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井、重点施工、重点工序、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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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公司钻、修、压、重点井、特殊井施工管理规定-修订

井下作业公司钻、修、压、重点井、特殊井施工管理规定-修订

井下作业公司钻、修、压重点井和特殊井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井下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钻井、大(小)修、压裂作业施工质量,防止各类工程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井下作业公司钻、修、压重点井和特殊井施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钻井、大(小)修、压裂作业中的重点井、重点工序、特殊井、特殊工序的范围、措施制定、审批程序及现场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钻井、大(小)修、压裂生产作业中的重点井、重点工序、特殊井、特殊工序的施工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高井是指高压油气井、高含硫油气井、高危地区油气井。

一、高压油气井:指以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压力为依据,当地层流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或超过35MPa的井。

二、高含硫油气井:指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0mg/ m3(100ppm)的井。

三、高危地区油气井:指在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医院、工厂、集市等人员集聚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或位于江河、湖泊、滩海和海上的含有硫化氢(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mg/m3(10 ppm))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工程技术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一、负责组织重点井、重点工序施工设计(措施或方案)会审。

二、负责对分公司、项目部的重点井、重点工序、特殊井、特殊工序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监督。

三、负责本规定在各部门、单位、队/车间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规定的解释、组织修订。

第六条生产运行部为本规定相关管理部门,其职责:一、负责对分公司、项目部的重点井、重点工序、特殊井、特殊工序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协调。

二、负责对分公司、项目部的重点井、重点工序、特殊井、特殊工序施工过程的应急响应进行指导和监督。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含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2.1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施工作业类别、设备、设施、场所等;2.2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3.1 依据国家和建设行政部门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范围如下:3.1.1 基坑工程;3.1.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1.3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3.1.4 脚手架工程;3.1.5 拆除工程;3.1.6 暗挖工程;3.1.7 其他3.2 公司将如下设备、设施和场所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3.2.1 施工现场塔吊、施工升降机、爬架、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等;3.2.2 各单位自有或租用的天车、龙门吊、单梁吊、汽车吊、履带吊、大型桩工机械设备等;3.2.3 各单位变压器室、变配电室、气瓶或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场所;3.2.4 各单位自有氧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介质管道。

3.3 公司将如下特殊危险作业类别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3.3.1 临近高压线作业;3.3.2 与天车(含吊运钢水包、铁水包)、电平车运行交叉作业;3.3.3 有限空间作业;3.3.4 现场交叉作业;3.3.5 有毒有害区域作业;3.3.6 易燃易爆场所或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容器动火作业;3.3.7 各单位生产线设备设施(含皮带)检修作业。

3.3.8 抢险抢修作业3.4 公司将各单位或外单位曾经发生过的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2023年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高处施工作业,包括建筑工地、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石油化工、铁路、桥梁、船舶、航空、矿山等行业。

第三条高处施工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第四条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编制详细的高处施工作业方案,包括施工方法、作业环境、人员配置等内容。

方案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并且具备相关的技能证书。

第六条高处施工作业的施工场地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三章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第七条高处施工作业必须设置封闭、防护、固定等安全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高处施工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并随时解答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经确认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条高处施工作业时,严禁酗酒、吸烟等行为,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一条高处施工作业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置。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施救,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高处施工作业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责任追究,总结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对高处施工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可以暂停作业。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责令停工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高风险作业操作规范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高风险作业操作规范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高风险作业操作规范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一、引言高风险作业操作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着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环境破坏或财产损失的潜在危险的作业行为。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高风险作业操作规范管理规章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细则旨在规范高风险作业操作行为,阐述实施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员工安全,提高作业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高风险作业操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起重吊装、高空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三、工作前准备1.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高风险作业操作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2. 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操作前,对作业环境和作业任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并据此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3. 确保必要的培训:对从事高风险作业操作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操作知识和技能。

四、作业现场管理1. 建立作业现场标识:在高风险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标识,包括禁止入场、安全警示、安全提示等标识,引导员工正确进出作业现场。

2. 确保作业现场清洁整齐:维护作业现场的整洁和有序,清除垃圾和杂物,保持通道畅通,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3. 安排专人监护:对于高风险作业操作,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确保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危险。

五、作业操作管理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员工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

2. 使用正确的工具和装备:根据作业任务的需要,确保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装备,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

3. 禁止擅自更改作业方案:员工不得擅自更改高风险作业操作方案,必须事先报告并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六、事故处理与记录1. 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在发生高风险作业操作事故时,应立即停工,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通过正确的报告程序上报,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工作场所布置与安全要求在现场工作场所布置时,应保证各工作区域的合理划分,并且设立明显的标识牌进行相应的标识。

各工作区域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确保通道畅通,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工作场所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防护栏杆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安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在现场工作中,员工应正确使用各类安全设备,并认真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也至关重要,员工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设备的检验、保养与维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危险物品的管理与储存在现场工作中,涉及危险物品的管理与储存尤为重要。

危险物品应专门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专门的容器进行封存,避免发生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

储存区域应设有遵守规定的标识牌,并确保远离火源等易燃物品。

4.现场作业的操作与管理现场作业涵盖了各类工种,对于不同的作业类型,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同时,现场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质量。

5.应急预案与演练应急预案是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高空作业需要严格遵守特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员工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件。

在作业时应使用具备安全性能的工具和设备,并配备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备。

同时,应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计划,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

2.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作业需要特别小心谨慎。

在进行此类作业之前,应进行充足的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员工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定期进行防护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高风险工程的施工安全,维护工程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风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

三、责任主体1.施工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控制。

2.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3.业主单位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四、安全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2.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过程,做到及时追踪和总结。

五、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门安全人员进行管理。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安全管理监督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

2.业主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对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七、安全管理评估1.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管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

八、违规处理1.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2.如造成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共同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所有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电力设备设施检修(清扫)作业等。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成立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

第四条各部门、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 作业前的安全评估;2. 作业中的安全监控;3.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4. 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三章作业前的准备第五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作业工具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2. 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步骤、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4. 审批作业方案,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消除安全隐患;2. 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3. 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作业中的监控第七条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监护人员应全程监护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条发生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二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爆破作业、化学危险品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高风险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协调解决高风险作业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负责本部门高风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2. 组织开展高风险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3. 制定并落实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4. 定期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 及时处理高风险作业中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高风险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编制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2. 作业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合理、可行;3. 作业单位应向作业人员发放作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4. 作业单位应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高风险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 熟悉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3. 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八条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2.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注意事项;3.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4. 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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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油田分公司重点井、重点施工、重点工序、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井、重点施工、重点工序、高风险作业(以下简称“三重一险”)的安全管理,结合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三重一险”安全管理,目的是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作业现场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有效消减和控制作业风险,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三重一险”是指:
(一)重点井:
钻井阶段包括:塔河油田主体以外的探井或开发井;地层、流体和地层压力系数不清的井;特殊工艺、施工难度较大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井;高含硫化氢井。

完井阶段包括:高含硫化氢井;漏失、井眼不稳定的井;高压、高油气比的井。

酸压阶段包括:探井酸压井;施工规模超过2000m 3(含2 000m 3)
的开发酸压井。

井下作业阶段包括:复杂大修井;高含硫化氢井;高压、高油气
比井。

(二)重点施工:
钻井:盐层段钻井施工及下套管作业、承压堵漏作业、油气层段
固井作业、打开油气层作业、复杂井段施工、试压作业。

完井:穿换井口作业、开井试油试气作业、人工举升作业、试压
作业、高压油气井下油管作业。

酸压:高压油气井酸压后开井作业
测试:入井工具检查、测试开关井作业。

修井:换装井口、处理井下复杂作业、试压作业。

油建:土建和砼现浇施工作业、大型设备和容器吊装作业、工艺
焊接作业、工程吹扫试压作业、隐蔽工程施工作业。

检维修:油气处理站检维修作业、清罐作业、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作业、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长输油气管道泄漏的抢维修作业。

电力:电网检维修、发电机组检维修、新挂网投产作业、应急供
电作业。

录井:地质卡层作业
测井:井筒准备作业、入井仪器效验、放射源管理。

钻前:主基础砼现浇施工作业
搬迁:起放井架作业、生产井口保护。

(三)重点工序:
钻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中石化风险探井、分公司重点探井钻开油气层前的开工验收;设计预测钻开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 (含
20000ppm )以上的开工验收;发生溢流和井涌的压井施工作业。

完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关井压力大于35MPa (含35MPa )的探评井、预测关井压力大于50MPa (含50MPa )的开发井的开工验收;地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 (含20000ppm )以上的开工验收。

测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关井压力大于35MPa (含35MPa)的探评井、预测关井压力大于50MPa (含50MPa )的开发井的开工验收;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 (含20000ppm )以上,井开工验收。

储层改造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地面施工压力大于lOOMPa (含
100MPa )或施工规模超过4000m 3(含4000m 3)的储层改造施工作业的开工验收。

修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关井压力大于35MPa (含35MPa)
的探评井(评价阶段),关井压力大于50MPa (含50MPa )的开发井或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 (含20000ppm )以上的(修井机配合完井阶段)的修井开工验收;预测关井压力大于50MPa (含50MPa )的生产井修井,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 (含20000ppm )以上、且气油比大于100 的生产井修井开工验收;发生溢流和井涌的修井压井施工作业
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关键工序: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前的开工验收。

电力系统检维修和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 及以上电网检维修、发电机组检维修、与地方电网运行方式切换和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应急供电作业。

石油天然气站库检维修和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10000m 3(含10000m 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

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 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长输油气管道泄漏的抢维修作业。

应急抢险作业按油田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高风险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

第四条分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和承包商单位是“三重一险”施工作业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责任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三重一险”施工作业过程的控制。

第五条“重点井”责任单位为钻完井工程管理处、采油气工程管理处、
工程监督中心、完井测试中心、采油气厂和施工单位。

由钻完井工程管理处和采油气工程管理处按分公司管理程序明确分级管理的职责,确保重点井监督检查管理到位。

第六条“重点施工”责任单位为专业主管部门和单位。

由主管部门按分公司管理程序明确重点施工的责任主体,完善监督考核制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七条“重点工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执行西北油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高风险作业”责任单位为各二级单位或油建项目部,应按照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许可、防护用具、作业安全措施、监护人员、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对高风险作业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九条“三重一险”施工作业由各责任单位、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中石化及分公司相关制度和标准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第十条“三重一险”施工作业由分公司各级HSE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督察检查或抽检,执行分公司《HSE 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对“三重一险”施工作业中的事故、事件按《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理;对违章行为按《西北油田分公司承包商违规违章问责管理规定》、《西北油田分公司HSE 月度考核挂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员工按《西北油田分公司员工违规违章问责管理规
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分公司各单位和各承包商单位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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