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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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第16条、《申报办 法》第2条、《监 督管理规定》第13
条(一)项、《申报办 法》第14条、《监督管 理规定》第50条(一)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 以下的罚款。
条。
项。
2
检查内容 2.变更申报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10条。
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 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 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1.建设项目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检查工作场所,查看技术、
工艺、材料变更的相关资
料。
未申报变更职业病
危害项目内容。 查看工商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申报办法》第8 条(二)项。
《申报办法》第15条。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办法》第8 条(三)项。
《申报办法》第15条。
查阅申报表,核对工作场所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B001)
检查方法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

实用文档之、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实用文档之、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实用文档之"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⒈岗前告知内容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材料。

(告知书见附件)
⒉作业场所告知内容
⑴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⑵高毒物品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⑶监测、检测结果公示;
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的告知凭证。

示范: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河北省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1)

河北省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1)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1 —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2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47号令

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47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执业准则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新版)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新版)

法之公义,民之权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执业准则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1页/ 共10页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刘律师编辑、整理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视管理规定下面是的有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视管理规定的全文内容,敬请大家参考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视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安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视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效劳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应当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监视管理暂行方法》和有关标准、标准、执业准那么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效劳。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承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根本知识;(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四)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及接触评估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及接触评估

WBGT类比min≤WBGT预期≤ WBGT类比max 工频电场: EF类比min≤EF预期≤ EF类比max 紫外线: UV类比min≤UV预期≤ UV类比max


粉尘: 0.1mg/m 3<CTWA总 <0.5mg/m 3 0.07mg/m 3<CTWA呼 <0.35mg/m 3 化学毒物:
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方法评价评价单元单元评价子评价子单元单元接害工接害工种种岗岗位位接触接触人数人数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接触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接触接触方式方式接触时间频率接触时间频率原料制备制泥车间铲车司机2铲车司机室运输原料矽尘氧化锌噪声定岗75hd制泥工9皮带机控制台操控皮带并监控矽尘噪声定岗6hd制釉车间制釉工5地磅处称量矽尘氧化锌其他粉尘流动6hd球磨机旁操作球磨机矽尘氧化锌碳酸钙噪声搅拌机旁操作搅拌机噪声打浆车间制浆工8注塞泵旁查看设备噪声巡检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振动筛旁查看设备其他粉尘噪声巡检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搅拌机旁查看设备噪声巡检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气动泵旁查看设备噪声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分析?类型
工种/岗位 工作地点/工作场所 工作内容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接触方式/工作方式 接触时间 接触频率
4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方法
工作日写实 内容包括:

评价 子单元 单元 薄膜站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方法
岗位名称 设备技术员 操作工 设备技术员 划裂站 芯片 车间 操作工 工作内容 机台异常处理, 日常维护 机台操作,硅片 清洗 处理站内机台异 常检修、维护保 养工作 机台操作、化学 作业 机台异常处理, 日常维护保养, 新机调试 机台操作及镜检 作业 人数 6 28 10 60 接触方式 流动 固定 流动 固定 职业病危害 因素 氯气、氯化氢 氯气、氯化氢 噪声、激光 噪声、激光 盐酸、硫酸、过 氧化氢、磷酸、 氟化铵、氢氟酸 盐酸、硫酸、过 氧化氢、磷酸、 氟化铵、氢氟酸 接触时间 及频次 9h/d 9.5h/d 9h/d 9.5h/d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明细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明细
司炉工
岗位分布 人数 4 4 2 2 1 8 1 55 4 1 4 1 1 6 18
2
作业方式
操作 操作 巡检 操作 巡检 操作 巡检 操作 操作 巡检 操作 操作 操作 操作 巡检
操作
产生职业病危害隐私 的主要设备或原因
潜孔钻机 爆破 穿爆
挖掘机 采煤平台各设备
挖掘机 剥离平台各设备
自卸车 装载机 自卸车、装载机 装载机运行 运煤车辆 排水泵 洒水车运行 采场各作业设备
XX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明细
生产系统
工序
穿爆采煤 剥离 运输 排土场 储场辅助生产 办公 生活区
潜孔钻穿孔 爆破员爆破 现场管理人员 挖掘机铲装 现场管理员 挖掘机铲装 现场管理员 自卸车运输 装载机平整 现场管理员 装载机装车
过磅 排水系统 洒水车洒水 管理人员
锅炉运行
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高温 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高温
粉尘、噪声、高温 粉尘、噪声、全身振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粉尘、高温 粉尘、噪声、全身振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粉尘、高温 粉尘、噪声、全身振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粉尘、噪声、全身振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粉尘、高温 粉尘、噪声、全身振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粉尘 噪声 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粉尘、高温
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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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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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⒈岗前告知内容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材料。

(告知书见附件)
⒉作业场所告知内容
⑴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⑵高毒物品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⑶监测、检测结果公示;
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的告知凭证。

示范: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
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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