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律素质

合集下载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必须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必须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必须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振兴民族的盼望在于教育,振兴教育的盼望在于老师。

老师是实施依法治教的主体和关键力气。

老师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是执教的需要,是维护同学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S护自身权利和义务的需要。

因此,法律素养是老师必备的素养之一。

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老师不仅教给同学学问,更担当着使同学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同学合法权益的责任。

这就要求老师不仅要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学问,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还要具有父母般的关怀与爱惜以及伴侣间的公平和敬重,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些侵害同学权益的大事,如打骂同学、体罚、变相体罚、污辱同学人格等时有发生。

这充分说明白一些老师法律素养缺乏。

在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大气候下,老师的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一、要深刻熟悉提高老师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一)提高老师法律素养是新时代社会进展的要求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极力推行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教育领域也绽开了教育法制的建设。

20世纪八十年月以来,国家权力机关在教育立法方面进展很大,相继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老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爱护法》等重要教育法律。

进入21世纪,国家对教育法规的补充、修改、完善和一系列新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教育的改革进展纳入了依法执教的法治轨道。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断提高教育工的法治意识,培育老师的法律素养,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更是全面推动素养教育,提高同学法律修养的必定选择。

老师必需能够适应时代进展的这一要求,树立教育法制观念,养成教育法律意识,成为知法、懂法、能够依法行教的新型老师。

(二)提高老师法律素养是老师队伍现状的要求据我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数据显示,我国现有老师1151万人。

广阔老师队伍从总体上看,主流是好的。

他们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为我国国民素养的提高做出了不行低估的贡献。

原创教师法律素养的提高途径有哪些 (2)

原创教师法律素养的提高途径有哪些 (2)

原创教师法律素养的提高途径有哪些引言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的法律素养在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素养不仅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还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本文将探讨几种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途径。

1. 参加法律培训课程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是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一种常见途径。

学校、教育局、法律机构等都会定期举办法律培训活动,教师可以通过参加这些培训课程来扩展自己的法律知识。

法律培训课程通常包括宪法、民法、教育法、劳动法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系统学习这些知识,教师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2. 阅读相关法律文献阅读相关法律文献是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另一种途径。

教师可以选择一些与教育相关的法律书籍、法律官方文件、法律法规等进行阅读。

通过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文献,教师可以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定,掌握法律的基本常识,提高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建立法律学习小组建立法律学习小组是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一种有效途径。

教师可以组织一些对法律感兴趣的同事一起组成学习小组,定期举行法律学习交流活动。

可以通过分析实际案例、讨论法律问题、分享法律经验等方式,提高教师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4. 参与校内法律事务处理参与校内法律事务处理是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一种实践途径。

教师可以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律事务处理工作,比如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修订、协助处理学生纠纷等。

通过积极参与校内法律事务处理,教师可以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法律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5. 建立法律咨询网络建立法律咨询网络是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一种便捷途径。

教师可以建立与法律专业人士的联系,咨询法律问题,获取法律意见和帮助。

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在线论坛、专业网站等方式建立法律咨询网络,并定期与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提高自己对法律问题的处理能力。

6. 加强自身修养和素质提高除了学习法律知识,教师还应加强自身修养和素质提高,以提高法律素养。

教师可以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加强对职业道德和法律道德的理解和认同。

原创如何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做到依法执教

原创如何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做到依法执教

原创如何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做到依法执教引言在当今社会中,法治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而教育是培养人才和传承文明的重要途径。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主体和重要力量,如何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并做到依法执教成为一个迫切需要探讨的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享如何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以便更好地实现教育目标和维护教育秩序。

了解法律法规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了解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对教师非常重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在日常工作中,教师还应深入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规章和各类办学规范,以确保自己在教育活动中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坚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始终抱持并践行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师应该切实尊重人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做到公正、诚信、负责。

同时,教师还应有一定的专业操守,不以私德行事、不违反纪律规定。

只有通过坚守职业道德,教师才能在依法执教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教育目标。

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法治素养的提高离不开教师的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

教师应利用各类培训机会,参加法律知识相关的学习班、讲座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水平。

除了法律知识,教师还应加强自身的综合素质,例如领导能力、表达能力、教学能力等,以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法治时代的教育任务。

与家长、学生建立良好关系教师在依法执教过程中,需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

首先,教师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家庭情况、学生特点,使教育工作与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其次,教师要重视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保持学生的权益和意见的权利。

通过建立良好的关系,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和家长的需求,更加有效地开展依法执教的工作。

共同营造法治教育环境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不仅仅是个体教师的问题,也需要整个学校和社会环境的共同努力。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法治教育的培训和指导,形成学校层面的法治教育氛围。

社会应重视教育公平和法治精神的普及,为教师提供相关的法治教育资源和支持。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摘要】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培育至关重要。

目前许多幼儿园职前教师存在法律素养不足的问题,表现在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容易出现违法行为。

这种现象需要引起重视,加强法律素养培育。

提升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不仅有利于保护幼儿的权益,也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加强法律素养培育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为此,应该采取诸如加强培训、建立法律教育体系等改进措施,提升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水平。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有效地提高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保障幼儿园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

加强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关键词】关键词: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重要性,不足,存在问题,加强,必要性,改进措施,提升,结论。

1. 引言1.1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在当前教育领域日益凸显。

作为孩子们的第一任教育者,幼儿园职前教师承担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责任。

而法律素养作为其必备的专业素养之一,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确保幼儿园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和问题,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知识可以帮助教师正确处理矛盾纠纷,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而触犯法规。

提高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有助于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幼儿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需要得到良好的教育环境和保护。

教师如果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觉悟,能够更好地维护幼儿的权益,保证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尊重和关爱。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只有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培训和教育,提升其法律素养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们的权益,推动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当前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不足的表现1. 缺乏法律知识:许多幼儿园职前教师缺乏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和掌握,不清楚在教育工作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容易出现违法行为。

教师道德素养第二章教师法律素养

教师道德素养第二章教师法律素养

第二章教师法律素养教师的法律素养是依法执教的基础,教师法律素养的高低也决定着其依法执教的水平。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全面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而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趋势。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的理念深入人心。

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一个主体,在当今教育法制化的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已经成为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执法者。

在依法执教的过程中,教师必然承担着重大责任。

而教师这种责任的完全履行,取决于教师法律素养的提高。

教师的法律素养对依法执教的各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有助于教师树立教育责任意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处理学校的各种关系等。

教师如果没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作为支撑,依法执教就会很难实现,就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法制化进程。

因此,提高教师法律素养是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节教师法律素养概述所谓教师的法律素养,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认识、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其通常是通过教师掌握法律知识、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表现出来的。

也就是说,教师的法律素养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教师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

具体地说,法律知识是教师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是教师在法律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所获取的法律信息,包括法律规定(法律条文)的知识和法学原理的知识。

法律意识是教师对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教师对法律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一般由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而其纵深结构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或法律思想体系)。

法律行为就是教师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教师的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将法律行为分解为教师守法行为、用法行为和护法行为。

一、法律常识概述(一)法的定义、基本特征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教师的法治素养心得体会

教师的法治素养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在新时代背景下,提升法治素养,成为了一名合格教师的重要使命。

近期,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我对法治素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树立法治意识,明确法治观念通过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树立法治意识,明确法治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我们要把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培养他们的法治素养。

二、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素质法律知识是教师法治素养的基础。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同时,要关注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为依法执教奠定基础。

三、践行法治精神,依法执教法治精神是法治素养的核心。

我们要践行法治精神,做到依法执教。

一是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学生的成长;二是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杜绝体罚、变相体罚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四、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形象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

我们要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一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二是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与学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三是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法治实践能力法治实践活动是提高教师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法治实践活动,如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提高自己的法治实践能力。

总之,提升法治素养是新时代教师的重要使命。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法治学习,践行法治精神,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教师。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一、法律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1. 教育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培育仍未纳入教育体系的规划之中,导致教师在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2. 法律法规学习不足。

对于一些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幼儿园职前教师,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导致在实际教学中难以正确应对相关法律问题,对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

3. 老师自身素质不够。

一些幼儿园职前教师对自身素质的提升和学习不够重视,而且缺乏对法律法规的自主学习意识,导致了教师法律素养的不足。

二、改进的对策与建议:1. 完善培训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使教师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2. 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重视度。

幼儿园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法律素养的重视,将其纳入教师教育的全过程之中,从而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与素养。

3. 强化自主学习意识。

幼儿园职前教师应当自觉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水平,为自己的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4. 加强监督和考核。

幼儿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教师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5. 建立交流平台。

建立教师法律素养培训的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对法律问题的讨论和交流,从而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水平。

经过以上的努力和改进,相信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培育将得到有效推进,更多的教师将会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为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与支持。

教师的法律素养也将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而不断提高,以适应不同的教育需求和实际工作环境。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每一名幼儿园职前教师都能够具备高水平的法律素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教师法律素质试题答案大全90分

教师法律素质试题答案大全90分

第1题(2分)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匡对r错答题正确第2题(2分)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智力方面优先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0对&错答题正确第3题(2分)以下构成对学生非法拘禁的是()。

旦A怀疑学生偷了财物,强行使学生不能上课或回家,采取逼供的形式使学生承认偷了东西|7] I口B将打架的学生单独禁闭在办公室,不准出校门厂C强制不完成作业的学生长时间在教室大量抄写,不许离开口’ D长时间留学生在校补习功课答题错误正确答案是:A,B,C 第4题(2分)学校应当对学生伤害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是()。

DL A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但未采取必要措施I-;:I C 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 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口 D 在学生家中由于家庭因素发生的伤害事故 答题正确第5题(2分)学校应当对学生伤害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是( )。

二L A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口 B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1J_C 未对学生进行相对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就组织学生进行活动的D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家长刻意隐瞒,学校无从知道的 答题正确第6题(2分)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

!=L B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答题正确第7题(2分)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可能无法律责任的有( )。

'A 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其他运动的学生自杀、自伤的U c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该知道, 但未予以必要注意的 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从事科研、参加学术团体‘ C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LL D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答题正确第12题(2分)小明(13岁)父母因经商需要人手,让上初一的小明辍学回家帮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法律素质是指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依法执教能力的综合反映。

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律行为以及运用法律的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本编内容主要是在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以教育法制的研究对象为线索,从宏观上对教育法及其实施的基本涵义和一般原理进行阐述,然后具体从教师如何认识自身、教师如何依法对待学生、教师如何在学校工作三个维度对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和分析,介绍了各层面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学校与其他主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从教育法的运行和维护教育关系主体权益的角度分析了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和学校管理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教材内容注重理论和实际并重,融入了大量的教育教学中实践典型案例,力求使教材内容具有严谨性、针对性、系统性、趣味性、实践性;对现实案例的分析和解答,旨在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施教的水平,使学习者得到理论上的提升,为自己处理好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一把钥匙。

为教师能够准确理解教育法律规范、科学分析教育法律现象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支持。

第一章教师如何认识自身第一节教师的界定“教师”最初指年老资深的学者,如《史记·孟子荀卿列传》:“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

”后来把教学生的人也称为“老师”,如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一诗:“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儿,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

”中国有悠久的尊师重道的传统,古代就有“人有三尊,君、父、师”的说法。

《吕氏春秋·尊师》云:“生则谨养,死则敬祭,此尊师之道也。

”古人席地而坐,以西边为尊,故尊称家庭教师为“西席”和“西宾”。

《师说》中“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即:老师是用来传播道理、教授课业和解答疑惑的。

在中国几千年的灿烂历史中,“师”,总是受人尊敬,被人爱戴的。

老师,是人类文化得以传承的功臣。

他们做的贡献是极其巨大的。

随着教育的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已成为国际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

早在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在《关于教师的地位和工作建议》这一官方文件中提出,要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

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第45届国际教育大会通过了9项建议,其中第7项建议就是“专业化:作为一种改善教师地位和工作条件的策略”。

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同样取得很大进展:著名学者孙喜亭先生提出“教师是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传递人类文明和传播思想的专业人员”;顾明远先生主编的《教育大辞典》认为“教师是学校中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人才的专业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地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我国还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教育是专业教育。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教师法》,其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此条款明确了教师的法律地位,即“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理解这一内容,可从以下方面思考:第一,教师是专业人员。

我国著名学者厉以贤教授在其主编的《现代教育原理》中认为,衡量一种职业是否为专业的标准为:(1)必须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2)必须经过长期的专门训练;(3)必须具有重服务、轻报酬的观念;(4)必须享有相当的独立自主权;(5)必须有自己的专业团体与明确的职业道德;(6)必须不断地在职进修。

i“台湾教育人员专业化标准”中提到七条标准:(1)受过长期专业教育而能运用专业知识;(2)强调服务重于谋利;(3)应属永久性的职业;(4)享有相当独立的自主性;(5)建立自律的专业团体;(6)能制定并遵守专业伦理或公约;(7)不断从事在职进修教育。

对照两个标准,审视教师工作,从教师接受入职教育,到教师职业实践,从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到教师的职业操守……我们都能感受到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必然性,教师专业化是职业专业化的一种类型,是现代教师职业由经验化向专业化提升发展的必然趋势。

教师的专业化就是要求教师应成为更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普通人所不具备的那种专业素质的过程,即“个人成为教学专业的成员并且在教学中具有越来越成熟的作用这样一个转变过程”;是使教师“从普通职业型转化成专业职业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的过程”。

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绝不是孤立的现象,它受到整个社会职业的专业化浪潮的推动。

第二,教师必须“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这是教师的职业特征。

随着教师资格制度、职称制度、人事制度等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特征会愈来愈加凸显。

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

对于学校中,不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包括后勤服务人员等),就不能认为是教师,而分属教育职员或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如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下面材料应该对我们有所启发:美国卡内基财团组织的“全美教师专业标准委员会”所倡导的《教师专业化标准大纲》,就明确地界定了教师“专业化”标准,它明示了如下制定专业化量表的基本准则:(1)教师接受社会的委托负责教育学生,照料他们的学习——认识学生的个别差异并作出相应的措施;理解学生的发展与学习的方法;公平对待学生;教师的使命不停留于学生认知能力的发展。

(2)教师了解学科内容与学科的教学方法——理解学科的知识是如何创造的、如何组织、如何同其他领域的知识整合的;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把学科内容传递给学生;形成得到知识的多种途径。

(3)教师负有管理学生的学习并作出建议的责任——探讨适于目标的多种方法;注意集体化情境中的个别化学习;鼓励学生的学习作业;定期评价学生的进步;重视第一目标。

(4)教师系统地反思自身的实践并从自身的经验中学到知识——验证自身的判断,不断作出困难的选择;征求他人的建议以改进自身的实践;参与教育研究,丰富学识。

(5)教师是学习共同体的成员——同其他专家合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效果;同家长合作推进教育工作;运用社区的资源与人才。

从以上条目中可以看出:教师必须致力于学生和他们的学习,必须自觉反思与合作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

这对我们理解教师的法律地位很有帮助。

当然我们还应该进一步丰富其内涵,在该条文第1条标准中,也谈到“教师的使命不停留于学生认知能力的发展”。

教书育人是教师天职,我们究竟“教什么书”、“怎样教书”,“育怎样的人”、“怎样育人”,这是我们每一位老师值得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晚清实业家、政治家、教育家张謇提到“首重道德,次则学术”,“学术不可不精,而道德尤不可不讲”,其把做一个怎样的人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

成才成人兼重,欲成才先成人,这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在履职过程中必须要坚守的信念。

资料1:教师的其他称谓:老师、园丁——流行最广泛的尊称;夫子、先生——历史最悠久的尊称;慈母——最能体现“爱是教育的基础”教育原则的称谓;春雨——最能体现“潜移默化熏陶感染”教育原则的称谓;人梯、蜡烛、春蚕、孺子牛——最能体现教师奉献精神的称谓;人类灵魂工程师——最富有哲理的称谓。

资料2: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发表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该文明确指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一种专门职业。

这种职业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它要求对所辖学生的教育与福利拥有个人的及共同的责任感。

”资料3.1986年,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教师被列入了“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别。

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是加速教师专业化的一个过程的两个层面。

教师资格制度保持专业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教师职务制度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了教师地位及其职业的不可替代性,向广大教师提供了职务正常晋升的保障,为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构筑了法律制度保障。

资料4. 我国以法律形式规范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①教师的法律地位(见《教师法》第三条),第一次从法律上确立了教师地位的专业性和神圣性。

②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规定了教师资格的分类和适用、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罚则等诸多方面。

③教师职务制度。

《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教师职务的划分、任职条件、教师职务的管理和评审机构进行了规定。

这是学校人事管理的重要制度。

④教师聘任制度。

《教育法》和《教师法》都规定,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应逐步实行聘任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任用教师应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不得随便解除合同。

⑤教师考核制度。

这是教师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见《教师法》第二十三条)。

⑥教师奖惩制度。

《教师法》第七章明确规定了对教师的奖励制度,对唤起公众和政府的尊师重教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在第八章《法律责任》中对教师的惩罚也作了相关规定。

⑦教师培养与培训制度。

《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都从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高度,要求把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见《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和《教师法》第十八条)。

⑧教师工资和福利制度(见《教师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家教委关于〈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条款)。

《教师法》和其它法规还对教师公费医疗制度、离退休制度、病假制度、女教职工产假制度、探亲假制度、教职工福利补助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对立统一、相互依赖,是一种对应关系。

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是依法治教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我们从法律角度探讨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目的在于帮助教师明确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以便更好的行使权利,有效抵制各种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

同时,作为教师必须明确: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决不能放弃,要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必须履行的义务,增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教师的权利(一)法律条文法律上的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赋予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我国教师具有以下基本权利: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

这是教师最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一基本权利。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具体要求及自身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课程设置、学生发展、自身业务提升等进行改革、实验。

2.科学研究权——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