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认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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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CCC知识培训教程

2024版CCC知识培训教程
CCC认证的意义在于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国 际贸易和经济发展。
CCC认证标志识别与使用
CCC认证标志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基本图案中“CCC”为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三个C为等边三角形分布,每个C的中线与三 角形边长中点连线重合。
02
产品检测与评估方法
样品准备及送样要求
样品状态
确保样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 明显损坏或缺陷。
送样文件
随样品附上必要的文件,如产品 说明书、电路图、关键元器件清 单等。
01
样品数量
根据产品种类和检测项目要求准 备足够数量的样品。
02
03
送样时间
按照检测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 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
04
周期影响因素分析
01
产品类型
不同类型的产品涉及的测试项 目和标准不同,因此认证周期 也会有所差异。
02
工厂审查进度
生产工厂的审查进度直接影响 认证周期,如果工厂审查顺利, 认证周期会相应缩短。
03
测试报告有效性
如果申请人能提供有效的测试 报告,可以缩短测试时间,从 而加快认证进度。
04
申请资料完整性
优化产品设计
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 CCC认证的要求,避免后续因 设计不合理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产品 的生产成本和认证费用。
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原材料 和零部件的采购成本,从而降 低整个产品的成本。
06
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与完善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思路探讨

电机ccc认证知识点

电机ccc认证知识点

电机CCC认证知识点1. 什么是电机CCC认证?电机CCC认证是指对电动机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以确保其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CCC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缩写,也称为“3C认证”。

2. CCC认证的目的CCC认证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低质量、不合格的电动机产品流入市场。

通过对电动机产品进行严格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3. CCC认证的适用范围CCC认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或使用的各类电动机产品,包括交流电动机、直流电动机、步进电动机等。

4. CCC认证的基本流程(1)申请:申请人需要向指定的CCC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应费用。

(2)样品测试:申请人需提供样品供测试,测试包括外观检查、结构评估、性能测试等。

(3)文件审核:CCC认证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与样品测试结果进行比对。

(4)工厂检查:CCC认证机构会对申请人的生产工厂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5)认证决定:CCC认证机构会根据样品测试、文件审核和工厂检查的结果,做出认证决定。

(6)颁发证书:如果通过CCC认证,认证机构将颁发CCC认证证书给申请人。

5. CCC认证的标准和技术要求CCC认证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包括GB/T 4772、GB/T 5226等。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电动机产品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外观质量:电动机产品外观应无明显缺陷、损伤或变形。

•电气性能:包括额定电压、额定功率、额定转速、绝缘电阻等指标。

•功能安全:确保电动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危险或故障。

•环境适应性:电动机应适应各种环境条件下的工作要求。

•标识和说明:电动机产品上应有清晰可见的标识和使用说明。

6. CCC认证的优势与意义(1)市场准入门槛:CCC认证是进入中国市场的必要条件,没有CCC认证的电动机产品无法合法销售。

(2)产品质量保证:CCC认证要求严格,通过CCC认证的电动机产品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能够提高消费者购买的信心。

3C安全认证基础知识

3C安全认证基础知识

*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已于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已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日起实施. 年 月 日起实施 * 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 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 制度( 制度(CCEE)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自 )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 2003年5月1日起废止,新制度开始强制实施 日起废止, 年 月 日起废止 新制度开始强制实施.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检测, 注:(1)例行检测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 :( )例行检测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测,通常检测后, 检测 通常检测后, 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测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 样检测,确认试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样检测,确认试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2)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3)确认检测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确认检测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4.关键件如发生变更,必须在报备后才能使用; .关键件如发生变更,必须在报备后才能使用; 5.带!号的零部件对电磁兼容有重要影响,并且为单元划分的依据, . 号的零部件对电磁兼容有重要影响,并且为单元划分的依据, 如发生变更应重新申请. 如发生变更应重新申请.
六,音视频产品3C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音视频产品 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产品名称 认证依据标准 标记 爬电距离和间隙 电视接收机 组合音响 (AV)功放 ) 录象机 VCD等光盘机 等光盘机 电源适配器等 泄漏电流 GB8898-2001 抗电强度 绝缘电阻 I类设备的接地电阻 类设备的接地电阻 直插式电源适配器 插头尺寸 电视机后盖防火 GB13837-1997 GB17625.1-1998 全部适用项目 试验项目 确认检验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一次/半年或 一次 半年或 一次/批 一次 批* 定期 例行检验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1. 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 又称CCC认证, 是中国政府为保卫宽阔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平安, 保卫环境、保卫国家平安, 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 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

强制性产品认证, 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名目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那么, 对列进?名目?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

凡列进?名目?的产品, 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 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见?强制性产品认证治理规定?第五条〕,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四个统一〞, 即统一名目、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凡列进名目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 未按规定加贴认证标志, 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效劳场所使用。

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实施以后, 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标准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治理和保卫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

目前, 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市场准进的手段, 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做法。

2.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什么特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国家公布统一的名目, 确定统一的国家标准、技术规那么和实施程序, 制定统一的标志, 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凡列进名目的产品, 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 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 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效劳场所使用。

3.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CCC〞, 也可简称“CCC〞标志。

4.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认证模式是什么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式, 依据产品的性能, 对人体健康、环境和公共平安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 产品的生命周期特性等综合因素, 按照科学、便利等原那么予以确定。

3C基础知识解析课件

3C基础知识解析课件
氧合器人工心肺机 热交换器人工心肺机 热交换水箱人工心肺机 硅橡胶泵 管
十七、消防产品(共3种)
• 1、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2、消防水带 • 3、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 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 们的组合
•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
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 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 • 4、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 • 5、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 • 6、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 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 • 7、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 • 8、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 器、其它数据终端) • 9、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 终端)
六、电焊机(共15种)
• 1、小型交流弧焊机 • 2、交流弧焊机 • 3、直流弧焊机 • 4、TIG弧焊机 • 5、MIG/MAG弧焊机 • 6、埋弧焊机 • 7、等离子弧切割机 • 8、等离子弧焊机 •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 10、焊接电缆耦合装置 • 11、电阻焊机 • 12、焊机送丝装置 • 13、TIG焊焊炬 • 14、MIG/MAG焊焊枪 • 15、电焊钳

3C强制认证基本知识

3C强制认证基本知识

3C强制认证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公告”与“3C”认证均是国家对产品强制性措施,是市场“准入证”其中:“公告”是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是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3C”是公告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

1.关于公告: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经贸委以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代替原来的《目录》,不再发布《目录》。

原来的“目录”仅对车辆实施目录管理,各地交管部门依据目录作为注册登记的依据;公告较目录有许多优点,增加了许多内容,如企业名称、商标、产品型号、企业生产地、发动机型号、载重质量、轴距等,由文本和光盘两部分组成,同时使用统一的VIN编号。

公告中车辆产品涵盖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

我公司针对此项工作有《福田公司产品公告管理办法》(2003),详细规定了申报公告业务流程。

试制品按方案自行试验整改(件及图纸) 样品试验(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中心) 申报材料准备(公司) 材料审核(发改委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公告从申报到公告大致需要三个月周期。

准备材料中需要依国家标准申请VIN编码,可以与公告工作同时进行。

自2001年国家开始实行公告,原机械工业部《目录》可使用并转化,至2002年底全部转化成公告形式。

2.关于C C C认证: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

),认证标志,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详见附件二)3C是“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在具体操作中,部分地区并未作为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执行力度差)。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CCC认证的基础知识及认证流程

CCC认证的基础知识及认证流程

CCC认证的基础知识及认证流程
首先,CCC认证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的测试和审核。

测试是对产品进行
实验室测试,验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

审核则是对
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够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持续性。

2.实验室测试阶段:认证机构会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进行实验室测试,
测试的内容和标准根据产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测试主要是对产品的功能、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等方面进行检测。

3.工厂审核阶段:通过实验室测试的产品需要进一步进行工厂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设备、生产过程等的评估。

审核
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有良好的质量管理和生产能力,并能够提供一致性的产品。

4.认证证书颁发阶段:通过实验室测试和工厂审核后,认证机构会根
据认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评定,如果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认证机构将
颁发CCC认证证书。

5.定期监督检查阶段:CCC认证不是一次性的,企业需要每年进行定
期监督检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产品抽样测试、随机检查等,以防止认证后产品质量的下滑。

总的来说,CCC认证的基础知识包括认证的目的、范围、标准和流程等。

认证的流程大致包括申请准备、实验室测试、工厂审核、证书颁发和
定期监督检查等环节。

通过CCC认证可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提高
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进而促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

3C认证基础知识考核-附答案

3C认证基础知识考核-附答案

3C认证产品基础知识考试一、选择题(单选题,共40分,每题4分)1、取得3C证书后是否可以自行加贴或使用3C标志?( B )A.可以B不可以2、获证产品的关键元材料或关键元材料的供应商企业是否可以自行变更,不需要通知技术负责人或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 B )A.可以B不可以3.3C认证的关键原材料进厂除了日常的检验外,还需要向供应商索取(A )A.12个月以内有效质量证明材料或试验报告B.出货检验报告C.环保报告4.对产品进行100%的检验是( B )A.确认检验B.例行检验C.指定试验D.目击试验5二类器械获证后审核频次不少于()年一次,证书有效期限为()年。

( D )A.1,3 B 1,1 C 2,5 D 1,56.IQC对有3C证书的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定期确认检验的方式是( A )A .3C证书的有效性 B.有出货报告即可 C.有证书即可7.定期确认检验的频率不低于每年( B )次。

A.2B. 18.应确保记录的清晰、完整、可追溯,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不低于( C )A长期 B 12个月 C 24个月 D 36个月9.3C一致性要求,产品与标样一致,检查时要检查一下哪些项目。

( D )A 关键元器件的规格型号与厂商一致B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C 生产工艺及设备应与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一致D以上都正确10.严重不合格是指可能直接影响产品吻合性的不合格,以下状况通常可判断为严重不合格的是:( D )A 未通过认证,使用认证标志B 产品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C 未进行关键元器件的进货检验D以上都正确二、多选题(共30分,每题6分)1.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ABCD )A负责建立满足3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2.3C认证依据是(ACDE )A、产品标准(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B、认证实施细则;CNCA-00C-005规则CGC-C07-01-2017C细则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D、相关法律法规E、企业自己建立的一套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检验规范、作业指导书等)3.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确认检验对的试验项目包括(ABCDE )A.标志B.防触电保护C.电气强度D接地电阻 E.耐热和耐燃4.当以下哪种情况发生变更时,得到认证机构或认证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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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认证简介
CCC为英文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的缩写,意为 "中国强制认证",也可简称为"3C",认证标志是《目录》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

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的背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主管部门,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规则的合格评定的制度。

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规定,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CCC标志如下图所示: ......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

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C标示简介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产品的认证标志的
制定、发布、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发布认证标志,对认证标志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认证标志。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六条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

第七条认证标志的图案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

第二章认证标志的式样
一)基本图案
基本图案如图一所示。

图一:认证标志基本图案
(二)认证种类标注
认证种类标注如图二所示。

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右部印制认证种类标注,证明产品所获得的认证种类,认证种类标注由代表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组成,如图二中的“S”代表安全认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认证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图二认证标志图案
第八条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线、电缆)上适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中国强制认证”的英文缩写“CCC”字样。

第九条认证标志的规格
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

(一)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见表一和图三。

图三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
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第十条认证标志的颜色
(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以下简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
(二)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第三章认证标志的使用
第十一条获得认证的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
(一)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
(二)(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
(三)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四)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

第十二条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第十三条在境外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进口前加施认证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加施认证标志。

第四章认证标志的制作、申请和发放
第十四条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制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印制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认证标志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应当由认证标志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

第十六条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
(一)申请人必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三)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三)申请人以函件或者电讯方式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必须向指定的机构提供申请书、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第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第十八条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第五章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证标志的制作、发放和使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各地质检行政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对所辖地区认证标志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指定认证机构对其发证产品的认证标志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受委托的国外检查机构对受委托的获得认证产品上的认证标志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的机构有义务向申请人告知认证标志的管理规定,指导申请人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二)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三)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四)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五)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及检查机构可以在其业务及广告宣传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第二十三条承担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制作工作的企业必须对认证标志的印制技术和防伪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不得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制工具。

第二十四条认证有效期内的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应当责令申请人限期纠正,在纠正期限内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第二十五条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认证标志的申请人为认证证书的持有人。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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