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合集下载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地区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发生农业机械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机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农业机械在作业、转移、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农业机械导致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农业机械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其他涉及农业机械的突发事件。

4. 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开展救援工作。

(3)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素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事故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部成员(1)总指挥: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协调、调度事故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由农机、公安、消防、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成员:由农机、公安、消防、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通信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负责人担任。

3. 各部门职责(1)农机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农机安全监管、农机具调度等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现场交通管制、事故调查、人员伤亡统计等工作。

(3)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现场灭火等工作。

(4)卫生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疏导、救援物资运输等工作。

(6)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监测、处理等工作。

农机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农机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农机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想要深入了解“农机应急预案范文”以下是为你准备的相关资料,如果我的建议对你很有用请务必将它收藏起来。

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从全面和政治的角度审视自然灾害,为政策辩论和决策提供信息,需要事先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工作。

农机应急预案范文篇1农机应急保障预案是针对农机故障、事故、灾害等临时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保障农机工作正常运转的应急措施。

针对不同的情况,该预案制定了不同的应急方案,以确保农民的生产需求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应急预案的制订在灾害状况发生前,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订农机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

应急预案需要详细规定应急机构、应急负责人、应急队伍的组织指挥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物资储备情况、通讯联络、信息发布渠道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

二、应急机构建立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中应设立应急机构,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应急机构可以由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农机维修企业、农民组织和志愿者组成。

应急机构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依据工作分工进行组织协调,以及对工作藏具体实施指导等。

三、应急队伍作战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中要求建立应急队伍,由熟练掌握农机具操作技能的人员组成。

队员要以自己的家庭事务为第一,确保支持应急工作时有充裕的时间和能力。

队员需要在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开展攻坚战、援助工作,并进行及时的反馈。

四、物资储备物资储备是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中的重要内容。

储备常用配件、工具以及燃料、润滑油等物资,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地进行维修保养。

此外,还要制定保养有需要的农机具的清单,并做好相应的整机、配件和维护及保修的准备。

五、通讯联络状况应急下,及时的通讯联络是尤其必不可少的。

农机应急保障预案需要明确通讯联络的渠道和方法,以及各个工作环节间的指挥联系计划。

同时,还需要准备电子设备、对讲机和备用车载电台等设备,以便进行暴风雨天气下的联系与安排。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3篇)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3篇)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全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农机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红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界定此应急处理预案只适用农机事故,是指农业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停放发生碰撞、碾压、翻覆、起火、爆炸等造成人、畜伤亡或者机具物品损毁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界定一次死亡___人(含___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___万元(含___万元)以上的事故,称为特大事故。

一次死亡___人或直接经济损失___万元以上,___万元(含___万元)以下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的报告乡辖区内发生农机事故,乡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乡分管安全的副乡长,由副乡长报告乡长,由乡长报告乡党委、政府,并上报县农机局及县农机监理站。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驾驶操作员的基本情况,事故主要经过及伤亡情况。

四、重特大事故现场处理乡政府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按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指示精神,带领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协同医疗等单位实施救护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积极配合上级及事故处理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并搞好后勤服务,协助搞好死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群众的思想___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处理重特大事故的职责分工1、乡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对事故处理作全面安排。

2、分管安全的领导赶赴事故现场,与主要领导一道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到达现场具体___指挥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工作。

六、施救措施保障1、建立___小时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值班制度,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2、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2)农机事故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业机械发生的意外事件,一旦发生农机事故会给生产和人员带来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范例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范例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发生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处置;(4)信息畅通,及时报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1.1 指挥长:由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2.1.2 副指挥长:由农机管理部门、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负责人担任;2.1.3 成员:由农机管理部门、公安、卫生、消防、交通、通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2 分级响应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分为四个等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

2.3 职责分工2.3.1 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农机事故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2.3.2 公安部门:负责现场交通管制、事故调查、人员伤亡处理等工作;2.3.3 卫生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2.3.4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救援等工作;2.3.5 交通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疏导、车辆调度等工作;2.3.6 通信部门:负责应急通信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预警与报告3.1.1 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农机事故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2 发现农机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3.2 先期处置3.2.1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3.2.2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3.2.3 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3 应急响应3.3.1 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和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3.3.2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4 信息发布3.4.1 应急指挥部负责农机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3.4.2 及时向相关部门、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

2023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2023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2023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镇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镇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要求:1、救人高于一切;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5、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第四条: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

第五条:应急处理指挥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报告制度第六条: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区农机监理站。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1一、目的为加强农机行业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农机行业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机行业社会形象和保障农机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1、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农机具机库、油料库、农机具生产车间、农机具维修销售网点突发火灾事故。

3、台风、暴雨、洪水、高温、雷击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事件。

4、行业内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

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

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隐患期间,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

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处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措施得当。

4、迅速反应。

发生重大伤亡、火灾、水灾等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农机化办报告,根据指令,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市农机化办组织统一指挥和积极妥善处理。

5、明确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公众参与。

广泛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干部群众阐明危害得失,识大体顾大局。

准确发布预警及处置信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xx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生产事故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措施
协调联动措施
根据事故性质和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 措施,包括现场警戒、疏散人员、医疗救护 、工程抢险等。
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联动,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社会力量动员
信息报告和发布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供 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准确信息,避免谣言传播 和恐慌情绪。
加强农机安全管理
通过制定预案,可以加强对农机的安全管理,提高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的能力。
完善农业安全生产体系
预案的制定也是完善农业安全生产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安全水平。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预案适用于涉及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各类农业机械,包括 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等。
03
提供医疗物资保障
为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充足的医疗物资 保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
其他保障措施
提供资金保障
设立农机安全应急救援基金,为 应急救援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救 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 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 伍
处置程序
接警
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向当 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启动预案
接到报警后,各级政府应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 行处置。
现场处置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迅速集结,按照 预案要求,密切配合,科学施救, 控制事态发展。
终止响应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向 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终 止应急响应。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范文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范文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范文引言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推广应用,农机数量和种类日益增加,渐成为现代农业不可替代的重要工具。

然而,农机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事故也随之增加,一旦农机事故发生,将会带来巨大的人员伤害和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

为了更好地应对农机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已成为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预防农机事故预防是最好的治理方式,农机业主和农机操作人员,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农机使用安全规定,保持农机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正确使用农机防护装备,强化安全操作技能。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应全面考虑不同地点、不同情况可能出现的各种农机事故,科学合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流程,强化应急预案的宣传与培训。

农机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农机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需要查找农机停放点和事故现场的位置,评估现场安全情况和应急突击队的数量和能力。

在尽量保障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展开救援行动,做好人员伤亡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生命、挽救健康,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事故报告及后续处理农机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全面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待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同时,对涉事阳光农机业主和农机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为今后农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论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涉及多个方面,不同的应急流程适用于不同的农机事故类型。

对阳光农机业主和农机操作人员来说,制定和遵守农机安全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正确使用农机防护装备,强化安全操作技能,是预防农机事故的重要措施。

对有关部门来说,加强规范管理、定期检查;对农机事故发生后需要积极组织救援、落实赔偿或补偿;对涉事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是重要的后期工作。

只有多方全面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才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推动整个农业生产管理向更加现代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我区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字〔2005〕52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自治区境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和田间、农村场院发生的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或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尽快恢复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或者生产秩序。

1.4.3实行分工负责。

按照事故处理职责范围,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负责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4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处理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自治区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全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由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谈爱和主任担任组长,李一洪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冯光伟、赖永裕、黄卡林、冯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负责重特大农机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永裕兼任,副主任由黄卡林兼任。

各市、县要成立相应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和救援工作。

指挥部应由政府办公室、农机、安监、公安、卫生、交通、纪检监察、检察、保险等有关部门组成,由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或农机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

2.2内设机构及分工直接负责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的市、县,指挥部应下设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治安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人员要配齐并相对稳定。

预案启动时,各小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2.2.1现场指挥组:掌握全面情况,保护好事故现场,制订现场抢救措施,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排险工作。

2.2.2医疗救护组:组织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发生群伤时,制定救护方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生命,减少死亡。

2.2.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负责对现场取证、勘查、分析,写好调查报告,搞好事故责任认定。

2.2.4治安维护组: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做好群众的疏散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现场抢救正常进行。

2.2.5善后处理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避免上访等事件发生。

2.2.6后勤保障组:保证各种抢救物资及时到位;做好现场抢救人员的生活安排等工作。

3应急响应3.1分级响应按照重特大农机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

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3.1.1Ⅰ级应急响应(1)发生一次死亡2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农机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

(2)Ⅰ级响应行动。

按照《**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

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和设区的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的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1.2Ⅱ级应急响应(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特大农机事故,为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按照《**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组织现场抢救;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参与和指导抢救工作;设区的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的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1.3Ⅲ级应急响应(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特大农机事故,为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响应行动。

按照《**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现场抢救,县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组织事故调查。

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主要领导赴现场指导;设区的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的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1.4Ⅳ级应急响应(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重特大农机事故,为Ⅳ级应急响应。

(2)Ⅳ级响应行动。

按照《**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抢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组织事故调查,设区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赶赴现场指导调查。

3.2信息报告各级农机部门负责本预案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农机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总结和报告工作。

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上报,最迟不超过2小时:(1)县级处理的农机事故,县级农机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同时直接报自治区农机安委办;(2)市级处理的农机事故,市级农机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机安委办;(3)自治区农机安委会接到报告后,报自治区安委办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3.2通信自治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自治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与应急求援各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

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落实事故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3.3指挥和协调(1)自治区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小组负责Ⅲ级以上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统一指挥、协调和作出重大决策。

(2)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3)事故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求援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农机监理机构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3.4紧急处置(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农机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力量进行。

(2)自治区处置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和物资,参与应急处置,并协调相关部门的专业求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实施紧急增援。

(3)参加现场应急求援的队伍和人员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求援和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求援时,应优先救助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

3.5救护和医疗(1)提请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2)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商请卫生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3)事发地农机主管部门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4)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农机事故,农机主管部门应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3.6应急人员的防护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

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

根据需要,由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提请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7群众的安全防护(1)农机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将当地群众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准开始应急救援。

(2)凡需要对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农机主管部门应立即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

(3)群众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期间的治安管理,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负责。

3.8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需社会力量参与时,由上级重特大农机应急指挥小组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实施。

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应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9信息发布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农机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

如发生影响较大的农机事故,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订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并组织好相关报道。

3.10应急结束当农机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后,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

4.后期处置4.1善后处理事发地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受伤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

4.2保险理赔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由善后处理组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4.3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农机事故应急求援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对整个应急救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5保障措施5.1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1)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协调、检查、促进下级重特大农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完善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

(2)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以救援车辆、救援队、救援班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5.3交通运输保障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农机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根据现场需要,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5.4医疗卫生保障(1)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协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明确可用于重特大农机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资源和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提出可调用方案,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2)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农机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区域发生农机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5.5治安保障市、县级农机应急处置预案中,要协商公安机关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负责人,并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