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合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X公司经营范围:X第三条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包括中外合作方和中方股东,具体股东名单及股权比例详见《股东投资协议》。
第五条公司股东定期股东会议应当依法召开,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股东有权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有权随时查询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其他重要信息,并对公司管理提出建议。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包括中外合作方和中方股东的代表。
第十条董事会设立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十一条董事会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表决,决议以多数股东的同意为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保护股东利益。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包括中外合作方和中方股东的代表。
第十四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对重大变动事项进行审计。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依法制定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合法、合规的业务。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做到会计核算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合规缴税。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才队伍。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章程约定解散,由股东投票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后,应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进行资产清算,并结清债务。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1.3 公司法律地位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3.2 投资方式3.3 投资额的转让第四章:组织机构4.1 股东会4.2 董事会4.3 监事会第五章:经营管理5.1 总经理职责5.2 管理层设置5.3 经营计划与决策第六章: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6.1 财务制度6.2 利润分配原则6.3 亏损处理第七章:合资期限、解散与清算7.1 合资期限7.2 解散条件7.3 清算程序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处理8.3 赔偿范围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9.3 适用法律第十章:章程的修改与变更10.1 修改条件10.2 修改程序10.3 变更登记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特殊约定11.2 补充协议11.3 其他事项第十二章:签字盖章12.1 甲方签字盖章12.2 乙方签字盖章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公司旨在______,经营范围涵盖______。
1.3 公司法律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甲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2 乙方信息乙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投资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3.1 权利详情具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决策参与等。
2.3.2 义务详情具体义务包括按时出资、遵守公司章程等。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或外币)______元。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建立合资企业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资方(以下简称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国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
第六条公司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八条公司的登记机关为_____。
第二章投资方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方为________等方。
第十条投资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出资额计算出各自出资额,作为其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除非经过所有投资方一致同意,否则任一投资方不得将其投资份额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投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每个投资方指派的委任代表组成,各方的代表人数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二)决定公司的投资项目和合同;(三)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依法经营;(五)审议和通过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的预算;(六)解决董事会的事项。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如有需要,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会议。
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长聘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九条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和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注册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公司的经理为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分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为_________元。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和风险。
第八条公司的盈利分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
第九条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
第十条公司的章程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修改。
第二章产权结构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_________。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决策中享有相应的表决权和表决比例。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违反章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将股权进行转让。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的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
第十九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公司的业务管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四章法律事务第二十一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责任与纠纷解决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纠纷解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条款。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

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特别规定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合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合作方一)和(合作方二)共同出资组建。
第五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分配如下:(合作方一)持有股份(具体比例)%(合作方二)持有股份(具体比例)%第六条出资方式各合作方的出资方式如下:(合作方一)以货币出资(具体金额)。
(合作方二)以实物出资,出资内容为(具体实物描述及价值)。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各合作方(或其代表)共同组成。
董事会成员按股权比例决定投票权。
第八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代表公司行使权力。
第九条财务管理本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十条盈利分配本公司盈利按各合作方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十一条经营决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需董事会协商一致,一般经营决策由总经理负责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管理本公司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三条税务合规本公司按国家法律税务法规缴纳税款,并履行相关报税义务。
第十四条审计本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向各合作方报告。
第四章文档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合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附件二:各合作方出资证明文件附件三:合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任命文件附件四:合资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有限责任公司:指合伙人以其出资设立,在公司名称中以“有限公司”标志,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股权比例:指各合作方持有合资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用于决定各方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与权益分配比例。
3. 董事会:指公司最高决策组织,由各合作方共同组成,负责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4. 总经理:指被董事会任命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代表公司行使权力的人员。
合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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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详细版)合资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1. [详细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
2. 公司经营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核准。
第五条公司所在地本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为[公司所在地]。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
第七条公司机构本公司设有如下机构:1. 董事会:由[人数]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2. 管理层:由[人数]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
3. 员工代表大会:由公司员工选举产生,代表员工利益。
第八条股东本公司股东由以下各方组成:1.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为[比例]。
2.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为[比例]。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九条股权转让1. 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但需经过董事会的审核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2.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如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应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并由董事会负责组织。
股东大会决议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通过。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一条董事会的组成1. 董事会由[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人数]由公司股东推选产生,[人数]由公司员工选举产生。
2. 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税务管理第十五条税务登记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六条税务报告和纳税申报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按季度或年度填报税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九条合同签订1.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应经过董事会的批准,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订。
合资公司章程

合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模式和权利义务,规范公司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二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公司名称为XXX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设在合资公司所在地,地址为XXX。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由合资各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出资,出资方式及比例见附件一《合资协议》。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五条公司设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合资各方按照出资比例选任董事。
董事长由合资各方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为XX年。
第六条董事会行使如下职责:(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二)审议和批准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融资等;(三)选任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五)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六)审议和批准重要规章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及赠与、合同等事项;(七)解决合资各方之间的重大争议事项。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七条公司经营管理权属董事会,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岗位。
第八条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经营决策。
第九条公司应及时制作和提供财务报表,报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公司内部管理应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内部秩序良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风险分享第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合资协议的约定进行,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存在亏损的情况下,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三条资本金不再增加的情况下,公司风险的承担应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章:合资解散和纷争解决第十四条合资公司的解散由董事会决定,需经合资各方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合资各方之间的纷争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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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的《有限公司合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英文名称:第三条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甲方:法定地址:乙方:法定地址: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合营企业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从而使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能力,不断扩大产品出口,使投资各方都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占地:定员: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中外销比例为%。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的资本为万美元。
第十一条各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甲方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发给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和所占比例、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
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八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合营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修改合营公司规章;决定设立和撤销分支机构;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为四年,经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四年。
第二十二条甲、乙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应书面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三十条下列几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2、合营公司的终止和解散;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和转让;4、合营公司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5、分支机构的设立与撤销。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通过:1、合营公司的新产品开发;2、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案;3、合营公司高级职员的聘用及职工工资、福利、•劳保待遇等;4、各项基金的提留比例及使用方向;5、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部、技术部、经营部、计财部、开发公关部部门。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四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六十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并追究经济责任,如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第四十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有外汇业务经营权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借贷记帐法记帐和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一、合营公司所有现金收入、支出数量;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八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等,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向社会招聘。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八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及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五十九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第六十条合营公司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一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三条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四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第六十五条合营期限为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甲、乙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七条甲、乙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第六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时;由于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时;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期限交付出资额,使合营公司无法按计划开工生产时;由于不可抗力,•使合营公司实际上不能成立或无法继续经营时。
第六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条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一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二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三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四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五条合营公司期满或终止后,其各种帐册、凭证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第七十六条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2、职工守则;3、劳动工资制度;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5、职工福利制度;6、财务制度;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