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粮南运”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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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粮南运”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作者:武维华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第25期

历史上南方各省一直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湖广熟,天下足”、“京杭大运河漕运”等,记录了中国千百年来“南粮北调”的历史。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东南沿海、珠三角、长三角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历史上的粮食主产区“两湖两广”、“江南鱼米乡”、“蜀地天府国”的粮食贡献率逐年下降。到2008年,北方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已全面超越南方,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占全国的54.79%和53.44 %,我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出现“北粮南运”的大逆转。而且近几年这一态势还在进一步发展。

近几年的5个粮食输出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安徽、江西,其中绝大部分的输出是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三省(区)2014年的粮食总产超过1.25亿吨,占全国粮食总产的1/5强。

形成“北粮南运”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东南沿海和南方省区工商贸易迅猛发展,粮食种植比较效益逐年下降,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南方粮食复种指数下降(例如,双季稻种植比例大幅下降)、粮食种植面积大幅减少、冬闲田面积不断增加;国家政策性补贴鼓励北方地区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粮食种植耗费大量的水、光、温等自然资源及土肥资源。以水资源消耗为例,每生产1吨粮食,约需1000立方水。我国北方地区省份多数属于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干旱少雨、蒸发强烈。在这些地区种粮,必须大量灌水。过去十多年在东北大量扩大水稻种植面积,由于地表水资源不足,必须大量抽取地下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导致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近10年来地下水位平均下降2—3米(个别地区更加严重)。而地下水位下降的直接后果就是土地大面积盐碱化、沙化和荒漠化。

仅东北地区每年按输出约6000万吨粮食至南部省区估算,相当于输出约不少于500亿立方的水资源。而南水北调“中、东、西”三线满负荷运行也不过调水480亿立方。如果北方各省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不能有效遏制,由不可持续的地下水资源所支撑的“粮食生产增长的泡沫”将最终破裂,我国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将受到严重威胁。粮食生产还耗费大量的氮磷钾等矿质资源,粮食南运也将大量的土壤矿质资源“挪运”至南方,加剧了长三角、珠三角等东南沿海地区环境的“富营养化”。另外,运输成本占最终粮食销售总成本的30%—40%,“北粮南运”也成为我国粮食综合生产成本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

在水、温资源充足的南部省区不种粮,而在严重缺水、积温不足的北方省区不断扩增粮食种植,显然是“该种粮的地方不种粮,不该种粮的地方玩儿命种粮”。在北方种了粮再“玩儿命地倒腾到南方区”,而且每吨南下的粮食国家还予以补贴。

改变目前“北粮南运”的状况任务艰巨,需要很长一段时期的调整,但迟早谋划并启动这一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结构布局调整,是关系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今后即便已很难再回到历史上

的“南粮北运”,也不应再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北粮南运”的发展。特别是在当前新一轮的北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态势下,环境承载能力原本就很脆弱,进一步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而造成的水资源“超负荷”消耗及大量化肥、农药、农膜使用,势必加速北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进程。为此建议:

一是尽快根据南方各省区实际情况重新分别划定耕地面积红线,特别是要保证粮食种植面积。

二是对南方各省应科学地、因地制宜地提出粮食复种指数的要求,并对南方有条件的省区应根据实际情况下达明确的粮食生产指标,至少应要求南方有条件的省份达到人均占有粮食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对南方各省区粮食种植结构应有明确要求,例如,增加优质粳稻畜禽饲料用粮种植面积等。

四是适当限制北方严重缺水地区的粮食种植,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逐步减少或控制北方干早地区的粮食种植面积。

五是应取消对东北、西北农作物扩大种植面积及“北粮南运”的政策性补贴,节约的资金可用于南方粮食种植的生产恢复和北方农业节水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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