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资产评估审核准备案要求及评估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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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700字

国有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700字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保障。

因此,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所有者的利益,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本文拟就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进行一些探讨。

一、当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资产评估是维护国有产权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评估结果是确定涉及到资产的基准价格的依据,也是建立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环节。

然而,当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认识程度不全面。

一些企业和部门对资产评估工作认知度还不够全面,单纯地认为评估只是为了某种经济行为的需要,不能从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角度去充分认识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臆定评估值,致使出现了资产评估走过场。

(二)提供资料不齐全。

产权单位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所需资料时,存在着资料不完备、不齐全,报告附件或缺等现象,甚至有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难以体现评估资产的全貌,容易形成帐外资产,埋下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伏笔。

(三)评估工作不深入。

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没有认真履行盘点清查、实地勘察等必要的核对程序,对债务债权类资产没有进行必要的函证,(四)评估方法不恰当。

评估执业师在开展评估业务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并恰当选择。

(五)评估内容不齐全。

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形态资产。

那些以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转让为目的进行的资产评估,必须对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六)信息披露不充分。

评估报告应当披露必要的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但在有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对于不动产的总体情况、产权特点、权属关系以及资产的担保、抵押、剥离、租赁、权证变更等可能对评估资产价值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标准

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标准

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及备案标准
整理人:洪煜宇
1、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
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2、经国资委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资委
负责备案;
3、经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一下简称央企)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
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央企负责备案。

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程序
1、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
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委)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2、国资委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2)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3)与资产评估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4)其他有关材料。

国资委或其出资企业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对资产评估项目予
以备案:
(1)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2)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3)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恰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4)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资产范围是否一致;(5)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6)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注: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BUSINESS CULTUREMANAGEMENT METHOD AND ART . 管理方法与艺术2020.11NO.48554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目前省级国资委只对省政府或省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其余经济事项的资产评估工作下放到各集团公司。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专业性,对各集团公司来说,是一种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国有企业在资产评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便优化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流程,提升资产评估管理效能。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现状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历了17个年头,目的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国有企业的业务模式类型不断增加,改制、并购重组、增减资、非货币资金偿债、产权转让等等,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估值问题。

资产评估在各类业务中占据重要地位,其评估结果直接影响资产的定价基础。

对国有资产进行估值是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随着国资“简政放权”政策的提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绝大部分内容被放权到各集团公司自行完成。

虽然各集团公司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但不乏只遵守形式、不注重内涵的管理行为。

资产评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良好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是国有资产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增值保值的关键保证。

但由于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专业等问题,导致对风险的把控并不严格,无法确保国资的安全性,从而损害国家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不完善简政放权政策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不少省份及时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下放到各省管企业,省国资委负责监督管理各省管企业的执行情况。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要点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要点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要点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要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在资产评估核准、备案项目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占有单位申请核准和备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2、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是否合法并经批准;该评估项目是否属于现行法规法定的评估项目;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与评估目的是否相匹配;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否恰当。

3、委托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有关法律文件是否齐全,委托评估资产中有产权瑕疵情况时,是否做了必要的核实并取得了确权依据:涉及土地处置的,是否按现行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

4、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在报告中签字的有关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评估报告引用其他机构的评估结论的,是否已声明对引用行为负责,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是否相匹配。

5、评估报告的备查文件是否齐全;评估报告的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评估选取的评估过程、评估方法、评估依据是否合理规范;评估报告摘要、正文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出具的承诺函、签字是否完整。

6、对于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说明、瑕疵事项和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等内容,企业是否做出说明和承诺。

7、评估报告中有关数据与备查文件中的相关会计资料是否相符,评估人员对账面值的调整是否合理;评估报告有关数据与审计报告数据是否一致或匹配。

8、评估结论及分析是否准确、合理、完整。

9、参与评审的专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国资委评估报告审核关注要点

国资委评估报告审核关注要点

国资委评估报告审核关注要点1.评估方法和数据源:国资委评估报告应该明确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和数据源,并评估其合理性和可靠性。

审查人员需要检查评估方法是否科学、适用,数据源是否准确、完整,并通过比对验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2.目标和范围:评估报告应明确评估的目标和范围,包括被评估单位、评估的时间段和评估的具体内容。

审查人员需要核实报告中的目标和范围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评估其合理性和适用性。

3.评估指标和标准:评估报告应明确评估所采用的指标和标准,并评估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审查人员需要检查评估指标和标准是否与被评估单位的特点和属性相适应,是否能够准确反映被评估单位的绩效和价值。

4.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评估报告应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并通过适当的图表、图像或模型等方式进行结果呈现。

审查人员需要检查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是否清晰、准确,是否能够清晰地表达评估结果,并评估其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5.结论和建议:评估报告应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审查人员需要评估结论和建议是否充分考虑了评估指标和标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是否对被评估单位的发展提出了有效的改进和优化方案。

6.报告的逻辑和完整性:评估报告应具备逻辑性和完整性,即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合理,各项内容完整,不缺漏。

审查人员需要评估报告的逻辑性和连贯性,是否能够清晰地呈现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是否有遗漏的情况。

8.报告的时间和效益:评估报告应及时编制并提交,以便为国资委提供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审查人员需要评估报告是否按时编制、提交,是否能够及时和有效地支持国资委的决策和管理。

综上所述,国资委评估报告审核需要对评估方法和数据源、目标和范围、评估指标和标准、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结论和建议、报告的逻辑和完整性、报告的可靠性和独立性、报告的时间和效益等方面进行关注,并评估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以确保评估报告的质量和有效性。

国资委资产评估审核准备案要求及评估报告常见问题分析

国资委资产评估审核准备案要求及评估报告常见问题分析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评估技术
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 是否明示。重点审查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评 估准则的规定要求等。 基准日的选择尽可能与相应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接近, 同时考虑会计报表的编制日期,一般选择在月末、季度 末或年末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在资产评估中影响重大,评估基准 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确定 选择的评估基准日,应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 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 项,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验资产,并 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评估过程中要及时地调整不适 宜的基准日。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 权〔2013〕64号) 《关于 中 央 企 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资发产权〔2011〕121号)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 号)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 部令第47号)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文 资[2012]15号) ……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评估师与土地估价师、矿业权估价师之间的 衔接
土地使用权估价、矿业权评估,如应当经相应主管部 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在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 (备案)后引用 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引用土地估价师的报告,必须进 行完整的审阅;如土地估价报告含各种假设条件,要与 整个评估报告相匹配。 不能出现这样的揭露:“注册资产评估师对于土地评 估价值的合理性不发表任何意见。” 应关注专业评估报告评估对象的价值定义,当评估对 象存在土地出让金、矿业权价款等预计负债时,评估范 围应包括这部分负债。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一、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关注要点

评估报告审核关注问题

评估报告审核关注问题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 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 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 评估对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 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 • 评估范围:与评估对象对应的相关资产及 负债。 •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 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否一致,不一致 的应当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经过审计。
报告正文
•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 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 • 正确区分被评估单位和产权持有单位 •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 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评估目的
•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 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 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 据。 • 评估目的要明确 • 经济行为依据要说明 • 报告与经济行为依据要符合逻辑关系,包 括时间、内容
评估结论
•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 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 度。 • 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 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变动幅度外,应 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 原因和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 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 明评估价值。
• 涉及增值税评估
• 设备评估是否扣除增值税 • 如何扣除
• 成新率的确定
• 经济使用年限、物理寿命 • 评估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评估结论
• 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与评估报告 准则不同: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 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 数字形式通常以万元为单位 •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 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 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941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出资企业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时,应依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审核,进一步提高核准和备案工作质量。

二、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出资企业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时,发现评估报告中存在《指南》第二十二条所列示下列情况时,应当要求申请核准、备案单位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后,方予受理。

(一)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三)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

三、申请核准、备案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中有关收益法说明部分应包括下列参数、依据及测算过程:(一)收入预测表及说明;(二)成本及费用预测表及说明;(三)折旧和摊销预测表及说明;(四)营运资金预测表及说明;(五)资本性支出预测表及说明;(六)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七)负债预测表及说明;(八)溢余资产分析及说明;(九)非经营性资产分析及说明。

四、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被评估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评估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由委托方或产权持有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编写,对实际存在但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应详细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加盖编写单位公章。

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及《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见附件)已进行调整,企业申请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时,可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报办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附件: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注:1.本备案表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各方应关注评估报告书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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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现这样的揭露:“注册资产评估师对于土地评 估价值的合理性不发表任何意见。” 应关注专业评估报告评估对象的价值定义,当评估对 象存在土地出让金、矿业权价款等预计负债时,评估范 围应包括这部分负债。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注意土地评估与建筑物评估中有关费用的衔接,尤其 对土地的征用、开发和配套等费用、土地平整费用、在 建工程中的征地费用,要特别关注是否存在重复评估问 题。 对房屋建筑物的年限,评估师与土地估价师有不同的 看法,需要双方都做重大披露。 假如土地按收益法进行评估,地上建筑物按实际状况 来预测还是按最佳状况预测,评估师和土地估价师之间 有矛盾,应尽量使两者保持一致。 企业价值评估与矿业权评估中,主要参数应该保持一 致。
F公司账面实收资本为30,039万元
股东名称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D公司 E公司
合计
出资金额 15,574 5,431 4,562 3,386 1,086 30,039
单位:万元
出资额占比 51.846% 18.080% 15.187% 11.272% 3.615% 100.00%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工作的 通知》(国资发产权〔2011〕144号)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 权〔2013〕64号)
➢ 《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11〕121号)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 号)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评估技术
➢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 是否明示。重点审查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评 估准则的规定要求等。 基准日的选择尽可能与相应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接近, 同时考虑会计报表的编制日期,一般选择在月末、季度 末或年末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在资产评估中影响重大,评估基准 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确定 选择的评估基准日,应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 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 项,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验资产,并 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评估过程中要及时地调整不适 宜的基准日。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存货
存货盘查后为负数要求审计做如下处理:应转为 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的必须转为负债;若金额不大, 不影响总体评估,就按红字列示。评估处理:按账 面值确认 关注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和原因
➢ 在用低值易耗品
不能按账面值确认,应按重置成本法计算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产成品(库存商品)
原材料性质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应按原材料评 估。市场上能直接购买到的产成品(库存商品), 如酒店销售的烟酒,应按市场价格直接评估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示例:
•母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而三个子公司选用收益 法评估结论 •根据母公司评估说明中描述,其目前主要职能是“指 导、服务、监督”各子公司和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 •未考虑母公司的成本和效益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案例
某中央企业二级子公司(A公司)拟收购C公司持有的F 公司的股权 经评估,F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39,500 万元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 部令第47号)
➢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文 资[2012]15号)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 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 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 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 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 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91号令)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
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号)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 12号令)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评估结论 同一报告下同一类型的各公司评估结论选择理由 需保持一致性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或者企业有商标、专利、资 质等无形资产而在成本法评估中又未考虑的,应推 荐收益法 企业最主要的资产如果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例 如房地产企业、采矿企业),而报告又未采用收益 法作为最终结果,须注意选择方法描述时的合理性 收益法和成本法评估结果差异应有合理解释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应加回最合理的评估 结论 关注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计算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F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额占比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D公司 E公司
合计
1,500 1,250 1,050
950 250 5,000
30.00% 25.00% 21.00% 19.00% 5.00% 100.00%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委19号令)
➢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 国资委国资产权发(2006)306号)
➢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941号)
报告中不应出现未使用的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中不能出现已废止的法规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评估目的:对评估目的的描述要非常准确。一份评估 报告只允许针对一个评估目的。 ➢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 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 承诺。 ➢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重点审核评 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必要评估程序,评估过 程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未履行评估准则规定的必要评估 步骤的行为等。 ➢评估报告是否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 定要求。 ➢价值类型:需要核准、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的价值类型,除特别情况外(如破产清算),一般都要 求选择市场价值类型。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评估师与土地估价师、矿业权估价师之间的 衔接
土地使用权估价、矿业权评估,如应当经相应主管部 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在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 (备案)后引用 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引用土地估价师的报告,必须进 行完整的审阅;如土地估价报告含各种假设条件,要与 整个评估报告相匹配。
•无股东会决议 •未办理增资验资和工商变更等手续 •章程中未约定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对审计报告的要求:
审计报告不仅是企业申请备案核准的必备上报资料之 一,而且是评估工作中的基础资料。对企业进行价值评 估,企业应当提供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审计 报告。 但少数股权可以不要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不要审计 报告 需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或专 项审计报告。如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对 其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企业需提供 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假如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资产或者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一般情况下要有企业前三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审定报表) 拟上市项目或已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评估 基准日在6月30日(含)之前的,需提供最近三个完整 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评估基 准日在6月30日之后的,需提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其他经济行为需 提供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 审计报告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 三十六条,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应当充 分考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按照本办法有关国有股东 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价格的确定原则合理确定其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价格,上市公司股份价格确定的基准日应 与国有股东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一致。国有股东资产评估 的基准日与国有股东产权持有单位对该国有股东产权变 动决议的日期相差不得超过一个月。 进行PPA评估的基准日是会计准则中定义的企业合并 的购买日。购买日是购买方获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 期,即企业合并交易进行过程中,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日 期,这个日期不是企业合并确定交易价格进行资产评估 的基准日。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 否一致。 ➢评估方法运用是否合理。重点审核评估方法是否符合 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要求,评估方法及技术参数选取是 否合理等。 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鼓励市场法。 但是,对于固定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还是倾向于其中 一种方法必须为成本法。 ➢评估依据是否适当。重点审核评估工作过程中所引用 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参数资料等是否适当。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一、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关注要点
经济行为及方案设计 ➢经济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关系 ➢经济行为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关系
产权瑕疵 ➢涉及到上市的项目时,土地、房屋产权必须完善 ➢土地处置估价时点必须不能晚于评估报告基准日
政策法规 ➢不能违反相关法规,如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不能违 反19号令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核准备案的时间要求
企业应当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资委提出核准 申请 企业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评估 基准日起9个月内将备案申请材料逐级报送备案管理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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