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8•【字号】晋政发电[2010]116号•【施行日期】201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晋政发电【2010】1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一、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进课堂,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
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在紧急时刻保护学生儿童的能力。
三、要强化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演练,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对重点对象和敏感人员进行细致排查,严管严控。
五、要落实学校巡逻值班制度,尽快配齐、配强学校保安人员,对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点部位,增加公安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
六、要强化学校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和请假、销假制度,禁止将各种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七、要严格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要加强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八、要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严格校车管理,严禁无牌照车辆和农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九、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游戏厅、网吧的清理整顿,坚决查处校园周边各种违章经营摊点。
十、要强化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及时、准确上报安全工作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的现象。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秩序监管力度,加强教风建设,树立我校教学工作的良好形象,现作出如下有关规定,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教师应保证按时上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加课或更动教室。
任何部门和个人安排学生进行各种活动时,必须以不影响学生上课为前提,否则,相关部门和教师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二、任课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
教师应严格遵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控制停课。
在教学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的,由停课部门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临时停课申。
完善学校各种管理制度规定

完善学校各种管理制度规定一、规范教师队伍管理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要完善学校教师管理制度,首先应该建立一套严格的招聘标准,包括对教师资格和能力的要求,确保招聘到优秀的教师。
其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是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建立多元化、科学性的评价体系,既注重学业水平,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培养。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课程是教育教学的基础,学校应该完善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
首先,要健全课程设置规划,根据学生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学地确定课程目标和内容,确保课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其次,学校应该组织编写和选用优秀的教材,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此外,还应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与评价,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加强学生行为管理学生行为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学校应该完善学生行为管理制度。
一方面,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另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纪律与惩戒制度,对于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既严肃性,又注重教育引导。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和谐的班级管理机制,加强班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推进家校合作家校合作是学校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学校应该完善家校合作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学生在校的表现和问题。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和教育孩子。
家校之间要建立信任和共识,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的成长。
六、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安全是学校管理中的首要任务,学校应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https://img.taocdn.com/s3/m/ab1cf31a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fc.png)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韩城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资源整合,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职业院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一)全省各级各类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校的设置、变更等事宜统一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二)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由学校主管部门或者办学单位申报,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省、市有关部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市(区)人民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2010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中等职业学校时,应严格执行此《标准》,坚持条件和标准设置审批学校。
二、清理整顿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一)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资质核查工作。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和清理。
对不具备办学资质或办学审批手续不完善者,应在2012年12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善设置审批手续。
学校有关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有关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桌面上,笔尖在纸上跳跃,关于学校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的工作方案在我脑海中逐渐浮现。
一、背景与目的二、具体措施1.作业管理(1)科学布置作业,遵循“适量、适度、分层”原则,避免机械重复。
(2)教师需关注作业完成情况,及时批改、反馈,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3)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家长可随时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共同监督学生完成作业。
2.考试管理(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避免频繁考试给学生带来压力。
(2)考试内容要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避免单一的试卷考核。
(3)考试后,教师需及时分析试卷,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3.作息时间管理(1)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3)加强午休管理,确保学生充分利用午休时间休息。
4.手机管理(1)明确手机使用规定,限制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
(2)加强学生手机使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
(3)家长需配合学校,共同监管学生手机使用。
5.课外读物管理(1)推荐有益的课外读物,引导学生广泛阅读。
(2)加强课外读物审查,确保读物内容健康、积极。
(3)鼓励学生参加读书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和能力。
三、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师生对“五项管理”的认识。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五项管理”落实到位。
4.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家校合作,共同推进“五项管理”工作。
四、预期效果1.学生学习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2.学生作息时间得到合理调整,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3.学生手机使用得到规范,网络素养得到提升。
4.学生阅读能力得到提高,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5.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校园氛围更加和谐。
注意事项:1.作业管理中,教师布置作业时容易忽视学生个体差异,导致作业量不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5月15日,教育部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8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我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校夏季安全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学生安全事故,并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亦不容乐观,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生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严格贯彻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项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安全,对每项工作从源头设计上首先考虑安全。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全面排查整治溺水、校车、电梯等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别是对学生溺水、校车、电梯、消防、校舍、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https://img.taocdn.com/s3/m/60588a36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c3.png)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中学:9月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
9月27日早上6点多,广西灵山县平山镇古朴村发生恶性砍人事件,该镇古朴小学4名小学生在上学路上被一名中年男子砍杀,造成3个孩子当场死亡,1个孩子送到平山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厅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以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大礼堂、体育馆等学生集体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用电线路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楼道是否有杂物堆放、疏散指示标牌是否健全等,要严格落实“谁排查,谁签字”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宿舍、食堂安全管理,做好水、电、气、油等管网设施和生化危爆物品安全防护,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学生生活,关心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实际困难和问题。
做好学生外出安全提示,要求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bb8c88dd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33.png)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一些地方和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1.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督促各市和普通高校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对各市和普通高校的督导检查,通报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进展情况。
2.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和所属中小学的业务指导,定期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查处区域内或学校存在的问题。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强正面引导,加大督导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违规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4.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校,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杜绝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等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办学行为。
二、突出重点,严格规范办学行为5.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外语、奥数等各种竞赛、等级考试成绩作为入学条件。
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提前私自组织招生考试、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转让交换招生指标、强挖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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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规定
一、办理走读的同学,请各位办主任将名单统一上报各年级政教督导组,与组长上交政教处统一进行办理。
二、从9月10日起门卫将严格履行校门出入手续。
门卫一律凭走读生《出门证》放行,对随意出入校门者,第一次由家长领回反省,并上交反省材料;第二次勒令退学。
各督导组长在下午校门开放时间要进行严格检查。
三、早饭一律在校内就餐。
中午需回家吃饭的走读同学,按作息时间进出校门。
上晚自习的同学要在校内就餐。
出了校门不允许再进,门卫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开锁大门。
另外,走读同学一律从东门进出,严禁走西门。
四、任何学生不得将一次性餐盒、食品袋带入校内。
在食堂就餐的同学,不得将食堂内的一次性餐盒带出食堂,更不允许带入教学楼和宿舍,只能在食堂用餐。
五、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随意进出教学楼。
有病需出楼时,必须有班主任或当堂任课教师及年级主任签字,有急事外出必须有政教处下发各年级的出门条,并附有班主任、年级主任的签字。
住校生需要离校的同学还必须通知家长,由政教主任和家长双方签字后方可离校。
六、从9月10日起,必须按规定穿校服进入教学楼。
没有校服的同学,上报年级政教督导组及时补做。
任何人不得不穿校服或上下穿不搭配的校服进入教学楼,否则政教处值班教师及政教督导组教师有权令其参加净化校园的劳动。
七、爱护学校财物,若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政教处还将对违纪同学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若再有其他违纪行为,处分不予撤销,并在全校予以通报,严重者勒令退学。
八、维护学校公共卫生,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各年级责任区卫生,不要随意乱扔垃圾,要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若发现随意乱扔垃圾者,将由政教处组织参加净化校园劳动。
九、各位教师及走读同学请按总务处规定地点停放自行车,严禁将自行车停放在教学楼前或体育馆前,从9月6日新生正式上课开始,凡不按规定停放的自行车,政教处将配合总务处予以封存,引发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附:以上规定望各年级、保卫科、膳食科、总务处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