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864篇)
最新法考《刑事诉讼法》考前复习题带答案分析(共90套题)第(23)

最新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张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张某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报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此监察机关存在异议,此时监察机关的正确做法是?()A、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B、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C、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D、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不起诉【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监察机关异议权的问题。
《监察法》第47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因此答案应当选B。
2.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缺席审判判决确有错误的,如何抗诉?()A、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C、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D、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2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抗诉主体及程序【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人民检察院的提起抗诉权,是法律监督权的一部分。
针对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不在案的情形,应当更强化检察院监督的角色、积极严格的审查是否具备应当抗诉的情形,从而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4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9题,单选)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申诉。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刑事诉讼法复习题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相关权利义务。
对于学习和理解刑事诉讼法,掌握一些复习题是非常有帮助的。
下面,我们来看一些常见的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速裁原则、合法证据原则、独立性原则、适用法律原则等。
这些原则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确保了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法性。
二、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主体?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诉机关、辩护人、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
公诉机关是刑事诉讼的主要主体,负责起诉和代表国家进行诉讼。
辩护人是被告人的法律代表,负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主体,享有辩护权、质证权等权利。
三、什么是起诉书?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书面材料,包括起诉的事实、罪名、证据等。
起诉书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四、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为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一种结合形式,可以实现对犯罪行为的双重追究。
五、什么是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和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达成协议,被告人认罪、悔罪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行为。
刑事和解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促进犯罪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
六、什么是刑事判决的执行?刑事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判决的内容和要求,对被判决人进行刑罚的实施。
刑事判决的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环,它对于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可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掌握。
刑事诉讼法的学习需要不断地进行复习和巩固,希望大家可以通过这些复习题,更好地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精选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1篇 (4)

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2012年卷二35题,单选)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9章>第5节>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
20t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在监外执行方面,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扩大了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范围、强化了检察监督程序、增加了监外执行决定的撤销情形、变更了监外执行的执行主体。
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996年《刑事诉讼法》也允许暂予监外执行,但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的罪犯。
2012年《刑事诉讼法》只不过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列入监外执行的对象范围。
据此,A选项错误。
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即决定机关作出2.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
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25题.单选)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审判人员离任后担任辩护人的限制与辩护人人数。
《最高法解释》第36条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判断题】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2.【多选题】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3.【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五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十五日。
4.【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援助机构不能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5.【多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6.【多选题】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7.【判断题】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搜查或者侵入公民的住宅。
8.【多选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市纪委市监委机关12月份“学纪法”月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知识测试题库一:单选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________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A 2018年10月25日B 2018年10月26日 C2018年10月28日 D 2018年11月1日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__________处理。
(B)A: 从轻 B: 从宽 C:不予 D: 从重3、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C)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市级 B: 县级 C: 省级4、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A)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 3 B: 5 C:7 D: 155、法律援助机构(A)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A: 可以 B: 应当 C: 必须 D: 不得6、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D)小时。
A: 12 B: 24 C: 36 D: 487、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C)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A必须 B应当 C可以 D一律8、监视居住由(A)执行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9、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B)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A 12B 24C 36D 48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C)A 十二个月B 二十四个月C 六个月D 三个月1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B)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精选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1篇 (9)

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
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28题,单选)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通缉【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最高检规则》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A项错误。
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
由此可知,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统一发布。
所以,B、D选项错误。
2.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
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0题,单选)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3节>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保证人保证。
《最高检规则》第87条第2款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方式。
”故A错误。
该法条第3款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二)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
精选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1篇 (1)

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在发现新事实时的处理问题。
《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2.河源县公安局在对张某的抢夺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强奸嫌疑,但此时对张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
鉴于须对该强奸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张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A、不必告知人民检察院B、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C、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D、报人民检察院备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期间的计算【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期间的重新计算。
《六机关规定》第2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60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不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应当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四个选项中,只有D项符合该规定。
3.以下关于辩护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个:A、贾某被公安机关怀疑是某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抽血检查后,贾某即有权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B、丁某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钱某担任其辩护人,钱某在侦查阶段有权向公安机关了解其查明的丁某无罪、罪轻的相关案件事实C、黄某盗窃案审理中,黄某的辩护律师吴某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讯问黄某的有些笔录未随案移送,这些讯问笔录能证明黄某无罪,吴某若申请法院调取,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D、辩护律师庄某认为公安机关无故拒绝其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庄某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辩护的种类【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最新法考《刑事诉讼法》考前复习题带答案分析(共90套题)第(46)

最新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
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个: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6节>逮捕的执行程序【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知,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逮捕的批准机关是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不论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己决定逮捕的案件,还是公安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案件,都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本题中,“当地公安机关”2.下列关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D、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审判程序【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被告人张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值班律师不能做下列哪项事情?( )A、提供法律咨询B、申请变更强制措施C、提供程序选择建议D、出庭辩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值班律师制度【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职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2.下列关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适用不同的期间B、侦查羁押期限应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计算C、法定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D、张某被拘留期限届满之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其释放>>>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期间的计算【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期间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
根据《高检规则》第13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14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3日。
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拘留适用不同的期间,故A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应从逮捕之日起计算。
故B项错误。
根据《刑3.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B、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D、若在侦查阶段孙某、李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某已给付,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9章>第1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
《刑诉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故A项不正确。
《刑诉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故B项不正确。
《刑诉解释》第152条规定4.下列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逮捕措施B、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从管理、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D、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适用强制措施【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选项A、B、D正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从管理、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因此选项C错误。
5.下列哪一选项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轻,但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答案】:D【解析】: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传统的考查重点,特注意该原则的适用条件与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据此,选项A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高法解释》第325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6.李某涉嫌抢夺罪,委托其作建筑工人的弟弟作为辩护人。
其弟可以做下列哪项事情?(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B、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C、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取证D、申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权利【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享有权利的区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至第46条规定,注意前三个选项的主体均应且只能为“辩护律师”,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只能行使D选项中权利。
7.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
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31题,单选)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第一审程序。
抢劫案必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无法通过法院的自诉程序解决。
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抢劫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才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所以本题中,法院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将自己发现的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将伤害案件继续适用自诉程序审理。
所以,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本题选A。
8.下列证据既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又属于实物证据的是哪个:A、从被害人苏某身上提取的指纹,经鉴定系刘某所留B、证人王某作证称,案发现场看见被害人周某倒在路口满身是血C、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D、高某盗窃案,小区现场的监控录像资料记录了其杀人全过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3节>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答案】:D【解析】:A项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实物证据,不当选。
B项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和言词证据,不当选。
C项属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言词证据,不当选。
D项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和实物证据,当选。
9.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
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9题,单选)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2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
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的判决,甲乙两人分别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高院裁定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尚未最终生效,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需要全案上报,全面审查而已,由于乙被判无期徒刑,实行两审终审,判决只有经审判才生效,“即已生效”表达不准确,因此A错误。
本案中,甲已上诉至高院,因此无需经过复核阶段,而直接由高院报最高院核准,故8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311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10.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2题,单选)A、不予受理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9章>第3节>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最高法解释》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可见,法院可以受理诉前财产保全,A错误。
B正确。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可见,法院也可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C错误。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1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下列案件的处理体现这一原则的是:( )A、王某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B、张某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C、赵某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D、李某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2节>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