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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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2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2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建立监控中心,实时监测和录像、录音等手段对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交通道路等进行安全管理和监控的系统。

为了保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就显得非常必要。

本文将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对该办法进行论述。

一、系统建设1.设备选用(1)选择合适的监控设备,如监控摄像头、录像设备、报警设备等,确保其功能完善、稳定可靠,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2)对监控系统的网络建设要进行规划,确保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2.系统布局(1)根据监控需求和场所特点进行系统布局,合理安排各个监控设备的位置,确保监控范围和视野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对监控中心进行布局,设置调度控制区、监控展示区、信息存储区等功能区域,确保监控作业的高效性和管理的便捷性。

3.视频存储(1)对监控摄像头的录像进行定时存储,确保录像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建立存储设备,对录像数据进行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保证公平公正。

二、系统管理1.人员管理(1)建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队伍,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的顺利进行。

(2)对监控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意识。

2.权限管理(1)对监控系统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操作系统和查看监控数据,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的发生。

(2)建立相应权限和审批机制,严格控制相关操作的合法性和统一性。

3.系统维护与更新(1)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2)及时更新监控设备和软件,提高系统的功能性和性能。

4.隐私保护(1)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监控数据要进行严格保护,严禁泄露和滥用。

(2)建立投诉和处理机制,对违规操作和隐私泄露进行严肃处理。

5.监控数据的审计和查验(1)对监控数据进行定期的审计和查验,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建立相应的监控数据备案和存档机制,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服从性。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监测系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监测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监测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监测系统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二)制定监测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对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四)对监测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报告;(五)组织监测系统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六)组织监测系统的培训和技能考核;(七)组织监测系统的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

第七条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监测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监测系统的建设第八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监测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实用。

第九条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系统的范围、规模和功能。

第十一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选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确保监测系统的质量。

第四章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第十二条监测系统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准确、完整。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2 3
了解法律法规要求
深入研究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确保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措施符合法律 要求。
建立合规机制
建立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合规机制,包括制定 合规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定期进行合规 检查等。
加强员工培训
加强员工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意识培训,提 高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
访问控制
通过身份认证、权限管理等手段 ,对访问监控系统的用户进行严 格控制和管理,防止非法访问和 数据泄露。
数据加密传输与存储保护
数据加密传输
采用SSL/TLS等加密技术,对监控数 据进行加密传输,确保数据在传输过 程中的安全性。
数据存储保护
对监控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同时采用 数据备份、容灾等技术手段,确保数 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02
设备安全可靠性设计
硬件设备选型及冗余配置
高可靠性硬件选型
选择经过稳定测试、具有 高可靠性的硬件设备,如 工业级服务器、专业网络 设备、高稳定性传感器等

冗余配置
关键设备采用冗余配置, 如双电源、双网卡、RAID 磁盘阵列等,确保单一设 备故障时系统仍能正常运
行。
设备环境适应性
考虑设备工作环境的特殊 性,选择适应性强、抗干
根据潜在风险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不同风险等级下的应对措施 和责任人。
资源准备
提前准备好应急响应所需的资源,如备用设备、技术支持团队、安全专家等,以确保在 发生风险时能够及时响应。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有效性
演练计划
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包括演练 目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以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企业、机构、单位的重要安全保障设施之一,具有对工业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保障有着重要的监控和管理作用。

为了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针对该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拥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企业、机构、单位。

二、使用规定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建设和使用,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和安全稳定。

2.禁止私自拆卸、移动、更改、损坏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以及系统维护人员私自调整系统参数等行为。

误操作可能导致系统失灵,带来安全隐患。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一般应当24小时不间断运行,必要时可以进行维修、保养等操作。

运行期间,需要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不应出现异常情况,否则应立即排查故障并进行处理。

4.禁止通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收集、获取非法信息,不得将监控图像泄露。

5.应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评估,确保监控设备和系统的有效性、稳定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确保监控设备的录像、照片等记录文件的保存、备份,记录文件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重要的记录文件应当保存长期备查。

三、管理规定1.根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调整监控设备布局和范围,保证监控全面、合理、高效。

2.建立有效的运维管理机制,确保系统设备常年保持高效和稳定运行状态,做好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及时解决系统的故障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档案,记录系统建设、使用、维护,设备维修更新等有关情况。

4.确保系统的管理运维工作,对系统的整个运行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及时准确。

5.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系统操作使用能力,提高系统维护证明,提高意识和法规能力。

四、违规处理1.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移动、更改、损坏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以及系统维护人员私自调整系统参数等行为,一旦发现,要坚决制止,并通过安全保卫部门予以制止和查处,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是指在特定场所或区域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过使用摄像机等设备对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以达到保障安全和防范犯罪的目的。

该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的设置和使用权限:明确系统的设置范围和使用权限,确保只有具备相关权限的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监控系统。

2.摄像机的布置和调整:规定安装摄像机的位置和角度,保证监控范围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并定期调整和维护摄像机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3.监控录像的保存和查阅:规定监控录像的保存时间、存储设备和管理方式,确保录像的安全和可靠性,并明确谁有权查阅和使用录像。

4.监控系统的功能需求:明确监控系统的功能需求,例如支持实时监控、录像回放、移动监控等,并确保系统能够满足这些需求。

5.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规定监控系统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包括摄像机的清洁、设备的检修和更新等,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6.合规和法律要求:确保监控系统的设置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相关隐私和人权保护的原则,防止滥用监控系统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安全监控系统的设置和使用,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课件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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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存储与备份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集的数据需要进行定期备份 ,防止数据丢失,同时需要采取加密措施,确保 数据的安全性。
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需要对不同用户设定不同的访 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系统数据。
3
数据匿名化与去标识化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需要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 的数据进行匿名化与去标识化处理,确保个人信 息不被泄露。
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化工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案例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技术成熟、稳定可靠
该系统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经过了长时间的应用和验证,具 有成熟可靠的特点。同时,系统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 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此外,该系统还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方便 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升级和维护。
01
02
03
04
硬件集成
将各模块的硬件设备集成到系 统中,完成物理连接。
软件集成
将各模块的软件集成到系统中 ,实现数据交互和功能协同。
系统调试
对集成后的系统进行测试、调 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优化调整
根据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 化调整,提高系统性能和稳定
性。
系统运行与维护
系统运行管理
制定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确保 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06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用前景与价 值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实时监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及时发现并预警,有效降低事 故发生的概率。
数据分析
系统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能 够发现生产过程中的规律和异常 ,为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3篇)

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3篇)

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和异常上报机制,及时识别和处理安全问题,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装和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监测职责1.各部门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安全监控室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四、异常上报程序1.异常发现:任何部门或人员发现安全监控系统中的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

2.异常上报方式:异常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上报: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或通过系统软件上报。

3.接收上报:安全监控室接收到异常上报后,应及时登记并进行初步分析。

4.上报内容:异常上报应包括以下内容:异常时间、异常地点、异常描述、上报人员、联系方式等。

5.上报时限:异常发现后应在30分钟内进行上报。

6.上报责任:对于未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五、异常处理程序1.异常分析:安全监控室应进行及时的异常情况分析,判断是否为真实异常。

2.紧急处理:对于确认为真实异常的情况,安全监控室应立即启动紧急处理流程。

3.责任追究:对于异常情况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调查处理。

4.异常信息通知:安全监控室应及时将异常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处理异常情况。

六、监管与评估1.监管机构: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2.检查评估: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3.整改措施: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

七、制度宣传和培训1.宣传推广: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监控系统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要求: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系统并了解异常上报流程。

3.培训记录:公司应建立培训记录档案,记录培训的人员和内容,并及时更新。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1. 背景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各类企业和机构的信息系统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安全风险也日益增加。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一种能够监测网络风险的技术手段,能够帮助企业和机构预防和防范各种网络攻击和威胁。

本文档主要介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措施,包括网络监测、系统日志监测、流量监测和安全漏洞扫描等方面。

2. 网络监测网络监测是指对企业和机构的网络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发现网络异常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警和处理。

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网络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流量监测:监测网络中的流量,包括进出口流量、流量来源和目的地等,发现大流量、异常流量、威胁来源等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报警和处理。

2.网络设备监测:监测网络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如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发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报警和处理。

3.网络拓扑监测:监测网络拓扑结构,分析网络设备之间的关系和流量传输路径,发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报警和处理。

通过以上多种网络监测手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能够对企业和机构的网络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对网络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3. 系统日志监测系统日志监测是指对企业和机构的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警和处理。

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系统日志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日志收集:收集系统日志,包括登录信息、操作记录、异常信息等,对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2.日志分析和报警:对收集到的日志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报警和处理。

3.日志存储和审计:对收集到的日志进行存储和审计,以便后期备查和跟踪调查。

通过以上多种系统日志监测手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能够对企业和机构的系统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对系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4. 流量监测流量监测是指对企业和机构的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发现流量异常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警和处理。

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流量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流量收集:收集网络流量数据,包括进出口流量、流量来源和目的地等,对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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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瓦斯
瓦斯爆炸的条件: ⑴ 一定的瓦斯浓度 5%~16%。达到9%
时,最易发生瓦斯爆炸。 ⑵ 一定的引火温度(大于650℃),并大于
瓦斯爆炸的感应期(0.04~1.1秒)。 ⑶ 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大于12%。
(二)防瓦斯
瓦斯炸的温度在1850℃~2650℃之间, 不仅会烧伤人员、烧坏设备,还可能引起井下火灾,扩大 灾情。
瓦斯排放
逐段通风排放法
一般情况下,已经封闭的独巷里面都己积聚了瓦斯浓度高的气体,排放时比较 困难。所以,启封密闭排放瓦斯要十分慎重。通常独巷内都未敷设风筒,启封密闭 排放瓦斯时要敷设风筒。一次性将风筒全部敷设在井下无风的高浓度瓦斯区既困难 又危险。因此,采取逐段排放法较好。排放前,准备一根短风筒(5m左右),先检 查密闭处有无瓦斯积聚,如果有则先处理后启封,将密闭上角打一些比较小的孔 洞,启动局部通风机先使风筒偏离孔洞,然后逐渐靠近。同时检查回风瓦斯,用风 筒与密闭孔洞距离的大小来控制瓦斯浓度。再慢慢扩大密闭孔洞,直到风筒移入密 闭内,附近瓦斯浓度不超过1.5%,再全部打开密闭,人员才能进入里面,风筒可随 着向前敷设运入独巷。待风筒出口附近瓦斯浓度下降后,可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 风筒出口射程,排出前方瓦斯。当风筒出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时, 接上一根短风筒,加大射程排放前方的瓦斯,达标后取下短风筒,接上一根平时用 的风筒(一般10m),依次逐段的排放。如果发现回风瓦斯超过安全值时,可将风 筒接头断开,采用风筒接头调风法排放。
瓦斯排放
排放瓦斯通风系统示意图图例说明 注意事项:
严禁“一风吹”,逐个巷道先后依次排放,本着 “先近后远”的原则,确保排放下一个巷道瓦斯时, 不影响上一个已排放过瓦斯的巷道局部通风系统, 即准备排放瓦斯的下一个巷道回风系统不经过上一 个已排放过瓦斯的巷道局部通风系统,不干扰上一 个已排放过瓦斯的巷道附近相关区域,避免重复排 放。排放瓦斯期间要做到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密 切配合、科学排放。 独头巷道排放瓦斯 整个矿井排放瓦斯
(三)防尘
(三)防尘
钻眼作业、炸药爆破、掘进机及采煤机作业、顶板管理、 矿物的装载及运输等产生矿尘,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 矿尘的生成量增大。
按矿尘的存在状态划分: 浮游矿尘:悬浮于矿内空气中,简称浮尘 沉积矿尘:从矿内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矿尘,简称落尘
按矿尘的粒径组成范围划分: 全尘(总粉尘):各种粒径的矿尘之和。对于煤尘,常 指粒径为1mm以下的尘粒。 呼吸性粉尘:粒径<5 µm 微粒细尘,它能通过人体上 呼吸道进入肺区,是导致尘肺病的病因,对人体危害甚 大。
自救器佩带
(二)防瓦斯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见下表:
气体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 硫化氢H2S
氨NH3
0.00025 0.0005 0.00066 0.004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应符合规程规定。
(二)防瓦斯
“八种人”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 报警仪
项目经理(矿长)、技术经理(矿技术负责 人)、爆破工、掘进队长(采掘区队长)、通 风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 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 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器。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 光学瓦斯检测器。
(二)防瓦斯
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三级管理:掘进巷道、盲巷或已封闭的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3%以上,巷道长 度超过30米,排放瓦斯流经路线路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它采掘工 作面的安全出口,排放前必须由矿通风部门制定书面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矿总 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负责向有关人员贯彻,由 矿山救护队负责按批准的措施组织排放,安全管理部门派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不 按措施组织的违章排放,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
独巷敷设风筒时,在回风一侧的全风压风流中敷设一个三通风 筒,如图所示,平时将三通风筒未用的一头封堵,在图中A处用绳子 将风筒捆死。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将三通风筒封堵的一头放 开,启动局部通风机检查有无循环风,确认无循环风后开始排放瓦斯。 当局部通风机启动后,风筒中的大部分风量经三通未用的一头进入回 风内,很少一部分风量送往独巷便不会造成排出瓦斯浓度超限。为做 到绝对有把握,可将三通至独巷的一头缩小,然后根据需要逐渐放 大,直至完全放完,在回风瓦斯浓度不超限时,可以慢慢缩小三通未 用的一头,全部封严后送往独巷的风量已达最高值。当回风长时间都 稳定在安全瓦斯浓度时,证明独巷瓦斯已经排放完毕。
(3)当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 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由矿山 救护队进行排放。
瓦斯排放
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1)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2)明确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
制送入独头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 (3)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
“一炮三检”:每次爆破过程中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 后,都必须对放炮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进行检 查。
“三人联锁放炮制”:
班组长
命令牌
警戒牌
爆破工
放炮牌
瓦检员
(二)防瓦斯
“四位一体”安全检查
开工前的“四位一体”检查准入制度,即由班组长、 瓦检员、安监员、值班经理共同进入工作面,对工 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确认工作环境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工。
(2)产生高压: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会使气体突然膨 胀,引起气体压力的骤然增大,在高温、高压的作用下, 爆源处的气体,以每秒几百米的速度向前冲击。
(3)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爆炸后产生的一氧化碳是 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统计资料表明:在发生瓦 斯、煤尘爆炸事故中,死于一氧化碳中毒的人数占总死亡 人数的70%以上。
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 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二)防瓦斯
瓦斯排放
在施工中由于地面主要通风机停风或局部通风机停 止运转、掘进巷道风筒脱节断开、风筒严重破损、 风筒末端出口距离工作面过远、停电停风检修、遇 到采空区或旧巷、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探、 揭煤层)等各种原因都会因瓦斯积存而排放瓦斯。 井下瓦斯超限,排放瓦斯工作,是一项从技术上、 操作上、管理上都非常严谨的工作,稍有不慎就可 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而需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 办法。
1、编制瓦斯排放措施时,必须要具体,要有针对性。批准的排放措施,必须由矿总工 程师或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 须签字备查。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 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 度不超过1.5%。 3、排放时在回风汇合均匀处应设2个以上检查瓦斯浓度点,以便控制排放浓度。 4、排放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否则,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消除循环 风后再启动局部通风机。 5、排放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还应有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 6、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 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 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 7、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 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巷道中电气设备的电源。
①支护的质量、数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②瓦斯探 头是否到位。③外喷雾、冷却系统、电路系统、机 械各运转部位是否正常。④工作面是否有丢帮落底 现象。
(二)防瓦斯
瓦斯检查的“三对口”
井下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瓦斯检查工随身 携带的检查手册和地面的瓦斯台账(或调度 日志)三者上面填记的有关情况和数据要完 全一致。“三对口”的主要内容:检查地点 和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 的具体时间,检查结果,瓦斯浓度、二氧化 碳浓度和空气温度等。
瓦斯排放
局部排放瓦斯的三个原则 1)撤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
员必须全部撤出; 2)断电: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电
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 3)限量:瓦斯排放必须有限量措施,严禁
一风吹。
瓦斯排放
瓦斯排放“三级”管理
一级管理:临时停风时间短,巷道长度不超过30米,瓦斯浓度不超过3%,由通 风队长、生产班(组)长、瓦检员和电钳工负责就地排放。
(二)防瓦斯
(二)防瓦斯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³/t且矿
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³/min; 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³/t;矿
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³/min; 突出矿井:只要发生一次突出、或明显动力现象、
或经鉴定煤层参数超标即认定为突出矿井。
二级管理:瓦斯浓度达到3%或以上,巷道长度不超过30米,排放瓦斯流经线路 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并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的正常进行,排放前必须由矿通风 部门制定书面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贯 彻,报公司备案。由矿长组织通风队长负责按批准的措施组织排放,安全管理部门 派人在现场监督检查,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发现不按措施组织的违章排放,立 即停止,并追究责任。
达到2.00,体积达到0.5m3 达到2.00,体积达到0.5m3
瓦斯达到(或超限)处理要求
必须停止工作,由技术经理负责采 取措施进行处理
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 员,进行处理
禁止爆破
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 员,进行处理,必须降到1%以下启 动
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 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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