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法民事诉讼法张东健培训
2024版专利培训课件PPT大纲

专利培训课件PPT大纲目录•专利基础知识•专利检索与分析方法•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技巧•专利审查与授权流程解析•专利运营管理与维护策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01专利基础知识Part专利定义与分类专利定义专利是指国家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分类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主要保护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条件专利申请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基本条件。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流程专利申请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阶段。
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受理和初审,合格后公布申请文件。
实质审查阶段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授权条件。
最后,经过授权程序后,申请人获得专利权。
专利申请条件及流程专利权保护范围与期限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IPR企业知识产权培训《专利法》

1.15 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
一、总 则
第十五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 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 新收益。
一、总 则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 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 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特点做出突出性贡献的人 一定要在合作权明确产权归属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四个相同原则
1.10 专利权及专利权的转让
一、总 则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有关法律:《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1.11 专利权的排他性
一、总 则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 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 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 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民事诉讼代理和法庭辩论技巧》培训教案课件

实践操作指导
收取代理费用,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进行庭前准备
仔细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
实践操作指导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整理成证据清单。 起草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提交法院。 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实践操作指导
听取对方陈述,记录要点,找出漏洞 。
运用法律知识和语言技巧,增强辩论 的说服力。
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发言 和辩论。
语言运用技巧
运用恰当的语言表达方式和修辞手法 ,提高辩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培养
应对突发情况
处理对方攻击
在法庭辩论中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 ,灵活应对,及时调整辩论策略。
当对方进行攻击时,保持镇定,有理有据 地进行反驳,维护己方立场。
转换话题能力
倾听与观察能力
在需要时能够巧妙地转换话题,引导辩论 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视听资料
收集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作 为证据。
证据的整理与筛选
01
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 类整理,按照证据种类 和证明力大小进行排序 。
02
筛选与案件事实关联紧 密、证明力强的证据, 剔除无关或证明力弱的 证据。
03
对证据进行编号和标注 ,便于在法庭上快速找 到和展示。
04
制作证据清单,列明证 据名称、来源、证明对 象等信息。
保持冷静和耐心
在询问过程中保持冷静,耐心倾听被 询问人的回答。
善于引导
通过开放式问题引导被询问人提供更 多信息。
庭审询问的技巧与方法
• 注意观察:观察被询问人的表情、肢体语言等,判断其回 答的真实性。
庭审询问的技巧与方法
直接询问法
直接提出问题,要求被询问人回 答。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24)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二〇二四年三月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熟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四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诚实信用原则3.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4.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5.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4.共有权利的行使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产权激励措施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三、申请专利行为的规范1.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界定2.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表现形式3.涉及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审查程序4.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处理措施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1.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申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解散、注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和注销2.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变更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执业和监管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方式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保密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息公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四、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1.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举报投诉的情形和层级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情形4.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行政处罚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5.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情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6.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联合惩戒对象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类型五、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条件和程序代表机构的审批和备案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六、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职责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管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2024年)专利知识培训ppt课件

2024/3/26
价值评估
综合考虑专利的技术创新 性、市场前景、法律稳定 性等因素,对专利进行价 值评估。
评估流程
包括收集信息、分析比较 、确定评估结果等步骤, 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 准确性。
20
专利许可、转让与合作模式探讨
专利许可
感谢您的观看
2024/3/26
27
。
专利信息分析利用
专利趋势分析
通过对专利申请数量、授权数 量等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了解
技术发展趋势。
2024/3/26
专利技术分布分析
通过对不同技术领域专利申请 的分析,了解技术热点和竞争 态势。
申请人/发明人分析
通过对申请人或发明人的专利 申请进行分析,了解其技术研 发实力和成果。
专利质量评估
通过对专利的授权率、维持时 间、被引次数等数据的分析,
2024/3/26
侵权判定方法
将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 对应比较,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一一对 应并且相同,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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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权途径与策略选择
维权途径
行政途径(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处理或查处)、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商途径(与侵权方进行协 商和谈判)。
策略选择
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被侵权方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和策略,如单独采取行政途径或司法 途径,或者同时采取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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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应对专利纠纷
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 包括专利申请、维护、运用和保 护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复习方法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复习方法专利法部分:资料:先把《专利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审查指南》打印出来,建议将《法》、《细则》、《司法解释》一起装订成一本;再买本陈浩的《历年专***试真题详解》并复印一份,杨立老师的真题详解没有新法的解析,所以不建议买;到博派上下载前3年的真题,整套的打印3套。
复习:1、先把《法》、《细则》、《司法解释》反复读熟悉,能在脑袋里形成个大概的概念,再结合《法》和《细则》仔细通看一遍《指南》。
这一步的复习非常枯燥,但是最重要,尤其对于刚开始接触专利的人来说,一定要坚持,特别是《指南》一定要一字不落的读一遍。
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我复习的时候,每2天读一遍《法》、《细则》和《司法解释》,到一遍《指南》读完差不多半个月。
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做真题,那样会深受打击的。
2、拿出《历年专***试真题详解》的复印本,先不要看答案逐题做,再仔细看该题的解析,记住看解析一定要仔细,如果解析里提到参照《指南》某某部分,一定要翻开指南找出来读一读。
在做题的过程中边读《法》、《细则》、《司法解释》,建议3、4天读一遍,做完一章后将真题涉及的知识点在《指南》上标记出来,并细细阅读。
这样把《历年专***试真题详解》做完一遍以后《指南》的重要章节也标记出来了,同时也对这些章节有了一定掌握。
做题的时候错误率肯定很高,但不用怕,要是不错也不用再复习了。
整个过程大约1个月,坚持完会觉得收获很多。
3、结合《法》和《细则》再看一遍《指南》,重点章节仔细看,次要章节浏览就行。
这一遍千万不能快,尤其是重点章节,非常值得细细品味。
4、迅速过一遍《法》、《细则》、《司法解释》和《指南》,趁热打铁,拿出《历年专***试真题详解》的原件,不看答案拉通做一遍,将做错的题标记出来。
这个过程会非常美好,大约半个月下来将信心倍增。
5、到了检验复习效果的时候了,慢慢的过一遍《法》、《细则》、《司法解释》和《指南》,看完后在头脑里理一理思路,然后拿出前一年的真题,不要卡时间,一题一题认真做。
专利代理人培训经义行政诉讼等三法课件

不受理的范围:
1、内部人事处分 ;纪律处分、人事调动等 2、抽象行政行为;制订审查指南的行为 3、居间裁决民事纠纷 如:国知局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 如:地方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侵权的裁决 如:行政机关主持下达成调解反悔的,去法院, 不能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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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1、侵权纠纷复议前置(30条)
法权益提供的行政救济程序。
4、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和合法性与合理性 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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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国家的立法模式简介
(1)英国。英国的第一个行政裁判机构建于1846年的铁路专
员公署。现大约有90多种行政裁决所,共有裁决官15000多人。行 政辅助人员8000多人。范围涉及所有范围,实行行政救济穷尽原 则,法院只审查法律问题。2019年行政裁决所处理的行政争议有 121万件,而行政诉讼只有5000件。
32
规范性文件的层级关系 第一层级:宪法(人大特殊程序制订) 第二层级:基本法律(人大制订) 第三层级: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人大常委
会制订)
第四层级:行政法规(国务院制订) 第五层级A: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制订) 第五层级B:部门规章(部委及直属局制订) 第六层级:部门规章以下的规定(部委及直
属局,或其内部部门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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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部门规章以下的规定 1、以文件或通知形式对外发布的规定(如费用
减缓办法的通知等);
2、以文件形式规定的、虽然没有对外发布、 但也涉及外部关系的规定(如关于财产保全的规
定);
3、就某些特殊情况,部门制订的某些程序或 标准(如原来的特殊恢复程序); 4、各部门制订的办事规程; 5、根据计算机程序作出的统一的行为(计算机
2、复议主体特殊情况下“扩张”
10.4专利代理人相关法律培训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相关法律知识复习材料(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部分)苏州大学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一节 民法通则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国家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属于不平等关系。
国家机关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是民事关系。
申请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无效,是不平等关系;专利转让、专利侵权诉讼是平等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3个体户、经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设立中的企业。
劳动成年制:《民通意见》第2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监护人指定: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确知下落或重新出现,宣告死亡不当然撤销,需要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
宣告失踪,一般二年,从音讯消失次日起算;战争自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宣告失踪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以上,没有顺序的限制。
宣告失踪后,以财产代管人为原被告了结财产关系。
《民法通则》第21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宣告死亡一般四年(音讯消失次日起算),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当日起算)的二年。
战争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另参照民诉法第167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可以即时提出申请。
《民法通则》第23条;《民通意见》第27条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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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权利 A13 Ø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A14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专利代理法民事诉讼法张东健培训
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
n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A10
Ø 合议制度
Ø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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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
n 回避适用的情形 A45
Ø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
Ø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Ø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 审理的。
n 适用人员的范围 A45
Ø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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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管辖
n 地域管辖
Ø 同级法院在本辖区内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分 工
u 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原告就被告A22)(被告就原告A23)
u 特殊地域管辖:合同、票据、保险、侵权、交通事故
、船舶碰撞、海难救助、不动产等纠纷 A25-33
u 专属管辖:不动产、继承 A34
u 协议管辖:(约定管辖和合意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
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 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 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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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管辖
n 涉及法律法规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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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n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n 二、民事诉讼的管辖
n 三、审判组织和诉讼参加人
Ø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 ,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 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Ø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 权利义务。
Ø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 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 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Ø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 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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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参加人
n 代表人诉讼
Ø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 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A54
Ø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 力
Ø 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 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 当事人同意
n 管辖权异议 A38
Ø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 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Ø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Ø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
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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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管辖
n 管辖权的转移 A39
n 四、民事诉讼证据
n 五、财产保全
n 六、民事审判程序
n 七、审判监督程序
n 八、执行程序
n 九、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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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n 民诉法的效力
Ø 对人的效力 A3 A5
u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 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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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n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A64
Ø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
n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A64
Ø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 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Ø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
讼 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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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第三人
n 概念: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认为具有独 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 的审理结果与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 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人。
n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对诉讼标的有 独立的请求权;(2)以原被告为共同被告;(3 )参加到本诉中;(4)有上诉权。
u 一审案件;二审案件
Ø 回避制度: 第四章
Ø 两审终审制度
Ø 公开审判制度 A120
u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应当公开进行
u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依当事人申请可以 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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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管辖
n 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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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组织 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的主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合议庭
审判员独任审判 当事人: 原告、被告、第三人
诉讼参加人
诉讼代理人
其他参与人
证人 鉴定人 勘验人
翻译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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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
u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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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n 概念: 指能证明案件客观真实情况的一切事 实材料。
n 证据必须具备的要件 n 1、真实性:法律上的真实与事实上的真实
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 n 2、关联性:包括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
Ø 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A18-21
u 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 的除外;
u 中级法院: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案件) ;
u 高级法院:本辖区在重大影响的案件;
u 最高法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其审
还包括偶然的间接关系。 n 3、合法性:即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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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n 证据的种类 A63
Ø 书证; Ø 物证; Ø 视听资料; Ø 证人证言; Ø 当事人的陈述; Ø 鉴定结论; Ø 勘验笔录。
n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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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参加人
n 共同诉讼 A53
Ø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 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 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 同诉讼。
Ø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 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 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n 回避的提出: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
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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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
n 决定 A47
Ø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Ø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Ø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n 决定程序 A48
u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 、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 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n 对等原则
Ø 空间效力 A4
u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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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
n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Ø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A6 Ø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A7 Ø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A8 Ø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
n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没有独立请求 权,但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如商品质量纠纷的材 料提供方)(2)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3) 必须提出书面申请;(4)没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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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第三人
n 第三人 A56 意见65-66
Ø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有权提起诉讼;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 、理由,成为当事人
要素构成。
n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主体仅限于法院和当事
人)
n 1、人民法院 n 2、诉讼参与人: n (1)诉讼参加人:当事人、代理人 n (2)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
译等人员
n 客体:指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事实和实体权
利请求,如要求赔偿请求)
n 内容:主体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专利代理法民事诉讼法 张东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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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星期三
民事诉讼法
n 基本要求
Ø 了解民事诉讼的效力范围、基本原则和基本的诉讼制度 Ø 理解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证据、诉讼当事人、财产保
全以及证据的规定
Ø 掌握关于一般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基本规定 Ø 了解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