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规定
供应商业绩级别评定规定办法

供应商业绩级别评定暂行办法
QEO-ZL1008
评定目的
为深化配套与主机单位双方的良好合作,鼓励供方实施优质保障,根据《供方业绩评价标准》定期对供方进行综合业绩评价分级,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判定供应商业绩等级,改善沟通并持续改进。
评定构成
四个方面:质量、供货、服务、资金(详见附表)。
分别由质量部、采购部、售后服务部、仓储部、分厂进行评价。
评定时间
评价为合同期内每月进行一次,半年进行汇总评定级别。
每月初相关部门将评价结果及评价依据提交给质量部,质量部汇总后向公司公布。
评定说明
质量部根据有关部门每月评价结果按本规定核算,根据供应商得分,评定出相应级别。
级别与得分关系如下:
A类供应商:综合评价得分>85分,且质量分项评分不得<40
B类供应商:70<综合评价得分≤85,且质量分项评分不得<35
C类供应商:60≤综合评价得分≤70,且质量分项评分不得<30分
D类供应商:业绩综合评价得分<60分
评定结果的相关奖惩政策
A类:增加供货量,新产品定点,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下限执行,参加年度“优秀供应商”评定。
B类:保持供货量,推荐新产品定点,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中间
值执行。
C类:减少供货量,安排备用方案,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上限执行。
D类:取消合格供方资格,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上限执行
其它说明
1.评价单位对评价的真实性负责并在需要时能提供相关依据
2. 公司内部人员和供方对评定提出异议时,书面通知评定方质量部或评定方公司领导最终裁定。
质量部
附表:供方业绩评价标准。
供应商评审及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供应商评二、使用范围1、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特别是包含预付款的供应商;2、特殊的供应商可免于评审(国家法定部门或机构等,如海关和商检)。
三、评审原则1)供应商开发准入要求进行初次考核评选。
2)批准列为合格供应商的要继续不定期对其业绩进行跟踪评价,将日常评价和评审意见作为供应商评审的重要依据。
3)采购活动相关的供应商都必须进行准入选择、评审和再评审管理。
四、评审部门及职责1)需求部门:1.1负责收集提供供应商开发需求及制定年度供应商开发计划。
1.2负责对供应商信息的寻找、基本资料收集、调查,并汇总对供应商做经营方针、原材料来源、材料成本、交期方式、服务作初步评审。
1.3负责供应商开发进度推进。
33.1致。
3.43.54.14.24.34.4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实施;采购订单货物交期的跟进、回仓。
4.5负责对采购计划实施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收集落实。
4.6负责供应商货款的对账及货款申请。
4.7负责退货回供应商的办理及对账。
5)财务/法务:5.1负责对供应商资质、商务条款及合法性资料等评审。
5.2负责对供应商所供应产品价格的适宜性、合同合作条件进行监督与评判。
5.3负责供应商物料采购系统价格的审核和管控,以及采购货款的核对与结算。
6)总经理:合格供应商的开发批准、供应商合作合同、采购价格、采购订单的审批。
五、审查内容1)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税务记证、专业资质、特种行业许可等企业经常限于商业纠纷,势必会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怎样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评估1)要求供应商提供权威的证明。
包括其资本、负债、经营情况以及纳税守法方面的资料。
一般主要有:法定注册机构等级的资本数额:经国家注册会计司审核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有用的财务资料:供应商相关的融资能力及资金转换能力:近年来的经营项目、合同价款等:税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缴纳税收和资金的证明2)申请国内往来银行函,调查供应商交易信用。
供应商绩效管理制度

供应商绩效管理制度一、供应商评估1.评估标准:-供应商历史业绩:评估供应商过去的业绩,包括按时交付、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供应商能力: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技术实力、管理水平等。
-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ISO认证、质量保证等。
-供应商合规性:评估供应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评估方法:-供应商自评:供应商填写自评表,详细描述供应商的能力、质量体系等。
-现场评估:公司专业团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交流和评估。
-客户评价:公司与供应商的客户进行联络,了解供应商的实际表现和口碑。
3.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将供应商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供应商是优秀的供应商,具备稳定的业绩和较高的能力。
-B级供应商是良好的供应商,业绩和能力一般。
-C级供应商是需要改进的供应商,业绩和能力较差。
二、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根据评估结果,与A级和B级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关键条款包括:交付时间、产品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
2.合同履行:-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
-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与供应商保持及时的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合同评估:-对合同履行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交付准确性、质量满意度、客户反馈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合同条款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绩效优化1.问题解决:-对供应商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例如产品质量问题、交付延迟等。
-针对问题,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制定改进计划并跟踪执行情况。
2.绩效奖励:-根据供应商的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延期交付赔偿、质量问题返修费用等。
-绩效奖励可以形式多样,例如奖金、合同优先续签等。
3.绩效改进计划:-根据供应商评估和合同评估的结果,制定供应商绩效改进计划。
-跟踪执行改进计划,及时调整和改进。
通过以上供应商绩效管理制度,公司可以从供应链中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不断优化供应商的绩效,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高效运营。
供应商业绩评定准则

文件修改履历表1.目的:确保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择优选择合作的供方, 并依双方成长需求,建立共识与信赖, 达成最终顾客对品质、成本、变期的期望与需求。
2.范围:凡提供本公司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方, 均应纳入本办法。
3、权责:3.1 供应商管理部为本办法的归口实施部门。
3.2 售后部、技术部等为配合部门。
4程序4.1 按本公司供方控制程序等相关文件执行。
4.2供方的考核生产用产品或材料的供方均应纳入每月交货考核, 由供应商管理部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并汇总、公布。
其它供方可免于日常考核, 但当其在产品交付或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异常时, 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督促供方对问4.2.2考核分数计算★品质类(配分40分)A.交付产品质量(配分30分)●供方当月进料总数量(a)●当月发生的不良品(含验收入库前、生产作业中、客诉案件中发现的不良品)(b)进料不良率= b/a ×100﹪交付产品质量设分:(1- b /a ×100﹪)×30= 分备注: 以上得分为负数则记为0分。
B. 问题点对策(配分10分)生产部每月根据供方对材料品质问题点采取的对策执行状况进行评分, 并辅以资料说明。
材料质量信息反馈单开出时机:●退货、客户报怨事件;●进料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生产使用现场反映不合格;对品质异常质量反馈单扣分及计分:●品质异常对策单开出总数量(a)●品质异常对策单内容填写不确实并且超过5个工作日(b)得分: (a-b)/a ×100﹪×10= 分(取小数点后两位)C.检验记录及相关检验报告(配分10分)●得分: 实际交付项数/交货总项数×100﹪×10= 分检验记录填写未完整及不确实者, 以未提交论处。
未按期交付相关质量证明者, 每次于检验记录表扣分外另扣2分, 直至交付为止。
交期得分计算公式: a/a+b×交期配分-c+d= 当月交期得分B. 交付数量准确性(量产后):(配分20分)批交付数量准确率=(批采购产品总项次-批欠缺总项次)/批采购产品总项次×100﹪当月交付数量准确率得分=当月各批交付数量准确率之和/当月交货总批次×20C. 包装评定(配分10分)以本公司与供方确定的包装标准;“√”表示包装良好: 符合定容、定量原则;“×”表示反之。
供应商评估管理规程

供应商评估管理规程一、目的本供应商评估管理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能够达到最佳效果,提供稳定可靠的物资和服务,以满足公司业务需求。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包括物资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
三、评估标准1. 供应能力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稳定的供应能力,能够按时完成订单,满足公司需求量。
- 供应商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以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 供应商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必须强大,确保物资供应不受外部环境影响。
2. 质量管理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环节。
-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 供应商必须主动配合公司进行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解决,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稳定可靠。
3. 价格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市场合理的价格水平,与公司保持良好的价格协商能力。
-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确保公司获得合理的成本控制。
- 供应商必须保证价格的透明度,不得出现任何额外的隐藏费用。
4. 服务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及时响应公司的需求和问题。
-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公司业务运行正常。
- 供应商必须能够与公司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四、评估过程1. 评估计划制定:公司将根据供应商的特点和业务需求制定供应商评估计划,明确评估内容和评估时间。
2. 数据收集:公司将收集供应商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产品质量认证、经营情况等。
3. 评估方法: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现场考察、样品检验等多种方法进行,根据评估标准进行全面综合评估。
4. 评估结果分析:公司将根据评估数据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结果分析,并给予相应的评价和等级。
5. 结果反馈: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向供应商提供评估反馈意见,指导其改进和提升。
六、改进和考核1.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与供应商一起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帮助其提升供应能力和服务质量。
供应商管理规定(含供应商考核-附供应商品质评分规则)

1.目的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规范化、有市场竞争力的采购体系和供应商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司供应链的整体层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提供物料或服务的供应商的管理,并作为供应商批量供货的前提,在签订供货协议前传达到供应商。
即供应商一旦批量供货,便视同认可本管理规定。
3.定义3.1新供应商:按照采购物料(或服务)的性质,将新供应商分为新物料(或服务)供应商和转点供应商。
3.1.1新物料(或服务)供应商,即公司之前从未批量采购过的新物料(或服务)的供应商,既可以是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也可以是之前的合格供应商。
注:本定义中的新物料原则上是指在功能、性能、结构或制造工艺方面与之前公司已批量采购的物料不一致的部分物料。
但在以下情况可以不作新物料处理:1)、结构与功能一致的标准件系列;2)、同一家制造商制造的生产工艺基本一致的非电子/电气类系列产品;3)、同一家供应商供应且同一家制造商制造的功能和结构一致的电子/电气类系列产品;4)、其他经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和品质保证部共同确认可不作新物料处理的: 以上物料虽不需要选点申请,请必需送样确认,以获得规格书,或发出《器件使用通知单》。
3.1.2转点供应商,即公司已在批量采购的物料(或服务),因某种原因,需增加或另外寻求该物料(或服务)原有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
既可以是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也可以是其它物料(或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3.2零星采购:从未评审通过的新供应商处临时性、单批、少量采购,以应急交付客户而采取的采购行为即称之为“零星采购”3. 3供应商分类管理:按照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服务)对我司产品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将供应商分为I、II、III类供应商:n、样品评审(B):即送样或取样型式试验确认。
所提供或抽取样品应是稳定量产后的产品;也可以是小批量试产通过后的产品。
III、现场评审(C):采购部门组成评审小组,依据《供应商评审标准》,结合供应商的基础资料,到达供应商现场,公开公正地评审其质量保证能力、工艺技术力量、制造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提交评审报告,作出评审判定。
IATF16949供应商综合业绩评定标准

供应商综合业绩评定标准(ISO9001:2015)1. 目的通过对供方综合业绩的评定,按供方的业绩对供方采取扶植、限制、取消的监控措施,从而提高供方的交付能力和交付质量。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供方。
3. 职责3.1 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方的综合业绩进行评定。
3.2质量部和其它部门参与对供方的综合业绩评定。
4. 工作程序4.1 供方综合业绩考评每季度一次。
4.2 供方综合业绩考评按附表内容逐项考评。
4.3供方级别的确定: 100分≥A级≥80分,79≥B级≥60分, C级≤59分。
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4.7 供方的整改对于综合业绩在B级的供应商,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改进,质量部跟踪整改效果。
对于综合业绩在C级的供应商,采购部必须重新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4.8 资料的保存采购部保存供方综合业绩的评审记录。
5.记录供方综合业绩定期考核表供应商业绩定期考核评估表.xls月度采购件批次交验合格率统计表供应商一次交验合格率统计表.xls供应商零件交付PPM统计表月度供应商交付业绩统计表供方交货业绩统计表.xls附表:供方综合业绩评定标准序号评定项目评定内容评价部门标准分扣分方法1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20分)1.是否通过ISO9001:2008或TS16949:2009质量体系认证。
采购部10通过ISO9001:2008或TS16949:2009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不扣分;ISO9001或TS16949未升级到最新版的扣3分;未通过体系认证,但能提供正在开展认证工作证据的扣5分;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也无认证计划的扣10分。
2.当需要时,对质量活动有关的所有记录和资料,能否及时正确地提供。
质量部 5能配合提供的不扣分,不能有效地提供扣2分,未能提供的扣5分。
3.是否已按规定签订了质量保障协议。
质量部 5 质量保障协议已签订不扣分,未签订扣5分。
2 交付能力(20分)1.能否满足公司的准时交付。
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

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确保备品、配件、设备、原材料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控制采购和运行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供应备品、配件、设备、原材料及提供配套服务的新增(潜在)和现有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日常评估。
第三条供应商评估管理总的目标是:选择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应当符合企业信誉好、合同履约好、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产品全寿命周期内可用率高、运行维护成本低以及在世界和全国范围内有着良好使用业绩的要求。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四条供应商评估管理的职责与分工如下:一、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供应商评估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牵头起草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制订供应商评估的规则和流程及其它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二)确定供应商评估评委库;(三)听取供应商评估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供应商评估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综合评审和招投标中心是负责供应商评估管理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评估工作,并做好供应商评估信息发布及汇总录入,其主要职责是:(一)提出参与供应商评估工作人员建议名单,报请领导小组批准;(二)负责受理、汇总各部门提出的新增(潜在)供应商的评估信息;(三)负责汇总由各部门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在建设、运行阶段中的信息反馈;(四)负责编制现有供应商评估计划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发布供应商评估结果,并根据结果对供应商信息及时进行维护;第五条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组成;供应商评估评委库由相关部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综合评审和招投标中心根据被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组成各评估工作组,对不同的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三章新增,潜在,供应商的评估管理第六条新增(潜在)供应商的选择工作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大局,对其评估管理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做到流程设置科学合理、相关部门权责明晰、建立必要的过程追溯和责任追究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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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YM/WI-704-21版本: 1.0版分发号:受控状态:发布日期:2013年1月15日实施日期:2013年2月1日ISO/TS16949:2009更改页{表一}填表说明:更改标记采用①②③……,版本采用1.0、2.0、3.0……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流程序言本规定为本公司与各供方之间紧密合作的规范性管理文件,也是双方携手并进的行动指南。
供方必须完全理解本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为保证各供方能及时提供具有稳定质量,适宜价格的产品,并能周到地服务,以不断满足本公司的期望和要求,本着双方能建立长期合作的,互惠互利的,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本流程主要阐明了本公司各外购,外协件在正常供货情况下,对产品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在整个过程中各供方必须开展并完成的各项工作。
此外,本流程还明确了本公司对供方的考评,奖惩的原则和程序,并规定了相应的质量损失赔偿标准。
同时要求各供方能通过过程控制的方法来实现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为了尽可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供方,本公司专门采购部、质检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供方管理工作小组。
主要负责供方日常管理、年度综合考评,优秀供方的评定及其供货份额和付款方式的确定等工作。
最后,本公司在此承诺:原则上每年度只进行一次集中派员到供方处实地考核,同时本公司各相关职能单位到访人员将严格按照本流程的规定,对供方产品开发各阶段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认可。
决不允许本公司人员随意到访,也不允许供方业务人员到本公司随意宴请相关人员。
请各供方给予配合并相互监督。
目录1.目的2.范围3.职责4.质量控制管理4.1总体原则4.2过程控制4.2.1工艺过程控制4.2.2生产设施控制4.3成品控制4.3.1成品检验4.3.2成品包装和运输4.3.3成品可追溯性标识4.4质量问题处理4.5质量损失赔偿4.5.1质量损失定义4.5.2质量损失赔偿原则4.5.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5交付及服务管理5.1交付5.1.1产品交付保证措施5.1.2成品检具交付5.2服务5.2.1本公司未作要求的服务5.2.2本公司有要求的服务6供方综合考评及奖惩6.1供方年度综合考评6.1.1考评原则6.1.2考评方法6.1.3考评标准6.2供方年度奖惩6.2.1奖惩标准1、目的为了有效的评价合格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评,确保供应商其供货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价格、服务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的日常考核管理与评价。
3、职责3.1采购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方的再评价;负责对供方的供货业绩进行评价及日常管理;3.2质检部负责参与供方供货业绩的评价;4. 质量控制管理程序4.1 总体原则4.1.1 供方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原则上应通过经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ISO9001、TS16949等的认证。
4.1.2供方交付产品的质量必须满足我公司规定的产品要求。
4.1.3供方所供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主要外购件和工序协作件的供货状态必须报经本公司确认、备案,使用我司指定的原材料。
4.1.4供方所供产品的PPAP状态需发生变更时必须预先向本公司技术部提出书面申请(零件提交保证书),经本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4.1.5我公司顾客指定的供方,不能免除其产品质量的责任。
4.2 过程控制4.2.1 工艺过程控制4.2.1.1 供方为确保向本公司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必须根据产品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并按要求予以有效地实施。
4.2.1.2 供方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应包含产品所有特性的控制手段及检验要求,包括与工艺过程稳定性有关的检查频度及所选择的检测、试验设备和检查方法。
4.2.1.3为保证制造和装配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使过程的所有关键特性处于控制之中,供方必须对工艺参数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控,具体应采用过程统计技术和/或过程连续监控记录等方法。
4.2.2 生产设施控制4.2.2.1 供方实施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使用的生产设备,必须使生产的产品能够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通过测量关键特性的工艺过程能力Cp,Cpk进行评价。
4.2.2.2 供方必备的检具、量具和检验设备必须齐全且状态完好,以保证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所有阶段均能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检验设备的精度和校验必须按书面维护规程执行。
如果供方不具备某些检查和试验所必要的设备,供方必须向本公司采购部告知无法检查的特性以及准备委托试验的合格实验室的名称,并向本公司相关部门提交试验报告副本,必要时,试验报告副本必须与质量合格证书等文件一起提交,并在规定时限内保存好原始试验文件。
4.2.2.3 当本公司需要时,供方必须能表明在批量供货前,试验所得出的资料和检验设备早已投入到有效使用中。
4.3 成品控制4.3.1 成品检验4.3.1.1 供方在产品完工后,必须按本公司确认的产品图纸及技术,质量协议中规定的验收条件,对产品进行成品入库检验,并按要求作好标识。
4.3.3.1.2 对有试验和特殊检测要求的产品,供方还需对其进行必要的台架试验和性能试验,特殊特性检测,并出具相应的试验或检测报告。
4.3.1.3 对所有发交本公司的产品,在出厂时,供方必须予以出厂复检,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4.3.2 成品包装和运输4.3.2.1 产品包装方法的选择可能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
供方有责任向本公司咨询或按照我司规定的包装方式,并按要求使用能保证所有产品无损坏地到达其目的地的包装方法。
包装应做到牢固,防撞击,防护与隔离,能起到有效保护产品的作用。
4.3.2.2 对已确定的包装方法的任何改动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许可。
4.3.2.3 产品发交本公司,供方必须采取可靠的运输方式,谨防产品的磕碰伤现象发生。
4.3.3 成品可追溯性标识4.3.3.1 对于在本公司技术文件上有可追溯性标识要求的产品,供方必须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 用相应的文件来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方法。
b. 用相关的工艺过程来控制产品的特性,以便保证100%的合格性。
c. 建立相关制度,能明确地标记出制造日期、检查工号、检查日期、所用材料批号等,并能对每一批产品作确切的跟踪。
4.3.3.2 对于本公司在技术文件上未作特别要求的其它产品,供方也应自觉地做好相应的追溯性标识,以便本公司需要时能对产品的形成过程实现跟踪追溯。
4.4 质量问题处理4.4.1 供方所供产品在本公司进行验收、装配、加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供方必须及时补货。
4.4.2 供方产品在本公司(包括本公司顾客)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后,供方必须及时安排应急解决措施。
重大问题省内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必须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及时解决。
4.4.3 供方必须重视本公司的质量信息反馈,并按本公司要求及时返回详细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本公司在未收到供方的书面整改措施之前,有权对供方产品拒收,并在供方下次供货时验证其整改程度。
4.4.4 经抽样检验,供方产品被判为不合格的,本公司视不合格性质做出让步接收,退货等处置,供方应及时予以配合。
4.4.5 对供方不合格产品原则上本公司不作让步接收处理。
但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可做让步接收使用的,由供方提出让步接收申请,经本公司组织评审认可后,方可作让步接收。
4.4.6 供方同一产品连续3次接收抽样检验不合格,或出现批质量问题,或出现本公司顾客反馈重大质量问题的,本公司要求供方限期整改,并有权在整改期间暂停供方供货。
整改结束,由本公司验收整改报告是否合适或组织评审小组到供方生产现场进行复查、验证。
合格后,继续供货,但减少供货份额。
不合格者,取消供方资格。
4.4.7 本公司对供方的不合格旧件原则上只保存20天,若超出期限,将由本公司全权处理。
4.5 质量损失赔偿4.5.1 质量损失定义是指由于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在入库验收,制造或/和售后服务过程中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5.2 质量损失赔偿原则4.5.2.1 凡因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本公司的质量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质量损失的赔偿直接从本公司应付供方的货款额中扣除。
4.5.2.2 本公司在供方产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时,按让步接收的,产品将降价处理,赔偿将在货款中额中扣除。
4.5.2.3 在本公司制造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按以下原则赔偿:a.作报废处理的,供方应承担报废产品损失,相关联产品的损失以及相应的加工损失费等;b.报废零件用合格品调换的,供方必须及时用合格品调换,最迟必须在下批送货时用已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调换,并承担相关联产品的损失以及相应的加工损失费等;c.作返工处理的,将按让步接收处理;4.5.2.4 在本公司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供方应承担用户(包括直接用户、中间用户、最终用户)索赔费、信誉损失费、验证处理费及相应的加工损失费等;4.5.2.5 供方所供产品因不合格由本公司作让步接收的,按以下原则赔偿:按产品自身价格的1%~3%降价结算,具体降价比率按照检验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轻微项目降价1%,一般项目降价2%,重要项目降价3%;对于关键项目等不能用降价1%~3%处理的,经甲方在评审会议中确定处置方案;4.5.2.6 供方未及时供货而导致本公司停工的,供方应承担本公司的停工损失费。
4.5.2.7因供方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导致本公司产品延期交付的,供方承担相关的损失。
4.5.2.8 供方所供的产品重复发生同一质量问题的,供方应按以上赔偿原则加倍赔偿质量损失。
4.5.2.9 因供方对本公司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100元。
4.5.3 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4.5.3.1检验费用(Fe:本公司检验所发生的费用Fe=检验时间×15元/小时人;4.5.3.2 返工费(Ff):本公司不合格品返工(含挑选)所发生的费用.Ff=不合格品数量×单件返工工时×10元/小时人,当返工费难以用上述公式计算时,另行商定。
4.5.3.3 加工损失费(Fj):本公司因供方所供产品质量原因加工不合格品所发生的费用Fj=不合格品数量×(零件价格的50%)。
4.5.3.4 停工损失费(Ft):因供方提供不合格品或未及时供货所引起的停工损失Ft=停工人数×停工时间×10元/小时人。
4.5.3.5 验证处理费(Fc):本公司因协调处理不合格品和因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而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等发生的费用Fc=Fc1+Fc2+Fc3,其中Fc1: 本公司和其他相关调查人员工时费(按30元/小时人),Fc2:本公司和其他相关调查处理人员旅差费,Fc3:产品质量验证费,如产品检测,化验以及可靠性检验和试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