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方案
2024低保复核方案(2篇)

2024低保复核方案导言低保制度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主要面向经济困难的群体,帮助其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
为了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需要定期进行复核,以确保低保金的发放对象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
本文将就2024年低保复核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复核对象的范围和标准2024年低保复核的对象主要是在上一年度已经享受低保资助的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和农村居民。
复核的标准主要包括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
1. 经济条件复核标准经济条件复核主要是对复核对象的收入、财产、负债等方面进行评估,以判断其经济状况是否发生变化。
(1) 收入方面:复核对象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资、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收入、政府补贴等。
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收入标准,超过该水平的将不再符合低保资助条件。
(2) 财产方面: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
根据当地的平均财产水平确定财产标准,超过该水平的将不再符合低保资助条件。
(3) 负债情况:主要包括房贷、车贷、消费贷款等负债情况,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债务水平确定负债标准,超过该水平的将不再符合低保资助条件。
2. 生活状况复核标准生活状况复核主要是对复核对象的居住条件、家庭人口、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1) 居住条件: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居住环境、居住安全等。
根据当地的居民平均居住条件确定标准,超过该标准的将不再符合低保资助条件。
(2) 家庭人口:根据当地的人口密度和平均人口数量确定标准,超过该标准的家庭将不再符合低保资助条件。
(3) 健康状况:主要包括患病情况、残疾情况等。
根据当地的医疗资源和平均医疗条件确定标准,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将不再符合低保资助条件。
二、复核方式和流程低保复核可以通过线上申报和线下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线上申报复核对象可以通过政府指定的网站或手机APP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
同时需要上传相关的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和负债证明等材料。
低保核查工作计划方案

一、工作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社会救助的政策要求,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低保核查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排查低保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 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 完善低保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内容1. 核查对象范围- 新申请低保的对象。
- 现有低保对象。
- 2022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原保障对象(死亡、已转特困、户口迁出等除外)。
- 2022年以来申请低保未获确认的对象。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持一级、二级残疾证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证人员。
- 重病患者(家庭条件明显高于当地居民的除外)及自付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监测户、脱贫户及一般农户。
- 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
- 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 脱贫人口及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2022年扣除转移性收入后人均纯收入在2倍低保标准以下的家庭。
- 未纳入保障范围且正在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研究生除外)的家庭和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
2. 核查流程- 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低保政策,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 入户核查阶段:由专人负责,按照“入户核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的方式,对申请对象进行全面核查。
- 民主评议阶段: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确保评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 审核公示阶段:对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审批发放阶段: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批,并发放低保金。
3. 核查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低保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核查。
- 对家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费用支出、家庭刚性支出等要逐项核算。
-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社会救助家庭刚性支出收入核算抵扣政策。
城乡低保核查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核查实施方案城乡低保核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城乡低保是国家为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为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以及确保低保对象的真实情况,需要进行城乡低保核查工作。
1·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城乡低保核查的实施步骤和方法,确保核查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核查范围和对象2·1 核查范围城乡低保核查范围包括申请低保和已享受低保人员的资格核查、已享受低保人员的资金使用核查。
2·2 核查对象核查对象包括城乡低保的申请人、已享受低保的特困人员。
三、核查程序3·1 申请审核3·1·1 申请人提交低保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1·2 社会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3·1·3 审核结果如实填写低保审核表格,形成审核报告。
3·1·4 审核报告经审核组组长签字后,由核查组负责人审批。
3·2 风险评估3·2·1 核查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调查,对其家庭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3·2·2 风险评估结果填写低保风险评估表格。
3·3 上报审核3·3·1 核查组将审核报告和风险评估结果上报给上级部门或上级审核组。
3·3·2 上级部门或上级审核组对核查结果进行复核。
3·4 审核结果公示3·4·1 核查组将审核结果公示在社区、乡镇等公开场所。
3·4·2 公示期为7天,居民有权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
3·4·3 异议期结束后,核查结果正式生效。
四、核查措施和方法4·1 核查措施4·1·1 现场核查: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家庭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情况。
低保对象重新登记情况汇报【最新版】

低保对象重新登记情况汇报县政府召开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动员会后,我乡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在全乡十个行政村迅速开展了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现已全面完成。
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完成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采取的主要措施(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化。
一是宣传到位。
我乡在县政府召开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动员会后,立即召开了由村两委班子成员、乡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参加的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会,全文传达了县里的会议精神,并以乡党委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山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转发了《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并印发明白纸3300份(达到一户一份),明白纸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对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进行政策解答,力争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最大程度的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组织到位。
成立了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各包村人员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并对群众关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同时成立由乡纪委牵头的核查监督小组,对各村低保核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纠正违规操作,并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和群众的举报。
三是培训到位。
由于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严格,表格填写较多,并且有许多新要求,民政所同志在5月份利用了一天时间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强调了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要把公平、公正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阳光作业。
解读了《山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转发的《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两个文件精神,以确保此次工作的质量。
四是责任到位。
每位包村领导带领包村人员具体负责所包村的低保核查工作,从低保对象的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资格公示等方面层层把关,层层负责,一包到底。
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的城乡低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城乡低保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城乡低保的资金使用合理、公正、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保障。
确保城乡低保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本方案旨在规范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方案的工作目标是:(1)明确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2)确保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加强低保对象的信息收集和核实,提高低保工作的精确度。
三、工作内容1、建立低保对象名单库:建立低保对象名单库,包括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社会救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2、实施复核认定工作: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认定,核实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和经济状况,并依据农村、城镇的不同情况进行差异化处理。
3、开展走访核查工作:对低保对象进行走访核查,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和经济情况等信息,确保低保对象的资金使用合理、公正、透明。
4、及时处理问题和投诉:针对低保对象的问题和投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城乡低保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低保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权益意识,使低保制度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支持,培养公众对低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四、工作流程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1、收集资料阶段:对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收集,并完成低保对象名单库的建立。
在该阶段还应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户口状况、经济来源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2、审核阶段:对低保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核,加强对低保对象的信息核实,确保低保对象符合城乡低保的政策条件,并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和核实,保证低保对象信息的真实性。
3、决定阶段:针对审核通过的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认定,确认符合城乡低保的政策条件。
同时结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6 页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复核工作,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24日)1、调整充实镇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
2、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3、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政府报告低保复核工作总体安排及准备工作情况。
4、召开低保复核领导小组会议,通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情况,明确各自职责,研究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工作。
二、动员培训阶段(4月25日—4月26日)1、召开由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纪委、审计所、财政所、民政、统计、卫生、派出所、劳动所、工商、税务、供电所、各村支书、主任、会计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2、组织培训,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村低保工作的领导、会计进行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由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会计进行业务培训,使各村干部和业务人员熟知低保各项政策法规和操作办法。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对此次低保复核工作进行宣传,深入动员和发动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和配合。
第 2 页共 6 页三、自查自纠阶段(4月27日—5月8日)1、由各村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低保复核工作队伍,通过查阅档案、入户核查、调查走访等方式,对照“六个核对”(通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对私家车登记情况;通过房管部门核对私人房产和经济适用房情况;通过社保部门核对个人养老保险金交纳情况;通过银行部门核对个人储蓄情况;通过证券部门核对私人持有股票、有价证券情况;通过相关部门核对水、电、气等交纳情况),对所有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复审。
低保复核方案

低保复核方案尊敬的XXX市民: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社会救助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根据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您于XX年申请并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我们对您提出了复核要求。
现将复核方案详细说明如下:一、复核时间及地点您于XX年XX月XX日到我社会救助中心(地址:XXX)办理复核手续。
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前来,请您提前联系我们,并出示相关医学证明,我们将派工作人员上门为您办理。
二、复核内容1.家庭成员情况:复核时需提交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等证明材料及相关照片,以确认家庭成员情况是否有变化。
2.房产情况:复核时需提交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住房证明材料,以确认家庭住房情况是否有变化。
3.财产情况:复核时需提交银行存款证明、车辆证明、股票、基金、收入证明等财产证明材料,以确认家庭财产情况是否有变化。
4.收入情况:复核时需提交近6个月社保、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证明材料,以确认家庭收入情况是否有变化。
三、复核结果根据您提交的复核材料,我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结果通知书。
若复核结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您将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若不符合条件,将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其他事项1.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社会救助中心咨询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2. 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隐私,确保不会泄露任何信息。
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再次祝愿您及家庭一切顺利!此致敬礼!XXX市社会救助中心XXXX年XX月XX日。
低保复审实施方案

低保复审实施方案一、目的和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低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低保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加强对低保人员的管理,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低保人员复审。
低保人员复审是指对已经享受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根据其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工作能力等情况,重新核定低保资格并决定低保标准的工作。
三、复审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负责本地区低保人员的复审工作。
四、复审程序1.复审工作实行询问、查阅、复印等方式。
2.复审工作应当先了解低保人员的家庭情况,经过调查核实,再对家庭收入、财产、生活状况、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复审结果。
3.复审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告知复审对象,并告知复审对象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权利。
4.复审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复审对象,并在低保申请表上载明复审结果和复审时间。
五、复审标准1.低保人员复审应当依据当地低保标准进行。
2.复审对象的家庭收入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准。
家庭财产应当以房屋、地产、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所有现有财产作为资产数额,除此之外还有无形财产,其财产总数额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评定。
3.天为收入方面,应当统计家庭成年人口从事的工作并据实核算收入。
4.如果属实,低保人员在申领低保期间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在社区、村委会、园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进行临时工作,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收入。
六、复审结果达成及后续工作1.符合复审标准的申请人将依法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不符合复审标准的申请人将取消低保待遇。
2.复审结果达成后,应当及时将结果及实际情况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变更低保资金的拨付对象。
3.低保人员复审结果应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调整低保资金拨付标准、复审标准和复审对象,并及时将情况报告财政部门。
七、复审工作要求1.本方案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在复审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尽快完成复审工作。
2.本方案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对复审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保密,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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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根据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函〔〕1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经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政策和救助标准,对全乡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和认定,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提升我乡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把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清理出去,把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
2.公平公正。
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平均救助、轮流救助、不以户保障等现象。
3.全面彻底。
当前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必须重新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定标。
各村严格按分配指标数,到户到人调查
核实,重新确定低保对象。
4.严格把关。
凡是新建楼房、开商店、购买车辆、电脑、空调、办有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家庭,凡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律不得纳入城乡低保对象。
三、工作步骤
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工作从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及时消化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切实让广大群众了解城乡低保保障范围、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和申请程序等相关政策规定,避免简单从事和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误解,出现不稳定因素。
(二)申请审核阶段
1、申请登记。
凡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申请书居民户口薄、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家庭成员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④患重大疾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病历;⑤离异家庭提供合法有效的离婚证件;
⑥粮食直补复印件。
此项工作须在5月底以前完成,同时张榜公示。
2、入户调查。
政府牵头,由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对已提交书面申请的对象进行逐户调查,深入细致走访邻里,必须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上户率达到100%。
同时各村要做好详细入户调查记录,调查人和申请人应分别签字确认调查结果,做到“谁入户、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调查人员要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申请对象家庭情况,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
此项工作在6月上旬完成。
3、民主评议。
各村成立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联村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人数为21人,村民代表不得少于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小组成员要在公示后方能履责。
评议小组须根据入户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并认真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及乡镇工作人员均要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申请对象,由政府组织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一步调查核定。
民主评议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地点应为申请人所在的村,公示时间必须不少于7天。
确认无异议后上报乡人民政府民政办。
此项工作6月底之前完成。
4、乡镇审核。
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谭三宝同志任组长,分管民政的副乡长鲁青同志任副组长,蔡胜斌、刘爱军、闵立平、彭化彩、李明丰、谢建华、胡桂初、罗子荣、龚飞、张海英为成员的镇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领导小组。
负责对各村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入户调查及民主评议,对申请家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