贵单位的唯一标识,您注册的电子邮箱将收到初始的系统使用密码。

图1-1请您阅读注册协议,并确认填写信息无误,请点击“提交注册”按钮,提交注册后单位相关信息将无法修改。

2、申请CA数字证书提交注册成功,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格及协议,如图2-1所示,确认信息无误后,按照要求打印并盖章、签字,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中心,等待审核通知,通知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您注册的邮箱,我处受到您邮寄的材料后会尽快处理,请您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回国处,邮政编码:100080。

由于我中心每天接受大量邮件,请务必在醒目位置注明“CA申请”)图2-13、单位登录3.1安装驱动单位按要求获得CA数字安全证书后,使用系统前,请务必先于“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栏目-常用文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CA数字安全证书驱动程序。

3.2插入CA证书,修改原始密码待驱动安装成功后,插入CA数字证书,系统提示如图3.2-1所示,点击“是”,图3.2-1修改USBKey密码,如图3.2-2所示,点击“修改用户PIN码”,输入原始PIN 码:1234,并输入新的PIN码,如图3.2-3所示,点击确定,提示证书PIN码修改成功。

图3.2-2图3.2-33.3登录系统,修改系统密码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ie浏览器,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https:///),单位登录界面,如图3.3-1所示,系统会自动读取CA证书中的用户名,用户名为贵单位的组织机构图3.3-1代码,确认无误后,输入邮件中发送的初始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单位界面,如图3.3-2所示,请先修改系统密码,考虑的贵单位的信息安全,建议系统密码与CA证书的PIN码有所区分,系统密码修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进行相关操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4.19•【文号】人社部发[2011]46号•【施行日期】2011.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国侨联、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欧美同学会人事部门: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建设的特需人才资源。

做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对于解决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留学人才回国(来华)参与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留学回国人数逐年增加,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力度,逐步形成了以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工作站为主体的一批服务机构。

同时,有关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海外华人华侨、留学人员团体相互联系、密切配合,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回国创业提供服务和支持。

但是,现有服务工作仍然存在着资源分散、渠道不畅、水平不高、手段单一、产品缺乏等突出问题。

针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新形势,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为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力度,更好地为广大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备案同意,现就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以方便广大留学人员为基础,以服务高层次留学人才为重点,以推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政策的全面落实为着力点,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和回国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更多优秀留学人才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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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流程
本文档主要介绍通过《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留学系统”)申报项目的主要操作步骤。

注:新版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系统建议采用Firefox浏览器访问(版本不限),其他浏览器访问可能存在不兼容问题。

第一部分登录系统
1.访问地址:s.:8080/WebRoot),输入用户信息点击“登录”,登入留学系统。

第二部分多级填报流程
各级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建立下级单位账户,直至申报人所在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建立申报人账户,并逐级上报审
核。

注:各级单位①可逐级为下级单位②建立账户。

每级单位均可在本级建立申报人账户。

例如:**省人社厅可以为**市人社局建立账户,**市人社局可以为**市人民医院建立账户,宁波人民医院可以为个人建立账户;**省人社厅可为**省人民医院建立账户,**省人民医院可以为个人建立账户;**省人社厅也可以直接为个人建立账户。

一、添加下级单位
(一)添加单位
1.访问“单位和账户管理->单位信息管理”模块,右键点击本级单位名称,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新增】按钮;
2.输入单位名称、地址、行政区划、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在分配角色中授予“业务审核角色”和“业务申请角色”两个角色,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①指各中央单位、各省级人社厅(局),以及其他直接报送人社部专技司的单位。

②指各中央单位下属单位、各省下属省直单位及地市人社局,以及其他本级单位的下属单位。

(二)添加单位账户
1.访问“单位和账户管理->用户管理”模块,打开用户管理页面。

点击【用户新增】按钮,打开新增用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和用户信息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注意:(1)单位名称默认为本级单位名称,一定要重新选择为正确的下级单位,否则新建账户将为本级单位账户。

(2)“单位和账户管理->用户管理”中可以管理本级单位账户,切勿删除本级单位账户。

(三)单位账户授权
1.访问“单位和账户管理->用户授权”模块,打开用户授权页面。

选择所要授权单位点击【用户角色授权】按钮,打开用户角色-新增页面,在隶属角色中授予“业务审核角色”和“业务申请角色”两个角色,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二、添加申报人
(一)添加申报人账户
1.访问“单位和账户管理->用户管理”模块,打开用户管理页面。

点击【用户新增】按钮,打开新增用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和用户信息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注:用户类型默认为“单位用户”,无需修改。

(二)申报人账户授权
1.访问“单位和账户管理->用户授权”模块,打开用户授权页面。

选择所要授权单位点击【用户角色授权】按钮,打开用户角色-新增页面,在隶属角色中授予“业务申请角色”两个角色,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三、项目资助申报
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例(其他两个项目类似),介绍申报
项目的具体流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人选择“业务申请->项目资助->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模块,打开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页面,点击【新增】按钮。

2.在“新增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页面中,录入项目申请信息及单位意见,点击上方【保存】。

3.关闭“新增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页面,点击【提交申请】,提交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4.选中人员,点击【打印中国留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导出《中国留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保存到本机。

注:导出表为Word文件,请使用Microsoft Word打开。

(二)项目审核
项目审核将按照添加下级单位的顺序,逐级向上审核。

审核通过,则向上一级提交;审核退回,则向下一级回退。

1.各级单位访问“业务审核->项目资助->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模块,可以看到单位需要审核的信息。

2.选择要审核人员,点击【审核】,进行项目信息审核,并填写单位审核意见。

第三部分单位直报流程
申报人报纸质材料,由单位代替申报人填报项目信息。

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例(其他两个项目类似),介绍申报项目的具体流程。

(一)项目申报
1.单位选择“业务申请->项目资助->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模块,打开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页面,点击【新增】按钮。

2.在“新增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页面中,录入项目申请信息及单位意见,点击上方【保存】。

3.关闭“新增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页面,点击【提交申请】,提交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4.选中人员,点击【打印中国留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导出《中国留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保存到本机。

注:导出表为Word文件,请使用Microsoft Word打开。

(二)项目审核
注:本级单位填完申请信息后,还应到项目审核中填写审核信息。

1.单位访问“业务审核->项目资助->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模块,可以看到单位需要审核的信息。

2.选择要审核人员,点击【审核】,进行项目信息审核,并填写单位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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